刘崧字子高的划分:俄罗斯军人地位和社会保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3:56:42

俄罗斯军人地位和社会保障

 

 

  军人退出现役后还继续享有许多优待

  俄法律规定了严格的退役条件。合同制军人和未达到最高服役年限的军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令其在按服役年限获得领取退休金之前退出现役;总服役期满10年以上依据俄联邦法律和其他规范法律文件规定标准需改善住房条件的军人,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借达到最高服役年限、健康及组织编制理由在未向其提供住房前令其退出现役;当合同制军人遭到无理退出现役处理,并因此给其造成损失时,应予以金额补偿,包括恢复原职务、补发各类款项和将被处理时间计入总服役期及晋升军衔的年限。

  军人退出现役时,除享受社会退休金外,还享受一次性补助金、社会补助金和军衔薪金。军人达到服役最高年限、因健康及组织编制原因退出现役时,应根据服役期计算支付给其一次性补助金,服役10年以下为5个月薪金额,服役10至15年为10个月薪金额,服役15年至20年为15个月薪金额,服役20年以上为20个月薪金额。获得过国家勋章或被授予苏联、俄罗斯荣誉称号的军人,在获得上述一次性补助金的同时,再增发2个月薪金额的补助。总服役期在15年至20年之间达到最高服役年限、因健康及组织编制原因退出现役且未获领取退休金权的合同制军人,在退出现役前5年内,每月领取社会补助金,总服役期满15年为月薪金的40%,15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增发薪金3%,不足15年的领取1年的军衔薪金。

  军人退出现役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享有工作安置方面的优待。国家居民就业局设立退役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工作安置和职业教育机构,以保障退役公民及其家庭成员的工作安置。国家居民就业局应当根据退役公民的专业,在国家组织机构里优先为其安排工作;应征入伍前曾在国家组织机构工作的公民,退出现役后3个月内为其保留回到原组织机构工作的权利,而且保证其担任不低于入伍前所担任的职务。政府向应征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和回原单位工作的公民初次安家提供物资帮助,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教育机构、学龄前教育机构和保健夏令营,从退出现役公民提出申请之日起最晚不超过一个月,应为其解决子女上学和入托问题。

  在整个服役期间享有公有住房保障的军人,在总服役期达到20年以上,或总服役期满10年以上达到最高服役年限、因健康或组织编制原因退役时,可依据俄联邦法律和其他规范法律文件规定,在选定的长期居住地为其提供一套为个人所有的住房。合同制军人,在达到最高服役年限退出现役前3年,或因健康及组织编制原因退出现役一年内,根据部队指挥员的申请,由军人选定的长期居住地的地方自治机关在3个月内,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队指挥员,并保证退出现役公民在抵达选定的长期居住地3个月内向其提供住房。地方自治机关在3个月内不能按规定标准提供住房时,应对退出现役公民及其家庭成员进行安置,或根据政府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从联邦预算资金中每月向其支付现金补偿。

  总服役期满15年以上的合同制军人在达到退出现役年限前3年,以及总服役期满15年以上的合同制军人在达到退出现役年限因健康或组织编制原因退出现役的公民,可在服役地或选定的居住地得到一块政府无偿提供给其所有或终生继承使用的土地,用于修建私人住宅、经营副业、修建别墅、创办农场或经营私人(集体)园艺。总服役期满20年以上达到最高服役年限、因健康或组织编制原因退出现役的公民,免交土地税和自然人财产税。军人和达到服役最高年限、因健康或组织编制原因退出现役的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可由地方自治机关全部或部分减免捐税和各种收费。

 

  军人地位法律制度实施有强力机关作保障

 

  俄联邦法规定,对军人、退出现役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实行法律和社会保护是国家的职能,除联邦法外,还应在法律和规范法律文件中对上述人员的权利、优待、保障、补偿和社会保障措施及实施的法律机制加以规定。俄联邦法明确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联邦普通司法法院和护法机关负责在权限内实施对上述人员的法律和社会保护措施,并明确这也是部队指挥员(首长)的责任。社会团体也可依据俄联邦宪法、法律和其他规范法律文件,协助实施对上述人员的权益保护。国家权力机关、护法机关和军事指挥机关负责对权益保护的执行情况实施检查,俄联邦总检察长及其所属各级检察官负责对权益保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俄罗斯实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制,国家检察机关相应地实行独立的司法体制,军事检察机关属于国家检察机关序列,分三级设在军队,除俄军事总检察院外,军区级军事检察院14个,卫戍区级军事检察院达250多个。俄军事总检察院直接隶属于国家总检察院,下级军事检察院直接受上级军事检察院的领导,不归国防部和各级军事检察院设置所在地的各大军区、卫戍区等军事机关的领导。俄军事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是实施法律监督,包括司法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对军队各级行政领导和机关执法情况实行监督。监督审查各级领导和机关的行政活动是否合法,对违法情况提出纠正,直至有权撤销军事首长签发的命令。二是对部队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负责调查,并提出公诉。三是对军事司法工作实施监督。主要是对军事法院的刑事、民事判决裁定书、仲裁等审判活动实施监督,保障对犯罪活动及时查处,保障军人合法权益不受不正确执法活动的侵犯,保证司法工作依法进行。四是对国家除武装力量之外的强力部门(如内务部、军人保险局、边防总局等部门)的活动,实施安全执法监督。五是负责对历史上遭受政治迫害的冤假错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正是俄军事检察机关拥有如此高的地位和强有力的职能,所以能够充分发挥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