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神西厢最新磁力:美国的政治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3:14:14

奥巴马为选举低头:http://v.ifeng.com/news/opinion/201109/e3730a0c-2f23-4169-9d77-f50a5d676f9a.shtml

美国国会是怎么弹劾总统的?

 

弹劾依据与范围

首先,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只有在犯有“叛逆罪、贿赂罪或其他重罪”“其管辖范围属于担任公职人员失职所造成的犯罪,换言之,即对某种群众委托的滥用或背离”时才能遭受弹劾。只有被怀疑有“叛国、受贿,或其它针对国家的犯罪行为”的人才能被弹劾。此处叛国与受贿的意思是明确的,但美国宪法并未指明何为“针对国家的犯罪行为”(high crime)。一些评论员据此认为,国会有权自行确定哪些犯罪行为是可导致弹劾的。

 

弹劾程序与人员

1、可以由任何一个公民或众议员向众议院提出弹劾指控。

2、弹劾先要通过众议院的司法委员会才能成立。没有确实的必要和证据,弹劾动议不能成立【众议院独享弹劾权】

3、众议院司法委员会通过后,交由众议院表决,经众议院1/2多数通过后弹劾才正式开始。

4、众议院通过后然后交由参议院审判。参议院司法委员会负责搜集证据。(证据对最后审判有重大影响)

5、参议院与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审判,【审判由首席大法官主持,否则则由副总统(以参议院主席的身份)或参议院临时主席来主持(这可能也包括对副总统自身的弹劾案,但一般法律中并不允许由同一个人来担任法官和被告)。】由参议院2/3多数通过后,弹劾完成

 

弹劾后果及责任

如果被告正在任职,则被判有罪后即自动被解职。在判定有罪之后,参议院可以投票决定是否还禁止被告今后再次担任联邦职位(包括选举及任命的职位)。被参议院判罪的被告仍有可能遭到刑事审判。

弹劾在被告离职后仍可进行,目的是剥夺其今后重新任职的权利或某些在任职时获得的待遇(例如退休金)。如果出席的参议员中认定被告有罪的票数不足三分之二,则认定被告无罪,对其不作处罚。

美国总统选举:有钱人的游戏么?

 

经常听到有人说:美国总统选举,就是个有钱人的游戏而已。美国总统选举的确贵。1996年总统大选花了4.8亿美元,2000 6.5亿,2004 年则超过10亿美元,呈直线上升的趋势。2008年大选,花费超过10亿了。这样砸钱到底多不多呢?

 

要是把选举款换成“孩子们的书本”,那得换多少本啊?

 

10 亿美元占2004 年美国GDP 的十万分之八,多说点,那也是万分之一,和这笔钱来决定这个国家发展的方向,算不算多,就看你怎么看了。

有人说:“美国的民主最虚伪了,有钱人,选举时给官员捐了很多钱,官员上台后处处给他好处……”

 

 

我想说:“这种情况可能有,但肯定是非法的,从法律上来说,美国的选举中一个人每次选举给一个候选人最多只能捐2000美元,这点钱要买通一个官员,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有钱人“购买”选举,政客当选后为有钱人服务,似乎是劣质民主的一个典型形象。这在美国历史上也曾屡见不鲜。1872年格兰特参选总统时,有个大款一口气捐了其竞选开支的四分之一。

不过,随着1972 年美国《联邦竞选法案》出台,有钱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地购买民主的“好日子”就一去不返了。从那时开始,不但捐款人必须公开姓名和数额,而且捐款数额有了明确规定:每个人每次选举给某个候选人捐款不能超过1000 美元(2002 年调整为2000,随通胀而浮动,2008年为2300美元)。政治行动委员会的集体捐款也

 

 

当然选举的不平等影响不可能彻底消除:一方面,就算有2300 美元的捐款限额,有钱人可能顶着2300 美元捐,而且可以发动自己的七大姑八大姨,而穷人要么捐不起,要么只 能捐个几十上百的;另一方面,虽然对捐款数目有了限制,但有钱人或组织往往通过做议题广告“曲线”影响选举,这就是所谓的“软钱”。虽然2002 年《两党选举改革法案》旨在消除软钱的影响,但孙悟空七十二变,软钱正想方设法变成“更软的钱”。

 

那么何不干脆取消私人筹款、直接使用公款竞选呢?公款竞选透明,防止无度花钱,还能避免富人和穷人的不对称影响力,听来似乎是最佳选择。事实上,像澳大利亚、西班牙、墨西哥和很多苏东国家都主要依赖公款竞选。

美国不是没有公款竞选制度,只不过它是一个“自愿选项”,即,候选人可以选择使用公款,但前提是接受公款的总额限制(2008年大选是8400万);也可以选择自己“化缘”,坏处是没有底线保证,好处是不存在总额限制。

2008年,“本来支持公款竞选”的奥巴马决定放弃公款,而麦凯恩决定使用公款。两人选择不同并不奇怪:根据麦凯恩在本党初选中的筹款记录,他自己筹款也就筹到8400 万左右——既然有免费午餐,何必去千辛万苦地求爷爷 ",告奶奶呢?而奥巴马简直就是竞选筹款的“神奇小子”,筹款能力是麦凯恩的两倍——既然可以筹那么多钱,何必戴上8400万的紧箍呢?

说奥巴马筹款神奇,不仅在于他的筹钱总额,更在于他的筹款大多来自于中小选民。拿2008 6月的筹款记录来说,其总额中有65%来自于小于200美元的小额捐款,而麦凯恩只有33%。可以说,奥巴马的大多支持者们真的是省吃俭用来支持他。真的粉丝,敢于直面惨淡的钱包。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奥巴马的竞选代表了民主选举的真义:千千万万普通通的人,在给民主竞选提供动力。

从一个大款操控候选人竞选资金的四分之一,到无数个200美元汇成候选人筹款的这本身就说明了金钱在美国总统选举中意义的变迁。不错,钱在选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它代表的不再是“资本家的垄断利益”,而是无数普通国民成为“民主股东” 的愿望。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许竞选资金没有必要全盘公款化,因为筹款本来就是动员过程,能带动普通民众去参与、去思考、去影响这场选举。

 

 

当一个大学生将自己省下来的20 元钱捐给一个候选人时,他表达的不仅仅是对这个候选人的支持,而且是一份实践公民责任的意识。

 

 

花数十亿美元去挑选一个总统也许太贵,但用这些钱买来普通民众对民主 制度的信心、对自己国家的责任,却又物有所值。

(以上内容编选自刘瑜的《民主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