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跃东湖州副市长分管:汽车租赁合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07:06:53

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车   辆,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日     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年   个月     天   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   %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 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附则 

 

出 租 方:()            出 租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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