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鸿仙子杨艳武功实力:拿破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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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代中国中国女人,哪怕你是再年轻再漂亮,只要二婚,那只得降低标准,大幅度贬低自身价值。而外国则不然,据说横行一世的拿破仑终身都在恋着约瑟芬――一个地位并不是特别高贵显赫的寡妇,而约瑟芬却始终有二心,甚至当拿破仑被关在海岛病得格格奄奄一息时,嘴里还在念着约瑟芬,约瑟芬却早已经和别的男人偷情去了。这在中国是难以想像的,一位皇帝,一位国家元首,怎能爱一个寡妇?甚至上升到政治高度,这不是有损国家的尊严吗?其实在当代中国人内心深处是反对女性二婚的――不管是丧夫,还是情感不合,甚至对他们还有几丝歧视。让我们回到古代,去探究其中的历史渊源。
  (二)汉代

在汉代,夫死,妻往往改嫁。西汉时期的卓文君丧夫不久,竟主动出击,与心上人私奔。卓文君,临邛富人卓王孙之女,新寡,被司马相如以琴心勾引,司马相如非等闲之辈,曾事孝景帝,为武骑常侍,且相如雍容尔雅,除了穷,个人条件并非很差,却并未嫌弃一个寡妇。当时文君从门缝偷看相如,美滋滋的,即心为相如所虏。相如贿赂文君侍者,侍者通殷勤,文君竟在漆黑夜里与相如亡奔,通俗些即私奔。夜驰归成都,才知道相如家徒四壁。二人生活困难,就到临邛卖掉车骑,开起酒馆,相如与奴仆杂作,于闹市中洗涤器皿,文君没有因自己做过寡妇,且丈夫尸骨未寒,竟与一见衷情的相如“淫奔”而未感到羞耻,竟摇起酒卢,抛头露面。并非臣子如此,皇室家族对二婚也非在意,以之为丑,汉武帝的母亲王太后即是二婚。王太后,母名臧儿(也是二婚),臧儿嫁槐里王仲,生两女一男。仲死,臧儿更嫁长陵田氏。臧儿长女嫁金王孙,生一女,母臧儿卜筮言两女当宝贵。因夺金氏(后来的王太后)。金氏怒,不肯,就将其送入太子宫,太子(后来的景帝)幸爱她,看来太子也并不是很在乎心爱之人是否是纯洁之身或二婚。生三女一男,男即为后来的汉武帝。后来,汉武帝还亲自去长陵迎取王太后在民间的女儿,召进宫中,武帝召处王太后所生的三个公主拜见姐姐,合家团圆,太后落下高兴的泪水。汉武帝也并未把母亲二婚当做多么不光彩的事。至于二婚的例子还有平阳公主(汉武帝的同母姐姐),平阳公主先嫁曹寿,寡居后,自己“与左右议长安中列侯可为夫者”,竟自己来挑再婚的丈夫。可见西汉对二婚女性还是很宽容的,女性也并不以此为耻,社会对二婚女子也并没有过多的舆论压力,东汉也有许多类似的事情。《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东汉人。被婆婆遣送回家,当然娘家人觉得很没面子,但并未影响兰芝二婚,还家十余日便有人求婚,先是“窈窕世无双”“便言多令才”的县令第三郎,继而是极其富有的太守第五郎,二人可都是才貌双全的未婚小伙,我们现代人可能要想:怪啦,怪啦,为何要找一个被婆婆驱逐出家门的二婚女子?再有一个典型的例子-蔡文姬三嫁,先嫁卫仲道,又归南匈奴左贤王,再嫁董祀,当时也不以为怪。其实在两汉,妇女贞节观的强调都逐步系统化、理论化如西汉刘向的《列女传》、东汉班昭的《女诫》,但只是官方倡导,在民间妇女贞节观并未深入人心
  (三)唐代女子离婚或丧夫后再嫁,也是唐代的普遍风气,不受社会舆论谴责。据《新唐书?公主传》载,整个唐代,公主再嫁的达二十多人:计有高祖女四,太宗女六,中宗女二,睿宗女二,元宗女八,肃宗女一。其中三次嫁人的有三人。这说明当时的朝廷对此是不以为怪的。此风不仅存在于朝廷帝王之家,而且存在于官僚、贵族以至于平民之家。即使是门第显赫的仕宦之家也不忌讳娶二婚女子。宰相宋璟之子娶了寡妇薛氏。就是一代大儒韩愈,女儿先嫁其门人李汉,离婚后又嫁樊仲懿,可见读书人家也不禁止女儿再嫁。开放的社会对女子二婚也是极其宽容的,唐代即是如此。
  (四)宋明清及近代

宋朝以后,由于程朱理学的推行、女子贞节观念的强化,离婚和再嫁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指责与否定。程颐主张,“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认为寡妇不可娶。而且,在答“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之问时说:“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自从程、朱鼓吹夫死不嫁后,世俗就逐渐地接受了以再嫁为耻的观念。此时二婚女子是要受到谴责的。
  宋代离婚再嫁观念和风俗的变化也是这样,理学的影响日益扩大,人们逐渐反对离婚、歧视再嫁,而程、朱理学和封建礼教对人性的压迫和摧残,到了明、清两代才达到了顶峰,近代影响仍然很大。蒲松龄在《聊斋》中的《乔女》塑造了一个跛足、塌鼻梁的丑女形象,此女(乔女)丧夫,与一为人正直的男子心心相通,此男发誓非乔女不娶,乔女却恪守妇道。当此男病逝后,主动照料他的孩子(名叫乌头)长大成人。在乔女死后,乌头希望乔女与自己的父亲合葬,然棺重,三十人不能举,乔女之子忽仆,七孔出血,自言:“不肖儿,何得遂卖汝母。”乌头遂止,只得与原夫合葬。乔女死后化成鬼都要拒绝二婚,清代思想比较开明的蒲老先生却对此大加赞扬,肯定此女终身不二嫁之举。此例可见一斑,当时社会对寡妇守贞极其赞赏,反而言之,当然要反对女子二婚啦。这种思想深入人心,即使到了民国仍然如此。
  鲁迅先生对于祥林嫂反抗二婚有这样的描述:“拉出轿来,两个男人和她的小叔子使劲的擒住她也拜不成天地。他们一不小心,一松手,阿呀,阿弥陀佛,她一头墥在香案角上,头上碰了一个大窟窿,鲜血直流,用了两把香灰,包上再会块红布还止不住血呢。直到七手八脚的将她和男人反关在新房里,还是骂,阿呀呀,这真是……”她为什么要拼命一死呢?也许是想保持个人贞洁清白,也许是怕死后会有两个男人争着要她而阎罗只得把她“锯开来”,也许……然而有一点是无疑的,当时社会极度歧视寡妇,死了丈夫的女人是克星,会克死丈夫,对于二婚更是鄙视之极,因而戏称为“二婚头”。近代更有许多类似的畸形事件为生,吴组缃的《菉竹山房》中描写了一对新婚夫妇去看望二姑的故事,演绎了二姑过去的情感历程。二姑年轻时美丽聪慧,与一年轻书生相恋,二人野合被人发现,二姑声誉扫地,后书生去南京应考船翻人亡。二姑自缢遇救,书生家中长辈觉得二姑有可贵之处,接她过去,抱着灵牌成亲,在菉竹山房度过了寂寞的青春岁月,但却压抑不住正常的生理欲望,因此她竟忍不住偷看我们小俩口的床上生活。就是这样,她居然不敢提出二婚,况且她就从来没结过婚,可见二婚的女子尊严如何,地位如何。二姑真的结婚了,其结果又好得了?

  (五)原因

浅析对女性二婚态度的恐怕主要是文化原因,西汉初期中期儒家思想并未深深扎根于人们的头脑中,而东汉更是由于战乱,无人笃信儒家思想,况且起初的儒学对妇女束缚并非很重,如《诗经》中就有大量的爱情诗,显然孔子对男女自由恋爱并非截然反对。然而到了封建统治末落时期,三纲五常将妇女完全置于男人的附庸地位,一个女人只能属于一个男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因而女性二婚被人们所不齿,所歧视。文化制约着人们的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中女性没有自由,更不用说男女平等,而西方主张人人平等,天赋人权,寡妇或二婚的女性也是人,因而和男人是平等的。巴尔扎克的情妇大多是寡妇;二战名将蒙格马利的妻子是一名军人遗孀,妻子死后,终身不娶。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再回到中国古代的匈奴部落,我们常人对于寡妇的做法更是常人难以理解的,“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尽取其妻妻之。”也就是说父亲去逝后,儿子要娶他的后娘做老婆;哥哥或弟弟死后,要娶自己的嫂嫂或弟妹做媳妇。王昭君即先嫁老单于,后嫁小单于,即既做过老单于的媳妇、小单于的母亲,又做过老单于的儿媳妇,小单于的媳妇。这还了得,如果说娶了嫂嫂或弟妹做老婆还可以理解,那娶后娘做老婆,那可是乱伦,王昭君应该自杀。哎,文化风俗不同啊!可惜武松潘金莲不是匈奴人。文化及风俗制约着人们对二婚的观念,制约着人们对二婚女子的态度。时代不同了,我们对二婚的女性是否也该改变态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