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味酸奶什么样的最好:生效裁判改判率0.19%能说明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3:05:48

最高法院的报告中提到去年的生效裁判案件的改判率为0.19%(如果没有记错的话,2009年的报告上也是这个数),这个数字外人来看,会有两种联想:

一是判案判的确实公道,错的不多;

另一种联想是,不服判决的,申诉能立上案的不多,立上的改判的也不多。

从最高院报告中谈到的当前法院存在的问题来看,

后一种联想不会是没有根据。报告中提到这个比例很低的改判率,可能是作为一项工作成绩来表述,但是民众听了不一定会产生这种效果,倒是多了一些担心:如果各级法院都追求低改判率来作为政绩,那么冤假错案的纠正依然将是很困难。

在司法改革攻坚将要开始的今天,谁也不敢相信这些年积压的冤假错案的比例会低于0.19%。最高法院对于改判率的思路是否也要改进一下?

  

 

参看网民评论:

法官枉法办案就象小偷偷东西,只要一次不被追纠下次胆更大。有一个老法官说,我是法院的元老了,他们年轻的怕我不怕。这样的法官很可能是当了一辈子法官办了一辈子冤案,快退休了他正在得意呢。

归根纠底问题出在上面,因为上面不管,他们才如此胆大枉为。

 

他们这0.19%是蒙上面,他蒙不了老百性。在古代这叫欺君,应当是死罪,现在的皇帝蒙就蒙了,反正现在的皇帝也不在呼这点事儿。

 

上诉和再审裁定发回重审案件,“将错就错”就没有“改判率”!

 

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的“两率”,即“审限结案率”和“生效判决改判率”,难让人“信服”?

既然法院判决水平这么高,去年下半年最高法院何必还用那么大成本和力量培训各级法院院长呢?

 

最高院受理民事案件都是在审上诉,申诉案件,其中,正式立案前有立案审查阶段,也就是所说的交诉状,三个月内裁定答复给不给立案,(实际远远超过三个月)这阶段不属于正式立案,98%的案件在这阶段,就会以证据不足或其它原因,给你裁定驳回,不予立案审理。

没有几个能通过到正式立案,进入审判程序审理,按新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立与不予立审理应该公开听证程序,但最高院立案庭基本都将这套程序省略。

最高院报告称的受理案件13318件,审结11749件,是否包括这部分,在立案审查阶段,就被挡在正式立案门外,绝大部分案件?

这阶段也是申请立案当事人,律师,法院之间最活跃的时候,通常当事人为了正式立案,会不惜代价花钱找关系请立案庭的人,一般花费立上案5---30万元之间,否则,根本不会给你正式立案机会,在立案审查阶段就被裁定驳回了!一些律所,法官和有关系的内部人,都会不时的出现,这好比医院看病,火车站的票贩子倒票一样!

                                                                               

 

宁可相信天下有鬼,也别相信当官的嘴。

 

法院是癌症晚期了,枉法裁判的不正常现象在恶化!!!

“两高”的公信力差劲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