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吊兰开花吗:建设学习型组织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张家港廉政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12:04:01

建设学习型组织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

时间:2010-09-14 15:20 来源:  作者:  点击:1次 打印
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新的历史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建设一样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是我们当前工作中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近年来,苏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以建设学习型组织为主线,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理念,有效推动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下面,是我们在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型组织时的一些思考和实践,供大家参考。

一、认识——把建设学习型组织作为更新理念提高素养的源泉

要建设学习型组织,就必须把学习放到突出位置。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五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实干型、廉洁型)机关创建活动,努力把建设学习型组织转化为党员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以实现“组织发展与成员发展同步、成员发展与组织发展融合”的目标。主要有以下认识:

1.更新思想观念,达成学习共识,坚定建设学习型组织的信念。学习型组织理论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运用,是探索反腐倡廉建设新途径、提高党员素质和做好各项工作的有效方法。为此,我们紧紧结合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有的放矢地推荐好书目、好文章给大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书写读书笔记,主动和大家交流学习心得,激发大家读书热情。并要求大家树立超越自己、终身学习的观念,自觉培育学习精神、增强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真正实现在学习中工作,工作中学习。

2.构建学习平台,培育学习精神,努力提高学习能力。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懂得,向学习要知识、向学习要效率、向学习要创新,必须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真正把学习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在实践中,我们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构建以自学为主和多元化形式为辅的学习平台,使其能自觉开展学习,从根本上提高自己,努力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近年来,我们以开展“双月论坛”活动为主要方法(即逢双数月参加一次主题学习,邀请专家学者或上级领导授课),以此把政治(业务)学习、文化修养、技能培训等有机融为一体,对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积极性起到了促进作用。

3.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真正做到学用相长。理论的价值在于实践,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一个人如果不注重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即使“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也不能说达到了学习的最终目的。比如执纪执法、文字综合、调查研究等工作,既需要政策水平,也需要实践能力,是体现机关干部综合能力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我们在学习内容上,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结合形势、结合区情、结合工作。同时,根据不断变化的新情况和理论学习的新要求,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理论学习的载体和方法,努力探索学习教育的新途径,先后采取了干部集中学习、党小组活动、考察参观、辅导讲座等形式,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

二、实践——把建设学习型组织作为提升创新工作能力的载体

创新是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突破、求得新发展、保持新活力的根本途径,苏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作为国家级开发区的纪检监察机关,更需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近几年来,我们以学习型组织为主的“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中,始终树立“学习是创新发展的动力,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的理念,不断加强调查研究,09年撰写调研文章就达到了27篇。同时,我们工作中还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紧密联系自身实际,不断探索具有开发区特色的纪检监察工作新模式、新制度、新措施。

1.建立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模式。2008年,我们根据省纪委、省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推进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实施意见》,在仔细学习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工作不能完全照搬东海模式,而是根据开发区工作实际,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室作为区纪工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的形式组建,正科级建制,专项编制8个,对区下辖的3个镇、4个街道纪委工作进行管理,并在工作中逐步探索出“6+8”工作法。 “6”即工作室重点做好6个方面工作:信访、办案、督查、巡查、调研、列席会议;“8”即镇、街道纪(工)委重点做好8个方面工作:宣传、教育、制度、预防、作风、效能、配合、落实,确保了工作室和乡镇纪委之间的相互协调和有序运转。

2.建立了查办案件 “乡案区查”的制度。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出现的案件层出不穷,且日益纷繁复杂,然而现有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面对新形势,在案件查办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1)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人员数量较少,流动性快,且一般身兼数职,难以有时间和精力集中办案。(2)乡镇基层人情干扰因素较多,案件一般难以顺利查办,甚至不了了之。(3)乡镇基层人员知识结构相对老化,缺乏办案经验。这些问题在客观上都严重影响和束缚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能力的发挥。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在对党纪党规反复学习和论证的基础上,从08年开始全面推行查办案件“乡案区查”的制度,即对辖区内乡镇、街道所有党员包括农村基层党员的违纪案件,均由区纪工委案件检查部门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进行查处,并统一由区纪工委予以立案、移送审理。该制度在推行当年就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3件,其中科级干部6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10万元以上大案5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770余万元,实现案件自办率100%。

3.建立了对涉刑党员先期处理 “停权留名”的措施。所谓“停权留名”,即暂停党员权利,保留党员身份,区纪委根据已经生效的《逮捕决定书》,对羁押期内的党员作出的暂停其部分党员权利,保留其党员身份,等待司法最终作出结论的组织决定。暂停的党员权利,包括一切基于因羁押被限制的人身自由权的党内权利。当前,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对司法机关逮捕后的党员的党内处理,现有的做法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先处后判,二是先判后处。我们通过调研,认为对涉刑党员,无论是马上做出处分决定,或是不采取任何措施等待司法结论,都是不恰当的。在该党员受羁押期间应该存在一个缓冲手段,即:既保留党员的身份,又对其完全行使党员权利进行限制。而我们党内现有的对党员权利施加影响的措施来看,主要是党纪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缺少一个灵活的,动态的,可变通的手段。我们随即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后经专家组反复论证,于2009年正式开始 “停权留名”试点。该措施一经推出,就受到了省纪委、市纪委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目前该措施已经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进行全面推广运用。

三、动力——把建设学习型组织作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的支撑

通过近几年来,以学习型组织为主的“五型”机关的创建活动,不但促进了机关科学化、正规化建设,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科学谋事、团结干事、和谐共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还推动了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不断上层次、上水平、出成效。

1.进一步找准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09年,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大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力度,我们大力开展了优质服务年活动。一是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推出劳动社保减负举措,为区内企业降本增效达数亿元。二是对全区260家重点企业,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共征集到企业各类意见和建议108条,下发《行政效能督办单》37份。三是对区内28个机关部门和单位,从机关部门、乡镇社区、企业3个层面,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并在25家企业设立监测点,定期了解和跟踪政府部门在审批、执法、收费、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四是对工委、管委会排出的116个重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定期检查、适时通报、问责问效,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一是举办全区警示教育大会,让全区所有科级以上干部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接受教育。二是制定了乡镇干部“六不准”规定,把基层干部的节庆教育作为重点之一,要求乡镇干部严格遵守“三禁规定”,严把“节庆关”和“交往关”。三是根据中央惩防体系《五年规划》的要求,各部门、单位共排查出岗位廉政风险点124个,涉及重大事项决策、组织人事、查办案件、财务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多个方面,确定了72项09年度惩防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四是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我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任务分解的通知》,将工作任务分解为5大板块34个方面84项任务,明确相应责任单位和部门。

3.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09年共收到各类信访举报59件,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48件,信访成案13件;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共25件,其中乡科级以上干部共8人,移送司法机关5件,10万元以上大案11件,100万元以上的要案1件,近两年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2500万元,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惩处,并对党员干部起到警示作用。同时,加大信访件的核查力度,为一些受到诬告的同志澄清了是非,还给了清白,激发他们干事业的信心和热情。

4.全面推行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09年来,先后建成了数字城管理(12345便民服务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运行平台和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并全部投入运行,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的每一笔行为都能在网上反映,我们通过网上监察,全面实现风险环节预警控制,对信息公开不及时、办事超时、办事流程不规范、收费处罚超出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事项,及时预警提醒,发出督办通知。目前,全区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单位有20余家,共计公开行政权力2742项(行政处罚2429项,行政许可、审批162项,行政征收29项,行政强制、给付及其他权力122项),上网运行的常用权力有101项。累计到今年3月底,行政许可、审批网上处理事项3256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处理事项8119件,行政处罚网上处理事项968件,对入网单位回复超时、流程操作不规范等事项共计发出督查意见900多条。同时,我们还并结合电子监察网运行数字化统计结果,修订《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办法》,进一步让数据说话,制度管人,逐步建成科学、管用、有效的考核评估机制。

总之,创建学习型组织是工作创新的前提,创新工作是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必然结果,只有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创学习型团体、争做学习型人才,才能使纪检监察工作在创新工作中发展、壮大,才能使反腐倡廉工作永葆生命力。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以学习型组织为主的“五型”机关的创建,努力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营造一个渴求学习、不断学习、善于学习的浓厚氛围,真正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把纪检监察干部培养成靠得住、有本事的反腐败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