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游泳馆开业宣传单:中共宿迁市纪委??宿迁市监察局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7:17:38
 

中共宿迁市纪委  宿迁市监察局
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中央和省驻宿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以及行政机关委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下同)加强效能建设,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权力,改善行政管理和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江苏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我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推进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率明显提高,行政能力明显提升,为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高质量的政务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选题立项;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效能监察;坚持标本兼治,立足于事前防范,加强事中监察,严格事后评价处理,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公开透明,公开受理投诉、公开处理结果、公开组织评议、公开评议结果,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围绕政府的施政目标以及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效能监察。以提高政府行政执行力为重点,紧紧围绕工业突破、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和全民创业,对党委、政府施政目标进展和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等情况,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大项目建设情况,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实施专项效能监察,促进勤政高效,消除“中层梗阻”,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当前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四)围绕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开展效能监察。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帮办服务长效机制,推动“千名干部帮千企”活动深入开展,继续抓好帮办服务督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帮办服务品牌内涵。从项目落户到投产达效,实现无障碍、保姆式全程帮办制,全力促成招引兴办的每一个项目都能用最短时间、最便捷方式开工、建设、投产、达效。深入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大力推进“无门槛”工程,实行零收费、零上门、零停留的“三零”服务。继续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严把涉企检查关, 确保企业有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进一步规范涉路检查,为投资企业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
   (五)围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开展效能监察。坚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行政许可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和后续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或违法违规新设许可项目的行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对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并联审批、集体会审、缺席默认、超时生效、现场交办等审批业务流程再造。建设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以及网上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在“网上政务大厅”上实时显示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包括权力主体、程序、依据、标准以及办理动态情况,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便民服务网”全覆盖的基础上,坚持行政审批与便民服务相结合,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规范内部管理,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六)围绕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开展效能监察。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督促政府及其相应部门着力理顺部门关系,对交叉重复的职能进行梳理,明确各部门的职能、权限和责任。督促各部门、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权力进行梳理归类,合理划分事权,明确内设机构、人员的职责,切实解决职责不清、职能交叉问题。坚持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不当或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
   (七)围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开展效能监察。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以及行政决策的监督制约机制。在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与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决策后的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八)围绕行政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级行政机关查找管理风险点和服务薄弱点,按照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结合部门、单位职能和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形成长效、完善的机关效能监督制度体系。要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九)围绕机关作风转变开展效能监察。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效能问题。进一步强化各级行政机关的大局意识,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要雷厉风行、令行禁止。推动行政机关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开拓创新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反对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
   (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继续推行软环境重点监控制度。将群众反映强烈、客商投诉集中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控,不定期对被监控单位实施明察暗访,并加强同新闻传媒、企业客商、普通群众等社会各界的沟通,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定期组织公开质询和民主测评,督促整改,重塑形象。要从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中选择部分典型,进行深度解剖,挖掘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重点查处用权不尽责,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肆意设卡、搭车收费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处理结果一律公开曝光,最大限度地放大个案效应,全力创造一个舒心生活、安心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机制
   (十一)健全和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效能投诉工作机构,拓宽投诉受理渠道,规范投诉办理程序,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受理、核查行政效能投诉,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软环境监测点的“隐蔽战线”作用,建立长效的沟通运作机制,实行动态监察,及时查处反映的问题,有效保证企业发展的“绿色环境”。加强对行政效能投诉问题的综合分析,针对监察对象在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督管理和制度建设。
   (十二)大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电子手段,以行政执法权力运行为重点,对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药品采购等事项进行全程监控,对涉及多个执法部门的协作业务或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发挥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决策辅助、网络投诉等功能,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察。通过电子监察,将预防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压缩行政执法权的自由裁量空间,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效能提升。
   (十三)创新绩效考评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制定一套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评估体系,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式方法,对监察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建立客观公正奖惩机制,规范和引导行政行为更加合法、合理。注重考评结果的综合使用,依照相关规定提请有关部门对被考评单位或个人根据绩效考评结果进行奖惩。
   (十四)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督促政府部门明确职能、权限和责任,确保权责一致。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过错的实际情况,分类实施责任追究。对触犯法律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典型案件,要向社会公开曝光。对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通过有力措施,努力构建一条责任明晰、监察到位、问效有力的“责任链条”,不断提升效能监察的工作水平及成效。
    四、切实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纳入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力量,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要结合各自特点,确定年度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和对象,协助所驻部门领导抓好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改进工作方法,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水平。


                                                           中共宿迁市纪委
                                                            宿迁市监察局
                                                            200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