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苹如 受刑:汉孝子董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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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孝子董永

李兆兴 邢长忠

  董永与七仙女的故事,是我国民间著名神话传奇故事之一,流传甚广,影响久远。尤其自电影黄梅戏《天仙配》上映后,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但与其相比董永故里详者不多,故事流传之因探者甚少,现就其作一介绍和探讨。

  山东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在武梁祠石室后壁第二层右起第三个画面就刻有董永尽孝的故事。董永父坐在辘车上,车上有一陶罐,左手执一鸠杖,右手前伸,似与董永说话,上题“永父”。董永身朝地上一竹笥,手拿器盖,回首望父,正在言语,侍俸老人。二人之间竖条题榜曰“董永,千乘人也”六字。上方一带翼仙女飘飘欲落,其袖将要垂到董永的肩上,辘车右边有一棵大树,一小孩正欲上树,董永左上方有一类似大象的猛兽,可能点缀意在郊外(见附图)。看来,后世演绎的“郊野路遇”、“槐树作媒”、“仙女求婚”、“来年碧桃花开日,槐树下面把子交”等情节素材,在武氏石刻前已具雏形。武氏石刻是清代陆续出土的,展示了东汉时期一个地主家族的豪华。武氏墓群石刻现已知包括一对石阙,一对石狮,五块石碑和四个石室共计40多块汉画像石。武氏一家,史书虽无记载,但从石阙上的铭文和四块石碑的碑文可以知道,石阙建于东汉桓帝刘志建和元年(公元一四七年)。石刻选料严格,技艺精湛,刀法娴熟,线条流畅,构图讲究,运动感强。取材广泛,内容十分丰富,涉及汉代以前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多反映真实的人物事迹;如荆轲刺秦王、管仲射小白,二桃杀三士等,刻石的时间与董永的时代相去不远,并记载了他的准确故里,这是真实的历史证据。
  三国时曹植在《灵芝篇》中写道:“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这是目前发现最早记述董永故事的文艺作品,可见当时董永已是广为传诵的人物了。唐代《法苑珠林》卷六二,引用了汉代经学家、文学家刘向已经亡佚的著作《孝子图》中有关董永的记述:“董永者,少偏孤,与父居,乃肆力田亩,辘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供丧事。”刘向是西汉末年人(前77——前6),如果所载无误,可知董永是西汉时人。东晋干宝的《搜神记》中有董永一篇:“汉董永,千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四亩……”开首的文字与《孝子图》所载一致,而后边就是董永葬父后,路遇仙女,求为妻,俱至富公家,十日织缣百匹。助永还债后离去的故事。已带有人民同情董永,希望他幸福生活的神话性质,至此天仙配的故事比较完整,情节人物都有发展。为了后来的戏剧奠定了基础。
  董永故里是山东省博兴县,以后又流离外地,这是一些史料中记述的。如湖北省的《孝感县志》载“董永,青州千乘人,今山东博兴县……。”董永的故事在我国流传十几个省,不少地方有董永祠,董公庙等纪念性建筑,尤其在江浙一带更为盛行,所以黄梅戏《天仙配》中采用了董永“家住丹阳”的说法。为了考证董永其人和他的历史时代、出生地,1987年4月初,在山东省博兴县举行了“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山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山东社会科学院和省博物馆等单位的教授、专家参加了会议,认真讨论反复论证,确信历史上有董永其人,他的故里山东省博兴县陈户镇董家庄。


  董永的名字始见西汉末刘向的《孝子图》,石刻见于东汉的武氏祠,后陆续载入其他史籍和文学作品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将故事拍成电影,流传地域越来越广,并成为深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神话故事,如此大的生命力原因何在?笔者作一探讨。
  其一统治阶级统治的需要。董永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出现的历史人物。他生活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汉代。汉武帝时期,为了巩固刘家的天下,统治天下人民,董仲舒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开以后两千年封建社会以儒学为正统的先声。儒学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孝道伦理思想是宗法思想的核心。注重孝道是中华民族由来已久的道德传统。甲骨卜辞中就已出现了“孝”字,说明至少在殷商时代,中国人已有孝的观念。这种观念首先直接来源于血缘亲情,这是人类一种最基本的自然感情。对于父母的生育培养,作为子女后代自然要生出一种还报之心,孝敬之情,即通常说的“反哺”现象。孝亲还报养育之恩,当属人类的本质属情,即古今人类社会普遍共存的一种现象。
  正是基于人们对父母的孝敬恭顺感情,被儒家学派及统治者发现“孝亲”在家庭团结稳固,社会秩序安定中的决定性意义。进而将孝道演变为一个充满政治内容的道德范畴。统治者的思想可以毫不费力地顺着孝道的脉络灌输到善良的人们的头脑中。可以说,长达几千年的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教育成功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它利用人们孝敬父母的自然感情,演化树立了一整套伦理道德信仰,为封建统治者的德治天下或孝治天下铺平了道路。所以《孝经》开宗明义第一章就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把孝亲、忠君联系起来作为人的立身之本。因此,所谓孝,就是从狭义的孝父母到广义的忠天子,在家为孝子,在朝为忠臣,尽孝是尽忠的前提,尽忠则是尽孝的结果,忠孝两全自然是最完美的道德境界。如果一个人在家基于血缘感情,接受了“顺从父母”的家庭等级遗训,并认为这种绝对服从“合情合理”,那么他进入社会以后,就可能接受对“君王”的绝对服从的政治伦理要求。在家孝父母,在国必然忠于天子。正如孔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
  这就在家国同构的君主宗法政体中,将孝于父母长辈的家庭宗亲伦理情感转化成忠于国家朝廷的政治道德观念,由家而国完成了情感转移,把各种可能出现的异端思想消弭于无形。可见儒家的整个思想体系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宏伟蓝图是以“孝”为本。为适应封建家庭意识而建立起来的儒家孝治派理论在汉王朝统一之后得到大力的支持和广泛的传扬。汉初设“孝悌力行”一科,实行察举孝廉制度。凡孝行昭著者,由各级荐举,朝廷授予官职荣誉。自惠帝以后汉朝皇帝都以孝为谥。如孝惠、孝文、孝景、孝武、孝昭等。“夫孝者善继人志,善述人之事。”“汉之传谥,常为孝者,以常有天下,令宗庙血食也。”后汉“使天下诵《孝经》”订为制度。在这样的氛围之中当时流传的著名孝子故事,从不同的角度纷纷被塑造成孝道典型。例邢渠精心赡养老父,从物质生活上给予无微不至的照料;老莱子敬亲更甚,年越七十还故作玩童模样以博父母欢心;董永卖身安葬老父,可谓“慎终追远”的典型。由此可以推断统治阶级的统治需要才是董永故事得以流传的首要原因。
  其二,人民选择了董永。故事虽经不断丰富和加工,主人翁原有性质没有改变。董永是处在社会最低层的贫苦农民的典型代表,家贫母丧,辘车载父,肆力田亩,及至父死却无钱下葬,唯有典卖自身安葬老父。这样的残剧只能产生于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中间,是劳动人民悲惨生活的真实写照。所以,他的故事最能引起千百万劳苦大众的共鸣,能够在广大劳苦大众中间代代相传。
  董永故事中也有较大的幻想成分,但这样理想化的东西正是当时劳动人民所渴望却很难实现的东西。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里,寻常百姓没有能力与强大的封建制度对抗,他们只能把自己的渴望赋于想象之中。故事中天庭天神,这些都是被神化了的人间形象。七仙女的心灵手巧、向往自由、婚姻自主、渴望男耕女织,幸福安宁的田园生活,所有这一切与劳动人民内心的愿望和要求是完全相同的,尽管故事被神化了,但他所反映的一切始终是实实在在的劳动人民的真实生活,其中的天仙地神无非是神化了的劳动人民的化身,他们的思想感情、行为方式是每一个普通劳动人民所具有的。若没有对劳动生活的切身体验,没有对劳动人民浓厚的感情,要作出这样的幻想是不可能的。所以说董永的故事,中间虽经文人加工润色,但源产生于劳动之中,形成于百姓之口,流传于布衣之中。故事中的主人翁身上汇集了广大劳动人民的传统美德。虽具美德,但却难以过上常人的生活,当统治者的化身玉皇大帝残忍地将董永夫妻拆散时,董永和七仙女齐声怒斥玉帝的歹毒,共立誓言“不怕天规重重活拆散,我与你天上人间心一条。”这里没有刀光剑影,却把批判的锋芒直接指向最高的统治者,这就是那些在层层大山压迫下走投无路、反抗无力的劳动人民发自心底的最强烈的反抗之声,这一反叛形象给董永的故事又注入了强大的生命力。
  可见董永的故事能够流传下来,既有统治者的因素,更多的则是劳动人民的选择,多种因素合成,流传也将成为历史的必然。今天我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研究董永,宣传董永,目的在于剔除封建糟粕,汲取民主精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