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晴雪图片:产业资本转移新趋势与中部地区承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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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资本转移新趋势与中部地区承接策略

  发表日期:2009年5月27日      作者:陈 耀     【编辑录入:小子】

  近年来,伴随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要素成本的上升和外部需求的减弱,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正在加快产业调整和转型升级,产业转移和资本流动呈现新的特点和趋势。与此同时,随着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实质性推进,中部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投资环境日趋完善,对内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中部地区吸纳或承接东部和境外产业转移的能力逐步增强。抓住当前国内外产业资本转移和国家刺激内需政策的有利机遇,研究中部地区如何更好、更有效地吸纳或承接产业转移,对于加快中部地区崛起,推进各地区合作互动,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国内产业转移的新特点、新趋势

  所谓产业转移,一般是指由于资源供给或市场需求条件变化,引起的产业(企业)在地域空间上的位移或迁移现象。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已经历时10年之久,由最初的政府主导型逐步转向市场主导型,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引导与市场机制的推动,促使产业转移日趋理性化,并呈现出以下一些新的特征:
  1. 产业转移的规模扩大,领域拓宽,层次提高
  据有关方面测算,仅东南沿海四省市(粤浙沪闽)需要转移出来的产业将达到上万亿元产值。另据香港工业总会2008年调查数据显示,目前香港公司在珠三角投资的工厂达5.75万家,其中37.3%的港资加工贸易企业已有意将全部或部分在珠三角地区的生产活动转移到中西部地区或越南。未来一段时期,尽管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加工贸易从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数量还会不少,但像家电制造、汽车零部件、石油化工等资本密集型乃至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移也在逐步增多,污染严重的项目转移得到一定抑制。
  2. 从单个企业的零散迁移,发展为集群式整体性转移
  早在几年前,遍布浙江的“块状经济”就出现了明显的移动痕迹,这种传统产业的资本“抱团”流动,启动了“块状经济”的跨省复制。以纺织服装业为例,近年来浙江、广东等地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开始收缩,并呈现整体向中西部转移的趋势,一些服装企业及相关配套的企业结伴到中西部投资建厂,形成了一些新兴的服装业集群。据统计,近一年来,河南、湖北、湖南、安徽、四川等地纺织服装业投资增速居全国之首,产量同比提高30%以上。
  3. 企业开始按照价值链分工,调整优化生产区位布局
  东部与中西部之间的产业分工已从以前的垂直分工(中西部提供原材料,东部生产加工制成品),到水平分工(中西部提高自身加工的比重,东部从国际市场获取部分原材料),再进一步由产业内分工发展到现在的产品价值链分工。突出的表现是一些企业在东部大城市做研发和品牌,而把生产基地转移到中西部地区,形成国内“雁型”分工模式。
  4. 东部企业的外迁过程受到当地政府的积极引导
  起初,东部地方政府对企业外迁、对外投资大多持不积极、不鼓励态度,主要源于三方面的担心:一是大量建设资金外流、税源流失、财政收入减少;二是可能会出现外移产业“空心化”问题;三是短期内会影响当地的充分就业。而现在这种态度发生了变化。随着土地、劳动力、环境等因素对东部发展的制约与日俱增,迫使他们需要尽快将早前吸收的一些不适合发展的产业转移出去,以使技术和附加值比较高的企业进入,因而东部尤其是在没有发展空间的各类开发区,普遍在做“腾笼换鸟”的文章。当然,目前也确实出现了“腾出来笼而未换来鸟”的问题。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沿海有些地区已放缓这种“腾笼”进程。
  5.中部地区成为产业资本“西进”最重要的聚集地
  总体上看,产业资本在国内的空间流动继续呈现“北上西进”的趋向。在此背景下,与东部地区相邻且交通区位条件好的中部地区,由于生产和贸易成本相对较低以及本身市场广阔等比较优势,而成为目前产业转移和资本投资最具吸引力的区域。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8年中部投资增长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增幅高达33.5%,分别比东部和西部地区高出12.2和6.8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工业增长幅度尽管比上年回落,但仍为各地区最高,达18.4%,分别比东部、东北和西部高出6.6、2.0和1.7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中部地区城镇投资增幅达到34.3%,比东部地区高出14.5个百分点,投资转移日趋明显。
  从近些年看,中部地区吸引全国和境外的投资处于不断上升势头。2005-2008年,中部投资占全国的份额分别达到17.57%、18.57%、19.37%和21.48%。在中部六省中,投资集中度最高的是河南省。河南投资占中部地区的投资总额已接近30%,占全国的比重已超过6%。河南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近四年的增长率分别高达40.7%、50.1%、65.9%和21.5%;去年虽然境外投资增幅回落,但吸引省外资金却达到1849.2亿元,比上年增长31.7%。

发挥比较优势,实施有选择的提升式承接发展策略

  在中部地区以开放促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要看到目前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不同程度地还存在着“重引轻选、重量轻质、无序竞争、营商环境不尽如人意”等问题。因此,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总体思路应该是:着力发挥中部地区的比较优势,实施有选择的提升式承接新战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区位居中、交通便捷、人力充足、能矿丰富、市场广阔等优势,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软环境建设为根本,以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重点,通过有选择的招商引资,带动中部优势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增加社会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中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崛起。
  1. 把承接产业转移与实行差异化发展相结合
  中部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比较优势。目前各省都提出要承接沿海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但在具体实践中要进行分类选择。根据各自的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实行有差别地吸纳或承接,防止形成新的区域产业结构趋同,避免同质化竞争。虽然中部六省整体经济水平和结构状况相近,但各自业已形成一些独具特色的产业体系和优势产业。如湖北的钢铁、汽车、电子信息和纺织服装业;河南的食品、铝工业、装备制造业;湖南的工程机械、文化创意产业;安徽的自主品牌汽车;江西的有色金属工业;山西的煤炭工业等。因而,在产业承接中要进一步增强各自的专业化特色。
  2. 把承接产业转移与培育内生动力相结合
  承接产业转移对中部地区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把承接产业转移与自身优势的发挥、自身产业系统的培育以及新型工业化的推进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通过吸纳发达地区的资金、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管理方法和经营理念,逐步形成适合自身发展的产业调整新思路和新机制,特别是通过产业承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形成一批大中小企业相互配套,关联度大、带动力强、辐射面广、集约化高的优势产业集群,促使产业承接和自身发展的良性互动,带动经济跨越发展,这是中部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中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3. 把承接产业转移与结构升级和布局优化相结合
  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鼓励承接技术含量高的产业、非资源依赖型产业、以及为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延伸配套加工的产业,实现承接产业转移与推动产业升级同步。企业的迁移也不是简单的异地复制,要鼓励迁移企业进行技术装备更新、生产工艺和产品设计的创新,尤其是利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的加工制造业,走节能减排的新路子。在产业布局上要坚持集聚发展,突出重点,培育一批能够带动区域成长的新增长极。承接产业转移不能无条件来者不拒,要坚决拒绝承接那些产能落后、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能为转移项目能增加当地GDP和财政收入,而忽略其可能付出的巨大环境代价。
  4. 把承接产业转移与促进就业增长相结合
  中部地区人口众多,就业压力大,特别是目前有大量农民工从沿海地区返乡。因此,加快东部传统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积极承接那些能够发挥中部劳动力成本优势的、吸纳就业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和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自主创业,逐步实现中部地区由输出劳务向输出产品的转化,由“移民就业”(把劳动力转移到产业发达、工作岗位多的地区)向“移业就民”(把产业及工作岗位转移到劳动力富余的地区)转化,促进区域和谐、协调发展。
  5. 把承接产业转移与改善发展环境相结合
  优越的地理区位并不必然成为产业转移的首选地,中部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中要占得先机,必须在优化软硬环境上下大力气。首先,要建设更加完善通畅的交通等基础设施网络和高效低廉的物流系统。据世界银行对中国120个城市竞争力的调查,货物进出海港的运输费用是投资者必须考虑的关键问题。从内地到港口的运输成本如果太高,甚至抵消了内地用工低廉的优势,就可能会使一些企业(尤其是加工贸易企业)宁可关闭或外迁到东南亚低成本国家,也不会贸然向内陆转移。尽管中部区位交通等基础设施相对较优,但距离投资者的要求还有差距,如高速公路收费造成运费居高不下、铁路运能长期不足、机场航线少,货运能力低。
  其次,要努力改善以政府效率、服务意识和法制为重点的投资软环境。多为投资商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服务,诸如简便的审批程序和市场准入、减税和金融激励等,并按照规范、透明、公平的原则办事。最后要着力提高围绕当地特色优势的产业配套能力。让投资者在当地就能采购到所需的原材料和外协件,得到所需要的研发设计、标准检测、会计咨询、物流配送、金融保险等服务。

几项具体政策建议

  1.设立中部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中部地区内部并不是都具备承接产业转移的条件,特别是那些主体功能定位为生态涵养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域,不适宜大规模推进工业和城市化建设。因此,通过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产业集中布局和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引导和促进沿海转移产业和外商投资向这些地区集中,有利于推动中部地区传统发展方式的转变。建议选择中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等重点发展区域作为示范区,并抓紧研究制定示范区建设规划。
  2.通过政府财税工具,降低出口型内迁企业物流成本。借鉴国外对迁到后发展地区的企业给予投资补贴的做法,由中央财政建立专项资金,对向中西部地区迁移的企业提供适当补贴,以降低其迁移成本(这样还可抑制企业向东南亚低成本国家转移)。加快取消或削减内地通往港口的政府公路收费项目;对中西部出口企业提供适当运费优惠计划。利用扩大内需投资,建立和完善中西部与沿海的高效物流网络。
  3.出台鼓励跨省区产业园区合作共建的政策。把东部产业园区的资金、技术、管理和招商等优势,与中西部地区的土地、劳动力和优惠政策等优势结合起来,引导东部一部分传统产业集群中的核心企业与相互配套的企业,整体迁移到中西部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和园区管理共同参与;共建土地收益和税收按照双方的股本和协议分成。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跨省区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涉及的具体政策。
  4.尽快制定吸引内资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已颁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现在还没有专门针对中西部地区吸引内资的产业指导目录。《关于禁止向西部转移污染的紧急通知》中主要是引用既有的相关规定,缺乏现有产业水平上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尤其对于控制污染转移相关产业的禁止、限制目录没有给出更具体的规定,这亟须进一步得到明确。
  5. 建立产业对接的协调组织机制。一是建立产业转移与承接的信息交流平台,提供国家及各地区政府经济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商品供需动态、东中西部经济合作主要意向以及备选项目等重要信息,帮助企业科学决策。二是设立省区间产业对接及转移协调机构,定期不定期就产业合作发展、产业转移对接、共同投资开发、重大项目推进等加强协调与沟通,以期产业转移与承接的周期更短、成本更小、效果更好。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