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瑶赵丽颖美图:定基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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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详解新CPI调查方案:涉及四方面调整


2011年02月15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图片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中新网2月15日电  2011年我国启用了新的CPI统计方案,1月份数据正是基于该方案统计。关于新CPI调查方案与之前方案有何不同,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表示,CPI调查方案调整属于例行调整,涉及对比基期、权数构成、调查网点和代表规格品的调整。


  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变化,切实保障CPI计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我们对CPI调查方案进行了例行调整,涉及对比基期、权数构成、调查网点和代表规格品的调整。

  该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调整项目及内容:

  对比基期。从2011年1月起,我国CPI开始计算以2010年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序列。这是自2001年计算CPI定基价格指数以来,第二次进行基期例行更换,首轮基期为2000年,第二轮基期为2005年。调整基期,是为了更容易比较。因为对比基期越久,价格规格品变化就越大,可比性就会下降。选择逢0逢5年度作为计算CPI的对比基期,目的是为了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保持相同周期,便于数据分析与使用。

  权数构成。根据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支出调查数据以及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按照制度规定对CPI权数构成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居住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降低2.21个百分点,烟酒降低0.51个百分点,衣着降低0.49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降低0.36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0.36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降低0.05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降低0.25个百分点。

  调查网点。根据各选中调查市县2010年最新商业业态、农贸市场以及服务消费单位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增加了1.3万个调查网点。采集全国CPI价格的调查网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达到6.3万个。

  代表规格品。各选中调查市县根据当地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对部分代表规格品及时进行了更新。

  对于权数构成调整是否影响CPI涨幅,国家统计局利用2011年新的权数构成和2010年已发布的CPI八大类别价格指数,对2010年各月的环比和同比价格总指数分别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与已发布的价格总指数基本一致,误差较小,衔接较好。

  中新网财经频道15日从国家统计局获得的数据显示,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4.9,比去年同月上涨4.9%,低于市场预期。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月上涨0.9%,比去年同月上涨6.6%;生产资料出厂价格同比上涨7.5%。

 

定基价格指数


  什么是定基价格指数(Fixed Base Price Index)?

  定基价格指数的概述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根据对比基期的不同又分为定基价格指数环比价格指数同比价格指数以及累计价格指数等。

  定基价格指数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比基期固定不变的价格指数。中国通常以某一年为基期来计算。其特点是无论计算期如何变动,其基期固定不变。编制定基价格指数的目的在于观察物价变动长期趋势及其规律。目前正在执行的价格指数编制方法,当月的居民消费价格定基指数,是以2000年全年平均价格为100进行计算的,即以今年某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与2000年全年平均价格水平相比;当月商品零售价格定基指数是以2002年价格水平为100进行计算的,即以今年某月份商品零售价格水平与2002年全年平均价格水平相比。

  定基价格指数=,式中P0,Pn为基期和某个计算期的商品价格;Qn为某个计算期的商品成交数量。

  从2001年起,我国改用国际通用方法计算定基价格指数,首轮固定对比基期选为2000年,即以2000年平均价格作基数。

  定基价格指数和环比价格指数的关系

  定基价格指数和环比价格指数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不需加权或按同一不变权数加权,各个时期环比指数连乘之积必然等于定基指数。在不需要加权时,其数学关系是:

 

  需要加权而权数相同时,只是分子分母同乘一个固定的权数,上述等式关系依然存在。同理,环比指数也可通过定基指数相除求得。

  在环比的每个指数采用变动数加权的情况下(除特殊条件外),一般不存在上述数学关系。

  中国直接编制各种定基价格指数有较大困难,因此一般根据环比价格指数来推算定基价格指数

  居民消费定基价格指数的编制和应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部署,从2001年起,对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查方法进行改革,开始按照固定对比基期的方法,编制和发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编制更加科学、方便、实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反映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统计指标。它是宏观经济分析和决策、价格总水平监测和调控以及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指标。其按年度计算的变动率,通常被用来作为反映通货膨胀(通货紧缩)程度的重要指标,因而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统计和公布零售价格指数,并将其作为反映我国通货膨胀(紧缩)程度的主要指标。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发展迅速,服务消费在居民家庭支出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在这种情况下,主要以表述城乡全社会商品零售价格变动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指标来反映价格总水平,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也不利于对全社会价格总水平变动的全面监测、分析。因此,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于2000年3月15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价格指数统计、公布、使用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主的通知》。而2001年前,我国实行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编制理论、计算方法受计划经济条件下统计核算和传统习惯的影响较大,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各方面的需求,迫切需要按照国际惯例编制和定期发布通俗易懂、使用方便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因此,为更好地满足国民经济核算、进行国际比较和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决定从2001年1月份开始,按照固定基期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亦即定基价格指数。这是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那么,新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统计方法较之旧方法有何不同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新方法采用固定对比基期的计算方法。这是世界上多数国家计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所采用的方法,即把所要对比的时期固定在某一固定时期。我国首轮基期固定在2000年,即以2000年平均价格水平为固定对比基期,以后每5年或10年更换一次。

  二、采用新的计算方法。将原施行的年距环比(同比)和月距环比(环比)加权算术平均公式改为采用更加科学的、国际通行的链式拉斯贝尔公式,使价格指数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各个时期总体价格水平的波动,更清楚地解释价格走势。例如,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有同比、环比之分,两者之间是分开编制的,其数字之间不能实现逻辑检验。采用新的方法计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后,年距环比指数(同比指数)和月环比指数(环比指数)均通过固定对比期测算,两者数字间有较严格的逻辑换算关系。

  三、增加新商品和新的消费项目,重新划分商品分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居民消费领域进一步拓宽。为了及时、正确反映价格水平变动状况,计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代表商品和服务项目需要不断更新。根据新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方案及我市居民消费特点,我市的代表规格品(商品和服务项目)数量由320种增加到610种。同时,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商品分类和目录也进行了全新的改革,设立了在基本分类基础上的全封闭分类目录管理。其一,新的商品分类强调了按用途而不是按行业划分归类。依据居民消费习惯、国际通行分类标准和用户需求划分类别,建立多层次的商品(服务)分类,取消了单设的服务项目类别;其二、设立了商品(服务)基本分类。基本分类是指居民价格指数计算中的最小类别,它可以是单个重要商品集团,比如彩电、洗衣机等。也可以是两个以上商品集团的组合,比如“音响光盘和磁带”、“录像磁带和视盘”等。

  四、权数调整的依据更科学,能更客观地反映居民消费结构变化。根据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居民消费结构变动比较频繁的特点,新方法的权数将根据每年居民消费支出情况,以及各月商品价格变动幅度进行调整。使价格指数能更准确、客观地反映出居民消费结构变化。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Urban Consumer Price Index)

  什么是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反映城市居民家庭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职工货币工资的影响,作为研究职工生活和确定工资政策的依据。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查范围和内容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查范围和内容是居民用于日常生活消费品的全部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包括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既包括居民从商店、工厂、集市所购买商品的价格,也包括从餐饮行业购买商品的价格。该指数以实际调查的综合平均单价和根据住户调查有关资料确定的权数,按加权算术平均公式计算 。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如何编制的

  编制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需要做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确定编制指数的商品,选择代表规格品。

  第二、采集代表规格品的价格(包括基期价格和报告期价格)。

  第三、确定编制指数的权数。

  第四、汇总计算物价指数。

  首先,要确定编制指数的商品。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的《价格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必须按照全国统一规定的必报商品和服务项目目录填报,同时为反映地区消费的特点,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再适当增加一些调查品种。以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例,全国统一规定的必报商品和服务项目共计325种,还可根据本市居民消费的实际情况,在征求了有关专业部门意见基础上,增加若干种商品和服务项目。这些商品包括食品、衣着、家庭设备及用品、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迅、娱乐教育和文化用品、居住、服务项目等八大类和43个小类。

  由于确定的调查商品是一个商品集合,而且规格、等级、产地、牌号各异,在编制物价指数过程中不可能把所有的商品价格都采集到,必须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在众多的规格等级牌号中,选出在本市最有代表性的代表品,以此代表该商品集团的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同时,对规格等级比较复杂的商品还要选择1—2种与代表规格品质量相近似的规格品进行调查,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补充或替换。

  其次,采集代表规格品的价格。物价调查统计人员按规定时间对已确定的商店、市场的商品价格进行调查、登记。各种商品的采价次数是根据该商品价格变动的特点而定的,如鲜活商品价格变动较为频繁、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规定每月采价6次;干菜、干果、烟、酒、茶等放开商品,每月采价3次;日用消费品、服务行业收费等价格相对稳定,每月采价1次。为真实反映居民实际支付的消费价格,在采价时一般不受挂牌价格的限制,而采集居民在商店或农贸市场实际成交的价格。

  第三、确定编制指数所需的权数。权数是反映不同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变动在总指数形成中具有不同的重要程度的统计指标。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的《价格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类权数和大部分商品、服务项目的权数,是根据市区居民家庭支出情况调查中居民上一年的实际消费构成计算而成;部分在调查中不编码汇总计算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权数, 则是根据典型调查资料推算。权数每年确定一次,但对季节影响较大的鲜菜、鲜果的具体品种权数,则根据居民当月的实际消费构成每月计算一次。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各地每年确定权数后,均须报国家统计局审定后方可使用,一经审定,当年不得更改。

  第四、汇总计算物价指数。首先,将调查人员在不同调查商店或农贸市场采集到的价格资料,录入到计算机中,计算出每种商品的综合平均价格。其计算方法主要是:①每次调查的同一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平均价格由同时调查的几个调查点的价格进行简单平均计算。②各种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月平均价格用月内各次调查的价格按简单平均计算。③调价项目的平均价格按计算期内商品调前调后的销售天数加权平均计算。其次,依照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方案规定, 根据各调查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基期和报告期的平均价格,采用加权算术平均公式汇总计算出物价指数。

  为什么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城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不一致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城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不一致的原因: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城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是两种不同领域的价格指数,而且它们的编制目的是不相同的。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属于消费领域的价格指数,它是反映一定时期居民生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一种相对数,它可以观察居民生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为各级政府掌握居民消费状况,研究和制定居民消费价格政策、工资政策以及为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消除价格变动因素的核算提供科学依据。

  城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属于流通领域的价格指数,它是反映一定时期市场零售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一个相对数,据此掌握零售商品的平均价格水平,为各级政府制定经济政策,研究市场流通和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提供科学依据。

  二者都依据商品零售价格编制, 而且都包括生活消费品部分, 有着密切联系, 但也有明显区别。

  ⑴含义不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是从卖方角度观察商品零售价格变动情况, 说明价格变动对卖者的影响;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则是从买方角度观察居民生活消费品零售价格和服务项目收费变动情况, 说明价格变动对居民(购买者)生活的影响。

  ⑵统计口径不同。

  居民消费价格的调查范围是居民用于日常生活消费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它既包括商品,如食品、衣着、家庭设备及用品、医疗保健、交通通讯工具、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居住等, 也包括非商品与服务,如学杂费、保育费等。但不包括居民一般不消费而主要供集团消费的商品,如办公用品、轿车等。商品零售价格只反映商品,包括居民消费和集团消费,而不反映非商品与服务价格。商品按用途分为14大类,即食品、烟酒饮料、服装鞋帽、纺织品、中西药、化妆品、书报杂志、文化体育用品、日用品、家用电器、首饰、燃料、建筑装潢材料和机电产品。

  ⑶权数来源不同。

  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权数来源于居民用于各类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消费支出额以及各种商品、服务项目的实际消费支出额的构成比重,根据城镇居民住户调查资料计算。编制城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的权数来源于各类消费品零售额和各种消费品零售额的构成比重,主要根据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资料计算。前者是以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构成作为权数, 后者则以居民消费支出构成作为权数。如食品类在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中的权数约35%,而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约为49%。

  ⑷用途不同。前者主要用于说明市场商品价格的变动情况,分析供求关系, 核算商业经济效益和经济规模;而后者则主要是用于说明价格变动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程度, 分析货币购买力之强弱, 是反映通货膨胀的重要指标。

  ⑸重要性不同。一般说来, 前者弱于后者。后者也称消费者价格指数, 是世界各国政府和居民都很关注的价格指数, 夜实行工资指数化国家中表现尤为突出, 所以, 在各国的价格统计中都有。而前者在多数国家的价格统计中都只是一项派生指标, 基本上是在后者基础上派生的。

 

 

 工业品价格指数(Industrial Product Price Index,简称IPPI)

  什么是工业品价格指数?

  工业品价格指数通过调查收集部分代表企业的代表产品的价格变动资料加权计算的相对数,以反映工业品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包括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是反映工业企业出厂商品价格及工业企业中间投入品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相对数,是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制定有关政策和国民经济核算的科学依据。

  工业品价格指数是反映工业发展状况的指标之一,也是衡量通货膨胀的标准之一(另一个主要标准是CPI)。

  目前我国工业品价格指数的调查产品有2700多种(规格品5000多种),已覆盖全部39个工业行业大类,涉及调查中类186个(覆盖率已超过95%)。全国参与调查的市县410多个,调查各种规模和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近50000家。

  从指数内涵及其所处环节看,工业品价格指数主要反映生产领域的价格变动情况,即源头和中间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处于价格传导体系的中上游;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主要反映消费领域的价格变动情况,即最终消费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情况,处于价格传导体系的下游和终端。总体上说,上游商品价格的持续显著上涨会逐渐传导到下游商品的价格变动。根据过去近20年的经验数据分析,这种传导的时滞大约在一年半左右。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上游商品价格上涨能否传导到下游,主要取决于该类商品的供求状况、供求弹性和产业链条的长短。因此,近年来上、下游商品间的价格传导关系出现了一些新变动,表现为传导时滞延长,某些方面传导效应减弱等。对此,我们应进一步研究新形势下的价格传导机制,既不要完全否定价格传导作用,也不要随意夸大和猜测传导效应,更不能因为价格传导机制的新变化,而怀疑价格指数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工业品价格指数的内容

  现行的工业品价格指数包括两方面内容

  (1)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2)工业中间投入价格指数。

  工业品价格指数的意义

  (1)是我国价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是观测与分析产品差比价关系的依据。

  (3)是国民经济计划管理与预测的依据。

  (4)是测量一定地区、一定时期对工业品货币购买力的依据。

  (5)是计算不变价工业增加值和工业发展速度的依据。

  报告期可比价工业增加值=报告期现价工业总产值×上年工业增加值率/报告期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工业生产发展速度=报告期可比价工业增加值/基期现行工业增加值×100%

  计算可比价工业增加值总量有两种方法:

  (1)总量缩减法:适用于计算总量的各项分组指标,如各种经济成分的分组指标。

  (2)分行业(中类)缩减法:用这种方法计算工业各行业的发展速度更为准确。

  工业品价格指数的编制

  1、工业品价格指数的编制分组

  我国目前编制的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4种分组:(1)轻、重工业分组;(2)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分组;(3)工业部门分组;(4)工业行业分组。

  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有两种分组:(1)材料类别分组;(2)工业行业分组。

  2、编制工业品价格指数主要解决如下问题

  (1)选择代表品制定工业品价格调查目录遵循以下原则

  a. 按工业行业选择代表产品。

  b. 选择对国计民生影响大的产品。

  c. 选择生产较为稳定的产品。

  d. 选择有发展前景的产品。

  e. 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

  (2)选择代表企业遵循以下原则

  a. 按工业行业选择调查企业,各中类行业原则上都要有调查企业。

  b. 大型企业应尽量都选上(或占相当大比重)。

  c. 选择生产稳定、正常的企业作为调查对象。

  d. 要兼顾不同所有制形式。

  (3)价格调查方式

  采用企业报表形式。

  (4)权数的确定

  a. 现行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采用按行业分层分摊权数的方法确定权数。

  b. 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采用直接权数。

   工业品价格指数的计算

  一、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的基本计算步骤

  第一步,由调查企业计算代表规格品个体价格指数。

 

  其中,为企业i在报告期销售第j种规格品的平均单价;为企业i在报告期第h次销售第j种规格品的单价;为企业i在报告期第h次销售第j种规格品的销售量。

  第二步,综合部门汇总代表规格品价格指数。

  全国(省、市)代表规格品的价格指数由调查企业的代表规格品价格指数采用简单几何平均法计算。

 

  其中,kj为全国(省、市)第j种代表规格品的价格指数;knj为企业n第j种代表规格品的价格指数。

  第三步,计算代表产品的个体价格指数。

  代表产品个体价格指数用简单算术平均法计算。计算公式为:

 

  其中,m为代表产品包括的代表规格品的个数。

  第四步,计算价格总指数。

  方法①:用代表产品个体价格指数直接加权计算。计算公式为:

 

  其中为价格总指数,K为代表产品个体指数,W为代表产品权数。

  方法②:按特定分组,分层计算。

  第一层,计算行业小类价格指数。

  只能用代表产品的权数之和去除,而不能用行业小类的权数去除。

  第二层,计算行业中类的价格指数。

  第三层,计算行业大类的价格指数。

  第四层,最后计算全部工业品出厂价格总指数。

  该方法的优点:脉络清楚,可以提供多种层次的价格指数,满足不同层次管理部门的需要。

  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的计算步骤

  第一步,用简单几何平均法计算代表规格品的价格指数。

 

  第二步,用简单算术平均法计算代表产品的个体价格指数。

 

  第三步,用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总指数。

 

 

货币购买力概念

     单位货币购买商品或换取劳务的能力。

取决因素

        其大小决定于货币价值与商品价值的对比关系;其变动与商品价格、服务费用水平的变动成反比,与货币价值的变动成正比。在纸币流通条件下,纸币本身没有价值,是价值符号。在社会商品总量一定的前提下,纸币发行过多,单位纸币代表的价值就会下降,表现为物价上涨,这时单位纸币的购买力也就下降。所以,决定纸币购买力的基本因素是:①商品价值的变化;②纸币发行的数量。

       价格的倒数是货币购买力。价格高,货币购买力低;反之,货币购买力高。货币购买力是对所有商品而言的,所以它不是某一商品价格的倒数,而是所有商品价格的倒数。各种商品价格的变动并不一致,其总的变动状况由物价指数来表示。所以货币购买力变动的趋势和幅度是物价指数变动的倒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