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富支付被收购:马鞍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剑指高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9:05:47
马鞍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剑指高价——对价格超过7000元/平米的商品房 开发商进行约谈并责成提供房价构成说明
(信息时间:2011-4-20  阅读次数: 16)  

继此前不久设定今年新建商品房“涨幅限制”后,昨日,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又出台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策,其核心内容为:今后,对销售价格超过每平方米7000元的商品住房项目,将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并责成开发企业提供房价构成说明。

调控新政首先强调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增加住房供应。今年,全市房地产计划投资153亿元,全年施工面积800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33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76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1.81万套,新建廉租住房3240套,新增廉租住房补贴400户,新建公共租赁住房5308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8534户,城市棚户区改造618户。新开工建设安置房14398套,续建2010年安置房27735套,竣工21191套。

新政明确规定确保2个70%,即: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不低于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

强化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及预售信息披露管理也是此项新政的主要内容。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预售许可前,应当向住房城乡建委提交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并严格执行,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住房城乡建委备案并公示。企业开发商应公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并在售楼场所张贴公示,由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及时将批准的预售信息、可售楼盘及房源信息等向社会公开。

新政剑指商品房价这一敏感问题,规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超过每平方米7000元的商品住房项目,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并责成开发企业提供房价构成说明。其具体操作是:加强房价联动管理,即由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委会同规划、国土、物价、工商、税务、金融、公积金等部门加强对房价的联动管理,建立约谈问责机制。

为确保新政得以实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加强商品住房预售动态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今后,对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违规展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严厉查处;重点核查退房率高、价格异常以及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项目,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可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严查,直至取消其开发企业资质。加强对经纪机构负责人和经纪人员的资格培训;推行存量房网上签约管理制度;依法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委还将致力于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部门正在抓紧落实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等工作,确保2011年内实现省、市级联网,2012年上半年实现省、市、县三级全面联网;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做好住房信息查询工作,积极配合税务、金融部门落实差别化税收信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