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保卫战渣女求复合:明代祝允明小楷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10:36:26







































    祝允明《少年行》小楷册

 

    明代书家虽以行草为主,但莫不兼善小楷,如宋克、祝允明、文徵明、文彭、王宠、莫云卿、董其昌、黄道周、张瑞图、倪元璐、傅山、王铎等,究其原因,应和科举制度有关,明清两代,每隔三年举行一次考试,并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等级,考试时的试卷一律要用毛笔在试折上恭楷缮写,这种以工整见长的小楷在明代称之为台阁体,在清代谓馆阁体,沈括《笔谈》谓:“三馆楷书不可谓不精丽,求其佳处,到死无一笔是矣。”这种楷书法度森严,字距行距均等,体势大小一律,千字雷同,都缺乏一种高雅脱俗的意蕴、萧散纵横的变化和强烈的艺术个性,统治者意在以法度示人以规矩,而书写者却带了明显的功利性,在这种情况下,当时有识见的书家为了打破这种沉闷板刻的局面,开始由法及意,由唐上溯魏晋,并在艺术共性规律的基础上追求个人的艺术风格,在小楷这个领域中各自开创出新的天地,从而形成了明代以小楷见长的时代风貌,其中最有成就的当推祝允明。

    本册祝允明的小楷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当为他存世作品中的精品。

 

    祝允明(1460-1527),字希哲,号枝山,因右手有六指,自号“枝指生”,又署枝山老樵、枝指山人等。汉族,长洲(今江苏苏州)人。他家学渊源,能诗文,工书法,特别是其狂草颇受世人赞誉,流传有“唐伯虎的画,祝枝山的字”之说。祝枝山所书写的“六体书诗赋卷”、“草书杜甫诗卷”、“古诗十九首”、“草书唐人诗卷”及“草书诗翰卷”等都是传世墨迹的精品。并与唐寅、文徵明、徐祯卿齐名,明历称其为“吴中四才子”之一。由于与唐寅遭际与共,情性相投,民间流传着两人的种种趣事。
    祝允明的祖父祝颢是明正统己未(1439)进士,官至山西布政司右参政,六十岁后辞职回乡。他精于诗文,喜欢写行草书,远近都来求字。苏州的文士都很仰慕,和他一起交游的有几十人。成化癸卯(1483)去世,享年七十九岁。
    祝允明的父亲祝瓛不如他祖父,生前不太出名,而且比他祖父早五个月就去世了。那一年祝允明二十四岁。祝允明的生母在他十六岁时已经离世。因此祝允明青年时是很不幸的。外祖父徐有贞(1407—1472)字元玉,晚号天全,苏州吴县人。明宣德八年(1433)进士。后来因迎英宗复辟有功,委任为兵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封武功伯。徐有贞才华绝世,天文、地理、道释、方技都很通。书法擅长行草,深得怀素、米芾笔意,在当时很有书名。
    祝允明青年时期的诗文书法已经闻名乡里,大家都知道他的才华,因此当时任中书舍人的李应祯把自己的长女许配给他。后生一子,名续,正德年间进士,官至广西左布政使。祝允明在书法上的进步得到了岳父的指导。李应祯精于书法,对各体都有研究,他提倡创新,在实践上自成一格。他又是文徵明的书法老师,因此对吴门书派的形成影响很大。祝允明在苦读期间结交了很多良师益友。其中如沈周、刘珏、杜琼、吴宽、周臣、朱存理等都是苏州名士。他拜比他长十岁的王鏊为师,又与年纪相仿的都穆、杨循吉为友,更与比他年轻的唐寅和张灵交往。经常一起作诗唱和、切磋书画,感情深厚。中年不得志怀才戏人生祝允明三十以后才华已经相当出众。请他撰写墓志、碑碣和求书画的人很多。他三十一岁就受聘为作《重刊王著作文集序》。刻书作序往往请名人,可见时人对他的看重。祝允明与都穆、文徵明、唐寅等常在一起创作古文辞。唐寅从小聪慧,也很早就出名。文徵明小时不很聪明,后来发奋学习,又得到沈周、吴宽、李应祯的指点,在文章、绘画、书法上进步很快。文徵明性格内向,文静而严谨。祝、都、文三人往往在唐寅的画上题句作文。  
    祝允明三十三岁那年,参加乡试,考中举人。主考官王鏊对他的文章很赞赏。凭着自己的才学,祝允明很自信,认为进京考试,录取高第易如反掌。谁知以后七试礼部都没有成功。这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仕途的失意和打击对于祝允明的后半生起了重要的作用,使他的心境、性格产生了巨大的变化。祝允明中年是在这样一个转变中度过的。他中年的前半期,孜孜不倦于科举考试,思想是积极入世的儒家观念。而后,一次次的失利,使他越来越心灰意冷,渐渐地转向了老庄的消极出世,开始游戏人生。他的心境除了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上表露外,只能在诗文、书法中抒发。他的书法也渐渐转向行草书。五十岁以后在草书上的发展和成功与这样的心境是分不开的。
    对于祝枝山的书法,历代俱有佳评。他的友人黄省曾作诗描述、评论他的书法云:“枝山草书天下无,妙洒岂特雄三吴?群萌万象出毫下,运肘便觉风云俱。丝持浪转信神动,筋迥墨纵皆春敷。分明造化宰君手,左攒右剪形形殊。天愁鬼器不宁岁,鸾惊龙骇谁争驱?迩来南海作仙令,难筹历险笔愈圣。奇文豪咏兼称之,处处江山好辉映。余也飘飘紫台客,向长五岳将浮屐。多君惠我《远游》篇,得展梦窗喜魂魄。呜呼羲之眼前人不识,笑杀千金买遗迹!” 王世贞也认为“天下法书归吾吴,而京兆祝允明为最,文待诏徵明、王贡土宠次之。……(祝允明)靡不临写工绝,晚节变化出入,不可端倪。风骨烂漫,天真纵逸,真是上配吴兴(赵孟),他所不论也。”顾谓“希哲书学精工,自《急就》以逮虞(虞世南)、赵(赵孟),上下数千年变体,不得其结构”。王澍更是大加赞赏说:“有明书家林立,莫不千纸一同,惟祝京兆书变化百出,不可端倪,余见京兆书百数,莫有同者,信有明第一手也”,评价极高。试看他在六十五岁写的《洛神赋卷》,董文视其为祝氏人书俱老的草书名迹,展阅此卷,万千气象顿入眼帘;字字虎啸风生,行行龙腾云起,页页雨雪交加,全卷梨花飞舞,宛若一幅“春雪满空来,处是花开”的画面,读来撩人情思,撼人心魄。初视之,点画狼藉,纵横散乱,反复赏来,但见点画如真,顺逆藏露,起止分明。运笔流畅飞动,转折极尽自然,如高山流水跌宕迂回。时隐时显,有变化万端之绝妙。此卷以中锋笔法奠定浑劲基调,扁笔侧锋的偶然出现,更使锋势雄强无敌。收则急敛锋芒,放则飘然无羁,真是大家巨椽随意挥洒皆能得心应手,出神入化,如入无人之境。洋洋千余字一气呵成而笔意不怠。其墨色浓而不滞,时用渴笔,增加了苍劲老竦的意味。其体势千姿百态秀美多变。卷中“若危若安”、“若往若还”,将极易雷同的四个“若”字分布于两行,或疏、或密、或正、或斜,写成四种不同情态,各具神采,巧妙施变,却毫无着意安排的痕迹。枝山书法娇迈翻腾,却不剑拔驽张。大起大落之间,只觉有古雅恢弘之气,无寒俭窘迫之容。章法参差错落,上下左右呼应顾盼连成一气,行距字距不甚清晰,细看却又中心分明。只有炉火纯青的书坛巨匠,才能达到如此高妙的化境。  
    当然,祝允明的书法也有不足之处。明代邢侗说他“资才迈世,第聩然自放,不无野狐”。项穆不无过头地说:“(祝允明)初范晋唐,晚归怪俗,竟为恶态,骇诸凡夫。”对于一位艺术气质特别强烈的人来说,过分偏激之作也是难免的。我们从中可以窥见他因绝世才学不被所用,转而欲求解脱的痛苦思想。至于有人批评他用笔“不出正锋”,明代周天球早为之辩解说:“京兆书法当时无辈,而或者评其不出正锋。盖谓此老目视短,不能悬笔运时耳。尝见其草书《月赋》刻本,细验于点画间,皆正锋也。”一般说来,有深厚功能的书家不难做到笔笔正锋,豪放不羁的祝允明自然不会斤斤计较正、侧锋的得失,而是着眼大气局和大效果。因此,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能借助于翻腾的章法与生动的笔法,酣畅地抒发自己的感情,又何必去苛求正侧锋之利弊呢?更何况侧锋取姿生势,对感情的宣泄会更加灵敏。明中叶象祝枝山还有唐寅这一类有个性的寒士才子,由于八股文的束缚,科举的腐败,使他们与上层贵族格格不入。他们傲岸尘俗,风流潇洒,因此他们的书法也不偈上层书法的雅化、标准化,日趋馆阁体的死胡同。他们虽然也崇尚帖学,但能在书法之中,充分抒发自己的个性,表达自己的意趣,愿望与苦闷,因此,他们的书法代表了当时具有艺术生命力的发展前途。他们力追晋唐,在人格上效仿竹林七贤的狂放,但他们的社会背景与魏晋不同,明中叶城市经济的繁荣,市民阶层的扩大,商品经济带来了资本主义萌芽,市民阶层的扩大,商品经济带来资本主义萌芽,使这一部分生活在社会下层的文人寒士,有了一定的启蒙意识,他们的思想、行为对固有传统有所抵触和批判,因此他们敢于在艺术上有所创新。祝允明既继承了二王以来帖学的通畅、明快的笔法,又能抒发情性,畅抒胸臆,恣意挥洒,他的书法既有传统精髓,不狂怪姿肆,又有自己的风神气质,讲求风韵。无怪乎他的书法拥有众多的追随者,在当时乃至后世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祝允明晚年经济状况不佳。他六十六岁那年,文徵明次子文嘉知道他的情况后,在书房中设置了蚕丝纸和上等笔墨,请他去,许酬索字。祝允明趁兴写了行草书《古诗十九首》,这是件精品,文氏父子很是赞叹。后来刻入文徵明的《停云馆帖》。此时,祝允明虽隐于乡里,但书名大振,被公认为吴门书坛领袖人物。祝允明在他最后一年还写下了表述他书法观点的章草书《书述》,成为他为数极少的书法论著中重要的一部分。人们对祝允明的书法很喜爱,因此在他去世不久,就出现了大量的伪作。造假者借此谋利,这给后人对祝允明的研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其中以他的外孙吴应卯学他的字最像,可以乱真,即使行家也难分辨。嘉靖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527年初),祝允明病逝,终年六十七岁。这位书法领袖在贫病中告别了人世。他以自己的实践使吴门书派在崛起中达到了全盛,并形成了明代的浪漫主义书风,成为明代中期书坛的主将,对明代书法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王世贞在《艺苑卮言》中评价道:“天下书法归吾吴,祝京兆允明为最,文待诏征明、王贡士宠次之”。
    祝允明一生留下了很多诗文杂稿。《明史》本传称“著诗文集六十卷,其他杂著百余卷”。而以《祝氏集略》三十卷,《怀星堂集》三十卷为最有名。这是他除书法作品外的又一笔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