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城茗都房价走势:【影评】《我的唐朝兄弟》:“大唐律法”视域下的正义悖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0 05:33:06

【影评】《我的唐朝兄弟》:“大唐律法”视域下的正义悖论

【文】凌国华

 

乍一看,这是一部没有内涵的搞笑片儿。网上也有些评论说浪费了看片者的时间。可《唐朝兄弟》绝非如此简单。

故事倒不复杂。强盗薛十三和陈六入山村打劫,官军缉拿顺手祸害百姓,强盗仗义手刃作恶之官军。淳朴之村民(以里正为代表)奉所谓“大唐律法”为圭臬,“抢财夺物杖二十,击杀府军死罪”,孜孜不倦缉拿为非之强盗。府军来临,强盗逃脱,府军杀村民泄愤。强盗再次援手。吊绑里正。陈六纳了村民罗娘。里正装疯,暗中报信官府。罗娘接受陈六,陈六习惯了正常的村民生活,干农活,其乐融融。府军指挥派兵前来征剿强盗。村民遭灭顶之灾……

在这个故事中,“大唐律法”作为权威的标志,一次次出现在里正的口中,威严而滑稽。作为唐朝之中国的“宪法”,《大唐律法》无疑包含了刑法,是唐政府的根本大法,当然具有至高无上的象征意义和实体意义。但是在故事中,又有怎样的体现呢?到底谁触犯了“大唐律法”?强盗薛十三和陈六?府军?里正?都在践踏着威严庄重的“大唐律法”。按理说,强盗是肯定触犯法律的。可这两个强盗,打劫都这么温良恭俭让,笑嘻嘻的先讨水喝再问有没有钱,然后才是拿刀威逼(只是威逼);而府军呢,比两个强盗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里正用削尖的竹标刺穿强盗薛十三的咽喉,正是对自己一直奉若天条的“大唐律法”的最大讽刺!

苦竹林作为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代表,里正则是其领导人,其作用比当今之村支书和村主任还重要。乡村社会的公序良俗需要里正来维持,而各种农事之安排也要里正来操作。自称常山赵子龙之后的里正,虚张声势,如果没有强盗和府军的介入,管理这个与世无争的苦竹林自然不在话下。自己的儿子聘了本村最漂亮的姑娘罗娘,然后结婚生子,把里正的位子传给儿子,继续统治苦竹林。该交租的交租,该纳粮的纳粮,闲暇时刻喝着酿造的醇醪,空气清新,身心俱醉,这传统公序良俗之农业社会在无风无浪的日子里逍遥。

可是,薛十三跟陈六,两个土强盗的闯入,加上府军的介入,这个秩序被打破了。严格意义上讲,这俩强盗不是真正的亡命徒,有着善良的本性和仗义的热血。只是劫财(陈六还劫了色),不伤人命,府军口口声声的所谓“灭门惨案”,更是一种栽赃陷害。而各式村民的一一登场,也让人看到了乡村社会的人性真实:淳朴、懦弱、有些阿Q。马六、胖子、还有常山赵子龙之后之后的赵四郎,无不如此。反而一个女屠户鹦哥的阳刚气概,盖住了所有的苦竹林男人!然而,在府军大肆屠村的时候,懦弱如胖汉,也能杀府军;赵四郎最后也敢向官军射箭(虽然射在马屁股上),环境可以改变人性,尤其是逼仄的生死存亡关头。

长寿的癔症有着云山雾罩的隐相。开头和结尾中,弱智的长寿已经成年,却仍旧弱智,他拼命抽打雨中的枯草,在荒野中跳跃,这中生命的勃勃脉动是里正维持的乡村所没有的。正常人都很稳重: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吃饭,劳作,休息。娶妻,生子,酿酒。看天阴晴,看月圆缺,看云卷舒。这生活好像“大唐律法”规定了似的,没有一丝波澜。陈六“纳”了罗娘之后,便决定留在苦竹林村,过正常的生活。他忘了自己的强盗身份,即使他的本质并非狠毒。在“大唐律法”的视域下,一旦戴上强盗标签,就是一辈子的事儿。即使是安分之罗娘,府军都敢强暴(未遂),何况强盗,那就更有堂皇的借口击杀了。

李白的出现,使得故事情节有些意外。不可思议,李白是跟两个强盗喝酒时,写下了“床前明月光”那首诗。而强盗薛十三问的那句话:

“你们这些诗人,靠什么活着?你们也不种地,也不经商,也不当兵,也不打劫。”

 “我们……卖为生。”后来的诗仙说。

 “卖………太辛苦了。”陈六说。

其实从一定意义上说,文人(包括诗人)作为政治的附庸,没了独立性,卖诗跟卖*身又有什么区别呢?李白恭维杨贵妃的那三首诗,遇赦时高兴得“千里江陵一日还“,可以说明了。

强盗仗义救下遭府军强暴的罗娘,却招致里正埋怨:“谁你们帮忙了?”于是“大唐律法”的正义和强盗土贼的邪恶较量上了。殊不知,真正的正义不在大唐律法,不在府军,更不在高高在上的天子。正义在这里似乎无处容身。而那俩强盗,也并非真正的强盗,估计是流民被逼上梁山了。陈六决定留下,割稻子,捶稻子:“一干农活,心里就敞快!”女屠户鹦哥,也希望薛十三留下,薛十三并非不愿留下,可他知道“强盗”标签的意义,又击杀了府军,留下来无异于戕害全村。在去与留的争执中,装疯的里正悄悄报了信——这同时也宣告了苦竹林村灭顶之灾的到来。

在一阵肃杀紧凑的竹笛声中,府军大部队来征缴两个强盗了:“村民与强盗一党,杀光男人!”于是村民惊惶失措,纷纷倒地。陈六还不忘安排长寿躲好,并从裤裆里掏出干粮给他。火光中瞽目的老媪问孙子胖汉什么情况,答曰野猪进村了。却不知尸横遍野,火光冲天……

面对着姜武演的陈六,我却想起了姜文的《鬼子来了》中的乡村意象。说村民愚昧也好,淳朴也罢,反正都遭了秧,而且或多或少是由于自己招致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死守着陈腐迂拙的“大唐律法”,就一定是真正的良民么。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一个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年代,真正的正义不是看“大唐法律”或者“强盗”的标签,而是看实实在在的行为。

 片尾曲《时或有喜》,演绎了传统公序良俗秩序下理想的乡村社会:

稻子正好/可以酿美酒

稻子正好/可以煮粥喝

种稻子啊/忙着收获

收获时节/定在七月

七月流火/正是凉快

我家小儿/长了一岁

我家娘子/梳头抹脸

脸上擦的/是鹅黄粉啊

可这只是奢望。因为,“大唐律法”仅仅是正义的符号而已。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