凔溟 贤妻难当 番外:南宋大贪污犯秦桧专权期间祸国殃民的罪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2:32:15

南宋大贪污犯秦桧专权期间祸国殃民的罪行  

   

   

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在奸相秦桧的主持下,南宋与金国达成了第二次绍兴和议。  

   

根据第二次绍兴和议,南宋要对金国称臣,每年要向金国进贡几十万两白银与几十万匹绸缎,还要割让大片国土。  

   

金国则答应放回宋高宗赵构那已经年逾六十的亲妈韦太后,同时归还南宋的还有宋高宗赵构亲爹宋徽宗赵佶的棺材(注:棺材里面其实是一截朽木。宋徽宗赵佶于1135年在金国被糟蹋致死,之后金人将赵佶的尸体扔到火坑里浇上油锻炼,制成好燃料)。

 

但是宋高宗赵构当亲王时娶的原配王妃与两个小妾,以及宋高宗赵构的两个亲生女儿,还有宋高宗赵构的兄弟姐妹和其他亲人却没能从金国归来(在被金军掳走后,他们中的不少人被凌辱蹂躏致死)。  

   

对于金人灭亡北宋、侵占宋朝疆土、屠戮宋朝臣民、害死宋高宗赵构父兄、奸淫赵构母姊与妻女等诸多罪恶,宋高宗赵构并没有感到很耻辱,也没有因此而对金人恨之入骨。

 

宋高宗赵构一再奴颜婢膝地屈辱求和,祈求仇敌金人让他当“太平皇帝”。  

   

根据绍兴和议的规定,宋高宗赵构要尊称金国为“大金”,自称曰臣构,每年还要必恭必敬地屈膝跪拜金国皇帝派来的使者。  

      

绍兴十一年(1141年),在奸相秦桧支持下,南宋朝廷收回三大将的直接带兵权,冤杀抗金名将岳飞。

 

而根据绍兴十一年达成的宋金和议,金国明确要求南宋不得罢免秦桧的相位。  

   

害死岳飞之后,有了金国主子撑腰,成了宋高宗赵构无法罢免的终身宰相。秦桧得以专权18年,权势如日中天。  

   

宋金达成和议之后,秦桧“挟强虏以要君”,也就是凭借外国人的强大来要挟皇帝。用今天的话说,大致可以类比为“挟洋人以自重”。

 

到后来,秦桧的党羽布满朝堂,秦桧的权势越来越大,甚至达到架空皇帝的程度。当然,这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  

   

在专权期间,秦桧甘当奸细、卖国求荣、残害忠良、结党营私、独断专行、徇私舞弊、迫害异己、贪污受贿、贪赃枉法、卖官鬻爵,想方设法地榨取民脂民膏,还大兴文字狱,进行严酷的舆论管制以粉饰“太平”,甚至架空皇帝、图谋篡位。秦桧的这些罪恶是不能推给其他人的,从这些方面来看,秦桧及其同党就是一群祸国殃民的民族败类,他们无恶不作,无所不为。

   

   

在专权期间,秦桧媚事敌国,凡是金人有所需求,秦桧都无不唯命是从。

 

为了媚奉金国主子,秦桧及其党羽想方设法地榨取民脂民膏,不断地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宋高宗、秦桧为了媚奉敌国,讨好金人,对于绍兴和议中所规定的“岁币”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都如期交纳。而且南宋交纳“岁币”时,还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  

   

如南宋交纳“岁币”时,要由枢密院差使臣四员管押银纲,户部差使臣十二员管押绢纲,并于前一年十二月下旬送至盱眙军的岁币库,然后再差将官一员部押军兵三百人,护送过淮河。在交纳“岁币”前,先要拿出银、绢式样三份,“一份往燕京,一份往卞京漕司呈样,一份留泗州岁币库,以备参照”。

 

虽然呈交了银、绢式样,但在正式交纳“岁币”时,南宋使臣还要受到金人的百般刁难,“初交绢,十退其九”,其原因是“金人秤尺无法,又胥吏需索作难之故”。于是南宋臣僚们还要向金国小吏行贿,“通支金人交币官吏,靡费银一千三百余两,金三十五两”,其余布、帛、酒等共折银六百二十两,对其“所需如欲,方始通融”。但还不是按原物照收,仍要“十退其四五”,结果宋廷又要额外“贴耗银二千四百余两”。  

       

此外,南宋皇太后每年都要给金国皇后进献礼物,年年“亦以钜万计”。  

   

金国皇帝还经常派人来索取“金珠靸工之类”,宋高宗、秦桧亦“令有司悉与”。甚至有些珍稀动物,如“白面猢孙及鹦鹉、孔雀、狮子猫儿”之类,只要金人有所索求,宋高宗、秦桧均令“搜访与之。  

       

南宋每年还要派使者赶赴金国贺正旦、生辰,贺礼需要金器千两、银酒器万两、锦绮千匹、茶千斤,使者有正使、副使及三节人(上、中、下三等随从人员,上,中节各十人,下节三十人)。同时,南宋朝廷还要赏给他们的行装钱,正使一千缗,副使八百缗,银、帛各二百两匹。下节银、绢共三十两、匹,中节二十五两、匹,下节十五两、匹。这些人除领取薪棒外,还“日给五百钱,探请俸二月”。  

   

金国使者来南宋时,南宋沿途的地方官不但要迎送,而且还要大排筵席。金国使者到临安(杭州)后,更是没完没了的盛宴款待。  

   

为要使这些金国使者能在金国皇帝面前说些好话,宋高宗、秦桧还以“密赐”的办法,进行贿赂。暗中送给金国正任使者银一千四百两,副使八百八十两,袭衣(衣物的全套)金带三条,三节人皆袭衣涂金带,上节银四十两,中、下节银三十两,“自是以为例”。  

   

金国使者在临安(杭州)要买物品,也要从南宋国库拿出钱万缗,作为他们购货之用,也“自是以为例”。  

   

绍兴和约签订以后,宋金之间暂时休战,宋军军费削减很多,但由于南宋权贵们要花费以上种种巨额开支和过纸醉金迷的腐朽生活,如为了把临安(杭州)经营成为富丽繁华的安乐窝,在那里广造宫殿,大造宫邸,修湖凿山。  

   

秦桧“夺上心,粉饰太平,沮砾士气,今日行某典礼,明日贺某祥瑞”,而对于战备之事,却是“士马销亡不问,干戈顿弊而不修”,使得那些“士大夫豢养于钱塘湖山歌舞之娱,无复故都黍离麦秀之叹”,“此桧之罪,所为上通于夭,而不可赎也!”(《朱文公文集》卷75《戊午谠议序》)。  

   

正是由于每年都要贡纳巨额的岁币给金国,加上南 宋 君臣过着纸醉金迷的奢侈腐朽生活,频繁地“上下宴安”,以“钱塘为乐国”,挥霍无度,其结果必然是要加重南宋人民的负担。  

    

绍兴十二年(1142),经秦桧提议,宋高宗下诏,命南宋各地常平司卖官田时要租佃人“增租三分,如不愿增者,许人刬佃”。在过去战争期间,南宋朝廷曾以“济军用”为名,向人民“预借赋税”,就是暂时增加部分税收,但是战争结束后,原先增加的赋税没有减免,而且还大幅度提高税率,老百姓需要缴纳的赋税数额反而更多了。“预借之税,今尚未免,且预借之弊,折纳太重,近于重敛”。有些州县在折纳税绢时,甚至“每匹有至十千者,民不堪命”。  

   

在各地,还增加了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如两浙州县的老百姓则要缴纳绵、绸、税绢、茶捐、杂钱、白米六色,和别科米麦,“有一亩地纳四五斗者”,京西地区,根括隐田,“增添租米,加重于旧”,湖南“有土户钱、折托钱、醋息钱、麹引钱,各色不一”。秦桧还令各地,“间乞(益蜀)免,理宜禁绝。”(《文献通考》卷5)   

 

总之,在专权期间,秦桧多次下令各地暗中增加赋税,不断加重人民负担,“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于是“民力重困,饿死者众,皆桧之为也。”(《文献通考》卷5)

  

   

秦桧是宋朝的特大贪污犯。作为公认的国之巨蠹,秦桧不遗余力地竭民膏血。在秦桧专权的十八年间,秦桧卖官鬻爵、开门纳贿,“监司、帅守到阙,例要珍宝,必数万顷乃得差遣”(《续资治通鉴》)。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记载:秦桧“贪墨无厌”,“喜赃吏,恶廉士””,故在秦桧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贪宫污吏。  

   

秦桧公开卖官鬻爵、敞开大门纳贿。秦桧将很多官位立价出售,当时如果想要当地方官,必须先给秦桧送几万贯钱,买官价格“必数万贯,乃得差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附注:以购买力估算,宋朝几万贯钱大约相当于现在几百万人民币)。  

   

秦桧用人,尽用贪官污吏,如果那些投靠秦桧的贪官因赃污不法被举讼,秦桧就出面保他们无事,“桧复力保之”,其结果是,“赃吏恣横,百姓愈困。”(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宋金达成和议之后,那些与秦桧政见不和的南宋大臣,有的被罢官,有的被驱逐远调,有的被流放到偏远蛮荒之地,秦桧党羽逐渐布满朝堂,秦桧的权势也越来越大。  

   

那些无耻之徒、奸佞小人纷纷依附秦桧,贪官污吏们更是拼命地巴结秦桧,争先恐后地给秦桧当走狗,有的贪官甚至情愿给秦桧当仆役,供秦桧差遣。  

   

通过奉承拍马、贿赂秦桧,徐宗说从下级官员升任南宋朝廷的户部侍郎。当时户部掌管全国土地、赋税、户籍、军需、俸禄、粮饷、财政收支,户部侍郎相当于现代国家的副部级高官。  

   

作为南宋时期的中央副部级高官,徐宗说竟然恬不知耻地以秦桧家仆人自居,长期替秦桧经营田产,号称是秦府“庄客”。徐宗说“附秦桧以至从官,常为桧营田产”(《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  

   

秦桧大量任用贪官污吏,将清廉的官吏尽数驱逐排挤出朝廷,使贪官污吏充斥官场。  

   

那些贪官污吏们为了媚事秦桧,便以盘剥百姓为急务,“涪敛以待过往,科率以奉权贵”(《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5)。  

   

贪官污吏们征收赋税时,则强迫南宋人民“合零就整钱,如绵一钱令纳一两,绢一寸令纳一尺之类,是正税一分,阴取其九”(《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4)。甚至,当时各地都是“官收一岁之赋,而民输两倍之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0)。  

   

秦桧当政期间,南宋百姓的境况是何等悲惨!哪里谈得上“富足”二字?  

   

在秦桧专权当国时期,南宋财政由于秦桧集团的贪渎,陷入全面窘困,“府库无旬刀之储”。

 

为了解决财政危机,秦桧大肆横征暴敛,秦桧“密谕江、浙监司暗增民税七八”,结果导致“民力重困,饿死者众”(《文献通考》卷5)。  

   

为了榨取民脂民膏,秦桧还禁止减免赋税,密令各地“间乞减免,理宜禁绝”,甚至不断增加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致使平民百姓大量破除。  

   

《宋史》卷174《食货志》记载:“自桧再相,密谕诸路,暗增民税七八,故民力重困,饿死者众”;  

   

《文献通考》卷5记载:“民力重困,饿死者众,皆桧之为也”(《文献通考》卷5)。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记载:秦桧亲信曹泳任户部侍郎期间,“巧计百出,必为额外多方聚聚敛,较利之锱铢,割民之脂膏”。  

   

在秦桧及其党羽的治理下,南宋国困民穷,“饿死者众”,两淮、江南各地普遍出现萧条衰败景象。  

   

当时南宋老百姓评论说:“自秦太师讲和,民间一日不如一日”(《 胡澹庵 先生文集》卷14《与虞并甫》)  

   

“自桧当国二十年间,竭民膏血”“国之府库,无旬刀之储,千村万落,生理萧然”(《宋史》卷374《胡铨传》)。

 

秦桧专权期间南宋出现的这个“萧然”景象,便是当代网络丑类所宣称的和议之后带来的“繁荣”!  

   

在过去战争期间,宋高宗、秦桧曾以“济军用”为名,向南宋人民预借赋税,就是暂时增加部分税收以资助国防费用。但是在战争结束后,原先增加的赋税不仅没有减免,而且还大幅度增加了,“预借之税,今尚未免,巳预借之弊,折纳太重,近于重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5)。

 

有些州县在折纳税绢时,甚至“每匹有至十千者,民不堪命”(《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6)。  

   

在与金国达成和议之后,为了收刮民脂民膏以媚奉敌国,宋高宗、秦桧还下令各地官吏进行献助。

 

名义上是南宋各地官吏以“羡余”献助中央,实际上连宋高宗也知道,这是“监司郡守”,“刻削苛细,进献羡余”,这些财物除了给金国女真人,剩下的主要就成了秦桧的私有财产。秦桧占有的巨额财产无非是收刮得来的民脂民膏。  

   

在专权期间,秦桧利用权势,贪污勒索,广置家产。秦桧飞扬跋扈,到处霸占田产,秦桧所建的相府园宅在他死后被用作宋高宗退位当太上皇的居所德寿宫,足见其规格之高,现在德寿宫已被考古发掘。  

   

宋金议和之后,宋高宗赵构曾经慷慨地将当时著名的永丰圩田赐予秦桧,秦桧占有的这片良田共有一万五千多亩,“亘八十四里,为田千顷”。

 

后来,秦桧家的私有良田遭遇洪水,秦桧居然以南宋朝廷的名义下命令强行征发民工三万多人去修整自己的私家田产。  

   

绍兴十二年(1142年),极其富有的南宋庸将刘光世病死,刘光世家在建康(今江苏南京)的园第、豪宅,全部被秦桧强行霸占。  

   

南宋庸将张俊以贪财和富有而闻名于世,被世人嘲笑为“坐在钱眼里的张郡王”。

 

张俊家共有良田一百多万亩,每年收租米六十万石以上,相当于南宋最富庶的绍兴府全年财政收入的两倍以上。通过巧取豪夺,张俊还占有了大批园苑、宅第,仅所收房租一项,每年就多达七万三千贯钱,也就是仅房租一项,就年收入七亿三千万文钱。  

   

张俊死时,张俊家的大部分房产以及很多良田都被秦桧强行夺占。  

   

在秦桧专权期间,南宋全国各地的大小官员平时要向秦桧贡献财物。

 

每逢秦桧生日,各地大小官员还争先恐后地进献大批财宝,给秦桧祝寿,“四方竞献奇宝,金玉劝盏,为不足道”(《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遗史》)。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各地官员给秦桧进贡的生日礼品至少价值几十万贯钱,“腊月生日,州县献香送物为寿,岁数十万”(《续资治通鉴》)。  

   

按照购买力估算,每年各地官员作为“生日礼物”送给秦桧的钱财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几千万人民币。  

   

南宋臣民都知道,秦桧家的财富比南宋朝廷的左藏库(国库)还要多过数倍。  

   

由于长期不间断地大量收受贿赂,加上不断侵吞国家与私人的财产,以至秦桧家的府库财富,超过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数倍”,当时凡是南宋宫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桧家都应有尽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秦桧家财宝堆积如山,号称“富敌于国”(《宋史》卷473《秦桧传》)。  

   

据《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秦桧两踞相位,前后独掌大权达19年。在专权期间,秦桧公开卖官鬻爵、敞开大门纳贿,以致富可敌国。

 

秦桧之子秦熺,几乎每天都要请人打造金、银酒器,或搜集古董字画。这都是耗费巨资的事,秦熺却当成日常功课,秦桧家日常生活的奢侈程度可想而知。  

   

   

秦桧还不遗余力地摧残南宋的国防力量,迫害南宋的抗金将士,致使南宋军备废弛多年,军心涣散、军纪腐败。  

   

对于坚持抗金的将领,秦桧不断地加以打击和迫害。南宋的抗金名将,如岳飞、韩世忠、刘锜都遭到迫害,其中岳飞、岳云、张宪等人被冤杀,韩世忠等人被解除兵权赋闲,刘锜等人则被贬斥远方;岳飞部将牛皋不满秦桧的黑暗统治,秦桧让其党羽田师中用毒酒将牛皋毒死。 

   

签订绍兴和约时,南宋把商州割给了金国,商州守将邵隆坚决反对割让商州,被秦桧贬官叙州后毒死。为悼念邵隆的爱国品行,叙州军民“皆悲哭之”“为之罢市”(《三朝北盟会编》卷214);  

   

抗金将领李显忠杀出重围,自敌占区回归南宋,金人称其“私遣过界”,“秦桧怒”,随即罢去李显忠的军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7);  

   

当时还有一位身陷敌占区的河北进士梁助,昼行夜状,历尽了千辛万苦回到南宋。梁助归宋后“上书言河北事极详”,并认为“金人必举兵。秦桧怒,直决之”,把他“押赶惠州编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72引《赵牲之通史》。)   

   

收回诸大将兵权之后,秦桧大量选用一些奸贪驽钝的庸人去接管各路宋军,“其任将帅,必选驽才”(《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驽将治军“不治兵而治财,刻剥之政行,而附摩之恩绝;市井之习成,而训练之法坏”(《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9)。  

   

经过秦桧及其党羽的破坏,南宋初年军队的抗敌锐气丧失殆尽。在秦桧专权期间,大部分宋军将士逐渐由能征善战的军人转变成贪财好利的商人,这些人整天朝游暮宴、安富尊荣、醉生梦死,“二十年间,披坚执锐之士,化为行商坐贾者,不知其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9)。  

   

秦桧还不断缩减宋军的编制与规模,甚至经常克扣军饷。于是南宋军备废弛、军心涣散、军纪腐败,守将缺人,军力日渐衰弱。   

   

值得注意的是,绍兴和议达成之后,金国女真统治者“以书来索北人之在南者”,南宋朝廷“不敢不如命”,很快下令将“海州、泗州、涟水在南百姓”“根刷过淮北”。

 

后来,秦桧又写信给金国统治者,“许以所索陕西、河南人次第而遣”。  

   

绍兴十四年(1144年),宋高宗、秦桧又“命州县根刷,前后归朝人发还金国”。但金人还不满意,于是秦桧又“命尽发前后所得大金、契丹及归朝人五万,还于大金。”

 

秦桧这样做的目的既是满足金国的要求,更是为了“阴谋内弱军势,绝后来归降之心。”(《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姓氏录》)   

   

此外,对于淮河、大散关以北的民众,因不堪忍受金国统治者的压榨或因饥荒而冒死南归者,宋高宗、秦桧一概拒之于国门之外。  

   

宋高宗、秦桧下令给宋金交界处的南宋地方官吏说:“毋招集流亡,恐致生事。当时,金国连连灾荒,陕西一带百姓“无以食,争西入蜀”,但因为秦桧命令,宋庭不敢接纳,以致这些百姓“皆散去饿死,其壮者,北人多买为奴婢。”(《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7)   

   

有人会问,宋高宗、秦桧将南归的北方人强行遣送回去,跟军政有什么关系呢?

 

原来,南宋前期的主要将领,如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吴玠、刘锜等人,都是北方人,“中兴诸将皆北人”,而他们的手下将士,也多是北方精壮汉子。事实上,这些逃到南方的北方流民,是宋军的中坚力量。  

   

而宋高宗、秦桧做出亲痛仇快的举动,无疑是断绝了宋军精壮兵员的来源,导致后来宋军战斗力大为消弱。而且,他们的举动,也让北方的百姓和义军心寒,不敢南来,大大巩固金国的统治,削弱了南宋的边防。  

   

这种恶果,充分体现在绍兴三十一年的宋金战争上。经过秦桧及其党羽将近二十年的压制和破坏,到了金国再次发起攻宋战争的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南宋军备已废弛多年,宋军将士也早已失去绍兴十年时的那种进取之心和雪耻之志,此时算得上是兵无精兵,将无良将。

 

结果,在名将刘锜(已经六十多岁)的指挥下,虽然集中了江州、池州、建康、镇江四支大军,但宋军在两淮还是一败再败。毫无疑问,刘锜此时手中的兵马,已非昔日骁勇善战的八字军,而是被秦桧之流腐化削弱后的军队。刘锜纵有千般能耐,此时也无济于事了。  

   

后来,南宋大臣袁燮在奏章中指出:“自秦桧当国,阴与虏结,沿边不宿重兵。”(《历代名臣奏议》卷337)  

   

南宋大臣叶适在《题姚令威<西溪集>》中提到:“初,完颜亮来寇,举朝上下无不丧胆,直云:虏百万何可当,惟有退走尔。”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南宋时人王之道在奏章中指出:“吾之宿将,比自讲和以来,初无尺寸之劳、毫发之功。二十年间,享其富贵尊荣。……黄金白璧,歌童舞女,充知私室,朝游暮宴,其奉养倍侈,有非言之所能尽者,孰肯披甲胄、冒锋镝、奋不顾身以拘国家之急哉?”(《祖山集》卷二十《与汪中丞画一厉害札子》)  

   

绍兴十年(1140年)岳飞北伐前后,金国内外交困。然而在达成宋金和议之后,经过将近二十年的休养,加上南宋每年进贡给金国的大量财富,金国的国力得以恢复,金军将士也养得膘肥体壮。而此时的南宋,经过秦桧及其党羽将近二十年的折腾,已经国困民穷,“国之府库,无旬刀之储,千村万落,生理萧然”。宋金国力对比发生了显著变化。  

   

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听说金主完颜亮率大军气势汹汹地扑来,宋高宗赵构马上吓得尿裤子,赶紧备船,准备逃亡海上。多亏了临危不惧的文臣虞允文指挥宋军残部凭借长江天险据守,加上金国后来发生内讧,南宋总算又逃过一场劫难。  

   

      

在专权期间,秦桧还结党营私、党同伐异,残害忠良、诛锄异己,受到秦桧陷害的不仅有抗金将领,而且还有很多文人士大夫、正直人士,甚至还有很多平民百姓。  

   

秦桧要打击迫害的异己对象,首先是那些过去曾反对过和议的主战派。不仅抗战派武将被打压迫害,而且抗战派文臣,像张浚、赵鼎、王庶、胡铨等人也遭到秦桧的迫害。无恶不作的秦桧,就是要害尽曾经反对议和的人。

 

此外,心胸狭隘的秦桧对以前与他有过不和或弹劾过他的朝臣,即使不是抗战派官员,也要逐一加以打击报复。  

   

秦桧指使台官、谏官所弹劾的异己,往往都是“无罪可状”的人。要给他们强加罪名,“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但秦桧为了欲置他们于死地,还惟恐他的党羽不力,所写的弹劾章疏不够尖刻,便经常自己执笔以授言官,所以人们一看就知道:‘此老秦笔也”(《宋史》卷473《秦桧传》)  

   

当时,凡是“与秦桧异论者”,即使被罢官为闲职,“奉祠里居”,或“侨居他郡”,也全都在劫难逃,“以次被罪””(《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8),最终都遭到了秦桧的打击迫害。

 

在秦桧专政期间,“士大夫死于其手者甚多”(《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9)。  

   

为了巩固自己的独裁统治,秦桧还大兴文字狱,进行严酷的舆论管制以粉饰“太平”,“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宋史》卷473《秦桧传》)  

   

秦桧还实行特务统治,大兴告讦之风,鼓励奸佞小人随意诬告无辜,栽赃陷害,炮制冤狱,制造恐怖气氛。“秦公方斥异己,大起告讦,此其势欲杀贤者”,“秦公方斥异己,大起告讦,此其势欲杀贤者”(《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此风一起,一些贪渎无耻之徒“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宋史》卷473《秦桧传》)。

 

当时的很多卑鄙小人纷纷依附秦桧,不断告密,通过诬告陷害无辜以求升官发财。南宋社会出现了恐怖局面。  

   

尤其是,在秦桧的晚年,秦桧的权势达到一手遮天的程度,秦桧无端大兴冤狱,陷害异己及其亲属,其残害异己的心理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受到秦桧迫害而家破人亡的人有成百上千之多。  

   

绍兴十五年(1145),宋高宗赐秦桧一座宅第,中有藏书楼,赐名“一德格天之阁”。秦桧将张浚、赵鼎、李光和胡铨等五十三人的姓名写在阁内,“欲必杀之而后已”(《宋史》卷473《秦桧传》)。  

   

吕中《中兴大事记》记载:“桧秉政十八年,富贵且极,老病日侵,将除异己者。故使徐磊、张扶论赵汾、张祁交结事。先捕汾下大理寺,拷掠无全肤,令汾自诬与特进永州居住张浚、责授建宁军节度使副使昌化军安置李光、责授果州团练副使致仕新州安置胡寅谋大逆。凡一时贤士五十三人,桧所恶者皆与。狱上,而桧已病不能书矣。 ”  

   

秦桧晚年一手遮天,亲手炮制了一个冤狱,准备将他最痛恨的那些文臣士大夫一网打尽。  

   

据南宋时人吴猎记述,那份“谋大逆”者的名单一旦经秦桧画押,大理寺将立马判以“极刑”,也就是将秦桧所憎恨的那五十三个名士全部杀光。

 

所幸的是在南宋大理寺将此名单上呈秦桧时,“桧夫人王氏却之,语家吏日:‘太师病势如此,且休将这般文字来激恼他’如此者再三。桧死,事遂已。故以桧之恶如此,而其子孙未尽绝灭,盖王氏此举,能全数十家性命故也”。  

   

这里将秦桧所憎恨的那些文臣士大夫们“子孙未尽绝灭”之事归功于秦桧老婆王氏拒绝大理寺将“谋大逆”者名单上呈给病入膏肓的秦桧而“能全数十家性命”,虽然明显体现了因果报应的思想,但也说明了秦桧迫害异己的残酷与南宋时人在残酷迫害下的畏惧心理。  

   

对于秦桧专权期间丧心病狂地迫害异己之事,南宋时人留正《中兴圣政》与吕中《中兴大事记》均记载:“甚矣,秦桧之忍也!不惟王庶、胡铨、赵鼎、张浚、李光、张九成、洪皓、李显忠、辛企宗之徒相继贬窜,而吕颐浩之子摭、鼎之子汾、王庶之子荀、之奇,皆不免焉。盖(秦)桧之心太狠愎,尤甚于章(悼)、蔡(京)。窜赵鼎而必置之死,杀张浚而犹及其家。甚至萧振以附程氏之学而得祸,洪兴祖以序冯璃《论语注》而得祸,末年欲杀张浚、胡寅等五十三人,而秦栓已病不能书。可畏哉! ”  

  

   

在不遗余力地铲除异己的同时,秦桧还极力扶植培养党羽走狗,对“附己者立与擢用”(《宋史》卷473《秦桧传》),“凡龌龊委靡不振之徒,一言契合”,即授以爵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7)。  

   

当时的一些奸佞小人,如孙近、韩肖胄、楼炤、王次翁、范同、万俟卨、程克俊、李文会、扬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伋、章夏、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等等,都因附会秦桧而相继被秦桧任用提拔(《宋史》卷473《秦桧传》)。  

   

秦桧还通过控制科举的方式,惟其所欲,“引用州人,以为党助”(《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4)。当时的文士只要是秦桧的老乡,同时具有眼、耳、口、鼻者,“皆登要途,更相攀援,其势炎炎,日迁月擢,无复程度”(《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4)。当时,秦桧同乡吴表臣、林待聘等人号为党魁。

 

秦桧营私结党、任人唯亲,其结果是“非桧亲党, 则不得仕宦”(《三朝北盟会编》卷220《中兴姓氏录》)。  

   

秦桧和他的亲信结成了狐群狗党,控制着朝政大权,使南宋朝政极端黑暗腐败。  

   

秦桧为人处世的哲学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秦桧即便是对他的党羽,也是爱之则欲其生,恶之则欲其死。

 

需要利用某人时,秦桧就甜言蜜语,给予对方以高官厚禄,一旦觉得对方用处不大,或对方不能对自己言听计从,或疑忌对方,秦桧马上就会翻脸不认人,给予对方以无情的打击,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所以秦桧的诛锄异己,还涉及到秦桧与他的党羽之间为争权夺利而展开的互相倾辄。  

   

在秦桧当权的十多年中,任其副职、当其助手而被撤换的,共有二十八人之多。奸相秦桧不仅妒贤嫉能,而且老谋深算,对“士大夫之有名望者,悉屏之远方”。  

   

秦桧所荐用的官吏,“必选世无名誉,柔佞易制者”。这些人被选来后,秦桧也不让他们“干与政事,备员而已”。即使这样,秦桧仍有忌心,不到一年半载,必“诬以罪,罢之”。罢之以后,“尚疑复用,多使居千里外州军”,并派人去进行监视。(《三朝北盟会编》卷220)  

         

作为南宋三大将之一,见利忘义的卑鄙小人张俊曾经追随秦桧,与秦桧合谋杀害了岳飞,排挤了韩世忠,之后独掌南宋枢密院。

 

张俊原本以为自己从此可以稳坐钓鱼台。但是秦桧对张俊也不放心,不愿把军权交给张俊,而要由自已独揽。  

   

岳飞遇害之后,秦桧立即唆使其党羽江邈“论其罪”,弹劾张俊图谋篡夺皇位”(《三朝北盟会编》卷147)。  

   

宋高宗赵构出面担保张俊“无谋反之事”,放了张俊一马(《三朝北盟会编》卷147)。但是把全国的最高军权交给武将掌握,宋高宗也不放心,于是就乘机让张俊罢职赋闲,“由是中外大权,尽归秦桧”(《三朝北盟会编》卷169)。  

 

在秦桧党羽中,即便是为秦桧在专事和议或倾覆政敌过程中建有汗马功劳者,如在言行上稍一不慎,也会遭到秦桧的贬斥甚至迫害。下列遭贬的几个人,颇具代表性。

    

范同是秦桧党羽,过去一直赞成和议,曾经受到秦桧的举荐。宋高宗、秦桧收回诸大将的兵权时,范同又积极低为他们出谋献策,故曾经得到秦桧重用。

 

绍兴十一年(1141)四月,范同向秦桧献计,解除岳飞等三大将兵权,从而平稳成就“绍兴和议”。秦桧就荐举范同为参知政事(副宰相)。  

   

等到范同担任参知政事一职之后,“或自奏事,桧忌之”(《宋史》卷380《范同传》),于是秦桧就指使其党羽万俟卨就上章弹劾范同,说他对收兵权一事“贪天功以为己有”,范同“遂罢与祠”。

 

但秦桧“忌之”之意犹未释,万俟卨又论其罪,结果范同被流放偏远地区,“谪居筠州”(《宋史》卷380《范同传》)。

 

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参知政事范同罢,同始赞和议,为秦桧所引,及在政府,或白奏事,桧忌之。右谏议大夫万俟商因论近朝廷收大下兵权归于宥密,而同辄于稠人之中,贪天之功以为己有,望罢其机务。诏同以本官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9)。

又据朱熹说:“杀岳飞,范同谋也。胡铨上书言秦桧,桧怒甚,问范:‘如何行遣?’范日:‘只莫采,半年便冷了。若重行遣,适成孺子之名。’秦甚畏范,后出之。”

前者是因为范同“或自奏事”,自作主张,难以控制;后者是因为范同城府甚深,心计难泯,令人生畏。无论是前者抑或后者,都触犯了秦桧结党专政之大忌,故“斥而去之”。  

    

绍兴十年(1140年)六月,刚投靠秦桧不久的奸佞小人万俟卨被秦桧举荐为台谏官。在秦桧谋害岳飞以及其它一连串的罪恶活动中,卑鄙阴险的奸佞小人万俟卨最为卖力,就象疯狗一样,到处狂吠乱咬。因此万俟卨受到秦桧的特别赞赏,被荐为参知政事(副宰相)。 

在收岳飞等三大将兵权、杀戮岳飞父子及岳飞爱将张宪的过程中,万俟卨是宋高宗、秦桧的得力助手,所以民间往往将其恶名与秦桧相提并论。而今杭州岳坟前面长跪不起的四具“白铁奸佞”,其中之一就是万俟卨。

万俟卨在确立“绍兴和议”及和议以后秦桧清洗政敌的过程中,可谓冲锋陷阵,功劳卓著,因此也像范同一样得到秦桧的重用,但因不愿在秦桧面前当行尸走肉而好景不长。 

害死岳飞之后,万俟卨奉命出使金国,等到万俟卨回朝,秦桧就假造金人赞扬自己的话“数十言”嘱托他上奏给宋高宗,“奏于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1)。万俟卨没有答应,这就得罪了秦桧。  

   

又有一次,万俟卨上朝奏事,刚好当天秦桧在“殿庐中,批上旨,辙除所厚官”,秦桧擅自用皇帝的名义授予其亲信官职。

 

等到万俟卨出来时,有一个官吏就将秦桧用皇帝的名义制作的批文盖印之后,拿进来请万俟卨过目,万俟卨不肯看,他说:刚才我没有听见皇上讲起这件事。

 

秦桧大怒,“自是不交一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1)。这既暴露了秦桧对万俟卨的疑忌,也暴露了万俟卨对秦桧独断专权的不满。  

   

秦桧党羽李文会、詹大方知道这些情况后,立即上奏弹劾万俟卨“黩货营私,窥摇国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1)。万俟卨因而被罢去参知政事之职。  

 

“参知政事万俟卨提举江州太平观。先是,卨使金还,太师秦桧假金人誉己数十言属南奏于上,卨不可。他日奏事退,桧坐殿庐中批上旨,辄除所厚官吏,钤纸尾进。卨拱手日:‘偶不闻圣语。’却不视。桧大怒。自是不交一语。御史中丞李文会、右谏议大夫詹大方闻之,却奏卨黩货营私,窥探国是。卨再章求去,上命以资政殿学士出守,及入谢,上问劳甚悉,桧愈怒。给事中杨愿因封还录黄,乃有此命”。(《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1)。

 

巫假与范同均为秦桧乡党,因附和秦桧而官至签书枢密事。巫假在充当秦桧党羽的过程中,绝无万俟卨那种“反”心,而是谨慎从事,甚至大有“伴桧如伴虎”之感,但最终仍然未能逃脱秦桧的猜忌和打击。  

    

作为秦桧的同乡,巫伋一向依附秦桧,并受到秦桧的重用,先被任命为崇政殿说书,后又被任命为签书枢密院事(最高军事机构的副职)。  

   

有一天,在都堂上,秦桧别有用心地问巫伋最近有何新事。巫伋怕讲“时事”会触怒秦桧,就用不着边际的事敷衍秦桧说:近来有一术士从乡中来,“颇能论命”(《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  

   

秦桧听后却勃然大怒说:“是人言公何日拜相”(《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9)。

 

疑神疑鬼的秦桧因此对巫伋产生疑忌,“惟恐巫伋攘己之位”,就给巫伋加上“阴怀异志”“黩货营私”的罪名,罢了巫伋的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  

 

绍兴二十二年(1152)四月,“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事巫伋罢。伋与秦桧居同乡。一日,桧在都堂,偶问假云:‘里中有何新事?’伋不敢对,徐曰:‘近有一术士自乡里来,颇能论命。’秦变色谓饭日:‘是人言公何日拜相?’伋惶恐而罢。章厦闻之,即劾伋阴怀异意,以摇国是。林大鼐亦奏伋黩货营私。于是并迁二人,而伋以本职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章再上,遂落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  

关于此事,南宋时人留正《中兴圣政》作了这样的评论:“巫伋术士之对,盖恐辄及时事以触桧之怒,故泛举不切之事,聊以塞责云尔,而桧勃然变色,遽嗾使言路逐之,惟恐他人攘己之位,虽桧之猜恨忌刻,不近人情,然亦可以为依阿取容,谄事权贵者之戒也。”

   

敷文阁侍制沈该由“秦桧荐引”。沈该任侍制后,宋高宗对他很器重。秦桧知道后,就忌恨沈该,“桧忌之”。于是秦桧很快就把沈该排挤出朝廷,调往偏远地区,“移知夔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  

      

郑刚中历任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等职,曾经由“秦桧荐于朝”。由于感念秦桧的举荐之恩,郑刚中对秦桧唯唯诺诺,“桧主和议,刚中不敢言其非”(《宋史》卷370《郑刚中传》)。郑刚中还极力称赞秦桧收兵权是“非常之举”,还为“桧陈善后之策,凡七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9)。  

   

后来,郑刚中出任四川宣抚副使,处理政务时却没有先向秦桧报告,就直接上奏宋高宗,于是“秦桧怒刚中在蜀专擅”,“遂罢,责桂阳军居住”,后“再责濠州团练副使,复州安置”(《宋史》卷370《郑刚中传》)。  

   

秦桧“怒刚中不已”,又下令把郑刚中的儿子右承务郎郑良嗣和他的下属宾客,都逮捕投进江州之狱,派其党羽大理寺丞汤允恭、太府寺丞宋仲堪“往鞠其事”, 把郑良嗣等人“掠治无完肤”(《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9)。  

   

秦桧一伙诬陷郑刚中任四川宣抚副使时犯有“凡事干边界”、“怀奸异议”、“沮害国事,又辄违朝命,出卖度牒”等罪,“移封州安置”。郑刚中到贬所后,守臣左朝请郎赵成之又“希桧意,每窘辱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9)。结果,郑刚中不堪凌虐而死。  

   

在郑良嗣被贬柳州时,郑刚中的下属宾客也都受到株连。如右朝请郎张汉之被“除名,送宾州编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9)。  

   

右奉议郎赵士褭与右武大夫开州刺史、御前中部统领官张仲也都被罢官。其实,郑刚中“非不忠于秦桧也,一旦积怒,贬死遐荒,将吏宾客,无得免者”(《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9)。

 

在秦桧当权的十几年中,任其副职、当其助手而被撤换的执政级高官,共有二十八人之多。  

   

奸相秦桧不但妒贤嫉能,而且老谋深算。对于“士大夫之有名望者”,秦桧“悉屏之远方”(《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3)。  

   

秦桧任用提拔官吏,“必选世无名誉,柔佞易制者”(《三朝北盟会编》卷220 《遗史》)。  

   

那些“柔佞易制”的小人、庸人被选拔到朝廷做官之后,秦桧也不让他们“干与政事,备员而已”。即使这样,秦桧仍有忌心,不到一年半载,秦桧必“诬以罪,罢之”(《三朝北盟会编》卷220《遗史》。  

   

把他们罢官之后,秦桧“尚疑复用,多使居千里外州军”(《三朝北盟会编》卷220《遗史》),还要派人去进行监视。  

   

总之,秦桧对待副手的办法,是用台谏官攻击他的执政官,执政官离职,则台谏官升任执政官,又遭新的台谏官攻击,如此循环往复。秦桧玩弄权术的手段既狡滑,又残酷,通过牺牲别人来不断巩固自己的权位。  

   

秦桧对待侍奉自己的党羽,虽然不像打击“不附和议之士”那样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但因“惟恐他人攘己之位”而“猜恨忌刻”,进行不断的清洗,甚至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

其实,这在秦桧看来,两者都是危及以自己为核心的相党权力的因素。就被贬斥打击者而言,无论是“不附和议之士”,抑或“不异奴隶”的秦桧党羽,均成了秦桧炮制的“绍兴党禁”的打击对象。

正因为如此,使得南宋“绍兴党禁”比北宋“崇宁党禁”更具彻底性,从而保证了秦桧相党政治的坚固基础;也正因为这种专横独断的相党政治,使得上自宰执(副宰相),下至士子,“依阿取容”,几成一代风气,使宋朝文人士大夫传统的“开口揽时事,议论争煌煌”和“言必中当世之过”的直言敢谏文风消失殆尽,形成了一个阵容庞大的“歌功颂德派”,为秦桧主持的“绍兴和议”歌功颂德,摇旗呐喊,粉饰太平。

   

这样还不够,秦桧还图谋让他的子孙来继承他的衣钵。早在绍兴十二年(1142年)的一次科举考试中,秦桧指令考试官录取其子秦熺为状元。当考官定其子为第一名后,秦桧又装模作样地故作姿态,要考官把秦熺降为第二名。  

   

不久,秦熺即被任命为礼部侍郎。此后,秦熺的官职不断得到升迁,很快就和秦桧一起成为南宋朝廷中的执政级高官。  

   

绍兴十八年(1148),秦熺被升为知枢密院事(最高军事长官)。秦桧的目的,是要把南宋的军事与政治大权全部由其父子独掌,想要把南宋朝廷的最高权力机构变成他秦家世袭的私家机构,以“其子熺为枢密,欲以代居相位,而两府合为一矣”(《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7)。  

   

当时南宋许多朝臣都看出了秦桧的阴谋,大家议论纷纷。有一天,秦桧问官员胡宁“外议如何?”胡宁对秦桧说:“外议以为公相必不袭蔡京之迹”(《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7)。  

   

秦桧听后,迫于公论难违,才由秦熺奏请“父子共政,理当避嫌”,辞去了枢密院事之职。  

   

但秦熺仍任观文殿学士左通奉大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提举秘书省,“立班在右仆射之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57)。不久,秦熺又被加恩升少傅,封嘉国公,与秦桧一样同为南宋朝廷的执政级高官。  

  

    

在绍兴二十四年(1154)的一次科举考试中,秦桧还为其孙子秦埙谋夺状元名位。  

   

秦桧利用手中权力,任命其亲信御史中承魏师逊、权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汤思退、右正言郑仲熊、吏部郎中权太常少卿沈虚中、监察御史董德元、张士襄等人为考试官。  

   

这些考官本来就是秦桧党羽,他们对秦桧的意图心领神会,他们也想借此机会来讨好秦桧,从而可以取得高官厚绿。  

   

于是,秦桧任命的那些考官们就协同作弊,商定取秦桧孙子秦埙为第一名。当从誊录考卷的编号中找到秦埙的试卷之后,考官董德元得意忘形地说:“吾曹可以富贵矣!遂定为第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6)。

 

为了向秦桧父子表功,在未揭榜时,考官沈虚中就暗中派人把此事告知秦桧儿子秦熺。  

   

到廷试时,秦桧又别有用心地奏请“以士襄为初考官,仲熊复考,思退编排,而师逊详定”。由于秦桧的恩荫,秦埙一下子就当了敷文阁侍制,因而沈虚中就密奏宋高宗,请准许“有官人为第一”(《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6)。  

   

当秦桧指令主考官录取其子秦熺为状元时,蔡京的亲吏高拣还在,高拣就对人说:“看他秦太师,吾主人乃天下至缪汉也”(《老学庵笔记》卷8)。这是尖锐而辛辣地讽刺秦桧步蔡京的后尘,搞一家专政。  

   

过去蔡京官居太师、总领政务,但年已八十,目盲不能写字,政务则由其子蔡絛把持。现在秦桧比蔡京更甚,其子秦熺已窃据高官,却还嫌不足,又为其孙秦埙谋取状元。  

   

但在廷试后,宋高宗赵构看到秦桧孙子秦埙的文章,认为秦埙所写的内容全都是秦桧、秦熺的话,“皆桧、熺语”(《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6),于是就把才华超众的张孝祥定为第一,降秦埙为第三。这也反映了宋高宗对秦桧独断专权的不满,有意不让秦埙为状元。  

   

在这次科举考试中,由于秦桧的营私舞弊,秦桧侄子秦焞、秦焴、姻党沈兴杰、亲党周夤等人,都得到了进士的头衔,无非是要“父子亲党,环列要津”(《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6),以建立秦家的天下。无怪乎“天下为之切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66)。  

   

   

秦桧坏事做绝,自己也感到难以逃脱天下公论的谴责,于是就渴求阿Q式的自我安慰和自欺欺人,要求那些没有气节的文痞们为他歌功颂德,要求无耻文人们进献马屁文。  

          

在秦桧专权期间,南宋文人们只要吹捧秦桧、称赞和议、贬损岳飞,就可以谋取功名富贵。而揭发秦桧的罪恶,则将遭到秦桧及其党羽的无情迫害。  

          

不久,吹捧秦桧的诗文铺天盖地而来,秦桧自己都感到目不暇,秦桧对马屁文要求越来越高。要博取秦桧的欢心越来越难,于是,无耻文人不遗余力地提升自己写马屁文的水平。  

   

一大帮奸佞之徒和无耻文人争先恐后地吹捧秦桧、粉饰“太平”,把阴险歹毒、祸国殃民的奸相秦桧吹捧成“圣人”“恩父”,还不遗余力地粉饰“太平”,把在以秦桧为首的贪官污吏盘剥下的萧条黑暗的社会景象说成是“太平盛世”。  

   

到后来,有的无耻文人甚至在马屁文里说秦桧的功德超过了古代的贤相和圣人,把秦桧吹捧成“元圣”(古往今来第一圣贤)。  

   

那么,秦桧真的是“元圣”吗?秦桧到底是不是古往今来第一圣贤呢?  

          

岳王庙里的流传了几百年的秦桧跪像最能说明问题!  

   

   

为了掩盖自己的滔天罪恶,奸相秦桧及其党羽还大肆篡改历史档案以文过饰非。  

   

在秦桧长达十四年的专权期间,秦桧始终以宰相兼领“监修国史”、“专元宰之位而董笔削之柄”,并指派其养子秦熺主编南宋国史编年体的日历和实录,极尽篡改史实之能事。  

   

秦桧在史馆中大力安插亲信,秉记事之职者“非其子弟即其党羽”,“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宋史》卷473《秦桧传》)  

   

《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桧乞禁野史。又命子熺以秘书少监领国史,进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五百九十卷。熺因太后北还,自颂桧功德凡二千余言,使著作郎王扬英、周执羔上之,皆迁秩。自桧再相,凡前罢相以来诏书章疏稍及桧者,率更易焚弃,日历、时政亡失已多,是后记录皆熺笔,无复有公是非矣。”  

   

这条记载表明:自绍兴八年(1138年)秦桧再相之后,南宋官史由秦桧养子秦熺主持修订,自此“无复有公是非”,而秦熺对南宋官史的篡改,也远不止于绍兴八年之后,此前相关的史料也未逃其手。  

      

从建炎元年(1127年)到绍兴十二年(1142年),正是宋金且和且战,南宋抗战派和投降派激烈斗争的盛典时期,包括岳飞从投身抗金战争直到被害所经历的岁月。秦熺在绍兴十三年之前就将这部分国史的日历编撰完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八绍兴十三年二月月辛巳,《宋史》卷473《秦桧传》)  

   

经秦熺之流斧削之后,官史中“凡所记录,莫非其党奸谀谄佞之词,不足以传信天下后世”。  

   

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南宋史宫张震上奏说:“自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日历已成将五百九十卷,多所舛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八,绍兴三十二年闰二月丙戌)。  

   

后来有个叫徐度的官员看了以后,也唯有“太息而已”(《挥尘后录》卷一)。  

   

   

秦桧独相期间,大量起用自己的子孙与亲朋,他们成了秦桧相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秦桧排斥政敌的一支重要力量,秦桧养子秦熺则又成了秦桧掌握宋高宗“起居动息”、监视皇权和控制百官的最直接的耳目。  

   

秦桧养子秦熺先由秦桧推恩补官,绍兴十二年(1142)中进士第,通判临安,两个月后,便人观为秘书郎;同年九月,升秘书少监,十月,崇政殿说书;绍兴十五年(1145)十月,秦熺除翰林学士,二月兼侍读,后迁少傅、少师,封嘉国公。秦熺与其父秦桧一样,成了南宋朝廷中的执政级高官。  

   

除了秦桧养子秦熺,秦桧之兄秦梓也以绍兴十一年(1141)十二月,入朝为官,任秘书少监,次年十月,升侍读;  

   

另有秦桧弟秦棣、兄子秦昌、秦垣,以及秦桧的三个孙子秦埙、秦堪、秦坦等,均在秦桧独相期间,入朝为官,窃据要职;  

   

秦桧妻党王氏一门甚众,加上其子秦熺妻党曹泳、其孙秦埙岳父高百之、其侄秦垣岳父丁篓明,有数十人之多,他们也都被秦桧安插在南宋朝廷。  

   

秦桧的子孙、亲友与秦桧的其他党羽勾结在一起,结成相党,为秦桧抑制异论,并大兴文字狱,实行“文禁”和“语禁”,全面实施秦桧专横独断的相党政治,建构了一张巨大而又严密的网络。  

   

事实表明,秦桧党羽布满朝野,其党势力,坚如磐石,也即如朱熹所说“举朝无非秦之人”,连宋高宗赵构也“更动不得”!  

   

   

作为南宋四大权奸(秦桧、韩陀胄、史弥远、贾似道)之首的秦桧,远不止是皇帝的一条狗那么简单。  

   

宋代野史、正史以及宋人其他著述中关于秦桧独断专权、架空宋高宗的记载不胜枚举:  

          

南宋史官徐自明《宋宰辅编年录》记载:“法寺禁系公事,并不遵用法律,唯视秦桧一时之私意,死则死之,生则生之。笞、杖、徒、流,一切希望(秦桧)风旨。故桧权益重,势益盛,天下之人益畏而忌之。”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命官犯罪,勘鞫已经成,具案奏裁。比年以来,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自今后,三省将上取旨”“知有秦桧,而不知有朝廷”“生杀废置,惟己所欲”。  

          

南宋史家吕中《中兴大事记》记载:“ (帝)亲近儒生之时,桧(秦桧)虑其有所浸润,于是以熺(秦熺)兼侍读,又以巫伋为说书。除言路者,必预经筵,以察人主之动息”。   

          

南宋史学家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208《林泉野记》记载:“ 御前诸处,奏到绝少,乃是桧意。”   

          

南宋学者叶绍翁《四朝闻见录》记载:“秦桧欲胁君固宠金人,又藉之以坚和好,盟书所载,不许以无罪去首相,故诬以侮兵云。”  

   

南宋学者周密《齐东野语》记载:“ 桧暮年,颇有异志。”  

          

南宋大学问家朱熹指出:“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买,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而末流之弊,遗君后亲,至于如此之极也。”(《朱文公文集》卷75《戊午谠议序》)  

   

朱熹指出:“高宗初见秦桧能担当得和议,遂悉以国柄付之,被他入手了,高宗更收不上。高宗所恶之人,秦引而用之……高宗所欲用之人,秦皆摈去之,举朝无非秦之人,高宗更动不得。”(《朱子语类》卷131)  

   

朱熹还指出:“故相秦桧归自虏廷,久专国柄,内忍事仇之耻,外张震主之威。以恣睢戮善良,销沮人心忠义刚直之气;以喜怒为进退,崇奖天下佞谀偷惰之风。究其设心,何止误国!岳侯既死于棘寺,魏公复窜于岭表。连逮赵汾之狱,盖将掩众正而尽诛;徘徊汉鼎之旁,已经闻图九锡而来献。”(《朱文公文集》卷99《除秦桧祠移文》)  

   

《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又阴结内侍及医师王继先,伺上动静。郡国事惟申省,无一至上前者。桧死,帝方与人言之。”  

   

   

绍兴十一年(1141年),作为南宋三大将之一,见利忘义的卑鄙小人张俊曾经追随秦桧,与秦桧合谋杀害了岳飞,排挤了韩世忠,之后独掌南宋枢密院。  

   

张俊原本以为自己从此可以稳坐钓鱼台。但是秦桧对张俊也不放心,不愿把军权交给张俊,而要由自已独揽。  

   

岳飞遇害之后,秦桧立即唆使其党羽江邈“论其罪”,弹劾张俊图谋篡夺皇位”(《三朝北盟会编》卷147)。  

   

宋高宗赵构出面担保张俊“无谋反之事”,放了张俊一马(《三朝北盟会编》卷147)。但是把全国的最高军权交给武将掌握,宋高宗也不放心,于是就乘机让张俊罢职赋闲,“由是中外大权,尽归秦桧”(《三朝北盟会编》卷169)。

 

至此,宋高宗赵构基本完成“军政改革”,又回到祖宗“文官统军”的老路上。  

   

秦桧初试得手,即开始着手结党营私。秦桧自立门户、收揽奸佞,排除异己、陷害忠良,结党营私,架空宋高宗赵构,独掌朝纲。“由是中外大权尽归于桧,非桧亲党及昏庸谀佞者,则不得仕宦,忠正之士,多避山林间”(《三朝北盟会编》卷169),南宋的整个国家机器围着秦桧一个人运转。  

   

秦桧还派人监视宫中,甚至收买了宋高宗赵构的内侍以及御医王继先,窥伺宋高宗赵构的举动,宋高宗赵构的一举一动都受秦桧掣肘。  

   

宋高宗赵构原先以为秦桧无一兵一卒,虽然贪点捞点,但终成不了大气候,等到发现秦桧之奸险叵测时,局势已变化了,“殿堂之上,莫非秦氏朋党;朝野冲要,无不桧贼爪牙”。再看看自己,“中兴班底”或杀或贬,削剥已尽,特别是杀害岳飞,令海内失望、士民崩心,当年在河北相州振臂一呼天下云集的场面,再也不会出现了。  

   

秦桧权倾中外、咄咄逼人,对宋高宗赵构压迫不止。秦桧“性阴险如崖阱,深阻不可测”(《宋史》卷473《秦桧传》),宋高宗赵构畏惧秦桧,有时见面竟至慌张不能自持,甚至天天在靴中藏一把匕首以备不测,但表面上还得对秦桧极尽巴结讨好之能事。  

   

宋高宗赵构懊悔不已:倘韩世忠、岳飞有一人在,秦桧安敢如此猖狂?好在秦桧没有篡位自立的社会基础,宋高宗赵构心里多少有点儿慰藉。  

   

熬到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十月,秦桧病重,宋高宗赵构登门探视,实则是查看真假虚实。秦桧已病得口不能言,惟流涕淋浪。  

   

秦桧儿子秦熺狂妄不知深浅,奏请代居宰相为谁,宋高宗赵构气不打一处来,丢下一句:“此事卿不当与。”说罢拂袖而去。  

   

回到大内,宋高宗赵构立刻令人草诏,抢在秦桧断气之前,将秦桧祖孙三代全部免职。秦熺正在指使大臣奏请自己为相,闻诏大惊失色。当夜,秦桧病死,年66岁。这一年宋高宗赵构48岁,岳飞被害已14年。  

   

秦桧晚年“颇有异志”,也就是有篡夺皇位的野心,但秦桧暂时没有轻举妄动。这主要是因为:宋高宗不是无能之辈;赵宋王朝经过将近两百年的统治,根深蒂固,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最关键的则是,南宋臣民对秦桧恨之入骨,秦桧不得人心,得不到大多数人的拥护,缺少篡位的社会基础。  

   

考虑到改朝换代的巨大成本和风险,万一有闪失,将招来大祸,故秦桧及其党羽虽然控制了南宋朝政大权,但是还是不敢轻举妄动!  

    

秦桧其实很想效法西汉的王莽,所以秦桧千方百计地阻止宋高宗立年长而又英明的赵瑗(即后来的宋孝宗)为皇太子,秦桧原本想等宋高宗驾崩之后,由他秦家找个几岁毛孩当傀儡皇帝,然后再一步步地取而代之。可惜秦桧活不过比他年轻十八岁的宋高宗,秦桧的阴谋最终落空!  

   

看过以上扫盲材料,大家还会认为秦桧是在“背黑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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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秦桧当权期间南宋朝廷所奉行的卖国政策,南宋史家吕中在《中兴大事记》一书之中作出了如下揭批:

『绍兴十年,金人渝盟,军民皆归咎于秦桧,而桧傲然不动。顺昌既捷之后,先窜赵鼎,而人无敢言矣!拓皋既捷之后,尽罢诸将,而兵隶御前矣!

向者战败而求和,今则战胜而求和矣!向者战败而弃地,今则战胜而弃地矣!

向者战败而使命之费犹有限,今岁币银、帛各二十万两、匹,而贺礼又有金器千两、银器万两、锦帛千匹矣!

岳飞复唐、邓、陈、蔡,张俊复亳、宿,韩世忠复海州,吴璘复商、秦,吴玠复方山、和尚原,皆间关百战而后得,今吾不能有其地,反尽割于虏,听其分画矣!

韩世忠田金陵,岳飞田鄂、汉,王之奇田两淮,吴玠田梁、洋,樊宝、宗纲田荆州,皆累年经营而后成,今吾不能屯田,反使虏创屯田军于河南矣!

吾国之民不肯入虏,杀之犹不从,而朝廷必以予虏,使遗民饮泣内恨,而中原人心失矣!

李世辅不顾其亲来归,兀术畏避其忠勇,朝廷竟置之谪籍,而中原豪杰之心失矣!

士大夫陷没虏中,家属有在中国者,桧徇虏人之情而悉还之。方其去时,如赴井陉,而吾国衣冠之气皆沮矣!

张俊深忌岳飞、刘锜,每言飞赴援迟,而锜战不力,遂于秦桧谋,斥锜而杀飞,而天下忠愤之气皆沮矣!』

(宋人所著《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28,《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21转引南宋史家吕中《中兴大事记》)

 

 

对于秦桧残害忠良的罪行,南宋史家吕中在《中兴大事记》一书之中作出了如下揭批:

『岳飞忠孝出于天性,自结发从戎,凡历数百战,内平剧盗,外抗强胡。其用兵也,尤其善以寡胜众。其从杜充也,以八百人破群盗五十万众于南熏门外;其破曹成也,以八千人破其十万众于桂岭;其战兀术也,于颖昌则以背嵬八百,于朱仙镇则以背嵬五百,皆破其众十余万。虏人所畏服,不敢以名称,至以父呼之。

自兀术有必杀飞而后可和之言,秦桧之心与虏合,而张俊之心又与桧合,媒孽横生,不置之死地不止。万俟卨以愿备锻炼,自谏议而得中丞;王俊以希旨诬告,自遥防而得廉车;姚政、庞荣、傅选之徒亦以阿附,并沐累迁之宠。附会其事,无所不至,而「莫须有」三字,韩世忠终以为无以服天下。飞死,世忠罢,中外大权尽归于桧,于是尽逐君子,尽用小人矣!』

(宋人所著《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28,《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21转引南宋史家吕中《中兴大事记》)

 

在《皇宋中兴四将传》卷2《岳飞传》结尾,南宋史官章颖对岳飞、秦桧作出了如下评论: 

   

『论曰:「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非奸雄变诈者比。韩信用兵,天下莫敌也。观其拒蒯通之说,不肯背恩自立,其后期会迁延不至,君臣之间,间隙始开。  

   

上眷飞厚,而飞 明于 君臣之义、进退之机,夷夏之信服之者,以其心也。和战之权制于人主,飞岂有不听者?  

   

兀术遗桧书,曰「必杀飞,而后和可成」者,敌人自为计也。猛虎在山,藜藿为之不采,飞虽不掌兵,亦足以强国,致和愈易矣!况是时虏上下相疑,其势已弱。子玉犹在,晋文仄席之时也!  

   

桧与飞不两立,飞疾桧之奸,桧忌飞之智。汴京之士上书兀术,其言料之审矣!  

   

是时如讹里朵,如挞懒,如粘罕,相继皆死,独兀术在耳。而诸将皆不啻足以当之,此一大机会也,而桧败之。  

   

呜呼!秦桧之贪功以自专,忌贤害能,隳中兴之大计,其罪上痛于天。而世之倾邪之士,犹立说以附桧,如孙觌者多矣!非使此说扫灭于天地之间,何以佐公论之行哉?」  

   

又论曰:「时政记书事数年之后,记载岂无缺遗?绍兴诸将之功,夏官赏功之籍,犹可考也。  

   

岳飞之功,当时史官所书,用秦桧风旨,削而小之者有矣!是时,典领秘书图籍者,秦熺也;实录兼史笔,则秦埙也;史官之属,则郑刚中,桧之馆客也,丁娄明,埙之妇翁也,林机,其子婿也,杨迥、董德元、王扬英数十人,皆桧党也!  

   

上尝以桧朋比,罢政,翰苑之臣綦崇礼当草制,上出桧二策,且以亲札付崇礼,据以草制。其后桧复用,乞诏于崇礼家索之,既至,则以付秘书省,实收之矣!以至《宰相拜罢录》令悉上送官,有存稿者,坐以违制之罪。  

   

秦桧之虑亦深矣,人之功则欲掩之,己之功则欲大之,人之过则欲增之,己之过则欲盖之。行之一时,可也!如天下后世何?」』  

   

(以上评论还可以见于《宋朝南渡十将传》卷2《岳飞传》) 


 

南宋大臣袁燮在奏章中指出:『自秦桧当国,阴与虏结,沿边不宿重兵。』(《历代名臣奏议》卷337)

南宋学者罗璧指出:『宗泽与汴为始终,岳飞恢复不已,金主役桧死之。』(《罗氏识遗》卷5《西北豪杰所产》)



南宋大学问家朱熹指出:『窃见故相秦桧归自虏廷,久专国柄,内忍事仇之耻,外张震主之威。以恣睢戮善良,销沮人心忠义刚直之气;以喜怒为进退,崇奖天下佞谀偷惰之风。究其设心,何止误国!岳侯既死于棘寺,魏公复窜于岭表。连逮赵汾之狱,盖将掩众正而尽诛;徘徊汉鼎之旁,已经闻图九锡而来献。天不诛桧,谁其弱秦?』(参见《朱文公文集》卷99《除秦桧祠移文》)


 

南宋学者欧阳守道在纪念岳飞的文集中写道:

『岳忠武王之死,孰杀之?金人不能杀王于战,能杀王于狱。盖自遣秦桧来相,而金人之令行于江南矣!

其所欲杀,岂独一岳王?桧方次第扫除以报,而艺祖在天,丕降罪疾,殛之,然后三、四忠贤幸免,中国再有生气。王不幸,最先死,死且孥,哀哉!

《崇岳集》者,陈君华叔之所集,而间以己作,率悼岳王也!』

(摘录自《撰斋文集》卷21《书崇岳集》,作者:南宋 欧阳守道)

注释:上文中的“王”指的是岳飞。淳熙五年(1178年),南宋朝廷给岳飞定谥号为“武穆”,嘉泰四年(1204年),南宋朝廷追封岳飞为“鄂王”,宝庆元年(1225年),南宋朝廷赐岳飞谥号为“忠武”,此后人们敬称岳飞为“岳鄂王”、“岳武穆王”、“岳忠武王”或“岳王”;“艺祖”是宋人对宋太祖赵匡胤的尊称。

“桧方次第扫除以报,而艺祖在天,丕降罪疾,殛之”一句意思是:秦桧正准备逐个害死南宋的忠贤之士,之后再给金人一个交待,但是宋太祖的英灵在天上,知道秦桧的罪行,于是降下罪疾,处死了秦桧。

 

 

在《宋史》卷473《秦桧传》的结尾,元朝史官对秦桧生平事迹作了如下总结:

 

『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一时忠臣良将,诛锄略尽。其顽钝无耻者,率为桧用,争以诬陷善类为功。其矫诬也,无罪可状,不过曰谤讪,曰指斥,曰怨望,曰立党沽名,甚则曰有无君心。  

 

凡论人章疏,皆桧自操以授言者,识之者曰:“此老秦笔也。”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  

   

又阴结内侍及医师王继先,伺上动静。郡国事惟申省,无一至上前者。桧死,帝方与人言之。    

 

桧立久任之说,士淹滞失职,有十年不解者。附己者立与擢用。自其独相,至死之日,易执政二十八人,皆世无一誉。柔佞易制者,如孙近、韩肖胄、楼炤、王次翁、范同、万俟禼、程克俊、李文会、杨愿、李若谷、何若、段拂、汪勃、詹大方、余尧弼、巫伋、章夏、宋朴、史才、魏师逊、施钜、郑仲熊之徒,率拔之冗散,遽跻政地。既共政,则拱默而已。又多自言官听桧弹击,辄以政府报之,由中丞、谏议而升者凡十有二人,然甫入即出,或一阅月,或半年即罢去。惟王次翁阅四年,以金人败盟之初持不易相之论,桧德之深也。    

     

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桧阴险如崖阱,深阻竟叵测。同列论事上前,未尝力辨,但以一二语倾挤之。李光尝与桧争论,言颇侵桧,桧不答。及光言毕,桧徐曰:“李光无人臣礼。”帝始怒之。凡陷忠良,率用此术。    

     

晚年残忍尤甚,数兴大狱,而又喜谀佞,不避形迹。    

     

然桧死熺废,其党祖述余说,力持和议,以窃据相位者尚数人,至孝宗始荡涤无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