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妻四妾番外忘情水:礼记檀弓之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20:44:40
檀弓之五

【原文】

子夏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不和①,弹之而不成声。作②而曰:“哀未忘也,先王制礼而弗敢过也。”

子张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和,弹之而成声,作而曰:“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

【注释】

《礼记正义》:此一节论子夏、子张居丧顺礼之事。此言子夏、子张者,案《家语》及《诗传》皆言子夏丧毕,夫子与琴,援琴而弦,衎衎(kàn,和乐,愉快)而乐;闵子骞丧毕,夫子与琴,援琴而弦,切切而哀,与此不同者,当以《家语》及《诗传》为正。知者,以子夏丧亲无异闻,焉能弹琴而不成声?而闵子骞至孝之人,故孔子善之云:“孝哉,闵子骞!”然《家语》、《诗传》云:“援琴而弦,切切。”以为正也。熊氏以为子夏居父母之丧异,故不同也。孙希旦认为:子张务外,而子夏诚笃,因此他们居亲人之丧,其哀伤之情是否表达得充分,本来就会有所不同。曾子说过,子夏丧亲未曾听说过,不能根据文中所说而怀疑他丧亲不能尽哀。郑玄对此提出一个不偏不倚的看法:“子夏哀未尽而能自节,子张哀已尽而能自勉,所谓‘俯而就之,跂而及之’也。”

本人大抵认同郑玄的看法。二子的做法之所以有区别,除上述先人的推测之外,这里还涉及到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二子对“礼”和“乐”各有侧重。子夏除亲之丧而不能忘哀,他执的是“丧礼”;而子张除丧之后,心情渐和而弹琴成曲,他执的是“乐”礼。礼乐均是先王所制,二子根据个人的修为与理解,各有取舍,因而表现迥异,但均合于礼而顺于心,后人又何必纠缠不清呢?

①和之而不和:前“和”,。郑玄:“和,调弦也。”后“和”,,和谐,音韵调和。

②作而曰:起身。王夫之《礼记章句》:“‘作而曰’者,夫子诏之之辞。”

【译文】

子夏除丧之后拜见孔子,孔子递给他一把琴。子夏调弦之后却不能使乐声和谐,因此弹出的声调不合韵律。子夏起身对孔子说:“这是因为我还不敢忘掉丧亲之哀的缘故,先王制定的礼节,我不敢超越啊。”

子张服丧后拜见孔子,孔子递给他琴。子张调了弦使声调和谐,弹琴而音调悠然,然后起身对孔子说:“(乐)是先王制定的礼仪,我不敢不专心致志啊。”

【原文】

司寇惠子之丧,子游为之麻衰,牡麻绖①。文子辞曰:“子辱②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敢辞。”子游曰:“礼也。”文子退,反哭。子游趋而就诸臣之位③。文子又辞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敢辞。”子游曰:“固以请。”文子退,扶适子南面而立,曰:“子辱与弥牟之弟游,又辱为之服,又辱临其丧,虎也敢不复位。”子游趋而就客位。

【注释】

司寇惠子,是卫国将军文子(文木,字弥牟)的弟弟惠叔兰(文兰),文兰的适子叫文虎。惠子废适立庶,子游在其丧礼上以重服相吊来讽刺他。因为子游以习礼闻名,因此,当他说这符合礼节时,文子并未觉察到他的讽刺。子游看到文子还不省腔,于是在行礼的时候又跑到家臣的位置上去了。这回文子醒悟,拉上适子文虎一同面南而立行礼,子游这才回到宾客的位置。

①麻衰,牡麻绖:麻衰,用吉布十五升作的吊服;牡麻,大麻的雄株。又称枲(x&301;)麻。大麻雌雄异株,雄株不结子,故称。麻衰,轻于吊服,牡麻绖,为重吊服,子游故意用这种不合礼仪的穿著来讥讽文子。

②辱:谦辞,承蒙。

③臣之位:家臣的位置,在宾客的后面。

【译文】

  司寇惠子的丧事上,子游穿着麻衰、系着牡麻绖为其吊丧。文子拒绝说:“承蒙您和我文弥牟的弟弟一道游学,又承蒙您为之著服吊丧,我冒昧地请求您免去这些礼节。”子游说:“这是礼数应当的嘛。”文子退后,返回到哭位。子游快步跑到诸位家臣的位置上。文子又谢绝说:“承蒙您和我文弥牟的弟弟一道游学,又承蒙您为之著服吊丧,还让您屈尊光临丧礼。请您免去这些礼节。”子游说:“我请求坚持自己的做法。”文子退后,扶着惠子的适子文虎面朝南站在主持的位置,对子游说:“承蒙您和我文弥牟的弟弟一道游学,又承蒙您为之著服吊丧,还让您屈尊光临丧礼,不得不让文虎回归适子之位啊!”子游这才快步跑到宾客的位置站好。

【原文】

将军文子之丧,既除丧而后越人来吊,主人①深衣、练冠,待于庙②,垂涕洟③。子游观之曰:“将军文氏之子,其庶几乎!亡于礼者之礼也,其动也中④。”

【注释】

《礼记正义》言:此一节论居丧得中礼之变。文子之子遇到一个难题:其父丧期已过,有越国人不远千里来吊丧,那么该执丧祭之礼呢,还是按照除丧之礼呢?主人采取的办法是:身著深衣,是既祥之麻衣;头戴练冠,是未祥之练冠;待宾于庙,受吊而不迎宾;不以哭为祭,但以泣涕示哀。这一做法得到了子游的首肯。

①主人:文子之子简子瑕。

②深衣练冠待于庙:深衣,即麻衣,边缘用布叫麻衣,用素叫长衣,用采叫深衣。练冠,祭前之冠,若在祥祭之日则戴缟冠。因为越国人此前不曾来吊祭,所以用练冠。待于庙,受吊,但不迎宾。因为此时死者已经迁入宗庙,所以等在宗庙接受吊祭。

③垂涕洟:涕,眼泪。洟,,鼻涕。孙希旦:“祥而外无哭者,禫而内无哭者,故但垂涕洟以致其哀而已。”

④亡于礼者之礼也,其动也中:亡,通“无”。这句是子游夸奖简子瑕,大概意思是说他能够在礼制没有规定的细节上成全了礼数,其行动很符合礼节。中,zhòng,合乎要求。

【译文】

卫将军文子的丧事,已经除丧之后有越国人来吊祭。其子简子瑕身著深衣、头戴练冠,于宗庙接受吊祭,流涕而示哀。子游看了说:“将军文子的儿子,也算识礼之人啊!在无礼制规范的地方尽了礼仪,他的举动也算是中规中矩了。”

【原文】

幼名①,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

【注释】

       ①幼名:名,起名,作动词用。下文的“字”、“伯仲”、“谥”均为名词动用,分别指“取字”、“以伯仲相称区分”、“追封谥号”之意。人若无名,不可区分,所以出生三个月起名;二十岁戴冠成人,将要娶妻生子做父亲,再直呼其名不合适,所以开始取字;到了五十岁,已经是耆艾之尊,字也不再用,而是以“伯仲叔季”加以敬重并区分,如伯牙、仲尼、康叔封、冉季等等。

【译文】

人刚生下来的时候起名,成人以后取字,五十岁年长时以伯仲叔季相称,死后追封谥号,这是周代的做法。

【原文】

绖也者,实也①。

【注释】

①绖也者实也:郑玄注:“所以表哀戚。”《礼记集解》引陈澔言:“麻在首在要(腰)皆曰绖。绖之言实,明孝子有忠实之心也。”王夫之《礼记章句》称:“此章上下盖有阙文。”《礼记集说》引姜兆锡言称:“此句错简,应在下篇‘弁绖葛而葬’之上,以其下文亦论周殷冔(x&365;,殷冠名)之异而误也,若移定此句,则彼此各以类从矣。”

【译文】

绖这种丧服用品,是为了表达忠实之心的。

【原文】

掘中霤而浴①,毁灶以缀足②;及葬,毁宗躐行③,出于大门,殷道也。学者行之。

【注释】

①掘中霤而浴:霤,liù,泛指流下屋檐的雨水,中霤,此处代指寝室中央。孔颖达:“中霤,室中也,死而掘室中之地作坎(小坑)。所以然者,一则言此室于死者无用,二则以床架坎上,尸于床上浴,令浴汁入坎,故云‘掘中霤而浴’也。”

②毁灶以缀足:缀,chuò,拘系。《仪礼·既夕礼》:“缀足用燕几(用以靠着休息的小桌子)。”孔颖达:“一则死而毁灶,示死无复饮食之事,故毁灶也。二则恐死人冷强(僵),足辟戾(倾斜,倒向一边)不可著屦,故用毁灶之甓(,砖)连缀死人足,令直可著屦也。”

③毁宗躐行:毁宗,破坏宗庙。躐,liè,践,踏。躐行,殷代贵族的一种葬礼,谓灵柩经过行(路神)坛如生时,祈求途中安稳。孔颖达:“毁宗,毁庙也。殷人殡於庙,至葬,柩出,毁庙门西边墙而出于大门。所以然者,一则明此庙于死者无事,故毁之也。二则行神之位在庙门西边,当所毁宗之外,若生时出行,则为坛币告行神,告竟,车躐行坛上而出,使道中安稳如在坛。今向毁宗处出,仍得躐此行坛,如生时之出也。”

【译文】

(人去世以后)要掘开室中之地为坑来为逝者洗尸,拆毁灶台以砖块坠系死者的双足(以便穿上鞋子)。下葬前,要拆毁宗庙西墙而出灵柩,并让灵柩走过神坛,然后再出大门,这是殷代的做法,学礼之人要遵行它。

【原文】

子柳之母死,子硕请具①。子柳曰:“何以哉②?”子硕曰:“请粥庶弟之母③。”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之母以葬其母也?不可。”既葬,子硕欲以赙布④之余具祭器。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⑤。请班诸兄弟⑥之贫者。”

【注释】

①子柳之母死:子柳,郑玄认为是鲁叔仲皮之子,孙希旦认为是孔子弟子颜幸,字子柳,即下文中出现的颜柳。子硕,子柳之弟。具,丧葬所用的器物。

②何以哉:拿什么来置办呢。意思是家贫无财。

③粥庶弟之母:粥,通“鬻”,卖,这里是嫁的意思。庶弟之母,指子柳子硕父亲的贱妾。娶妾称“买”。

④赙布:赙,拿钱财帮助别人办理丧事。布,古代钱币。

⑤不家于丧:不因丧取利以为家计。家于丧则非义也。

⑥班诸兄弟:班,通“颁”,发放。

【译文】

子柳的母亲去世了,弟弟子硕商量如何置办丧具。子柳说:“(咱们家贫穷,)拿什么来置办呢?”子硕说:“能不能把我们异母弟弟的母亲嫁了(筹些钱)?”子柳说:“怎么能靠嫁出别人的母亲(敛财)来安葬自己的母亲呢?不行。”母亲下葬之后,子硕打算把别人资助的剩余钱物拿去置办祭器。子柳说:“这样不行。我听说‘君子不因丧获利。拿去分给那些家境贫寒的弟兄们吧。”

【原文】

君子曰:“谋人之军师①,败则死之;谋人之邦邑②,危则亡之。”

【注释】

①军师:古制12500人为军,2500人为师。

②邦邑:邦,国;邑,都城。

【译文】

君子说:“为一国的军队出谋划策,如果军队战败就要请死;为一个国家出谋划策,如果该国危亡就要领死。”

【原文】

公叔文子升于瑕丘①,蘧伯玉②从。文子曰:“乐哉斯丘也!死则我欲葬焉。”蘧伯玉曰:“吾子乐之,则瑗请前③。”

【注释】

①公叔文子升于瑕丘:公叔文子,春秋时卫国大夫,即公叔发,卫献公之孙,名拔,谥号“文”,故称公叔文子。升,登上。瑕丘,春秋鲁地,即负瑕,汉置瑕丘县,晋省,隋割邹县、汶阳、平原三县界,复置瑕丘县,故城在今山东滋阳县西二十五里,宋改为瑕县,不久又改为滋阳。

②蘧伯玉:蘧,,姓。《通志·氏族略五》:“蘧氏,卫大夫蘧瑗字伯玉之后,汉有在行令蘧正。”蘧伯玉,名瑗,春秋时卫国大夫。今长坦县伯玉村人(一说今濮阳县老渠村人)生卒不详,事卫三公(献公、襄公、灵公),因贤德闻名诸侯。春秋末卫国大夫。为人品德高尚,光明磊落。孔子至交之一(另有齐国晏婴,郑国子产)。孔子几次适卫,多居蘧伯玉家,可见孔子与伯玉相交之厚。

③则瑗请前:孙希旦说,伯玉以文子欲夺人之地以为葬地,故言吾子若乐此,则瑗请前行以去,示不欲闻其谋也。

【译文】

公叔文子登上瑕丘城,蘧伯玉一道同行。文子说:“登临瑕丘真是赏心乐事啊!我死后要葬在这里。”蘧伯玉说:“您如果以此为乐,那我蘧伯玉还是趁早离开吧。”

【原文】

弁①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孔子曰:“哀则哀矣,而难为继也②。夫礼,为可传也,为可继也。故哭踊有节③。”

【注释】

①弁:同“卞”,地名,鲁邑。在山东省泗水县东,洙水北岸。《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季武子取卞。”唐陆德明释文:“取卞,本又作弁。”

②难为继也:《正义》说:此一节论孔子讥弁人哀过之事。“难为继也”者,此哀之深,后人无能继学之者也。

③哭踊有节:哭踊,丧礼仪节。边哭边顿足。《汉书·礼乐志》:“哀有哭踊之节,乐有歌舞之容。”颜师古注:“踊,跳也。哀甚则踊。”元谢应芳《辨惑论·治丧》:“广集浮屠大作佛事,甚者经旬踰月以极斋修布施之盛,顾其身之哀麻、哭踊,反茗虚文也。”

【译文】

弁地有个人死了母亲,小儿子哭嚎不休,孔子说:“哀伤也就哀伤吧,像这样的哭法恐怕后人不能有继学的了。礼这个东西,是要代代相传的,是要前后相继承的,所以哭嚎顿足都要有所节制。”

【原文】

叔孙武叔①之母死,既小敛,举者出户,出户袒,且投其冠,括发②。子游曰:“知礼。”③

【注释】

①叔孙武叔:郑玄:“武叔,公子牙之六世孙,名州仇,毁孔子者。”孔颖达正义云:“案《世本》:‘桓公生僖叔牙,牙生戴伯兹,兹生庄叔得臣,臣生穆叔豹,豹生昭子婼,婼生戌子不敢,敢生武叔州仇。’仇是公子牙六世孙,故云‘公子牙六世孙’也。云‘毁孔子者’,《论语》云‘叔孙武叔毁仲尼’是也。”

②括发:束发服丧。与前面的“袒”、“投其冠”均为服丧之礼。参见前注。

③知礼:这是子游讥讽武叔失礼的反语。

按:孙希旦引《士丧礼》“小敛卒敛,冯尸(注:丧殓中的遗体告别仪式)之后,主人至东房(指堂屋中央正室东边的房间),袒,括发,乃反于室,而男女奉(捧)尸以侇(注:音,陈列尸体)于堂…”认为武叔失礼有三:一是其袒与括发在出尸之后;二是尸出而袒,说明主人未参与奉尸;三是袒与括发晚了,故不能入东房而只能在户外进行。

【译文】

  叔孙武叔的母亲死了,小敛之后,捧尸的人来到户外,武叔也来到户外,袒露中衣,去掉素冠,以絰束发。子游说:“武叔可真像是知礼之人啊!”

【原文】

扶君,卜人师①扶右,射人师②扶左;君薨以是举③。

【注释】

①卜人师:周代协助大卜﹑卜师行事的官员。郑玄认为“卜”即“仆”,仆人;“师”,长也,即大仆。一说卜人是指擅长占卜的人。

②射人师:射人,古官名,掌射法以习射仪。射人师,射人之长,即射师。《周礼·射人》载:“大丧,与仆人迁尸。”

③君薨以是举:举,抬起(尸体),似亦可解作“推荐,选拔”之意。此句的意思是说君主死后,不能马上改变原有的一些做法,仍然用仆人和射人来扶抬君主。

【译文】

搀扶(病重的)国君时,卜人师扶在右侧,射人师扶在左侧。国君病逝之后仍沿用这一做法。

【原文】

从母之夫,舅之妻①,二夫人相为服②,君子未之言也。或曰同爨缌③。

【注释】

按:《礼记正义》说,这一节论失礼之事。郑玄认为,“从母”和“舅”都是外甥用的称呼,因此推断说“时有此二人同居,死相为服者,甥居外家而非之”。《续礼记集说》引吴澄言称,“礼为从母服小功五月,而从母之夫则无服;为舅服缌麻三月,而舅之妻则无服。时有妻之姊妹之子,依从母家同居者;又有夫之甥依舅家同居者,念其鞠育之恩,故一为从母之夫服,一为舅之妻服…此二人者相为服,礼之所无同,故曰‘君子未之言也’”。

①从母:母亲的姊妹。

②二夫人:吴澄:“谓妻之姊妹之子与从母之夫也,夫之甥与舅之妻也。

③同爨:同灶炊食。谓同居,不分家。爨,cuàn,做名词,灶;做动词,烧火做饭。

【译文】

母亲姐妹的丈夫,舅舅的妻子,这二人去世后外甥为其著丧服,君子未曾说过(有这样的做法)。也有人说,大概是因为外甥与其共住受恩,因此才为其著丧服。

【原文】

丧事欲其纵纵①尔,吉事欲其折折②尔。故丧事虽遽不陵节③,吉事虽止不怠④。故骚骚⑤尔则野,鼎鼎⑥尔则小人,君子盖犹犹⑦尔。

【注释】

①纵纵:急促匆忙的样子。郑玄:“纵纵,急遽貌。”

②折折:安闲舒缓的样子。郑玄:“折折,安舒貌。”折,

③陵节:超越制度规定之范围。

④虽止不怠:止,停止。怠,怠惰宽慢。

⑤骚骚:急迫的样子。郑玄:“骚骚,谓大疾。”

⑥鼎鼎:原指盛大、显赫的样子,这里引申为极度舒缓。郑玄:“鼎鼎,谓大舒。”

⑦犹犹:快慢适宜。郑玄:“犹犹,舒疾之中。”

【译文】

在办丧事的时候人们都想匆促快捷,办喜事都想舒缓安闲。因此办丧事即使求快也不能逾越礼节,办喜事即便有终止之时也不能故意怠慢。太过急迫就近乎粗野,极其缓慢就等同小人,君子对此讲究快慢适中。

【原文】

丧具①,君子耻具②,一日二日而可为③也者,君子弗为也④。

【注释】

①丧具:郑玄:“丧具,棺、衣之属。”此处的“具”作名词,器具。

②耻具:以具为耻。郑玄:“辟(避)不怀也。”怀,思,考虑。此处的“具”作动词,准备。

③一日二日而可为:郑玄:“谓绞、紟、衾、冒。”绞,xiáo,束死者所用的饰带。紟,jìn,单被。衾,qīn,覆盖死者的大被。冒,即“帽”。这些用具一两天就可备齐,故称。《王制》:“六十岁制,七十时制,八十月制,九十日修。唯绞、紟、衾、冒,死而后制。”

④君子弗为:孔颖达:“今送死百物皆具,是速弃其亲。”

【译文】

对于制丧用的器具,君子耻于准备像衣被鞋帽这些一两天就可备好的东西,君子不做速弃其亲的事。

【原文】

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①也;嫂叔之无服也,盖推而远之②也;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③。

【注释】

①引而进之:引,援引,吸纳;进,似同“近”,亲近。孙希旦:“引而进之,所以笃亲亲之恩也。”

②推而远之:推,排斥;远,疏远。郑玄:“或引或推,重亲远别。”

③有受我而厚之:姑、姐妹在家时,受家族恩惠,故称“受我”;出嫁后“情笃于夫家,则恩杀于本宗”(孙希旦语),因夫家“厚之”而与本宗情薄。

【译文】

兄弟之子情同亲子,因此在其丧事中要服丧,大概是因为情同手足亲情笃厚的关系;叔嫂之间互不服丧,大概是要区别亲疏(和男女)之情;姑姑、姐妹出嫁后,不再受恩于本家而与夫家情深,所以服丧的程度也就浅淡了。

【原文】

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

【注释】

按:郑玄语:“助哀戚也。”宋卫湜《礼记集说》引严陵方氏(悫)语:“饿而废事,非礼也;饱而忘哀,亦非礼也。虑其至于废事,故虽丧者之侧必食;又虑其忘哀,故未尝饱焉,是礼也。”朱子(熹):“哀有丧,不能饱也。”

【译文】

在服丧者的身边吃饭,从来就不能吃饱。

【原文】

曾子与客立于门侧,其徒①趋而出。曾子曰:“尔将何之?”曰:“吾父死,将出哭于巷。”曰:“反,哭于尔次②。”曾子北面而吊焉③。

【注释】

①徒:郑玄:“谓客之旅(伴)。”孙希旦认为是曾子的门徒。从孙说。

②次:旅馆之客房。郑玄:“舍也。”

③北面而吊:孔颖达:“依礼,丧主西面,曾子所以北面吊者,案《士丧礼》主人西面,其宾亦在东门北面,谓同国之宾,曾子既许其哭於次,故以同国宾礼北面吊焉。”《奔丧礼》:“闻丧不得奔丧”,“乃为位”。若闻丧即奔,则不为位。哭而不为位,则哭者南面,吊者北面。

【译文】

曾子和客人在门旁站立,他的门徒快步跑了出去。曾子说:“你要去哪里?”门徒说:“我的父亲去世了,我要到巷子外面去哭。”曾子说:“你回来,就在你的客房里哭吧。”然后曾子而朝北为其父致吊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