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娆女侯东木禾百度云:广州千万富翁被强送精神病院 院方判赔3万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2:50:27

广州千万富翁被强送精神病院 院方判赔3万元

2011-11-19 05:32:45 来源: 广州日报(广州) 有25555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39)

核心提示:11月18日,曾经轰动一时的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被精神病”一案重审,法院称医院收治病人无过错,但诊疗存在过失,已构成对何锦荣人身自由权的损害,但并未侵犯其生命健康,判决医院赔偿何锦荣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庭后,何锦荣表示他将会再上诉。


何锦荣(左)与律师在判决送达书上签字。记者黎旭阳摄

法院认为医院收治病人无过错 但诊疗存在过失

昨日,曾经轰动一时的千万富翁何锦荣“被精神病”一案重审,在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宣判。法院判决医院向何锦荣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案件受理费15210元,由原告何锦荣负担14160元。案件司法鉴定费用21200元,由广州脑科医院负担。

法院认为,脑科医院对何锦荣的收治过程并不存在过错。当时是何锦荣妻子陈某致电脑科医院,称丈夫何锦荣出现精神异常、有暴力行为,要求医院收治。“如果家属强烈要求将其送精神病医院进行诊治,医院是没有理由拒绝的。”

不过,法院认为,医院对何锦荣的诊疗过程存在一定过错。法院认为,医院对何锦荣的病史采集主要是依据当时妻子陈某的意见,但在何30天的治疗观察过程中,何的母亲、兄弟姐妹等其他近亲属,曾多次向医院反映何并无精神疾病等情况,要求让何出院。这些情况虽然引起了医院的重视,组织了全院专家进行病历讨论,但医院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补充、核实病史。

医院已构成对其人身自由权的损害。但医院并未侵犯何锦荣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和名誉权。

■庭审现场

何锦荣表示上诉

昨日,在法官宣读判决书时,当读到“本案受理费15210元,由原告何锦荣负担14160元”时,脑科医院的代理律师和何锦荣前妻陈某(被追加为本案第三人)的代理律师,均相视一笑。但另一边,原告何锦荣和他的律师则非常不满。当法官宣布闭庭后,何锦荣的律师谢建东当即抛出了一连串的“为什么”表达了不满。

“为什么法庭还没有询问我们对判决的意见就宣布闭庭?为什么判决书避开了这么多事实,连何锦荣究竟有无精神病这一点都没有提到?何锦荣当晚被送进医院,医生已经说何并没有精神病,让他回家,为什么这么重大的事实,法院竟然没有提及?每天在医院喂他吃药,明明没病,这不是侵犯了生命权吗?……”

庭后,何锦荣告诉记者,事发当晚,医院以“查白粉”为由让他开门,结果一开门就吃了记重拳,鼻子被打出血,随后便被人用铁丝“五花大绑”起来。“医院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还是坚持说我有精神病,这些难道没有侵犯我的名誉权、生命权、健康权吗?”何锦荣表示他一定会上诉。

判决符合当下现实

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贾福军认为:法院的判决符合现实和当下的行规。他说,脑科医院对何锦荣患什么病存在分歧,但对他当时患病分歧不大。而且,司法鉴定说何锦荣现在精神状态正常,但在入院时只说了“无重性精神疾病”。贾福军说,司法鉴定回避了“入院时何锦荣究竟有无精神疾病”这个问题。因此,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家属让医院收治何锦荣,医院对其进行收治,并无不妥。只不过,医院在后来的诊疗过程中,偏听偏信,没有进一步核实病史,存在过错。”

贾福军说,《精神卫生法》(草案)对病人的救助力度体现得还不够,政府投入力度不够,防治体系不健全,现在许多贫困的精神病人得不到应有的治疗和照顾。

无法遏制“被精神病”

北京地平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雪涛曾代理过深圳邹宜均被家人强送精神病院一案。黄雪涛认为,法院的判决还是避免不了“被精神病”的发生。

黄雪涛说,《精神卫生法》(草案)存在医生权力被滥用的风险。草案第二十五条虽然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但同时也规定,“不住院不利于其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黄雪涛认为,这条规定扩大了医生的权利。


“医生有作出诊断的权利,但是医疗决策不应该医生说了算。”黄雪涛说,这个规定好比医生强制要求癌症晚期患者必须住院那样——“只要他不自杀,也不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是否住院应该患者说了算。这就跟癌症晚期患者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治疗一样。”

新闻回顾:千万富翁被精神起诉院方索赔100万元

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身体健康,却被妻子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治疗30天,期间妻子与医院签订委托书,未经她个人允许,不准任何人探望何。出院后,何锦荣以医院胡乱收治侵害名誉权为由将脑科医院告上了法院,索赔100万。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NN015 

千万富翁被强送精神病院 司法鉴定无精神病

2010-03-23 03:18:13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广州) 跟贴 545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22日,广州"千万富翁被强送精神病院"一案在法院进行庭审,经司法鉴定,富翁精神状态正常。双方均对结论提出异议,广州市脑科医院甚至要求重新鉴定。原告坚持要求市脑科医院承认有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医院律师用“士可杀不可辱”回应。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快报3月23日报道 昨日在法院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市脑科医院要求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无精神病

这份由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分为两部分:

1.被鉴定人何锦荣精神状态正常,其于2005年12月21日被广州市脑科医院收治入院时亦无重性精神疾病。

2.广州市脑科医院对被鉴定人何锦荣的收治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但在诊疗行为上存在一定的过错。

千万富翁与妻子吵架后被送进精神病医院,后将广州市脑科医院告上法院一案,已拉锯四年。3月18日,原告何锦荣收到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精神状态正常的鉴定。昨日,双方在荔湾区法院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令人意外的是,双方均对结论提出异议,广州市脑科医院甚至要求重新鉴定。

目前精神状态正常

昨日的庭审主要围绕着鉴定意见进行。

何锦荣的代理律师指出,鉴定意见称何锦荣自幼体健,适龄上学,高中文化程度,正常结婚生子,系三家民营公司法定代表人。平素性格随和,人际关系良好。无严重外伤、感染、中毒、抽搐史。无精神病阳性家族史。“这推翻了当事人妻子以前的说法”。

此外,鉴定意见认为何锦荣意识清楚,接触主动,智能、记忆良好,能详细叙述被强制收治住院的整个过程,条理清楚,对答切题。其思维无障碍,情感反应协调,表明何锦荣目前精神状态正常。

疑妻外遇是偏执?

对于何锦荣在住院期间所表现的怀疑妻子有外遇等症状,鉴定意见认为不属于系统固定的妄想,并不明显歪曲事实本身,推理也基本合乎逻辑。故可以推定何锦荣被广州市脑科医院收治入院时的“症状”为嫉妒观念、被害观念,故排除偏执型精神障碍的诊断,无重性精神病。

何为无重性精神病?原告律师解释,鉴定意见中的无重性精神病就是指无偏执型精神障碍。据此,原告律师称何锦荣是在无偏执型精神障碍的情况下入院的,医院在收治时有过错,违反相关法规。

对于市脑科医院一再强调何锦荣对其妻子有外遇的怀疑是偏执型精神障碍,何锦荣的律师无奈表示:“如果说怀疑妻子有外遇就能算做偏执的话,几乎每个男人都偏执了。”

医院:收治不违规要重鉴定

鉴定专家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家属强烈要求送治精神病家人,医院并无理由拒绝。对于有的亲属因关系不和或出于不良动机,把精神正常者送入精神病医院等,现实时有发生。精神病作为一特殊病种,除患者自身暴露的精神症状外,其家属提供的病史对精神疾病的诊断也非常重要,根据家属提供的情况,精神科医生通常采取“有病推定”、“疑病从有”的原则。在本案中,广州市脑科医院的医生在采集病史时,并不知其夫妻关系不和,也不能预知其妻子在其出院几天后便起诉离婚。因此医院在收治方面并未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但在诊疗行为上存在一定的过错。

与原告方相反,脑科医院对鉴定意见第一项表示反对,但坚持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违规之处。脑科医院认为专家没有资格对诊疗过程是否合法作出判断,甚至还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结束了长达两个小时的庭审后,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何锦荣方坚持要求市脑科医院承认有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对此,脑科医院的律师竟愤然地用“士可杀不可辱”回应。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闻回顾:千万富翁被强送精神病院 起诉院方索赔100万

广州千万富翁何锦荣身体健康,却被妻子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治疗30天,期间妻子与医院签订委托书,未经她个人允许,不准任何人探望何。出院后,何锦荣以医院胡乱收治侵害名誉权为由将脑科医院告上了法院,索赔100万。

千万富翁被强送精神病院续:仍拒做精神鉴定

2009年6月25日,案件在广州荔湾区法院重审第四次开庭,何锦荣仍拒绝做精神病司法鉴定。

 

(本文来源:新快报 作者:曹晶晶 实习生 黄宏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