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身上起痱子怎么办:重庆农用地建“别墅” 村民800亩土地失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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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用地建“别墅” 村民800亩土地失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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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9日02:03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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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建成的“别墅”式房屋地理位置优越。新华社发
  800亩土地,农民种或不种,它应该就在那里,但重庆南川区三泉镇观音村群众近日反映:“800亩土地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原来,当地国土部门借集中整理土地的时机,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将整理好的土地转包给他人,租期达50年。

  800亩地“失踪” 村民称“不知情”

  800亩土地,农民种或不种,它应该就在那里,但重庆南川区三泉镇观音村群众近日反映:“800亩土地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记者一到观音村,任昌述、魏云忠等观音村群众就围上来。据村民介绍,观音村位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重庆市金佛山东坡,“一片叫马水趟的800亩土地一直是村民的,现在却发现它属于一个叫"马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且从2003年就被占了,村民对此却不知情。”

  “群众是怎么发现土地被开发商占有的?”面对提问,魏云忠等村民回答说:“前几年村里年轻人都在外面打工,很多土地撂荒,这几年国家免了农业税费、发了种粮补贴,本地就业环境也好了,大家纷纷返乡复垦田地,这才发现800亩土地没了。”

  3.5万元租地50年 35万元转包50年

  村民初步调查发现,早在2002年,南川区国土局下属的国土整治中心,提出对村里800亩土地进行“集中整理”。然而2003年,该中心却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将整治好的土地以35万元的价格,转包给了时任南川畜牧局高级畜牧师的姚福吉,期限是50年。承包方虽名为姚福吉,实际上的经营者却是马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当初南川区土地整治中心是否付给村民租地费了?”对此,任昌述回答说:“村民一分钱没见,当时也不知道。”一些村民表示,据说是镇上主持签的协议,800亩地50年租费只有3.5万元,每亩地每年不到1元钱。

  针对村民的反映,三泉镇副镇长蒋莉坦陈:“当时确实有3.5万元的租地费,但由镇里抵扣了村民所欠的提留款。”她向记者出示了2002年南川土地整治中心与三泉镇观音村第一和第八农业社签订的《集体荒芜土地和荒山承包经营协议》,证实了相关内容。

  然而,观音村不少村民表示:“村民根本不知道这个协议。”任昌述、魏云忠等人表示,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转包集体土地,应该经村民大会表决,但广大村民根本不知情,这样暗箱操作的协议是无效的。

  农用地建“别墅” 群众吁请“还地”

  为求证群众反映的问题,记者找到2003年南川区土地整治中心与姚福吉签订的《三泉镇马水趟土地转包合同》,合同显示土地用途为综合性农业开发(种植业、养殖业、观光农业等)。

  “先不说村民不知情,单说说明明是搞农业开发,现在为什么建成"别墅"?明明是姚福吉个人承包的土地,为什么却在马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手里?”魏云忠等群众质疑说,“别墅”已于一年前建好,但因为村民反对一直无人居住。已盖成两栋乳白色的独立式三层楼房视野开阔,楼前土地已被翻整,种植了草坪。

  与“别墅”相呼应,两座木质仿古凉亭十分醒目。对此,马脑城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杨成曦解释说:“那两栋不是别墅,而是农业管理用房,本准备开办"农家乐",因为村民反对项目已停下了。”

  杨成曦承认,当年是他出资委托姚福吉与区国土局土地整治中心签订了转包协议。

  为平息观音村群众的不满,据蒋莉介绍,经过镇政府出面协调,马脑城公司同意出资50万元用于改善当地农户的基础设施,另外,区国土局土地整治中心转包土地的35万元也退还给观音村集体,随时可以返还给农民,但村民仍不答应,坚持要求“还我土地”。

  土地变性急需规范

  专家说法

  针对观音村农民反映800亩地“失踪”问题,中国农村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俊表示,因为农村土地涉及农民的生存保障问题,国家相关法规严格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随意或私下将农民土地“变性”谋利,必须得到纠正。

  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明确规定,非本村集体人员承包土地的,承包方转租土地的,都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签字同意。“这好比租房者如果将房屋转租,必须经过房东同意一样。”

  对照观音村土地事件,开发商转租农民800亩土地,仅仅征得镇政府同意、只有村小组(社)的盖章,显然是不行的,必须召开村民大会多数人同意签字才合法。

  刘俊等专家还指出,观音村800亩土地转包合同中,规定期限为50年,这种合同是无效的。当时我国土地承包期最长也仅为30年。不仅如此,农用地私下“变性”、或者变相更改土地用途,更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

  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UN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