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梦见好多蘑菇: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 | 楚煜的学习笔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5:33:56

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


  广义的文化事业泛指我国整个文化体系,既包括经营性的文化产业,也包括公益性的文化事业。

 

  而狭义的文化事业,特指公益性的、非盈利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则指盈利性的、经营性的文化市场体系。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文化系统,被人为地分成公益性的(即文化事业)与经营性的(即文化产业)。从长期来看,二者必将在市场经济上统一起来,但就现阶段而言,把握好二者的关系有利于中国文化事业的发展。

  楚煜认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从文化产品的性质来看,文化产品都具有社会性质和商品性质的双重属性。文化事业因其公益性、非营利性的特点,文化产品更加偏向社会性质,以民间艺术的表演和传承,冷门艺术的保存和传承作为其最鲜明的表现。而文化产业产出的文化产品则更加迎合市场,商品性质更加浓重,产出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但毫无疑问的是,二者产出的文化产品都同时具有社会和商品两种性质。

  从主体来看,文化事业的主体多为政府或政府管理下的企事业单位,而文化产业的主体则是企业。但随着社会的进步,更多的非政府组织、非盈利组织参与到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行列中,主体愈加多元化。

  从产出目的来看,文化事业的目的是以人人享有基本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而文化产业的目的则是利润的最大化。但文化事业的产出也不是不计成本和回报的,文化产业的产出也在一定角度照顾到整个社会。

  从投入来看,文化事业的投入多来源于公共财政,而文化产业则多为民间资本。但随着社会进步,文化事业的资金来源会更加多样化,文化产业也会受到政府的更多支持。

  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分开,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制度性障碍的破除,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性架构标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今天的分类和定义也将与时俱进,并最终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成为一个统一规范的体系。

  综上所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有区别,也有联系,侧重不同但同为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见识的一部分,只有互相配合,共同发展,才能将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