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迅雷:法官讨薪揭开阜平人事混乱痼疾(新京报 200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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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讨薪揭开阜平人事混乱痼疾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2-19 8:22:38 · 来源: 新京报

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当地机关单位严重超编,改革后干部不减反增,大量自收自支人员进入行政机关
张明志带儿子回家。作为“正规”编制的法官,他已有10年未能领到财政工资。本报记者 黄玉浩 摄
核心提示
今年春节,张明志依然没有领到财政工资。虽然这名河北阜平县法院的法官于去年8月进京反映情况,但还是无力改变已维持10年的“有编制无工资”现象。
张明志让阜平县人事制度混乱的痼疾浮出水面。
作为国家级贫困县,阜平县的各行政、事业单位超编严重,导致财政吃紧。在1996年人事减员受挫后,阜平采用自收自支编制办法,以求缓解财政压力。
但是乱象仍在升级。财政局一位老干部称,为保障收入,自收自支人员千方百计进入公检法机关。于是要么出现各单位通过乱收费乱罚款来支付新增人员工资,要么出现领不到工资的法官张明志。
而试图改变乱象的张明志同时又是参与乱象的个体,当初他正是通过县委副书记,进入阜平县法院、穿上法官制服。
□本报记者 黄玉浩 河北阜平报道
春节前10天,张明志的日子不好过。他是河北阜平法院砂窝乡基层法庭副庭长。
上午九点,饭店老板便来拍门,讨要张明志请客吃饭的千元饭费。年关前后,张明志的同事、亲戚等,几乎天天有人上门讨债,见面第一句就是,“发工资了吗?”
2月4日,法院会计来电缓解了张明志的燃眉之急。他领到去年剩余的9000元“工资”。
虽然拥有“正规”编制,张明志却有10年未领到财政工资。
张明志知道,节前发放的9000元,是和他去年8月穿着法官服乘着警车进京反映情况有关。他希望能彻底解决长久以来的“有编制无工资”现象。
在张明志讨薪诉求的推动下,阜平县人事制度混乱的痼疾被一层层揭开。但是,张明志不知道,10年前,从他通过县委副书记进入法院的那一天起,自己也已成为这痼疾的一部分。
边办案边经商
阜平法院10名公职人员,没有财政工资,靠养甲鱼、开玩具店、卖水果等经营小本生意,养家糊口
春节前两个星期,张明志向阜平法院请了假,在家琢磨如何谋生。他说,在阜平法院工作的10年中,自己在外面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开过长途货运车,贩卖过水果,2001年贷款10万元,开办石材厂,后不久亏损倒闭。
如今,张明志的手机费还是妻子帮其充值。
在阜平法院中,由于张明志属于自收自支编制,所以一直领不到财政工资。法院中另有10人,情况和张明志相同,他们大都在外经营生意,养家糊口。
城南庄镇法庭庭长的韩小国,现经营一家大型家具店;任东下关乡法庭副庭长的耿璟,目前与父亲共同经营一家甲鱼养殖场;任平阳法庭副庭长的杨国军,在岳父经营的变压器厂“做散工”;法院执行庭执行员张玉堂,现与朋友合伙经营一辆长途货运车。
“我们也知道他们不容易,仅靠法院临时协调的生活费,所以做点生意是可以理解的。”阜平法院副院长李应智说。
年底,法院事情很多,但对于张明志的请假,李应智也不好意思拒绝,“我们不能让人家不顾生计,那么卖命。”
去年7月,当上副庭长的张明志承担的工作增加了很多。
去年全县民事案共办理450件,基层办理了270多件。李应智说,“这些民事案卷基本上都是他们10个人处理的。”
张明志所在的基层法庭要负责案件调解、调查、写案卷、审判、执行。在办案之余,张明志仍须在外谋生,有时他也分不清法官是自己的主业还是副业。
抓住最后的铁饭碗
1996年,国家处于包分配和双向选择的并存期,许多毕业生为抓住最后的机会,四处活动找关系
12年前,张明志从河北电大法律专业毕业,当他拿着学校发的派遣证到阜平县找工作时,就已注定了他职业生涯的艰难坎坷。
阜平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财政极其困难。1996年前后,全县财政每年只能发3个月工资。1995年,当地教师已有半年没领到工资。即便到2001年,县财政收入也只有3000万,拖欠工资等债务达1.8亿。
原阜平县人事局局长张丰毅说,由于人员严重超编,当时县委内部决定,原则上不再招人入编,只有卫生与教育部门每年还进几个人。
“因为阜平县经济贫困,每年很少有高校毕业生回来工作。”张丰毅说,当时国家处于包分配和双向选择的并存期,许多毕业的学生为抓住最后的铁饭碗,开始四处活动找关系。
也就在1996年,张明志将派遣证交到阜平县。但他在家等了一年多,工作杳无音信。
张明志知道当时县里很多单位发不起工资,不过他认为公检法系统工资应该有保障。于是,他找到幼时好友,其父亲是阜平县委副书记,央其帮忙。
在县委副书记的帮助下,张明志于1998年进入了阜平法院担任书记员。直到去单位报到后,张明志才一点点发现,法院的经济状况并不好。
“那时,因为县财政困难,拨给法院的经费很少。”副院长李应智说。当时整个法院只有两台电脑,三辆执法警车,出去办公每年连油钱都拖欠。
但是张明志还是很高兴,他觉得自己终于成为“组织”的人,而且又能在心仪的法院工作。
张明志说,他当时不知道,县组织部给法院开的介绍信上,在他的名字后加注了“自收自支”四个字。这决定了他在今后10年领不到财政工资。
全县超编两倍有余
阜平法院一庭长说,当时进法院门槛很低,不用问专业、学历,也没有考试,只要花钱、找关系就行
张明志是在第一个月发工资时,才知道自己是“自收自支”人员。他没领到当月工资,工资表上也没有他的名字。
当时法院告诉张明志,法院是行政单位,不是自收自支 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全由县财政拨付。而且法院也没有收费项目,所以没钱付其工资。
在这10名法官的上访记录中写着,1999年之前他们既无工资也无生活费;2000年,院党组开会决定,从诉讼费中挪用部分经费,每人每月可得200元生活补贴。
“挪用经费是违反纪律的。”副院长李应智说,但法院不得不这么做。
张明志等人进入法院时,阜平法院的经费相当紧张,且已严重超编。其编制为74个,但当时实际工作人员已近90人。
“当时进法院门槛很低。”阜平法院民事庭庭长董玉平,在法院已有20年。他说,基本上不用问专业、学历,也没有考试,只要花钱、找关系就行。
“给县领导开车的、政府打字员等都直接进了法院。”董玉平说,当时超编20人左右,基本都是这些人,现在法院里这些人还有10个以上。
县法院纪检书记郑建林回忆,当时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等县直机关都会向公检法塞人,领导的一个批示或一个招呼,组织部人事部就给调配过来了,“根本不问法院要不要人,这些人能不能干活。”
董玉平领导的民事庭,共有三个审判员,一个是前县委书记的司机,57岁,小学学历;一个是县政府打字员;还有一个原来是老师,他爱人当时经营一个企业帮县委安置了一些工人,县委直接将其丈夫安排到法院。
原县人事局局长张丰毅说,全县几乎所有的单位都严重超编,其中县直机关与公检法等行政机关最严重。
2002年,保定市为阜平13个乡镇定编230个,而当时乡镇实际在岗干部有700多人。
人事改革流于形式
县财政吃紧,老龄化和混岗现象日益严重,为维护稳定,1996年的人事改革最后不了了之
如果超编只是让阜平县财政不堪重负,那么由超编衍生出的另外两个现象则开始侵蚀县行政机关,让其难以正常运作。
财政局副局长甄国平介绍,阜平县大批在编人员已经老龄化,并且混岗现象日益严重,“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出现了有人领工资,却没人干活的局面。”
目前,阜平法院人员的平均年龄是50岁。张明志说,“全院70多人除了领导就是年龄大的,他们现在几乎不接触业务。”
副院长李应智也承认,现在法院老的老,退的退,许多人都不能真正干活了。
1996年,县财政“疲惫不堪”,阜平决定进行人事改革。
由保定市重新定编,县政府将编制指标下发各单位。各单位确定在编人员名单,上报县人事局,剩余人员进行分流。
“但是这次改革只走了个过场,完成了一个形式。”原县人事局局长张丰毅说。
“当时清除混岗的标准并不明确,根本无法执行。那些背后有关系的,单位领导就说可以留;没有关系的被分流了,就整天缠着领导,最后也没走掉。改革后人数不减反增。”人事局一副局长回忆。
除了四处活动,还有些被分流的人到处上访,张丰毅说,当时人事局压力特别大,“最后县领导说,还是维护稳定第一。”
于是,改革变得形式化。最后每个单位上报一份似是而非的在编名单,作为改革的收尾。
而在机关单位里,编制指标没落实到具体个人,对超编现象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张丰毅说,“整个县的人事都是这样,现在依旧如此。”
进入公检法收入有保障
又不能给财政增压,又要进人,70余名自收自支人员被安排进入行政机关,其中约一半进入公检法
1996年阜平县的人事改革失利,庞大的机构并未消肿,压得财政气喘吁吁。张丰毅说,但是,还有一批人不得不分配,有些属专业缺口人才,考虑财政压力,最后就把这批分配进行政机关的人定为自收自支人员。
原县人事局局长张丰毅说,这是“我们县的特色。”
目前全县纯行政机关还有70多名自收自支人员。现阜平县人事局长陈业均说,“法院、公安机关占一半左右。”
当地财政局一位老干部说,公检法原已严重超编,但大家都以为进入公检法就能保障收入,还是千方百计地往里进。
张丰毅说,当时许多人还有这样一种心理,认为国家机关怎么可能自收自支,觉得只是暂时现象,所以即使没有工资也很乐意进入这些机关,等待改变编制的那天到来。
张明志妻子也是这70余名自收自支人员之一,她在公安局下属的看守所工作。和张明志不同的是,妻子每月有1000元工资。
常年跑运输的执行厅执行员张玉堂称,“阜平公安系统的自收自支人员主要靠交警队养着,阜平县地处保定市最西部,紧邻山西繁峙等产煤大县,山西的煤炭运入京城内地大多途经本县,而本县的交警队乱罚款的现象特别严重,每个交警都有罚款任务的。”
阜平法院纪检书记,原县政法委书记郑建林称,为了解决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许多单位千方百计增加收入,客观上催生了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县领导希望自然“减编”
县委书记孟祥伟说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或死亡,加上财政状况的好转,问题就能解决
在近10年中,张明志和其他几名自收自支法院干警多次找法院院长,人事局、财政局、组织部,讨要工资。
副院长李应智说,“我们至少向县委县政府递交了10多次报告。但每一次县政府都没有批准。”
2004年8月,“自收自支”的张海峰辞职。他是阜平法院惟一从重点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的干警。
自2005年以来,张明志等10名基层法官多次赴保定市、河北省政府和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
“人员超编严重,行政机关出现自收自支,这些都是阜平县特定的历史环境造成的。”县委书记孟祥伟认为,这些人本身都不符合分配政策。
孟祥伟寄希望于自然“减编”。他说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或死亡,加上财政状况的好转,问题就能解决,“目前人事制度正趋于正常。”
副院长李应智还希望这些自收自支的“法官”能在今年通过司法考试,成为真正的法官。
“法官”耿璟还是想等下去。“撑了这么多年,毕竟还舍不得这身法官服。”
张明志的想法和耿璟一样。在新年中,他为自己许了一个愿:丢掉自收自支的帽子,安心做自己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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