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4.12反革命政变:《子平真诠》的是与非(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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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八字之中,变化不一,遂分成败;而成败之中,又变化不测,遂有因成得败,因败得成之奇。
  是故化伤为财,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为用,卯未会财,乃以党煞,因成得败矣。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带财以损太过,逢煞则煞印忌财,因成得败也。如此之类,不可胜数,皆因成得败之例也。
  (伤官生财,再见七杀,极易成“伤生财,财党杀”的组合,作败格论,但是需要辩别轻重,不可轻言破败,若财、杀均力轻,多作有成论,即财星没有完全引化伤官,伤官和七杀亦成组合。癸生申月,若原局作印绶“有情”论,则无印绶太过之嫌,关心我的人越多越好,怎么会“太过”呢?《看命口决》云:凡印不论一位二位四位都好,格中不宜见财破印。即便出现正印“无情”,即身旺的情况,也不是喜“略带财以损太过”,而是另有内涵,这也是今人误会经典之意的一个明显体现。)

  官印逢伤,格之败也,然辛生戊戌月,年丙时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泄身为秀,是因败得成矣。煞刃逢食,格之败也,然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时上逢壬,则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杂,煞刃局清,是因败得成矣。如此之类,亦不可胜数,皆因败得成之例也。
  (壬不能越戊克丙之说大缪,前文己作过论述,印格伤官、官星并见,伤官是可以伤官星的,因印绶是体,而官星、伤官皆是用的范畴,伤官作为凶神必然要破坏“官印双全”的组合,但需要指出的是此种情况和官格逢伤是不同的。阳刃格见七杀又见食神,决不会败格,乃是七杀化作偏官,依然有成,因阳刃是体,所以七杀是否作“偏官”论,从格局角度不是关键,都是格局有成。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时上逢壬,非合官留煞,而是用官不用煞,退一步即便官杀并存,格局依然有成,只是高低有别,和官格、杀格的“官杀去留”完全不同。)
  其间奇奇怪怪,变幼无穷,惟以理权衡之,随在观理,因时运化,由他奇奇怪怪,自有一种至当不易不论。观命者毋眩而无主、执而不化也。 
     
  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论命惟以月令用神为主,然亦须配气候而互参之。譬如英雄豪杰,生得其时,自然事半功倍;遭时不顺,虽有奇才,成功不易。

是以印绶遇官,此谓官印双全,无人不贵。而冬木逢水,虽透官星,亦难必贵,盖金寒而水益冻,冻水不能生木,其理然也。身印两旺,透食则贵,凡印格皆然。而用之冬木,尤为秀气,以冬木逢火,不惟可以泄身,而即可以调候也。
  (只要“官印双全”,势必功名成就,程度高低有别在情理之中,但也仅“如此而矣”,不可逾越其应用的度而凌驾于大局之上,“金寒水冷”而大贵者亦不乏见,冬木逢火,若火恰又是食神,则其首先是食神,再论火之五行为宜)。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而金水见之,反为秀气。
  非官之不畏夫伤,而调候为急,权而用之也。伤官带煞,随时可用,而用之冬金,其秀百倍。
  伤官佩印,随时可用,而用之夏木,其秀百倍,火济水,水济火也。
  伤官用财,本为贵格,而用之冬水,即使小富,亦多不贵,冻水不能生木也。
  伤官用财,即为秀气,而用之夏木,贵而不甚秀,燥土不甚灵秀也。

  (金日主生于冬月,再见官星不甚忌,是从格局层次的角度而言,在事象上伤官见官必然还是“忌”的,但是冬水逢火,成水火既济,是其“成”处,如人坐牢又发财,论层次当然要以富命论之为妥,“非官之不畏夫伤”之说,混淆了体用,伤官格察伤官之制化有无,官星不是第一核心,伤官见官,“怕”的是伤官才是。如同通缉犯见了官府,倒霉的一定是前者。其余诸论宜作程度深浅论之一据,不宜以偏盖全。)
  春木逢火,则为木火通明,而夏木不作此论;秋金遇水,则为金水相涵,而冬金不作此论。气有衰旺,取用不同也。春木逢火,木火通明,不利见官;而秋金遇水,金水相涵,见官无碍。假如庚生申月,而支中或子或辰,会成水局,天干透丁,以为官星,只要壬癸不透露干头,便为贵格,与食神伤官喜见官之说同论,亦调候之道也。
  (木火通明,多指甲、乙日主生于春月,或禄建或月劫(辰勉强可论),再见食神、伤官;若生于夏季,又成伤官格,无制化则成凶格,二者完全不同,金水亦然。木火通明之命局,利在或伤、或食均可辗转“生出”官星,自然不宜见官,而秋金逢水,见官是“不甚忌”,不可作“无碍”论。庚生申月支会水局之说,难以以一盖全)

  食神虽逢正印,亦谓夺食,而夏木火盛,轻用之亦秀而贵,与木火伤官喜见水同论,亦调候之谓也。此类甚多,不能悉述,在学者引伸触类,神而明之而已。
  (食神逢正印,永远不会“夺食”,只有枭神、倒食才会夺食,而阴、阳食神之喜忌略有不同,阳食神忌官星而阴食神忌印绶,皆蕴含虚邀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