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钟楚红免费:宋兰副局长在全国税收征管科技工作会议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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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大 中 小]来源:E税论坛作者:日期:2011-09-21

同志们:
这次全国税收征管科技工作会议,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之际,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题是积极稳妥地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主要任务是总结近两年来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明确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受总局党组委托,我讲四点意见。
一、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我国税务机关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征、管、查两分离或三分离的征管改革,1997年确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30字征管模式。2004年,总局为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增加了“强化管理”的内容,制定并实行了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纳税评估办法,明确了税源管理在税收征管中的核心作用。2008年,总局机关成立了大企业管理司,开始探索对大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2009年,针对税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总局提出了信息管税的新思路;在基层初步探索的基础上,召开东部和中西部片会,研究提出了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并在部分省开始了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按照肖捷局长在2009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的要求,2010年,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决定在上海、江苏、安徽、河南、广东、青岛国税局和广东、山东地税局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非总局指定试点单位可根据指导意见自行试点。2010年总局年中会研究“十二五”时期税收发展规划纲要,将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征管新格局写进规划纲要。肖捷局长在2010年底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将“积极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作为“十二五”时期和今年的主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总局成立了由钱冠林副局长担任组长的税源专业化管理领导小组,强化了对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审核了安徽省国税局税源专业化管理方案。总局还研究起草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税源和征管状况监控办法》。
各地对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高度重视,除8个总局指定的试点单位外,江苏地税、河北国税等单位也按照总局的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创新管理理念,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促进税法遵从、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管税等先进管理理念,并以此统一系统上下的思想。全国税务系统省级国地税单位中,普遍成立了税源专业化管理、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先进管理理念为指导,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富有成效地开展了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探索。安徽国税从转变领导机关的思想观念和管理模式抓起,在全系统内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深刻理解和认识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核心理念和基本要求,在税源专业化管理上做实省局、做强市局、做专县局。江苏地税召开全系统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推进会议,总结试点经验,分析矛盾、问题,研究总体思路,在无锡、南通等五市试点的基础上,部署在全省深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青岛国税将“有利于提高征管质量与效率、有利于优化纳税服务、有利于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作为实践和检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标准,在全系统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海南国税全面推行税收风险管理,形成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指导性意见》,构建了以风险为导向、以风险分析为核心、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海南国税公信力为目标的海南国税税收风险管理模式。
(二)完善征管流程,突出纳税评估
各地按照税源管理的先进理念,进一步完善征管程序,强化以纳税人申报纳税为基础,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排序、应对、反馈、评价的风险管理流程,强化纳税评估的核心环节;以建立行业评估模型为主要抓手,有效提高了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安徽国税运用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按照“业务流程标准、任务管理统筹、资源整合有效”的原则,在申报受理、纳税评估、税款征收、税务稽查、争议处理等主要环节上,建立了标准统一、分类实施、有序整合、协同部署的工作流程,实现各层级、部门间有效的信息传导、业务衔接、良性互动。为了提高纳税评估的实效,开展了行业“建模找点、以模找点”工作,全省在33个重点行业建立了评估模型,有效识别和定位税收风险,具体锁定至地区、行业或纳税人;根据纳税人风险等级不同,分别确定风险提醒、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对象,有效提高了税源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江苏国税运用“腾笼换鸟”的思路,将纳税人依申请的调查审批事项简化、前置到办税厅,强化税源管理部门的纳税评估职能。江苏地税印发了《税收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围绕风险识别、排序、应对等环节,进一步优化征管业务流程,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管理工作机制。河北国税全面调整省、市、县(市、区)局机构职能,成立征管风险分析监控指挥中心,明确征管质量监控、征管数据分析、征管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和风险应对任务分配下达职能。湖南国税将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管理工作的核心业务和必经流程来抓,实行纳税评估职能与日常税源管理职能相分离,全面推行专业化评估。山西国税强化第三方信息采集,注重采集重点行业的主要涉税信息,不断拓展与公安、财政、地税、工商、经贸、质检、供电等部门的沟通渠道,积极获取纳税人的第三方信息,增强了纳税评估的准确性。
(三)科学分类税源,优化征管资源配置
各地将科学分类税源作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基础,科学确定纳税人的分类,并以此为依据优化征管资源配置,调整税收管理员职责。安徽国税按照“规模+行业”的原则,将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和中小税源,对同一管理层级的纳税人再按行业和特殊事项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借鉴公安部门“户籍警”、“治安警”和“刑警”划分方式,将税源管理职责重新划分和归类为事务性、监控性、查处性三类,税收管理员由固定管户转向分类管事;并合理界定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的税源管理职责,实现上下联动。青岛国税根据税源分类管理、征管资源优化配置和规范征管程序的需要,在所属各区市基层局重点实施了“集中办理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集中审批核查、集中户籍管理、集中监控重点税源、集中行业及特定事项管理、集中开展分析评估”,以集约化推进专业化。河南国税按规模、行业和风险程度的具体标准,将税源划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小型税源,重点税源实行“集中+属地管理”, 一般税源实行分行业管理,小型税源实行“分片+委托”的管理模式。广东地税在区县范围内打破属地管理,分设重点和一般税源管理局,对重点税源实行跨区域集中式的专业化管理;对一般税源实行属地管理,税管员由管户转为管事。山东地税根据城乡、行业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税源规模的标准和重点行业的范围,有针对性地采取分规模、分行业或两者适当组合的专业化税源管理方式。江苏地税下发了《关于市、县地税局派出机构设置及职责配置的意见》,合理设置征收服务、风险评估、基础管理、税务稽查等专业化管理机构;税收管理员从管户转变为管事,税源管理方式由“分户到人”转变为“分事到人”,实现从单兵管户到团队管事的转变。上海税务局调整直属二分局职责,由其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评估和反避税工作。北京国税成立三个专门的直属分局,分别负责纳税评估、大企业管理、反避税、非居民管理以及出口退税管理工作。深圳国税在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中,将税源管理岗位划分为日常管理岗和专业管理岗,对税收管理员按业务素质高低分配岗位,开展现代企业制度、财会、纳税评估、反避免税、社交技巧和谈判技巧等知识培训,逐步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团队,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
(四)加强信息化支撑,完善运行机制
各地在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中,认真落实信息管税工作思路,强化信息化对专业化的支撑,许多单位结合当地税源管理实际建立风险预警指标和评估模型,试点运行了网络发票系统;并建立和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了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安徽国税把信息技术应用作为改革传统税源管理方式的前提,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应用数据仓库技术,建立统一的税收数据仓库,搭建全省税源监控分析平台,实现“数据—信息—管理”的转换,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江苏国税基于风险管理理念,开发并运用一体化税源管理平台,建立风险特征指标390多个,在省级实现风险信息自动生成、按户归集、自动排序和应对任务统一下达,在地市级采取集中优秀人才形成团队实施风险应对。广东国税进行了电子档案、知识管理等信息化系统的试点。江苏地税建设了风险管理平台、国地税信息交换平台,开发了征管数据审计软件,对全系统11万条问题数据进行了审计、整改,大大提高了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支撑水平。贵州国税不断创新管理方式,用专业化的机构和专业化的人才,通过专业化的手段和专业化的工具,将税务人员从传统的保姆式管理中解放出来,把有限的征管资源用于满足纳税人的合法需求和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广西国税完善运行机制,突出整体互动。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一体化联动机制作为征管合力的纽带,实施税源与征管状况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监控分析工作横向联动机制。山东国税按照信息管税的要求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需要,依托税收预警评估系统,建立了纵横结合、内外协作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青岛国税按照税源分析和征管状况监控一体化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和强化纵向分级分工、横向联动协同的工作格局。强化市局税源管理的实体作用,各业务部门按职责共同参与统一的税收风险管理。陕西国税与电信运营商合作,由运营商承担纳税人网络发票开具软件的开发及运行支持等工作,税务局负责发票管理、查询,并采集纳税人开票数据用于纳税评估,不增加纳税人负担。
各单位通过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普遍树立和贯彻了先进管理理念,大胆探索了专业化、信息化税源管理方式,强化了以纳税评估为重点的风险管理,初步形成了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内外协作的运行机制,培养和锻炼了专业化人才和队伍,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各单位党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勇于探索、团结拼搏的结果,特别是工作在税收征管科技一线的税务干部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辛勤汗水。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广大税务干部尤其是税收征管科技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税源专业化管理还处于试点阶段,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认识不统一。少数单位对促进遵从、风险管理、信息管税、专业化分工等先进管理理念宣传、教育不够,对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方向、目标、任务、方法尚未形成共识。二是试点工作发展不平衡。各地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的进展不一,各试点单位在认识、目标、组织、方法、进展等方面差异较大,可供全国推广的相对成熟的运行模式尚在探索中。三是信息化支撑不够有力。税收征管数据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仍存在问题;涉税信息的分析利用深度不够,预警指标和评估模型系统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第三方信息获取明显不足。四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制度、体制、机制不够科学合理。相关机构职责交叉,多头下达税源管理任务的现象依然存在;对跨区域经营、总分机构模式的企业集团尚未找到有效的税源管理方法;征管资源配置方式不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税收管理员职责亟待改革完善;征管考核评价机制不够科学;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基层、纳税人程序性负担仍然较重;保证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的相关制度有待完善;税源管理专业化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急需建立。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逐步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把握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总体思路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扎实做好税源管理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在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税源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明确思路,积极应对,积极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
(一)深刻认识社会管理形势发展对税源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在税收征管领域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重点体现为对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税源专业化管理是在税收征管领域落实创新社会管理要求的具体体现。税务机关必须适应纳税人规模数量、组织结构、经营方式、核算方式、利益诉求的快速变化,积极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体系,规范税收征管程序,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根据纳税人的类型特点,实施税源管理与服务的专业化分工;要重视纳税人相关信息的获取和应用,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服务,公正执法,公平税负,促进遵从,进而促进征纳关系的和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大局服务。
(二)深刻认识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对税源管理提出的新挑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以空前的广度、强度和速度跨地区、跨国界扩张转移,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有了迅猛的发展。一方面,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多,税源管理幅度不断扩张。2001年我国税务登记户数1500.5万户,2010年2622.2万户,较之十年前增加了1122万户,增长75%,年均增长率为5.8%;2010年纳税户数中企业户数939.4万户,个体经营户数1635.2万户,跨国、省经营以总分机构形式组成的企业集团已超过9.3万户。纳税人的经济行为日益复杂,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呈现多样化,企业集团大幅增加,经济主体跨国、跨区域、跨行业相互渗透,税源国际化趋势愈加明显;企业核算和税务处理日趋电子化、团队化、专业化;税收筹划、避税手段层出不穷。另一方面,税务干部数量基本持平,部分基层税务干部素质难以适应形势、任务的变化。2001年全国税务干部74.7万人,到2010年为75.5万人,仅增长1.07%;从事基层一线征管工作的人数共计46万,其中税收管理员27.7万,占37%,全国人均管户接近100户,沿海发达地区人均管户有的超过1000户。税源的跨国化与税收主权的属国化、经济活动的跨区域化与税源管理的属地化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传统的属地划片管户的税源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
(三)深刻认识当代信息技术革命对税源管理带来的新的挑战和机遇。智慧地球、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发展掀起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企业经营和管理电子化、智能化趋势日趋明显,规模庞大、结构复杂的金融交易和资本运作日益增多,形态各异的非物质产品生产交易高速增长,商业模式创新层出不穷,电子商务扩张迅猛、方式隐蔽。税源管理面临高度的复杂性和诸多不确定性,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状况日益加剧,传统的人海战术、以票控税等税源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信息社会迅猛发展的现实。一方面,税收征管数据已逐步实现在省局、总局集中,信息技术也提供了高速处理信息的手段;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基层税收管理员仍依靠个体、手工等传统方式来实施税源管理,信息应用水平较低。信息化的迅猛发展对税源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也为创新税源管理方法提供了机遇。
(四)深刻认识国际税收管理大趋势对税源管理带来的新启示。随着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理念在政府管理活动中的实践运用,许多发达国家将上述理念引入税收管理,普遍将促进税法遵从作为税务机关的使命和目标;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建立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并逐步由事后风险管理向事前风险管理发展;将税收评定(纳税评估)纳入税收征管程序,并作为税源管理、促进遵从的主要手段;制定针对涉税信息的法律制度,为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信息提供法律支撑,并建设强大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税源分类管理,建立按纳税人类型设置、适应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以及人力资源保障、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等等。国际税收征管理念、经验的不断创新和发展,要求我们及时把握国际税收征管发展趋势,紧密结合我国实际,认真学习借鉴有益经验,不断提高税源控管能力。
今年年初,肖捷局长指出: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税收征管的理念、方式等都应与时俱进,以适应纳税人需求、科技进步和时代发展的需要。要继续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实践,认真总结有关省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要围绕税收征管程序和工作流程的关键环节,梳理出若干专题,结合“十二五”税收规划,研究提出新征管制度安排的具体意见,为建立新的征管模式做好前期准备。
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促进税法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纳税评估为重点,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和运行机制为依托,努力构建税源专业化管理新体系。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这个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为创新税收征管模式奠定基础。
贯彻上述总体思路,要牢牢把握好以下四点:
一是必须树立促进税法遵从的理念和目标。坚持以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为基础,通过优化服务、公正执法,促进税法遵从,并据此将 “执法规范、遵从度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作为税收征管的战略目标,以指引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正确开展。
二是必须贯彻风险管理的流程和方法。要按照税收风险管理设计税源管理流程,将纳税评估作为重点,并注意与纳税服务、税务稽查和法律救济等的衔接。
三是必须坚持对税源的分类分级管理。要在对纳税人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实施分级管理;改革税收管理员管户方式,建立专业化分工和岗责体系。
四是必须建立信息化支撑和体制、机制保障体系。要完善相关制度、组织机构、信息化等保障体系,健全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内外协作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
三、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
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稳妥地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一)规范征管程序,突出纳税评估的重要作用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以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为前提,以促进税法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完善税收征管程序,突出纳税评估在税源管理中的核心作用。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利用获取的涉税信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评价,并作出相应处理的税收管理行为。为了保证税源管理部门有足够的力量加强纳税评估,可将调查审批等纳税人依申请事项简化、前移到办税服务部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将政策调研、报表填报、催报催缴、税收预测、个体定税等日常管理事项简化、前移到办税服务部门的后台;税源管理部门则应以主要精力用于纳税评估,要规范评估程序,创新评估方法,提高评估质量,并要处理好纳税评估与纳税服务、税务稽查和法律救济等征管环节的关系。
(二)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实施税源分类分级管理
科学分类税源是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础。按照纳税人的规模、行业、特定业务等类别和不同的风险发生规律,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并在基础上对税务机关的不同层级、部门、岗位进行专业化分工,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总局和省局要在做好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的同时,结合当地税源管理实际,对各层级、各部门现有税源管理职能进行整合、调整,以适应专业化管理需要。一是调整、明确风险信息采集部门职责。总局和省局应以征管科技部门牵头制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和第三方信息管理的规划、制度以及采集的口径、标准和规程;市以下应由办税服务部门负责采集纳税人基础信息,风险应对部门(主要指评估、稽查)在实施应对工作中采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等动态信息。二是调整、明确风险分析监控部门职责。总局、省局的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对涉税信息进行分析,由征管科技部门将风险信息统一归集到相关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按税务机关代码和纳税人识别号),进行风险等级排序,统一下达风险应对任务,并进行监控考核。市以下要明确由征管科技部门牵头或设置风险监控管理部门,负责风险信息分析的汇总、等级排序、应对任务的整合下达和风险应对任务的考核评价。三是调整、明确风险应对部门职责。总局、省局的大企业、反避税管理部门和稽查局直接负责本级所辖大企业的风险应对;市以下由办税服务、税源管理、稽查等部门分别承担纳税辅导、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任务,尤其应将税源管理部门现在主要承担的调查审批、催报催缴和税收预测等日常事务管理职能调整为按纳税人类型进行专业化纳税评估。
在税源专业化管理实践中,要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特点摸索规律。大企业管理是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要针对大企业具有跨国界、跨地区经营,行业跨度大,内部结构和财务核算体系复杂等特点,按照属地入库、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快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针对中小企业普遍具有生产经营不稳定,现金交易多,财务会计核算不健全,第三方信息不易获得等特点,实施行业、特定类型等差别化应对和管理。针对个体工商户规模较小,税源分散,经营不稳定,账簿不健全等特点,按照有利税源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强化基础信息采集和税收定额管理,推进协税护税和综合治理。针对非居民管理税源分散、流动性强、较难控管等特点,重点关注跨国交易量大、对外支付多、跨国集团重组活跃的企业,将居民管理和非居民管理相结合,提高非居民税收遵从管理水平。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管理。
(三)强化信息管税,为专业化管理提供支撑
信息管税就是以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为指导,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应用为主线,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业务与技术融合,努力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各级要切实抓好信息采集、整理与存储、信息加工与分析、信息传递与应用等工作。要健全数据管理标准,必须从采集、录入、审核、监控、运用等环节入手,理清数据逻辑关系,统一数据指标口径,加快完善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要强化数据管理意识,克服消极等待的观念,积极主动地采集第三方信息;通过数据的深入应用,及时发现解决数据质量问题。税收风险预警指标和评估模型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抓手,要举全税务系统之力,做好国民经济主要涉税行业(产品)评估模型的研究、制定;要完善数据分析应用平台,逐步向各级税源管理单位和人员开放数据查询。在35个省市区国、地税局进行网络发票试点的基础上,完善网络发票业务和技术标准方案,扩大试点范围,深化网络发票数据的采集、应用,做好与金税三期网络发票项目的衔接。要认真落实肖局长指示“绝不能让新的信息系统去适应传统的观念和工作方式,而要使我们的思维和工作方式适应新的信息系统”,大力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推动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促进“信息管税”的落实。
(四)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
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传统的税收管理员划片管户的管理方式将逐渐为“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方式所替代,必然会引起现有税源管理流程、方法、分工的重大变化,必然会涉及征管资源的重新配置。各单位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在现有机构框架下,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要求,调整、优化机构职责和人员岗责;确需调整机构设置的,要以审慎原则,按程序报批。总局提出,要在抓好现有8个省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选择安徽、江苏省国税局、江苏省地税局以及青岛市国税局,实施不同模式的试点,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税源结构和信息化支撑等状况,按照上述要求,因地制宜,开展试点。
要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需要,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要强化分类培训,注重专业岗位技能的培养和提高,突出能力操作与训练。要建立纳税评估和行业管理专家团队,加强对纳税评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建立专业评估员(师)队伍,提高评估质量。要建立评价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税收管理员能级制度,并根据能力标准和工作业绩,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在提拔任用、奖惩评价等方面为人才成长创造条件;努力打造一支紧跟国际税收管理发展趋势,拥有先进管理理念,精通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反避税、税务稽查等技能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
(五)完善法律制度,健全运行机制
总局将根据税收征管内外部形势、任务的变化,加快征管法的修订,为完善征管程序、强化纳税评估、获取第三方信息等提供法律支撑;同时要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进一步修订完善纳税评估、税收管理员、税务登记以及征管数据管理等配套制度。
要建立“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内外协作”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科学合理运用多种资源和手段,强化税源管理各环节的统筹与协调;要在税务系统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建立起闭环的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形成立体化的税源管理运行机制,彻底改变多头下达调查审批、报表填报、政策调研、纳税评估和检查任务等状况,减轻基层和纳税人的负担。要密切国、地税部门之间的协作。各地还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建立第三方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协税护税体系,
各地要结合税源管理专业化的探索,创新征管质量考核方式和指标,用新的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取代征管“六率”考核。加强与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研发税收风险评估和税收流失率测算模型,从执法规范、遵从度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等方面完善征管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税法遵从度和征管质量方式,促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有效推行。
四、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各级税务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税源管理专业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下功夫抓好工作落实。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势在必行,意义深远。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务必高度重视,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加强领导。各级的税源及征管状况监控分析领导小组,负责对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系统形成共识;要制定本地区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和落实各部门的职责;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提高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效。
(二)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创新是科学发展不竭的动力。我国地域广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异,东中西部、城市、农村税源状况差异较大,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不能搞一刀切。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总局确定的总体思路,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大胆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探索,努力创新管理方法;要及时总结、交流试点经验,指导基层工作的开展。
(三)稳妥推进,务求实效。税源专业化管理涉及面广,工作复杂,目前正处在推进试点阶段。各地应本着先试点、经审批、再推广的原则,有计划、有准备的搞好试点工作,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忌一哄而上。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践必然涉及整个征管模式的变革。总局党组确定,明年年中全国局长会重点研究创新税收征管模式等工作,并已部署从创新税收管理理念,实施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方式,健全体制、机制等方面,分若干专题开展调研。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核心内容,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实际上就是创新征管模式的前提和突破口。希望大家扎实搞好试点,创造新鲜经验,为完善征管模式做出努力。
同志们,积极稳妥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按照专业化和信息化的要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实现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新《税收征管法》颁布实施后,在全社会产生那些影响,税收执法环境发生了哪些变化? 国税部门与地税部门在税收征管中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税收征管法》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这几种税收征管法都有什么区别? 我想要《税收征管法》的复习题 农业税取消了,《税收征管法》有必要修改吗 《税收征管法》中的加收滞纳金,是不是属于行政处罚 税收征管工作科员主要从事什么工作啊?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是国务院制定的,是不是《税收征管法》的解释权也是国务院? 在偷税犯罪案件中,是否可同一事实既根据<<中国税收征管法>>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偷税犯罪案件中,是否可同一事实既根据<<中国税收征管法>>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6年全国煤炭订货会议在哪开? 我国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________年召开 如何在会议上提升气份??? 有人在大连惠普科技工作吗?那里怎么样? 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中,那些项目才是合法抵扣的项目? 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适用《税收征管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的强制执行是否适用于国家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 请问税收征管法当中有哪条有写关于印花税的缴纳期限,以及罚款之类的? 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纳税申报的对象包括哪些? 法律条文中中有时用1日,有时用24小时.在税收征管法,在修改前为24小时,该条修改后改为1日.有何区别? 上合会议和APEC会议在中国举办的具体年份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在税收上的区别 注册外资公司在税收上有什么优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