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教主万受:人应该为自己活还是为别人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2:20:02
        人是由一瞥一捺组成的。少去了任何一端,就会轰然倒下。
        别人的存在是你的动力。是一个生活的动力。是一个追求欲望的动力。 
        人类追求欲望只不过是出于竞争,增强自己的竞争性。对于人类来说,竞争只到来两个目的:吸引他人的眼光、获得更多、更具有优势的选择权。从最基本的吃饱穿暖到权利之争都是。  
        我们是生活在社会里、生活在亲人、朋友里。他们是你追求欲望的动力,少去了他们你就将失去动力,就算去追求了,也只要有一点阻碍,便会放弃。因为,你不知道为了什么,就算得到了又怎么样。
        只有他们的的存在,你才会发觉他们的可贵,你才会为了他们去追求欲望。这仅仅是一个责任。一段履行责任的过程。
        你能想象生活在一个只有你个人的世界里吗?那么你将确实一切动力,有时也包括'生’。 
        “为自己”和“为别人”不是绝对的的。 
         一个人不能单纯的为谁而活着,快乐是相对的。一切都为了别人,那太累了,会迷失掉自己的;一切都为了自己,也会累,而且是自私的。我的观点是要为别人活着。人活着,自己尚不知道就已来到人间。朦朦胧胧长大,自己有了意识后,会考虑父母的感受。知道应该孝顺父母。除非是不正常的家庭,才会考虑自杀或者说离家出走。然后到了恋爱的年龄,你为爱人及父母活着。等到有了孩子,就要为父母,爱人及孩子活着。特别是孩子,为了他,简直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所以为自己活着的人很少,反正就我个人认为我是为我所爱的人活着。世界上如果单我一个人,没有亲人和朋友,我宁愿不活。 
        相对来说,在你有能力有条件的情况下,还是为别人活着你才能能从中得到吏大的快乐。比如说袁隆平研究杂交水稻,当然是为了人类(是为别人)最终他不是也得到了最大的快乐吗? 
        这个问题用哲学的观点来回答,应该是为别人而活和为自己而活,即是相对的,又是相辅相成的。如果你使别人快乐,你自己也会觉得快乐的话,或者你自己快乐,别人也为你快乐的话,那是就好的了。
        我觉得应该说人能活出自己来,不只是别人的影子,最快乐,别人看着你也快乐。
        为自己活着还是为他人活着更快乐,需要先弄清人活着是为什么,首先应弄明白人是什么。
        人不过是茫茫宇宙中一个小小的地球上的生物中的一种罢了,是宇宙的空间和物质际会而成的一种特殊的物质形态。只不过这种物质构成有了生命,有了较高级的思想,产生了人为什么活着的思想。
        这就可以明白:人类和其他物质有一样的特征,产生、灭亡、转化等。他的意义就是体现了宇宙之中物质的转化和存在。再说,一个人的出生并不是你自己的意志,是人类、父母把你生下来的,所以你的临世不可能有你自己的出生目的。你的出生目的是大自然、人类、父母“强加”给你的,就是:作为人类的一分子,为人类(包括家族)的传承、延伸、生存的好而奋斗。所以人活着有一个共同目的,就是如何使人类自己(包括“我”)在宇宙中存活的长一些,好一些。这才是你个人和人类、父母的共同的人生目标切合点。
  又因为,个人的生物本能表现为对自己生命的维护和个人生存、幸福的追求。这样,人类就包括整个人类社会(大我)和“我”自己(小我)这样两个端点,不同的个人的人生观也就在这两个极端之间选择着(这种选择形成个人人生观的独特性):
1、以自己个人为中心,为标准。活着就是一切,一切都是为了我活着。我的欲望第一。(可以“小我”代称)
2、以社会为己任。我是人群、氏族、父母生养的,所以我同样是他们中的一分子,没有他们就没有我。所以我要讲回报讲责任。也要为人群社会及亲友尽责尽力。(暂以“大我”代称)
        个人世间处事时,总是在两者之间权衡的(尽管有时是下意识的),只不过个人的世界观不同,认识不同,其价值观、心理平衡点不同,也就侧重程度不相同。有人侧重于自我,有人侧重于社会。 实际上两种极端的人是很少很少的,甚至于没有。目前流行的答案中有 所谓价值说、所谓心理平衡说,也无非是在这两极之中找“平衡”罢了。譬如,“只要自己快乐满足就是了”的说法。似乎以个人为标准,但也有人为别人为社会服务感到了愉悦,所以持这种论点的人也有那两种不同的倾向。
        应该明确一点,“小我”者中,如果能以合理合法,不主动掠夺、伤害他人的原则来约束自己,这样“自我者”也是可尊重的,因为自我的生活就是整个人类的生存组成的一部分,个人生存的好是整个人类生存的好的一部分。我们不要否认这种“小我”的生存意义。从人类的生存是每个“我”的生存的总和意义上来说,“我”的追求自我价值、自我快乐满足,只要合理合法,就是值得肯定的。
        在积极的人生观和消极的人生观中,也有大我与小我之分。例如,目前流行的“追求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之说,是一种积极向上人生精神,但是,他们在“自我价值”的判断上,也同样存在为小我还是为大我的选择。如果是极端小我主义者,这种人有时将十分可怕,他有时为了自我价值的实现不择手段,不惜牺牲其他人甚至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如果是大我主义者,将是难得的好人。.
        作为社会,作为“别人”,当然喜欢大我之人了。当大我之人多了,这个社会就温暖了。但是人的本质的生存需求和理智的局限性决定了,小我是不会不存在的!特别是当社会处在极不公平的时候,心理的不平衡和个人自卫的需要还会使小我主义非常凸现。但是我又相信,随着人类理智的发展进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终究会占上风。        责任激发欲望、欲望完善责任。
        其实人类追求欲望只不过是为了履行责任,一出于生命的责任、一个出于道德上的责任。
        人活着,仅仅是一个互相利用的过程,如果你有值得利用的价值,那么他人才会认可你的存在,你才知道什么是生存的意义。如果没有,那么你将类似于一块石头,没有人会注意它,你也是。
        在路上行走时,你会注意一个石头子吗?不会,因为,它对你没有任何价值。它仅仅是一块石头而已。周围的人,或许会引起你的兴趣,因为他们是人,对你有价值。就算仅仅是摆设,也会让你知道你活着并不孤独。 
        价值在于利用,你利用他人,他人利用你。这就是生活的本质。如果他人对你没有任何价值,那么世界也将成为一个人的生活,此时的你,要么被他人利用,这时你才是价值的,你才觉的周围还有'人’。
        要么死去,生活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很寂寞。死了好,解脱。 
        因此,我认为首先可以推翻人是为了自己才活着。互相利用价值,才是人活着真谛。
        而你追求欲望的过程只是为了履行责任。活着是为了履行责任。         古人云“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这个恻隐之心”就是人能够替它人着想的一种心态,一种本能。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客观存在,我们的衣食住行那一件事能离得开世人呢(也都是别人)?而我为人人,这就是我们自己应做的了。人间的物质财富精神文明是人类共同创造的,也是提供给人类共同享受的。你要参加到这个创造的行列里来,然后你在享受人间的这些物质文明,你也就心安理得了。
        若是一味的为自己,那必然会想到“人不为已,天殊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些“道理”了,然而这些却是贪污、腐败、盗窃、欺诈产生的思想根源啊。    作为社会,作为人类整体,既要承认个人的生活质量对于人类的意义,又要求个人有社会观念,把为“别人”做事视为应该,并引为快乐。总之,不管为自己还是为别人做事,只要力所能及,就应该是快乐的。        正方:人为自己活着更快乐,因为每个人的生命是属于自己的,每个人自己活得好了,自己才会快乐,亲人和朋友也会为你而高兴而从中得到快乐,相对而言,快乐的人才有能力给别人带来更多的快乐。这样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也就更美好了。 
        反方:人为别人活着更快乐。因为爱人,人就爱你,在有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会更快乐,每个人的快乐相互给予、互相分享,快乐才会越多。在一个冷莫的环境里,哪怕你生活水平再好,你也只能得到少量属于自己的快乐,快乐不会增长。 
        因此,其实既要为自己活着,也要为别人活着才会更快乐。最重要的是自己发自内心的快乐,如果你是个爱心丰富的人,那么你做的事就是帮助别人,让别人快乐,从别人的快乐中得到自己的快乐!
        人一生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被生活的教条所限,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不要让别人的意见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勇敢的去追随自己的心灵和直觉,只有自己的心灵和直觉才知道自己人生的真实想法,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