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慧敏个人资料多大了: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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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怎样做好社区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工作的
——记鹿城区黎明街道丰源社区调委会主任  叶益武
叶益武从2002年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任黎明街道丰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他从事人民调解工作3年多来,自觉加强法律和调解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寻求调解方法和技能,积极发挥信息员的作用,对如何做好社区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法律知识的学习、调解业务能力的提高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从中能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也能提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积极受理应对各种纠纷,从容调解,把民间纠纷化解于萌牙状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打铁还需自身硬,几年的调解工作使他深深地体会到,要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不仅需要有工作热忱,更重要的还要懂得和运用好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受理相对年老和有知识的当事人的民间纠纷,作为年轻的调解员,只有靠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业务能力来赢得他们的信任。2003年他开始任鹿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陪审经历使他的调解业务水平得到迅速提高。他特别在意法律依据,专门从中国人大网搜索下载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53篇,抽空认真阅读领会。他还积极利用业余学习法律知识,丰富自己的知识面,使他对民间纠纷轻重缓急的判断能力、性质的辨析能力、后果的预测能力,对民间纠纷调解过程的把握掌控能力,对人民调解实际操作能力都有所增强。几年的陪审经历、工作实践和知识的积累,也使他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从而使他从容应对纠纷并予以化调。
二:发动调解信息员、支部党员、楼幢组长、居民代表等参与民间纠纷的排查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及时调和化解,防范于未然。
丰源社区有55座楼幢、176幢别墅,分21个居民小组,为了及时发现邻里之间、家庭内部、婚姻问题等纠纷,社区在21个居民小组和重点楼幢设有60名纠纷信息员,一旦发现纠纷,都会及时地向调解委员会反映,为防止纠纷的发生和激化真正起到了信息员的作用。
2004年7月的一天晚上,叶益武正在社区抗台值班,一信息员来电话跟他说:竹园小区一楼幢四楼漏水,满到三楼和二楼,四楼租住户的人还没找到,我们好不容易才联系到房东,你们赶紧去看看吧。叶益武马上赶了过去,路上大雨滂沱,赶到现场只见四楼、三楼和二楼已是“水漫金山”。四楼房东和承租者也到了,叶益武和大家一起排水、拍照作证、协调三楼居民暂时安置在市内宾馆入住等,后来四楼房东还主动赔偿了三楼和二楼的损失。由于调解信息员的及时反映,使这起邻里纠纷在事发当晚得到了满意地解决。
三、因事、因人、因时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纠纷,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断探索调解矛盾纠纷的方法、手段和技能。
(一)、坚持情、理、法的统一,对民间纠纷当事人教之以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来调和化解矛盾纠纷。
2004年9月的一天,叶益武从竹园小区内路过,见一老人与一外来人员发生纠纷。原来是一位70来岁的老人为了几个钱,在自己住的套间里出租一个房间给外来者居住,因承租人逾期没搬走,老人定要他补交多少钱,才让搬走。老人激动偏执,又说方言化的普通话,外来人员被惹得有了脾气,不给钱,双方闹着。因对外来人员的具体情况不了解,而且双方晚上还居住在一个套间里,很容易出事。叶益武当即把年轻人叫到社区,情理结合,好说歹说,年轻人同意补了老人100元钱。为了防止意外,叶益武安排了年轻人当晚住在别处,第二天全部搬走,通过叶益武的努力,把这件纠纷化解于萌牙状态。
(二)、在多年的调解工作实践中,细心观察,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努力找准调解工作的切入点,以事实和法律服人,取得当事人的配合和支持,使各种纠纷和矛盾得以化解,确保基层社会稳定。
2005年正月初一的早晨,叶益武还在睡觉,突然被手机叫醒了。原来是竹园小区一老人给他打来的电话。老人有些激动,说:“昨夜楼上居民把鞭炮挂在阳台上燃放,楼下房间里全是烟灰纸屑,万一烧起来我两个70来岁的老人怎么办?跟上面的主人说了就是不听,认为在自家的阳台上放鞭炮与他人无关,你不让放,他偏放。”叶益武想,现在马上过去有事实证据,说服力强,迟了就缺乏说服力了。所以他立马起床赶到现场,确实情况属实。他到楼上一敲门,主人还在睡觉,他把主人叫醒,说:你到楼下看看吧,是两位70来岁的老人住在里面,万一烧起来后果不堪设想。主人见他正月初一放弃休息过来,当即表示马上清理阳台,今后在也不在阳台上放鞭炮了,而且还向老人道不是,使矛盾及时得到了解决。
(三)、调解工作过程中注重把握时机,特别注意苗头的发现和防范,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始发阶段。因为一些民间纠纷如得不到及时化解,往往可能激化为刑事治安案件或转化为群体性事件。
2005年7月份,竹园小区两位70来岁的老人多次来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和物业公司反映,说楼上房主把房子租给别人,因为楼上太吵,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睡眠不好,造成体质下降经常生病。8月的一天,楼上房主准备再次将房子出租,楼下两老人不肯了,有意见,双方子女也介入了互吵,老人打电话给调委会要求去人调解。当时叶益武正在城南大道办公事,他想,双方子女已介入,容易把矛盾闹僵,很有可能激化,再说现在双方子女也都在场,是调解的好机会。他马上赶回,与调委会其他三个人一起赶往老人家中。到了那里,只见该楼下有十几个人坐在绿化带旁,楼上楼下双方子女在争吵,一度气氛紧张。经了解分析,双方都有过错,便对双方进行了劝导,经他说理劝解,双方都作出理解和让步,终于调和了矛盾。回家的路上,叶益武见一当事人安排两辆车让十几个人回去,原来他们是为群体械斗而做准备的。由于注意苗头的发现和防范,把握好时机,也由于调解干部对工作的认真负责,有效地使这起矛盾纠纷没有转化为群体性械斗和刑事案件,维护了社区的稳定。
四、积极寻求派出所、司法所的指导和帮助,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各种矛盾纠纷都有其不同的性质和特点,特别是关系到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必须要严格把握尺度,在调解此类纠纷时就需要派出所和司法所的指导和帮助,以获得最佳的调解效果。
2004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在云中花园店面个体经营的两名外来人员因占道问题发生纠纷,继而双方亲戚引发打斗,导致一方当事人有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为了使该两名外来人员双方及其亲属能过好年,必须在除夕前解决好双方就民事赔偿方面的问题。叶益武不辞辛苦,多次到派出所和司法所与社区民警、司法所长协商请教,寻求指导、帮助。在街道司法所长的指导下,终于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加害方赔偿受害方一万元人民币,由于不是故意,受害方也自愿放弃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使矛盾得到了很好的解决,维护了社区治安秩序。
他说:“作为人民调解员,依法调和矛盾、化解纠纷是其法定职责,要维护社会稳定,就要从预防民间纠纷发生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做起”。经过几年调解工作的实践,也使他深深地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是政法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对建设“平安鹿城”,构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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