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代雅阁雨刷尺寸:十架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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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架神学  
    

  『十架神学』(theologia crucis)一词最早是由路德马丁所使用,于宗教改革初期用来描述他的神学。此神学不仅仅是说到有关十字架的教义,认为十字架是基督拯救工作的焦点(参『赎罪』条),乃是领悟整个神学就是十字架神学,是神自我启示的焦点,因此也是一切真基督教神学的根基与中心。在十架神学中,对整个神学来说,十字架已成为方法论上的关键点。在路德的警语中:『十字架是一切事物的标准』。因此路德能主张『我们的神学就是十字架』,这令我们想起保罗在圣经中的一段话(林前二2),而这也正是路德十架神学概念的主要意义(林前一-二章)。
  
  在海德堡论文中(1518年),路德将十架神学与荣耀神学(theologia gloriae)相对照,简要摘录他反对后中古世纪经院神学的理由。这两名词代表了两种认识神的研究方式:荣耀神学家认为神能力、智慧与美善的荣耀都显明在创造之工上;而十架神学家所理解的,却是隐藏在十字架之痛苦与羞辱之下的神。
  
  路德并不否认从受造的自然界中能获得有关神的知识,但是在救恩方面这却毫无用处,他坚持那认识神的知识必须是属于我们的。不错,从自然界得来的知识有时比无用更糟糕,因为罪人会曲解它,用它来创造偶像,企图藉着道德与理智上的成就来达到自我称义的目的。但神在十字架上的自我启示,却粉碎了人类先人为主的神观,以及人如何能认识神的幻觉。十字架上的神并未用一般能认出神的方式,即在权能与荣耀中启示自己,相反的乃是在人以为软弱与愚拙的耻辱、贫穷、受苦和死亡中启示祂的神性。因此路德似非而是地说,神被隐藏在这启示中,因为祂在这里并不是立即被认出是神,乃是唯独藉着信心才能明白。从被钉十架的基督身上认识神,使我们明白,凡对自己的智慧与良善自吹自擂的人,都不是真正认识神,唯有当人的智慧静默、伦理道德上的成就毫无价值时,人才能真正认识神。
  
  最后,基督的虚己与受苦相当于罪人的虚己与受苦,这对路德十架神学的概念是非常重要的,前者中暗藏着神的启示,为了罪人而将祂真正拯救之工(opus proprium)隐蔽在奇妙的虚己之工(opus alienum)下,因而增进了拯救之工。故唯有那受到路德称之为『属灵冲突』(Anfechtung),经历被打倒的谦卑罪人才能认识神,这位神为了称人为义而忍受十架的羞辱与定罪。因此,路德在他的名句中坚决主张十架神学根据经验的基础,而反对其为纯理论的神学:『宁可为了成为真正的神学家而受责难,甚至死亡;也不愿只是理解、研究或推测着活下去』。
  
  在基督教神学中,对于十字架所扮演的重要与批判的角色,很少有人像路德一样了解的那么清楚,但在现今各式各样的神学家中,如*巴特、拉纳耳(K.Rahner)、毛特曼(J.Moltmann)与杨格欧(E.Jüngel)等人,却试图公平地判断它,在某些方面甚至比路德更强调它。尤其是他们与其他人都想尽办法在十字架的亮光中修正传统神学上对神的偏见。例如*巴特就坚决主张,基督的神性是在十架的虚己中得着最完全的彰显。
  
  在十架的人性、卑微与苦难中,真正的神精确地表达出祂的神性,而这十架乃是祂甘心乐意爱人类的方式,是其他一切假神所无法做到的。本世纪英国神学有一项强有力的传统,与日本信义宗神学家北森(K.Kitamori)一样,都主张:直到神受苦之爱的教义取代传统神性无感觉的观点时,十字架才受到重视。
  
  近来尝试发展十架神学最著名的两位人士,或许是毛特曼(其观点收录在《被钉十架的神》一书中)与杨格欧(其观点收录在《神乃世界的奥秘》一书中)。
  
  毛特曼的论述当多归功于路德,他立志要从宗教上的解释之后恢复『十字架亵渎的恐怖与邪恶』。耶稣见弃于神的死亡,被认为是道成肉身的神子与堕落不信神的人类之间爱的联结。就像路德所主张的一样,神在不同的被弃中启示祂自己,因神就是爱,所以这也就证明出甚么是不同的。但是毛特曼却希望尽可能的追溯到『革命性的神观』,拒绝一切不是源自十架的神观。
  
  正如死亡一样,不是出自神,乃是属于神,所以耶稣的死是神与神之间的事,是神弃绝神,使祂经历死亡,我们若从三位一体的历史角度来看就知道那是必须的。
   
  十字架乃是神爱的结果,其中子忍受父的遗弃,父忍受子的死亡,而圣灵则是大有能力的爱,跨越父与子之间的鸿沟,进而达于堕落的人性。因此,毛特曼找着一项调和的十架神学,同时主张三位一体神的教义与有感觉之神性的教义,并且更进一步地主张,这样的十架神学,也为目前已走入死巷的纯理论的有神论与无神论在面对受苦的问题时,开了一条出路。至于杨格欧的观点,也多少有些类似毛特曼,他乃是以十字架作为了解神三位一体的起点,他的观点超越了现今纯理论的有神与无神论之间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