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 柳传志:中国人为什么恇怯如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0:38:07
中国人为什么恇怯如鼠? (2010-10-11 15:46:37)

“勇敢的人总是……按照逻各斯的要求,去感觉和行动。”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

 

 

【图1】中国人的十二属相之一,老鼠,尽管胆小,但擅使坏。

 

19世纪下半叶开始,传教士为了传教需要开始探讨中国人的性格,并取得了很多理论成果。其中很有名的一个是美国监理会传教士林乐知(Young Allen),他提出中国人有八大积习,即:“骄傲”、“愚蠢”、“恇怯”、“欺诳”、“暴虐”、“贪私”、“因循”、“游惰”。


一百多年过去了,中国人的德性却未见丝毫改变,尤其是“恇怯”,即:恐惧畏缩、不敢向前,属于中国人的鼠性,它是勇敢这种高贵品格的反面。中国人的恇怯、懦弱,大有来历。它反映了中西文化尤其是道德伦理的巨大差异,二者是完全背道而驰的东西,恰好形成鲜明对比。


道德是实践理性。此话有三层意思:1、道德首先最需要的是理性,正如苏格拉底的著名命题“德性即知识”。2、没有理性认知,就没有道德实践。社会实践需要理性的呵护!3、道德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一个满口仁义道德的人,不一定就是“好人”。无理性的中国人,在道德上早已一败涂地!


中西道德的差异,既有理论上的,也有实践中的。从理论上看,中国人没有道德理性,而只有一些关乎道德的感性的、属于感受或者感觉的腐朽教条。正如黑格尔所批判的那样:中国没有“思辨哲学”,《论语》中只有一些“常识道德,这种常识道德我们在哪里都找得到,在哪一个民族里都找得到,可能还要更好些,这是毫无出色之点的东西”。因而不值得一顾。


而在具体的德性中,中西道德结构也是根本上不同的东西。西方有“四主德”(即古希腊哲学的正义、智慧、勇敢和节制),中国有 “四端”(即孟子的“仁”、“义”、“礼”、“智”)或“四维”(即管子的“礼义廉耻”)。在西方德性体系中,“智慧”统辖着“勇敢”、“自制”、“正义”,而在儒家伦理中,“智”却从属于“仁”、“义”、“礼”。


而且,中国本来就无真正的“智”。中国是没有知识论传统的国家,即没有西方意义的超越性的“智慧”,中国人只有实用性的“智巧”。所以,儒家伦理只是一种以血亲为基础、以自我为中心的感性伦理。儒家伦理的首要主张“仁”,其立论基础是“孝”。孔子认为,“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论语?泰伯》)。他的弟子有若更是清晰地指出:“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从而明确地把“孝”看成是“为仁”之“本”。孝为道德之本,导致了中国几千年的伦理畸形、精神昏厥和家族本位,并且成为“家天下”政治模式最为坚实的道德基础。所以罗素认为:“孝道以及对家庭的重视也许是儒家伦理学最薄弱的环节。”


中国式道德的进路,是所谓的“内在超越”(即“内圣外王”),正如《大学》所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大学》将“明德”倒来倒去,实际上只有两个字:“我”和“物”,联接在一起就是“物我一体”的“物欲”,是典型的吃饭哲学,看不到“精神”在哪里,“超越性”在哪里。中国人历来是用“两巴”(即嘴巴和鸡巴)来“格物”的!(如下图所示)中国人的道德基础是生物位格的:“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记?礼运篇》)这是典型的弱智的、无信仰的“情感伦理学”、“物欲伦理学”、“两巴伦理学”,与西方的崇智的、信上帝的“理性伦理学”、“关爱伦理学”、“两希伦理学”相比,其境界之高下不言而喻。实际上,中国的所谓“信仰”,道、儒、法,都是毫无信仰可言的!它们分别使得中国人几千年痴迷于物欲、堕落于物欲,并且受制于物欲。

 

 

 

【图2】此公一口气能够吃下十几只活老鼠,他正在生吃青蛙。 

 

儒教伦理是“情感伦理学”、“物欲伦理学”、“两巴伦理学”的集大成者。首先,孔子主张“好德如好色”《论语?子罕》,把实行伦理规范比作追求感性愉悦;而苏格拉底则主张“好德如爱智”,把从事道德实践等于爱好理性智慧。据《普罗泰戈拉》等篇记述,苏格拉底认为智慧是高一级的道德,人的行为是不是合乎正义,是不是勇敢或节制,都必须由真正的知识“智慧”来判断。


其次,孔子主张“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欲仁而得仁”(《论语?尧曰》),把情感意志视为实行伦理规范的首要动力,甚至体现出“知其不可而为之”(《论语?宪问》)的思想倾向;而苏格拉底则主张“德性即知识”,把理性认知视为从事道德实践的根本基础,甚至认为那些不能认识自己、试图去做明知不可能的事情的人其实就是疯子(参见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再次,孔子强调“克己”,旨在依据血亲情理的道德规范克制个体的欲望情感,由此达到“复礼”的目的;而苏格拉底则强调“自制”,旨在依据有关德性的理性知识克制个体的欲望情感,由此达到“正义”的目的。


再说“义”。儒教伦理的“义”,还是儒、道、法的共同祖先管子说得明白:“国有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不愈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管子?牧民》)“义”,就是自己不推荐自己,让自己躲藏起来。这就是中国人的阴阳脸:一方面物欲异常强大,一方面神龙不见首尾。所以,我们缺乏公共社会空间,“人民”一个个诡诈的很!而在西方人那里,“义”就是社会正义,让每个人公开地接受普遍法则的制约。亚里士多德就强调过,“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


至于儒家伦理的“礼”,不过是“礼法”的缩写,更是桎梏人性的东西。总之,假如你真的认真比较一下中西差异,你就会诚恳地承认这个事实:儒家伦理(包括它的拜把子兄弟们,道家、法家以及经中国人改装的成了偶像崇拜的“释”家)除了害人害己,一无是处!中国人的堕落,是人性的沉沦,心灵的萎靡,信仰的缺失,道德的荒芜。没有了道德感,就什么坏事都可以干,胆大包天,但是胆小如鼠。胆大包天是由于偷偷的干,胆小如鼠是由于见不得光。


然而,上帝在混沌未开中创造世界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要有光”。说中国人在精神上还没有出世,是完全有道理的!在西方的“四主德”“正义”、“智慧”、“勇敢”、“节制”中,中国人一个都对接不上。所以,中国文化是不可能改良的,出路只有一条:向西方取经!第一是学西方的智慧,开始思考,其次是学西方的信仰,开始信神,最后想学西方的勇敢,开始行动。相对冥顽不化的中国传统来说,“勇敢”作为最高贵的德性之一,甚至超过前两者,因为它是朝向实践迈出了第一步。


实际上,德性也是“勇敢”的代名词。在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译本的序言中,译者苗力田就已经阐释过这样的意思,他写道:“英语Virtue是从拉丁语Virtus派生的。Vir意为男子,所以Virtus就是有力量和丈夫气概。在康德制定自己的德性论时,完全意识到西方哲学的这个传统。他指出:在德语中德性(TUGEND)来自TAUGEN(有能力)。因此,德性就是力量,就是坚强;缺德和软弱是同义语。”


很多人可能又要在儒家伦理中寻找中国人早已发现“勇敢”的证据了。例如,孔子主张“有仁者必有勇”(《论语?宪问》)、“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然而,这里凸显的不过是“勇敢”的情感意志内涵。道理前面已经说了,因为中国无知,故无真“仁”、无真“义”。而苏格拉底则主张勇敢是一种只有通过获得理性知识才能具备的德性,从而凸显了“勇敢”的理性智慧意蕴。又如,《礼记?中庸》说“知耻近乎勇”。然而,中国人没有罪感意识是出了名的!没有超越性的信仰思维,没有忏悔意识,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知耻”或者悔悟。


中国人的血亲宗法家族伦理,是自私狭隘的道德体系。自私狭隘的人,是不可能具备“勇敢”的高贵品格的。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就“勇敢的性质”写道:“勇敢的人也对那些超出人的承受能力的事去感到恐惧。但他能以正确的方式,按照逻各斯的要求并为着高尚之故恰当地对待这些事物。”他就“勇敢与快乐和痛苦”写道:“勇敢本性上是痛苦的。它意味着承受痛苦,尽管其目的令人愉悦。而且,一个人越有德性,面对死亡就越痛苦。”


柏拉图的《法律篇》也写出了“勇敢”的确切内涵:克里特人对勇敢的理解大意是忍耐痛苦,与痛苦开战。雅典陌生人对此不以为然,因为他认为人们也应该与快乐开战,培养承受快乐的勇力,否则,快乐将使人的“精神”(thumos)变得文弱不堪,而“精神”正是“勇敢”的基石。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师徒三人的德性论,告诉我们,西方伦理具有和儒教的感性的、享乐的伦理完全不一样的禀性:“勇敢”意味着去承受痛苦,然而,其目的却是高尚的。中国人的实用理性则是:怕死,同时害怕承担责任;享乐,同时目的十分龌龊!


实际上,西方文明的两个基因古希腊哲学与希伯来圣经,在源头上是一致的。都在追求真理,都在制定人间的普遍法则,都具有超越性的思维品质。遗憾的是,古希腊哲学在西方越走越远,以致“德性即知识”的价值论,变成了“知识即德性”的工具论。所幸的是,犹太人的后裔,法国著名哲学家列维纳斯在20世纪末对西方传统进行了一番拨乱反正的工作。列维纳斯回归到圣经中的《塔木德》源泉处,他提出了“伦理学是第一哲学”的观点,以纠正“形而上学作为第一哲学”的“逻各斯暴力”。就这样,“两希”文明出现了融合。中国的“两巴”文明,显然相形见绌,简直丑陋不堪!


中国人是可悲的!由于儒家伦理的长期浸淫,“内在超越”结出了一个恐怖的怪胎:“家天下”。家,就是一切。家,是血和肉,是令人颤栗的blood和flesh。家,成了中国人精神成长的锁链。家,是中国传统政治模式最强大的制衡武器和中国社会的稳压器。对血亲宗法家族伦理的抱残守缺,中国人一个个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乖的很,也自动自觉的很!于是,事情最终走向了它的反面:一是“行家惨”(广东话,就是“全家死光光”的意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人倒霉全家遭殃。“连坐制”这着毒招,任何人都害怕。所以,一旦你有什么想法,你的老婆孩子就会哭诉“不要将我们全家害惨了”。这样一来,什么魂魄就都丢了。一是“窝里斗”,社会效率负增长,内耗非一般的剧烈。中国人自己人谋害自己人的“功夫”绝对世界一流水平!连问候都是“感谢你八辈祖宗”,骂人则是一种“他妈的”操文化。中国人因为无心弱智,所以人身攻击一个个熟练的很。生活就是“亦以物喜,亦以己悲”!活着就是围着“两巴”做大做强。哪里有心思去追求什么“超越性”、“勇敢”这类东西?


不过,还是要公道地说一句,中国人也是非常“勇敢”的。亚里士多德写道:“对耻辱感到恐惧的人是公道的、有羞耻心的人,对耻辱不感到恐惧的人则是无耻的人。人们有时在类比意义上称一个无耻的人勇敢,是因为他同勇敢的人有个类似处,即勇敢的人也是无恐惧的。”也就是说,中国人的“勇敢”的典型特征就是“无法无天”的结果,即:既无普遍法则,亦无信仰系统。中国人最大的“勇敢”就是敢于做坏事!就像老鼠,尽管胆小,但擅使坏,并且在使坏的时候咬牙切齿、异常凶悍。


真正的勇敢,是两位一体的。一方面,能够意识到自己的无知,所以不敢“无知者无畏”,不敢擅自颐指气使甚至杀人越货;一方面,能够认识到普遍法则(即“真理”)的存在,所以出于信仰的目的,不畏强盗或者强盗逻辑,而敢于进行理性的道德实践。归纳在一起的意思就是,真正的勇敢(或曰“大爱”、“大勇”、“大义”、“大智”)从来不会自私自利,而是代替“他者”受苦受难,并且毫无怨言,正如耶稣之死、苏格拉底之死所呈现的那样。敢于为真理而活,就是甘于为“他者”而活。还是列维纳斯说得好啊:“(伦理学的)上帝是最杰出的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