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华女儿和谁生的:向非理性观念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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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非理性观念说不    2009-11-10 13:01:32   |    转载     |     固定链接   |    评论(8)   |   浏览(741)      

         一、消极情绪的起因

       以优异成绩考入重点大学的张宏,第一学期的高等数学考试成绩不及格。对于自小学一年级到高中毕业学习成绩始终都名列前茅的张宏来说,简直如五雷轰顶一般,内心的痛苦无法言表。首先他想到的是这个成绩糟糕透了,真丢人。父母辛苦工作,节衣缩食,东拼西凑地为我凑足了一万元钱上大学。现在如何对得起父母呢?怎样向他们交代呢?这说明中学时代的学习方法已经无法适用于大学了,我这个人真无能!第一学期就出现了不及格,也就意味着第二门、第三门功课的不及格还会接踵而来,大学这四年怎样难度过呢?我这个人将来肯定是没有出息的!张宏越想越伤心,越想越悲观,整天惶恐不安,持续地情绪低落,什么都不兴趣,什么事情都高兴不起来,经常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郁郁寡欢,有时还偷偷地落汨。

       按照常规的看法,张宏的郁闷、消极、悲观和痛苦等情绪是由于高等数学考试不及格的消极事件刺激引起来的。可是美国的著名心理学艾利斯(A.Ellis)却不同意这种看法,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人们遭遇到了相同的刺激事件,但所引起的情绪状态却大相径庭。记得有一个故事说的是有两个秀才一起进京赶考,路上遇到一支出殡的队伍。看到那口黑乎乎的棺材,一个秀才心里立即想:真倒霉,赶考的日子居然碰到棺材,这下完了。于是,心情一落千丈,走进考场,那个“黑乎乎的棺材”一直挥之不去。结果,文思枯竭,果然名落孙山。另一秀才看到棺材,心里想:棺材,棺材,就是有“官”又有“财”。看来今天我要鸿运当头了,一定高中。于是心里十分兴奋,情绪高涨,走进考场,文思如泉涌,果然一举高中。回到家里,两位秀才都对自己的家人说:那“棺材”真的好灵。为什么同样是遇见棺材,却引起了绝然相反的情绪和行为反应呢?原因就在于两位秀才的头脑里对棺材存在着不同的认知观念。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艾利斯在1979年提出了著名的ABC理论。        A代表诱发事件(Activating events),即当事人所面临的刺激事件。        B代表当事人在遇到诱发事件时所产生的观念(Beliefs),即其对这一事件的看法、想法、认知和评价。        C代表继这一事件之后,个体的情绪反应和行为结果(Consequences)。   ABC理论认为,人们所遭遇的诱发事件,经人们对此事件的认知观念的折射后才产生各种情绪,积极的情绪是这样,消极的事件也是这样。古希腊哲学家埃皮克迪特斯(Epictetus)曾经说过这样一句名言:“人不是被事情本身所困扰,而是被其对事情的看法所困扰。”张宏在遭遇高等数学不及格的消极事件之后,之所以产生了消极的情绪和巨大的心理压力,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张宏的头脑里存在着诸如“对不起父母”、“我这个人真无能”、“其它功课不及格必然会接踵而来”、“我将来肯定没有出息”等许多非理性的观念。 二、非理性观念的性质 艾利斯通过临床观察,总结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产生情绪困扰、甚至导致神经症的11种非理性观念: 第一种,一个人无论做什么都应该得到其他社会成员的喜爱和支持; 第二种,一个人应该是全能的、完美无缺的,在人生的每个环节和方面都能有所成就; 第三种,坏人都应该受到责备和惩罚;    第四种,若事情未如人愿,那实在太可怕; 第五种,不幸是由外界因素引起的,不是自己所能控制和支配的,因此人对自身的痛苦和困扰也无法控制和改变;    第六种,一个人应该时时警惕是否有危险或可怕的事情将发生;       第七种,逃避某些责任,要比面对它更容易;       第八种,人应该依赖他人,尤其是依赖强者,只有这样,才能生活得好;       第九种,一个人以往的经历和事件常常决定他目前的行为,而且这种影响是永远难以改变的;       第十种,任何问题均有正确或完整的答案,若找不到正确而完整的答案,结果是相当可怕的;          第十一种,一个人应该关心他人的问题,并为他人的问题与困扰而烦恼。       这十一种非理性观念与人们的理性观念的最大区别在于它们将人们理性思维中的“我喜欢如此”转换成了“我应该如此”;“很难”转换成了“没办法”;“也许”转换成了“一定”;“有时候”转换成“总是”;“某些”转换成“所有的”;“我表现不太好”转换成“我不好”;“好像如此”转换成“确实如此”;“到目前为止如此”转换成“必须永远如此”等等。        三、非理性观念的自我反驳  当我们感到内心压力很大,情绪十分消极的时候,不能寄希望于消极刺激事件的消失,更不能寄希望于避免消极的刺激事件。如果我们企求避免消极事件,结果往往是消极地回避生活和逃避社会,同样会陷入心理障碍。而且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遭遇的生活事件,既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寄希望于消极事件的消失,无疑于画饼充饥,也等于消灭生活本身,显然是极不现实的。艾利斯认为,摆脱情绪困扰的有效办法应该是理性情绪疗法,又称ABCDE治疗法。也就是说,在前述ABC的基础上,再加上D和E两个环节。        D代表治疗,当事人对B进行自我诘难和反驳,故用Disputing的缩写D表示。        E(new emotive behavioral Effects)代表通过治疗达到新的情绪及行为的治疗效果。        在我们运用理性情绪疗法进行自我调节的过程中,B和D是两个关键性的环节。在理性情绪治疗中,必须找到自己头脑中实际存在的对事件A的各种非理性观念,然后才可能有针对性地实施D,即进行自我反驳。如果自己无法确定对事件A的各种非理性观念,就得去心理咨询室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争取与心理咨询师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尽情地向心理咨询师诉说自己所遭遇的客观事件以及自己对此事件的真实感觉和反应,不管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在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下,将合理的和不合理的观念区分开来。        在确定自己头脑中所存在的非理性观念之后,就要完全依靠自身的努力来反驳这些非理性的观念,并用充足的理由将它们驳倒。在我们所梳理出来的各种非理性观念中,基本上不会脱离艾利斯所列举的十一类非理性观念。韦斯勒(Wessler)等曾对上述非理性观念加以归纳和简化,指出“绝对化的要求(demandingness)”、“过分概括化(overgenalization)”和“糟糕至极(awflizing)”是这些非理性观念的3个根本性特征。自我反驳就要从根本上驳倒非理性观念的这三个特征。        “绝对化的要求”这一特征在各种不合理的信念中是最常见到的。对事物的绝对化的要求是指人们以自己的意愿为出发点对某一事物怀有其必定会发生或不会发生这样的信念。这种信念通常是与“必须”(must)和“应该”(should)这类词联系在一起的。比如“我必须获得成功”,“别人必须很好地对待我”,“生活应该是很容易的”等等。怀有这样信念的人极易陷入情绪困扰。因此在反驳的时候,就要以充分的理由让自己相信客观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是有一定规律的,不可能按某一个人的意志去运转。对于某个具体的人来说,他不可能在每一件事情上都获得成功;而且他周围的人和事物的表现与发展也不会以他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当某些事物的发生与其对事物的绝对化要求相悖时,我们不要感到受不了,感到难以接受、难以适应并陷入情绪困扰。通过这样的反驳而认识这些绝对化要求的不合理之处,不现实之处,并学会以合理的方式去看待自己和周围的人与事物。 “过度概括化”是一种以偏概全,以点概面的不合理思维方式的表现。艾利斯曾说过,过分概括化是不合逻辑的,就好像以一本书的封面来判定一本书的好坏一样。它一方面表现为人们对其自身的不合理的评价。像张宏这样面对高数考试失败或其他不如意的结果时,往往会认为自己“一无是处”、“一钱不值”、是“废物”和“笨蛋等。以自己做的某一件事或某几件事的结果来评价自己整个人,评价自己作为人的价值,其结果常常会导致自责自罪、自卑自弃心理的产生以及焦虑和抑郁的情绪。它另一个方面又表现为对他人的不合理评价,即别人稍有差错就认为他很坏,一无可取等,容易导致一味地责备他人以及产生敌意和愤怒等情绪。因此对“过度概括化”的自我反驳,就是要驳倒以一件事的成败来评价整个人的非理智思维。不要去评价整体的人,而应代之以评价人的具体行为、行动和表现。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可以达到完美无缺的境地,每一个人都应接受自己和他人是有可能犯错误的人类一员。 “糟糕至极”是一种认为如果一件不好的事发生将是非常可怕、非常糟糕、是一场灾难的想法。这种想法会导致个体陷入耻辱、自责自罪、焦虑、悲观、抑郁等极端不良的情绪体验的恶性循环之中而难以自拔。当一个人讲什么事情糟透了、坏极了的时候,往往意味着对他来说这是最最坏的事情,是百分之百地坏,是一种灭顶之灾。应该看到这是一种不合理的信念,因为对任何一件事情来说,都可能发生比之更坏的情形,没有任何一件事情可以定义为是百分之百地糟透了的。当一个人沿着这种思路想下去时,当他认为遇到了百分之百地糟糕的事情时,就会自己把自己引向了极端的负的不良情绪状态之中。糟糕至极常常是与人们对自己、对他人及对自己周围环境的绝对化要求相联系而出现的,即在人们的绝对化要求中认为的“必须”和“应该”的事物并未像他们所想的那样发生时,就会感到无法接受这种现实,无法忍受这样的情景,他们的想法就会走向极端,就会认为事情已经糟到极点了。我们应该看到非常不好的事情确实有可能发生,尽管有很多原因使我们希望不要发生这种事情,但没有任何理由说这些事情绝对不该发生。我们应该努力去接受现实,在可能的情况下去改变这种状况,学会在这种状况下生活下去。        非理性观念的自我反驳,通常采用质疑式和夸张式两种形式。质疑式就是指自己向自己所持有的非理性观念发问,如“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自己的这一观点?”“是否别人都可以有失败的时候,而你不能有?”“是否别人应该按照你想的那么去做?”“你有什么理由要求事物按你所设想的那样发生?”“请证实你自己的观点!”等等。通过持续不断地向自己质疑,使自己真正认识到:第一,那些不合理的信念是不现实的,是不合逻辑的东西;第二,那些信念是站不住脚的;第三,分清什么是合理的信念,什么是不合理的信念,第四,以合理的信念取代那些不合理的信念。   夸张法则是针对自己观念的不合理之处故意提供一些夸张的问题,其性质与质疑式提问是一样的,仅仅是方式上略有区别。这种提问方式犹如漫画手法,把对方信念的不合理、不合逻辑、不现实之处以夸张的方式放大给自己看。例如,一个患有社交恐惧的青年总是说:“别人的眼睛都盯着我看。”应该向自己发问:“是否别人都不干自己的事情了,都围着我看呢?”自己再回答:“没有。”再向自己发问:“要不要在身上贴张纸,在上面写上不要看我的字呢?”再自己回答:“那样人家更要来看我了!”      可见,与非理性观念辩论是一种主动性和指导性很强的认知改变技术,它不仅要求对自己所持有的不合理信念进行主动发问和质疑,也要求自己引导自己对这些观念进行积极主动的思考,促使自己对自己的问题深有感触。但是不管自己采用何种方式进行自我反驳,自己向自己提出的问题都应该比较具体,例如:    (1)我打算与哪一个不合理的信念辩论并放弃这一信念?    (2)这个信念是否正确?    (3)有什么证据能使我得出这个信念是错误的(正确的)这样的结论呢?    (4)假如我没能做到自己认为必须要做到的事情,可能产生的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5)假如我没能做到自己认为必须要做到的事情,可能产生的最好的结果是什么?        总之,尽管我们无法消除所有的消极生活事件,但我们完全可以理性向消极事件说不。因而便有可能降低消极事件所带来的心理压力,避免消极情绪的产生和持久地存在,从而维护自己的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