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骨木魔杖上的字:面对弊端,课改成为必然———从“珠江钢琴”比赛与高校音乐学专业课程改革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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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弊端,课改成为必然———从“珠江钢琴”比赛与高校音乐学专业课程改革说起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10-20 点击: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推动高校艺术教育专业的改革与发展,满足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求,切实提高高校艺术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1]国家教育部体艺司和艺术教育委员会决定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国性的“‘珠江钢琴’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下称比赛)。前四届赛事已经分别在华南师大、南京师大、西安音乐学院和华中师范大学成功举办,第五届于2008年9月在东北师范大学刚刚落下帷幕。每次比赛基本体现了国家教育部门对高师音乐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路,以强调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主导方向。从比赛内容、选手的表现和评价标准等方面都不同程度的体现了高师素质教育、音乐学习综合性发展等特点。每次比赛都是结合着评比、学术交流和音乐会所进行的一次综合性音乐教育成果展示活动。比如,在第二届比赛期间安排了“钢琴伴奏与编配的能力构成标准及素质教育”和“音乐教育论坛”两次学术活动,在比赛结束后有专家的点评和颁奖音乐会。这对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改革无疑是一次绝好的交流机会,用评委之一吴天球教授的话说,“这次比赛没有失败,从准备到比赛,学生们学到了许多知识,选手们在一起交流、切磋、相互都有收获,相互学习提高这本身就是成功。”可是在庆祝成功的同时,对比赛中反映出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正如第二届比赛评委之一杨青教授的话说“,高师教育问题不少”。据杨青教授介绍,在专科组的32名参赛选手中,大约只有3名同学的自弹自唱属于合格,有6名选手虽有点小错误但也算过得去,其他的都不能说是合格,其中还有五六个表现很差,如果标准稍高一些,可以说没有一个达到合格的。这样的评价似乎很令人失望。杨教授认为有些学生在音准、节奏、唱词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一、比赛呈现了目前高师音乐教育的诸多弊端

从比赛的出发点、比赛中的学术活动到比赛后专家的点评,都集中强调了高师音乐教育中应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的培养,体现素质教育、创造性教学、音乐的审美体验和音乐情感的恰当表现等新型的高师音乐教育特点,目的使学生在毕业后能胜任将来的教学工作。但在从整个的比赛过程和选手的具体表现来看又存在许多问题,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说明。1.选手不能代表各院校的实际音乐教育水平各院校选送的选手并不能够代表各自的日常的教学水平,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为了取得好的名次和成绩,各院校必然不会派出没有竞争力的、学习不好或中等的选手。可从比赛的根本出发点看,以这种各院校尖子生的比赛方式,能在多大程度上推动整个系科学生素质教育的发展和体现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主导方向呢?选手一旦确定,所有的准备工作似乎只局限在选手和有关辅导老师们的身上,其他同学和老师对此漠不关心、不闻不问。当然这也是目前我国大部分比赛存在的弊端之一,对此我们也就无需大惊小怪了。

2.选手的表演并没体现实际的学习状况

各院校在选定参赛选手后,都是进行了集中训练的,这并不能代表选手的实际学习状况。从接到国家教育部的通知起,各院校将其选手选定妥当后,就进行了强化训练,在长达四、五个月的训练中,教师主要的精力是弥补学生知识结构,使其符合比赛内容中的要求,从表面上看是体现了对选手的综合能力、素质的培训,可这似乎有些弄虚作假的成分,不可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实际学习状况,违背了教育部的真正意图。

3.选手自身的能力、素质发展不均衡

选送的选手本身存在偏科现象,各院校都是对其某些知识进行的应急性突击提高的。比赛一般都是从钢琴演奏、合唱指挥、钢琴自弹自唱、歌唱与钢琴伴奏和综合音乐知识测试等五个方面来考察的。从选手们的比赛表现和结果分析,大部分选手表现出“单项突出、整体欠缺”、“理论知识匮乏”等弊端,这充分反映了同学们在平常的学习中还严重存在偏科的现象,没有从整体的综合性能力发展上学习。正如周荫昌先生在第二代写论文届比赛总结时讲的“单项好不是普遍水平,三个人(比赛规定本科组每个代表队只能有三个选手参赛)都在中等以上,这才是一个音乐系科的真正成果,那种只突出一项的并不是好的成绩,我们培养的学生一定是一位理论家,但不可以没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教师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培养出更多的音乐教育家”。当然,这种弊端也是我国师范音乐教育的传统造成的,由于长期受到专业艺术院校教学模式的影响,我国传统的师范音乐教育的思路一直定位在单项专业技能的训练方面,而在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今天,还有许多老师和同学们仍然没有从这个误区中走出来。比赛内容才涉及了以上五个方面,如果将舞蹈表演或编排、钢琴的视奏、课堂教学等内容再加入,估计问题暴露的就更加突出了。

4.选手独立理解、体验和处理音乐作品的能力欠缺

在比赛中各选手普遍反映出自选作品与抽签作品演奏(唱)存在特大反差的现象。原因是大部分同学的自选曲目都是经过老师们精心雕琢、逐字逐句仔细辅导后强加给他们的,他们在没有老师指导的情况下,独立理解、处理作品的能力相当欠缺。这就背离了我国高师音乐教育改革中,突出对学生的音乐综合能力、综合素质培养的大方向。从这种意义上讲,比赛不能解决各院校音乐系日常的教学状况,要真正体现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成果还需要各高校自己下功夫去解决。专家在点评时候指出“教师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培养出更多的音乐教育家”,[2“]很多学生素质很好但师资跟不上,注意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教师要认真、负责有敬业精神,这样,才能培养出跨世纪的合格人才。”[3]几次比赛所反映出的问题也是当前我国大部分普通高校音乐教育存在的普遍问题。面对问题,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的高等音乐教育改革势在必行,也显得非常及时。

二、普通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改革及进程

2004年底,教育部“委托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小学音乐教育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组研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以下简称《课程方案》)。课题组在对国内外普通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教育教学情况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和深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根据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起草了《课程方案》。”[4]这一《课程方案》经过多次修改和研讨,目前正处于进一步具体化和全国性试点的展开进程中。教育部办公厅先后通过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5]和“开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工作的通知”[6]来逐步推进此课程改革措施的实施。在教育部办公厅的积极领导下,迄今已有22省的44所普通高校作为推进这一课程改革的试点单位。各学校在认真分析自己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和课程计划,并将在以后的专业教学中逐步实施,其试验的结果将作为教育部研讨和全面推进此次课程的依据。

三、此次课程改革的突出特点

本次课改是在教育部直接领导下的,具有权威性,也是全国性的,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特点。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的内容看,此次课改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1.培养目标和规格明确,强调实践

发达国家音乐教育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音乐学中教师教育专业与艺术表演专业在培养目标和规格方面有着联系更有着明显的区别。掌握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是音乐学本科教育的必要基础,但对教育理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及研究能力的强调,则是作为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本次课改在培养规格上体现了政治立场坚定,懂得教育教学法规,教学能力突出,教研结合,强调协作和团结精神等特色。虽然其中一些规范在以前也有所提及,但本次的更新和强调,再次突出了培养规格的整合性特点。在《指导方案》中,还特别突出了实践环节,其中包括社会实践、教育实践、艺术实践和科研实践。这是针对当前普通高校在此领域教学的薄弱环节而提出来的,具有时效性和针对性意义。

2.课程的板块整合和综合性特点

与以往课程改革不同的是,本次课改没有完全就某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材编写进行经验交流和研讨。这些课改体现了课程的整合与强调板块结构的特点。课改将原来诸多分散的专业课程整合成十二个综合性课程板块。理论课程的整合幅度最大,基本形成了以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等综合性课程板块。这是基于原来乐理、视唱练耳、和声、配器、复调、作品分析、歌曲作法等诸多课程的基础上进行整合的,整合后的课程具有很强的连贯性和整体性特点。另外也将《外国民族音乐》列入了必修的课程板块中,这是非常值得庆幸的,在世界音乐逐渐被研究和推广的今天,如果我们还在墨守陈规、不能接受学科发展前沿的信息,必将会被淘汰出局。

当然,本次课改的特点远不止上文所述,笔者仅从其中比较突出的方面论及。也是从“珠江钢琴”比赛所反映的诸多问题出发,力求结合实际进行阐述。但笔者深信,本次课改只要按照教育部的指导方针深入进行,把课改政策落到实处,把每一项工作做扎实,不要流于形式,其改革成效将会是非常卓著的。愿广大从事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同仁们共同努力,将此次改革成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