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贤齐怎么不唱歌了:房屋中介巧布陷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9:42:51

(6省市消协在京发布点评意见之二) 房屋中介巧布陷阱 不退信息费与法相悖

[字号:大 中 小] 2004-04-29  霸王条款:北京某房屋中介公司信息咨询协议书中规定:“如乙方对所提供的房源信息不满意,或因其它原因未能与房主成交,本公司提供房源信息直至满意为止,并可多次来本公司查询新信息,不再另收信息费,超出协议所示方位或房屋类型,甲方可拒绝查询,由于这种开放的方式,甲方无论任何理由,所付信息费不退。”   点评意见:该合同条款属于不公平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获得赔偿的权利。在租房人有证据证明中介未提供真实房源,存在欺诈行为时,租房人有权要求中介单位退还信息费。因为中介合同属居间合同,根据规定,其不仅应退还服务费,还应该赔偿租房人的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法》第425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消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