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周岁送什么礼物好:昆明市千年街区将死于“保护建设”之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22:32:01

昆明是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文明街历史街区”处于老昆明城核心区域,具有1000多年历史,它凝聚了昆明历史文化、古建筑精粹所在。近代以来,这里异常繁华、商贾云集。 

    2003年后,昆明市为了改造这片区域,打造城市名片,引进了浙江之江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保护性开发改造,项目预计3年完成。

    然而,自改造伊始便争议不断,其间既有当地居民的抗拒,又有来自专家学者的质疑。8年过去了,改造后的“正义坊”商业区已经红红火火,街区内的众多古建筑却日渐残破。

    残破的城市名片

    在甬道街旁绕过铁皮围栏,在聂耳故居背面赫然出现了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地,占地1亩多。在100多年前,这里建起了一处私塾,也就是后来的景星小学。历经乱世,这座小学都保存了下来,无数的孩子都曾在这里开启了人生知识的殿堂,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景星小学才逐渐被废弃。

    当地居民说,景星小学原来有两排青瓦房,在一年前被拆,按时间推算,聂耳当年就在此完成了启蒙教育。

    如今,除了厕所还依然存在,其他都被齐腰身的荒草所代替。在厕所后门的两间残存的砖混结构的小房子里,住进来的是十几只小鸡和两只羊羔,据说是昆明市之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之江公司)的一员工负责饲养,见到有人过来,羊羔便欢快地叫唤着。

    一个居民说:“拆了房子发展养殖业,这也是充分利用资源嘛,比用铁皮围住遮丑强多了。”

    打开昆明地图,就能知道这片区域的不同凡响之处。文明街历史街区地处昆明市中心,东起正义路,西至市府东街,南达景星街,北至人民路,由文明街、景星街、文庙直街、甬道街、光华街等18条古老街道构成。它的历史可追溯到晚唐南诏国时代,经元、明、清、民国、新中国建立到今。目前,这片街区是昆明唯一保留下来的一片原汁原味的老街区,是昆明市面积最大、保存清代和民国时期特色民居建筑、商铺建筑最多的片区,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老昆明情感价值。

    作为昆明唯一现存的历史文化街区,文明街区内有相当多的古文物建筑,如聂耳故居、胜利堂、福林堂等。还有一批代表老昆明建筑风貌的民居,像马家大院、王炽旧居、傅氏宅院、小银柜巷8号民居等。

    走在街道上,就像走进了一段段尘封了的历史,每一个院落,每一幢老屋,每一块街头的青石板,都钤留着精彩的故事。在这里,它浓缩着昆明政治、历史、文化的精髓,也浓缩着昆明市井生活的精髓。府台衙门,臬台衙门,当年昆明的两大衙门都聚集在这里,而府门深深,城墙垒垒,令人无比敬畏。

    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这里虽然依旧热闹,但繁华不再,许多民居、古建筑日趋残破和凋零。在甬道街得另一边,也用砖墙隔着一排青瓦房,房子属于公房,房主们在几年前已经搬走,留下的房子日渐破败,门窗已经开始腐烂,瓦面上长着杂草。文明街的房子外貌也都相似,不少年代久远的房子得不到修缮,岌岌可危。

    一位前来逛街的老教授说,以前每当有朋友来,总要带他们来转转,还倍感自豪,今天看了,伤心极了。

    修缮保护还是赚钱牟利?

    为了把文明街历史街区建设成为高品位、高质量、精品品牌的历史风貌街区, 2003年8月29日,昆明市盘龙区政府(注:区划后由五华区接替)与浙江之江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昆明市文明街历史街区保护建设投资协议书》,拉开了改造开发的序幕。

    项目规划用地约200亩,总投资预计11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额为准),其中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预计为8957.8万元(最终以昆明市建设局审定额为准),由昆明市及盘龙区政府负责投资,其余资金全部由该公司投资支付。整个预计2006年完成。此后,浙江之江集团有限公司在昆成立了之江公司负责整个项目工程。

    旧城改造历来是“天字号”难题,文明街历史街区的改造更是难上加难。据统计,整个街区内有住户1800余户,其中木质结构的古老建筑占67.1%、砖木结构的建筑占29.4%、砖混结构平房占3.5%,而街区内挂牌的文物保护单位就达11处。

    该项目启动强拆后,立即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江公司的领导更是频繁出镜。声称:接手项目至今,都一直怀着尊重历史、尊重城市、尊重文化、尊重情感、尊重未来的敬畏之心,以小心翼翼、精益求精的状态去悉心推进,甚至把公司打扮成了“昆明历史的守望者”。

    然而,截止目前,除了“正义坊”商业区竣工投入使用外,其它地段的改造进展缓慢。8年时间过去了,除聂耳故居、钱王故居同庆丰、马家大院、小银柜巷8号、胜利堂酒杯口建筑、居仁巷8号、9号、10号、11号宅院等历史建筑的重建或修复外,其它屈指可数。

    据居民调查,至去年7月20日,大多数住户已经签字搬走,还有680户拒绝搬迁。

    走在街道上可看到,搬出的住户门口已被之江公司用砖墙挡住,未搬出的照常营业或进行日常生活。搬出的与为搬出的,绝大多数的房子已经破败不堪,有的甚至已经开始坍塌。蹊跷的是,按照,项目“成熟一栋、审批一栋、修缮一栋”的推进原则,之江公司怎么会放任房子毁坏呢?

    居民杨兰(化名)推测说,一是之江公司资金链断裂,没有更多的钱投入开发;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区域内的古建筑必须修旧如旧,而修旧如旧造价太高,开发商就故意让其毁坏倒塌,到时再建成一栋新的,省钱又省力。杨兰的说法得到了居民们的认同。

    居民们人为,如果说企业没钱投入改造,政府可以作出统一的规划方案,由居民们自己修缮改造,但此路还是走不通。从今年开始,多名房主几次向政府有关提交了《房屋修缮申请书》后,便一直没有下文。居民们看着自己的房屋日渐破败而只有干着急的份。

    在居民们看来,他们不愿搬迁的一个重要理由便是安置补偿不合理。

    杨兰说:“之江公司几次动员我搬迁。我提出3种解决方法:如果将来能满足原址回迁;回迁后安置在同个区域;自己在昆明找房子,由公司付钱,多退少补。但公司都不同意,只能按照要么异地安置,搬迁到北三环外烟草路的文明花园小区;要么货币补偿,按照公司当年委托的评估价格每平方米6000元。”

    “谈了几次,都谈崩了。我想不通,我家世代居住的老屋,他们来商量,却要按照他们的方案进行,自己尽然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她感慨道。

    更让居民们意想不到的是,他们房子有的两证齐全,而在2006年底,土地使用证便被国土部门单方面作废了,而把整个地块的土地使用证办给了之江公司。

    在走访中,之江公司的一个员工介绍到,现今投入使用的正义坊,临街铺面只租不卖,而处于与钱王街中间的正义坊购物中心的北馆和南馆可对外销售,一层每平方米11万元左右,二层三层每平方米4万元以上。

    北京大学副教授朱晓阳曾在去年暑假期间带领课题组对该片区域进行过调查。朱晓阳说,这种改造模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对土地转让的收入的依赖过大。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不投入一分钱,然后通过土地转让获得收益,开发企业为了有利可图,将应该受到“修旧如旧”对待的历史建筑和老街区的住户迁走,将房子拆除或是修缮改造,建成一些具有更大商业空间的访旧建筑,以图扩大利润空间。这样的市场运作方式下,政府在短时间内获得土地转让收入,代价则是城市中传统的和已有的社会空间遭到消灭,使城市的长期文化吸引力和社会资本受到损害和削弱。

    总是失败的官司

    刘红华是光华街29号户主,她有一栋临街3层的砖混结构商业住房,对外出租每年可获利1.8万元。动迁时因无法与之江公司达成共识。2007年后,在所谓的道路改造过程中,被断水断电,被迫停业近两年。

    刘红华说,在此期间,由昆明新泰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委托昆明诚跃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房子进行了评估,而这一切,她当时并不知情。

    2008年8月13日,评估报告出来,整栋房子价值430458元,每平方米单价约为10629元。

    此后,在多次与之江公司谈崩后,之江公司向昆明市五华区房产管理局申请行政裁决。2009年6月18日,该局下达了五房管拆裁字第7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该书裁决内容如下:1.货币补偿,由之江公司支付刘红华评估价430458元、搬迁补助费600元、临时安置补助费7290元,共计438348元后,不再作其它安置。2.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于昆明市烟草二号路文明花园10幢6号铺面,经评估该铺面价值为259325元,由之江公司补差价171133元,并优惠20%配套设施费,免收2年物业管理费。3.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选择其中一项履行。4.如果上述期限内仍不能达成协议,本单位将依据有关法规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或由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按照产权调换方式进行。

    裁决下发后,刘红华不服,一纸诉状把五华区房产管理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该裁决书。开庭时,之江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了诉讼。刘红华诉称,被告违反国家关于严格将拆迁许可和管理权限下放至区得规定,超越职权对第三人的申请进行受理裁决,被告不具备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资格;被告的房屋属于紫线范围内的保护建筑,不能拆迁,被告在作出拆迁行政裁决前,并未按规定进行听证;被告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违反了诸多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作出的拆迁裁决无效。

    房管局答辩称,原告与拆迁人之江公司进行拆迁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拆迁人依法向被告提出裁决申请,被告经审查受理后,组织了双方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被告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之江公司称,多次协商,由于原告要价太高而未能达成协议,被告所作出的裁决书程序合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所作行政裁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无合法依据。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于2010年3月17日作出判决,驳回了刘红华的诉讼请求。

    下判后,刘红华不服,上诉到昆明市中院。同年8月27日,市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实上,几年来,街区内的居民刘莲芳、林毓樑等多位居民都参与了类似的官司,但无一胜诉。光华街20号的户主张宏山3兄弟,官司败了,在今年7月28日上午,房子被申请强制执行。

    一个居民说,本来也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发现“开发商与有关部门都同坐在一条船上,”只好偃旗息鼓了。

    记者在9月底曾几次到之江公司联系采访事宜,但都被告知负责人不在,直到发稿时,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昆明市文体局一位人士说,文化部门只能对街区内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监管保护,具体的规划实施由昆明市规划局负责。昆明市规划局历史街区建筑保护办的人员称,文明街历史街区内的建筑只能实现“修旧如旧”加以改造,但目前具体的方案还未定下来。

    名城改造之殇

    居住在光华街的退休教师罗慧芝说,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街区内黄良城的中草药,王子荣的膏药都非常有名,甬道街0.12元的小锅米线、光华街转角出的扒肉米线都是她常常光顾的地方,多少年来,住在此地油然产生一种幸福感,改造开始后,一切都改变了。

    西卷洞巷1号民居是2002年挂牌的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也是规划部门挂牌的保护的古建筑。房子是典型的“一颗印”建筑,里面的窗棂、梁木上雕梁画栋、古色古香,具有极高的保护价值。

    房主蔡金义说,改造开始后,拆迁部门曾着他谈过,要求搬迁。“我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等有关规定据理力争,目前才得以保留下来,但结果还难以意料。”他说。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昆明,散落在城区的名人故居、古建筑比比皆是,但在多年来城市化进程和保护不力中,不少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云中。龙院村杨振宁的故居—惠家大院周围正面临拆迁、王九龄翠湖的故居变成了餐厅、飞虎队陈纳德将军在西站的指挥所被夷为平地,建起了客运站……

    最为典型的为金马坊,两坊始建于明代,后两次毁于战火,光绪年间再次重建,但在文革中再次被拆毁。1988年,又耗资近300万元又再次重建。虽然两坊最终又绽放异彩,但它已经变成了“假古董”。

    昆明市文体局的一位人士说,每年报批的文物保护经费不低于500万元,但由于财政困难,去年批下来的只有200万元,而今年只有100万元,这是远远不够的。

    著名诗人于坚说,以前的昆明百货大楼,从一颗钮扣,到最高级的手表都可买到,现在模仿西方,卖高档服装,高档饰品,买颗纽子都要坐车到几公里的地方去买,城中心变成有钱人、中产阶级,年轻人光顾的地方,大部分普通的市民、老年人都被赶了出来。以前的昆明城,每条街上都有剧院,都有杂货铺,鲜花店等等之类,非常好玩,现在模仿西方的城市一样,人住在里面很孤独,人被分类了,城市的功能被分类了。

 

现在的城市建设上行下效,同质化很严重,政府在很多年前就意识到了,但为何视而不见,官员们不是为了人民如何在城市里幸福地生活着,而是为了政绩,为了JDP。很多官员都是空降的,他们和这座城市没有丝毫感情,他就是把城市看成一片废墟,一块待价而沽的土地,而这座城市是有着1000年历史,很多居民祖祖辈辈生活在这块土地上,这是他们的家园,而不是待价而沽拍卖的土地。

    于坚说:“那么大的城市,政府每年才拿这点钱出来进行文物保护,可以想象,文物有多可怜,但已经不重要了,这几年经历了大拆迁,旧城改造,虽然很多古建筑已经被毁了,只剩下一些残汤剩水,翠湖、云大、文庙这一片的传统空间格局还基本保存着,这也是昆明最后还有魅力、亲和力的地方,这一片最糟糕的就是武成路、华山西路,现在除了去买东西,其他什么都没了。”

    云南师范大学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余斌认为,昆明老街区的历史文化内涵可谓丰富可观,维修应该依照和遵从“修旧如旧”的原则,不能做一些不伦不类的“假古董”,也不能唯专家是从,应该广泛听取七八十岁老昆明的意见。因为一个城市的记忆,不是专家或者政府的记忆,而是生活在这个城市的所有人的记忆。

    “昆明是个有1000年历史的城市,是1000多年人民智慧的结晶,不是一片沙漠,不是一片废墟,旧城改造应以人民为师,多听听老昆明人的意见,保护昆明这个传统城市,传统的空间格局就不能动,如果还要在这个地方大拆大建,再建一些高楼,昆明最后一块的传统的空间格局就被摧毁了也就摧毁了昆明人的生活方式,生活在同质化的城市里已经让人感到窒息。”于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