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单录入员是真是假:残酷的刑罚-腰斩、凌迟、剥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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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雍正年间, 福建学政俞鸿图的小老婆收受贿赂, 勾通仆人, 在试场上作弊, 被人告发, 俞鸿图因此被处死刑.行刑时, 身体被斩为两段, 这就是腰斩之刑.由於刑后其大脑中枢神经还在活动, 使他痛得在地上乱滚, 并竭尽全力用手蘸血在地上连写了7 个`惨'字才断气.皇帝得知后, 动了怜悯之心, 便下令废除了腰斩之刑.

  其实在封建社会, 比这更惨的刑罚还有许多.比如凌迟刑和剥皮刑.单是一个杀头刑, 就有多种形式.有用刀杀头的、用斧头砍头的、用铡刀铡头的、用锯子锯的, 等等.

  随着人类社会法律制度的发展, 专门的刑罚逐步自成体系, 成为一套维护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处罚制度.我国古代的刑罚, 种类繁多, 手段野蛮.其中最主要的刑罚制度是`五刑'.

  夏、商、周三代的五刑是: 墨 (脸上刺字) 、劓 (割鼻子) 、刖 (砍足趾) 、宫 (破坏生殖器) 、大壁 (死刑) .周朝五刑的律文有3000 条, 此外还有炮烙、驱使犯人与猛兽相斗等.到了秦汉, 刑罚种类主要有: 黥 (脸上刺字) 、劓、斩左右趾、宫、鬼薪 (强制男犯人采薪供宗庙祭祀用) 、白粲(强制女犯人择米供宗庙祭祀用) 、城旦 (强制犯人修筑城墙) 、隶臣妾 (充作官奴婢, 男奴为隶臣, 女婢称隶妾) 、司寇 (派往边地服兵役并防御外寇) 、夷三族 (一说父母、兄弟、妻子, 一说父族、母族、妻族) 、连坐 (一人犯罪, 株连家族、邻里及主管者) 、车裂、枭首、腰斩等.

  汉文帝时废除部分肉刑, 出现笞刑 (用小竹板或荆打背、臂、腿部) .魏时又定了五刑: 死刑, 髡刑 (剃光头服劳役) 、完刑 (即耐刑, 剃光鬓毛服劳役) 、作刑 (包括鬼薪、白粲、司冠等) 、赎刑 (用财产抵消刑罚) .北齐时以死刑、流放刑、耐刑、鞭刑、杖刑为五刑.

  北周时, 改耐刑为徒刑 (服劳役、强制劳动) .

  隋唐以后, 直到清朝末年, 五刑稳定为苔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其间五代、宋、明、清还有凌迟之刑 (即千刀万剐) .具体刑罚幅度一般是: 苔刑, 即用小竹板责打, 分五等, 每一等10 下, 共10-50 下;杖刑, 即用大竹板责打, 分五等, 每一等10 下, 共60-100 下;徒刑, 即带枷强制服劳役, 分五等, 每一等半年, 计1-3 年;流刑, 即流放到边远地区服劳役, 分三等, 分别为2000 里、2500 里、3000 里;死刑, 分二等, 有绞死、斩死.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 古代的刑罚手段主要包括: 自由刑 (即坐牢, 失去自由) 、财产刑 (以钱赎罪) 、劳役刑 (当苦力) 、流放刑 (充军到边远地区) 、生命刑 (死刑) 、体刑 (肉体摧残) , 当官的还有官刑 (以官赎罪) .一般说来, 社会越向前发展, 刑罚越趋向简单, 手段越趋向人道, 残暴与痛苦的成分越来越少.比如肉刑, 在当代几乎已经绝迹, 仅在少数几个国家存在 (如斩断小偷的手指等) ;财产刑、自由刑、劳役刑、生命刑依然是当今世界的主要刑罚方法;枪决已是执行死刑的最主要方法了.

  秦朝在继承奴隶制五刑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形成了一套包括生命刑、身体刑、劳役刑、流放刑、耻辱刑、身份刑在内的刑罚体系。秦以刑罚种类繁多,手段残酷而著称,对后世刑制产生了较大影响。具体而言,秦之刑名有:   (一)生命刑   即死刑。秦代执行死刑的方式多达二十余种,较有代表性的包括:   1.具五刑。是一种与肉刑结合使用的死刑。据记载,具五刑的施行程序是先黥面,后割鼻,再斩左右脚,又用笞杖打死,最后割掉首级,并将尸骨剁成肉酱示众。   2.定杀。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解释说:"生定杀水中之谓也"。即把人活着投入水中淹死。   3.阬。即活埋,秦始皇曾把反对其政策的四百余名儒生"皆阬之咸阳"。   4.族。即一人犯罪而牵连其亲族,犯罪者与亲族一起被处死。   5.车裂。即将受刑者的头和四肢分别挂在五辆马车上,然后驱马向五个方向各自拉动,以支解尸体。   (二)肉刑   即身体刑,肉刑是残害受刑者身体的刑罚。秦时主要使用的肉刑有笞、墨、劓、斩左右趾、宫数种。秦时肉刑既可单独使用。又可以与劳役刑结合使用。   (三)劳役刑   即强制犯人劳动的刑罚,相当于后世的徒刑。秦代劳役刑主要有如下几种:   1.城旦、舂。男犯为城旦,从事筑城的劳役;女犯为舂,人事舂米的劳役。这是秦朝时最重的劳役刑。《汉旧仪》记载:"城旦者,治城也。女为舂,舂者治米也。"   2.鬼薪、白粲。男犯为鬼薪,女犯为白粲。根据《汉旧仪》记载,所谓"鬼薪"是强制男犯去山中砍柴以供宗庙祭祀之用。所谓"白粲"是强制女犯择米,以择出的白米供宗庙祭祀之用。鬼薪、白粲应是服较城旦、舂轻一等的劳役。   3.司寇、作如司寇。男犯为司寇,即伺察寇贼,从事这种工作往往去边疆,边服劳役,边防外寇。女犯为作如司寇,根据女犯的生理特点,不宜让其到边疆服役,故允许其在内地从事相当于司寇的劳役。   4.侯。强制犯人到边地充当斥侯,伺察敌情。   5.隶臣妾。将男女罪犯或家属罚作官府奴婢,为国家服各种劳役或杂役。《汉书》记载:"男子为隶臣,女子为隶妾。"秦时隶臣妾为终身刑徒。   6.罚作、复作。男犯为罚作,女犯为复作。罚作是强制男犯去边境地区戍守,女犯则去官府服劳役。   (四)财产刑   财产刑是剥夺犯人财产的刑罚,秦代的财产刑主要是赀、赎、没和收等几种。   1.赀。是判处犯人缴纳财物或以劳役抵偿的刑罚。睡虎地出土的秦律中的赀刑主要有三类:一类是赀金;一类是赀物,主要是赀甲或赀盾;一类是赀劳役,对那些无力承担所赀之甲或盾的犯人,则允许其以用劳役抵偿。   2.赎。赎刑与赀刑不同,赀刑是依法判处罪犯交纳一定财物的刑罚,而赎刑则是允许罪犯以交纳法定的财物代替已经判处的刑罚。从秦简看,当时赎刑可赎免的刑罚范围相当广泛,有赎死、赎宫、赎耐、赎劓、赎迁,等等。   3. 没和收。"没"是把罪犯的财产由国家强制充公。"收"分为没收财物和没收人口两个方面。   (五)身份刑   身份刑是剥夺犯法者的爵位、官职等政治身份的刑罚,其刑名有"夺爵""废"等。   1.废。废除违法者官籍永不叙用的处罚,秦时称受废刑免官者为废官,"任废官为吏,赀二甲。"   2.夺爵。消除违法者的爵位,剥夺其特权。   (六)迁刑   "迁"是判处犯人去指定地区(一般是边远地区)服役的刑罚,是一种流放刑。秦简《傅律》云:"百姓不当老,至老时不用请,敢为诈伪者……皆迁之。"迁与后世的流刑相近,但流刑重于徒刑,而秦代的迁刑则轻于徒刑(劳役刑)。被判迁刑者,其家属多随迁。   (七)耻辱刑   耻辱刑是一种事宜侮辱性质的刑罚,在秦代主要指髡、耐等象征肉刑的刑罚。   1.髡。系一种剃除受刑者头发的刑罚。秦时髡刑常与劳役刑结合使用,如髡钳城旦舂等。   2.耐。轻于髡,为一种剃除受刑者鬓须的刑罚。秦时耐亦主要与劳役刑结合使用,如耐为隶臣等。   也有学者认为,秦朝主要刑名为死刑、肉刑、作刑(徒刑)、迁、赀(财产刑)以及谇六种,其中谇,就是训诫。从出土秦简来看,多用于轻微犯罪的官吏。如《效律》规定:"计较相谬也,自二百二十钱以下,谇官啬夫。"又见《法律答问》:"甲贼伤人,吏论以为斗伤人。吏当论不当?当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