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死后白景琦的反应:文革史笔记之二十三文革历史的期限与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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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史笔记之二十三文革历史的期限与分段(2009-04-28 20:57:41) 转载标签:

杂谈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来,国内外史学界对文革的历史期限众说纷纭,大致有四种说法:

1.  三年说,即文化大革命从1966年五.一六通知为起点到1969年4月中共九大的召开结束。持这种观点的多为国外学者。这种观点也不无道理,因为这三年确实是文革历史的典型形态,如造反、夺权、群众组织的风起云涌、砸碎旧政权建立革委会等。

2.  十年说,即文化大革命从1966年五.一六通知为起点到1976年10月打倒“四人邦”为终点,这种观点是在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的,是目前大陆史学界的主流观点。

3.  十一年说,即文化大革命从1966年五.一六通知为起点到1977年8月中共十一大结束,依据来源于华国锋在中共十一大的政治报告中,宣布历时十一年的第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胜利结束了。这种观点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官方说法。

4.  十二年说,即文化大革命从1966年五.一六通知为起点到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止。这种说法是大陆学术界的一些人提出的,但市场不大,它把1976年10月至1978年12月这二年徘徊期也归入文化大革命时期。

       文化大革命历史研究的分段,涉及到对文革历史的评估与定位,现以最主流的文革十年说作为依据,大致有三种分段法。其中二分法有二种,三分法有一种。

1.  第一种二分法是以1966年五.一六通知到1969年4月中共九大为第一段落,1969年中共九大到1976年10月粉碎“四人邦”为第二段落,其主要界限在于以社会的动荡程度作为文革历史的划分标尺。

2.  第二种二分法是1966年五.一六通知到1971年九.一三事件为第一段落,以1971年九.一三事件到1976年10月粉碎“四人邦”为第二段落,其主要界限以林彪出逃为主要标尺,因为它导致了文革理论与实践的破产,毛泽东个人神话的破灭。

3.  三分法是以1966年五.一六通知到1969年4月中共九大为第一段落,以1969年中共九大到1973年8月中共十大为第二段落,以1973年8月中共十大到1976年10月粉碎“四人邦”为第三段落。这是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的官方说法。

       就我个人的观点而言,在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期限上我赞成文革十二年说,因为我认为1976年10月至1978年12月徘徊期的二年是革命时代的终结,在这二年期间的政治清冼是对文革造反力量的沉重打击,也使文革历史、革命的时代在1978年12月划上了一个句号。基于我文革十二年说的立场,我对文革十二年历史的分期采用五分法。以1966年五.一六通知到1969年4月中共九大为第一段落,从1969年4月中共九大到1971年九.一三事件为第二段落,以1971年九.一三事件到1973年8月中共十大为第三段落,以1973年8月中共十大到1976年10月粉碎“四人邦”为第四段落,以1976年10月粉碎“四人邦”至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第五段落。第一段落是大动乱的年代,第二段落是对新秩序的筑固阶段,第三段落因为林彪的出逃可定为文革的退潮阶段、也是神话的破灭阶段。第四段落是文革的垂死挣扎与破产阶段,第五段落是文革历史的清算阶段、它沉重的打击了文革的基本支持力量。由此历史又迈上一个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