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p2p黑户查询系统:中式英语外国人听不懂 被误当歹徒抢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2:31:44
编者按:中国同学冲着机场商店里的店员说:“Give me aMarlboro”,店员当时冷汗就下来了,以为是遇到歹徒了———
在四年多的留学生涯中,笔者曾在生活实践中亲身领略过“好几国”英语。但最为回味无穷,常令人拍案叫绝的英语还要看咱们中式英语。
影响最大,也最经典的例子是“Long time no see”,意为“好久不见氨。早期去美国务工的华人并无英语语法方面的常识,于是想当然地按照
中国的国外留学生
说完正面形象,我们当然就要谈谈反面典型了。第一个反面例子经常出现在买东西的场景里。我们中国人买什么东西时习惯说,给我来个这个,递我一个那个,比如:给我来包万宝路。我的一个同学第一次从国内过来时刚下飞机就在机场闹了笑话。他冲着机场商店里的店员说:“Give me a Marlboro(给我个万宝路)。”这种句式只有在歹徒抢劫商店时才会出现。店员当时冷汗就下来了,幸亏他身边的经理头脑灵活,问道:“Do you mean you want to buy a Marlboro(你是说你想买包万宝路吗?”我们同学感觉这个经理真“莫名其妙”,心里话:“我不买还能抢埃”于是点头说“yes yes!”
其实这类句子正确的表达应该是:“May I have something, please?”
第二个“反面教材”就是我们北方人常吃的面条,我们中国学生通常管它叫noodles。可当我初次来到国外时发现在超市里根本没有“noodles”这种东西。面条的英语标名是pasta,或者spaghetti。noodles通常是指给小
第三个需要纠正的中式用法也是关于吃的,确切地说是关于吃后的感觉。我们中国学生遇到什么好吃的东西,经常就是将其评论为“delicious”。其实这个delicious是很正式的用法,平时
最后附送
第二个还是我同学的,有一天此君在自家厨房做饭,一个外国朋友打电话找他,问他在哪里。他不假思索地回答“I am in the chicken”。其实他肯定是想说“I am in the kitchen”。这一疏忽不要紧,没想到把自己变进公鸡的肚子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