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手续费怎么收的:誓死服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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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死服从法律作者:吴忠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1-11-11
本站发布时间:2011-11-11 12: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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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沿着时空隧道,回看两千多年前国外一场比较正式的庭审,——地球上至今很多国家包括一些大国的法庭难望其项背。
苏格拉底是古希腊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人称“西方孔子”。他很豁达,安贫乐道,认为理想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他很大方,虽然生活清苦,但他教人哲学从来不收钱;他很雄辩,热衷于在大街上运用自己的智慧挑战那些自命不凡的人;他很有风度,一辈子笃行“君子动口不动手不动笔”,只做演说辩论,从不著书立说,他的启发式教学等言行由高徒柏拉图等人记录汇编得以流传;他很有涵养,娶泼妇为妻却时常自我解嘲,从不和她一般见识。相传有一次他和朋友讨论人生哲学,她老婆在旁边拼命骂他,他置若罔闻犹如东风过耳,继续高谈阔论。悍妻一盆水泼来,他成落汤鸡,苏先生抹抹脸,笑着对友人说:我早就知道一场炸雷之后,定会有一场及时雨。
苏格拉底卓尔不群。在大多数雅典人的眼中,民主政体是最优秀的政体,是完美无缺的政治设计。苏格拉底偏要对着干,认为绝大部分人都是群氓阿斗,因此他公然攻击、嘲笑雅典的民主政体、人民大会以及抽签选举官吏等民主制度,主张精英治国。这让视民主自由为最高价值的雅典人无法容忍,欲除之而后快。
公元前399年,正值华夏战国初期,70岁的苏格拉底被雅典的一个人民法庭判处死刑。
起诉苏格拉底的三人都是雅典公民,诗人迈雷托士、修辞学家赖垦和公务员安匿托士。他们依法提起公诉,对苏格拉底主要的指控是不敬神和腐蚀青年。
审判苏格拉底一案的陪审团比现在的大陪审团还大,由500人组成。雅典法庭陪审团喜欢搞人海战术,目的是为了防止任何形式的贿赂。苏格拉底还是中等案子,较大的案件是多达2000人陪审团,重大的案件则是6000人的大陪审团甚至是公民大会直接审判。
雅典审判是公开的。通常陪审团举行两次投票,第一次投票是定罪;一旦定了罪,举行第二次投票,量刑。无论是定罪还是量刑,都是“广场民主”以简单多数决定。每次投票前,都由原告和被告分别为自己辩护,并进行举证。
一场千古流传的审判就此拉开序幕。年届古稀的苏格拉底站在雅典阿瑞斯山的天然半圆形剧场中央。风吹仙袂飘飘举,他慷慨陈词,锋芒毕露,将法庭当成了自己的讲演场,将原告控诉的的罪名一一驳斥。然而,他这种过于张扬的作风没有博得“法官”们的好感,定罪阶段,以280票对220票通过罪名成立。在量刑的法庭上,苏格拉底口若悬河辩解自己非但无罪,反而于城邦有功,理应得到城邦的礼遇。对自己提出的量刑又近乎玩笑,仅希望罚款100元了事。此外,他对定他有罪的陪审员非常不屑,不但大肆批判民主制度,还嘲讽根据民主原则选出的陪审员。藐视法庭怎么会有好果子吃?“法官”们被彻底激怒了,第二次投票以360票对140票决定对苏格拉底处以死刑。判他无罪的人中居然有80个仅仅因为哲学家的狂妄就改投了他死刑票!
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苏格拉底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没有确凿的犯罪行为,其言论也没有导致直接的伤害。但在两千年前的雅典,对犯罪行为的认定不同于现代。无论什么指控,无论犯罪行为是否确凿,也无论是否造成直接的伤害,只要陪审团投票认定,罪名即告成立。
雅典一条独特的法律即最好地说明了这一点。雅典人每年依法可以放逐一位政治领袖,由公民大会投票选出。投票时只要在陶片上刻上名字即可。因以破碎陶片充作选票,而得名“陶片放逐法”。无需过失,也无需罪行,任何一个公民不喜欢哪个领导就投他一票,只要获得票数超过六千,即遭流放,流放是有期徒刑十年。这可真是莫须有。但此法儿据说对防止个人独裁起过重要作用。
死刑没有随即执行,推迟了一个月以后才执行。
苏格拉底的朋友和追随者们深为不平,竭尽全力想要挽救他的生命。在临刑之前,他的好友克力来探监,告诉苏格拉底大家决定帮他越狱。然而,令人意外的是,苏格拉底断然拒绝了朋友们的好意。克力非常不解,遵守如此不公的判决,不是愚蠢之极么?苏格拉底却反问:判决是不公,难道越狱就正当么? 他给出了两点理由说明不应该越狱:
第一,法律是神圣的,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判决的权威性必须得到尊重。即使判决本身是一种误判,人们也没有权利逃避法律的制裁。公正不公正,并没有具体量化的标准,更多的是人们的主观感受,如果人人都以判决不公正为借口而随意地加以否定,判决没有威慑力,那么国家哪里还有什么规矩和秩序可言?国家又将如何存在下去? 如果那样,谁都可以不遵守法律,国将不国了。
第二,公民要讲信义重契约。一个人自愿生活在一个国家,就是和这个国家订立了一个契约。国家制定法律,人民享受权利,公民就应当同时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否则就是毁约。他已经在雅典生活70年,早就与雅典城订立了牢不可破的契约,宁死也不会做出越狱这种毁约的下贱勾当。末了,苏格拉底说:“我含冤而死,这不是法律的原因而是恶人的蓄意。如果我无耻逃亡而破坏雅典的法制,那是以错还错、以恶报恶,就等于以其人之‘恶’还治其人。你要知道,两恶不能成一善。”
最终,苏格拉底按照雅典的法律,仰头毅然吞了毒酒,从容自尽。
在古代希腊,个人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自由。既没有脱离群体的自由,也没有言论的自由。苏格拉底去神庙时,说了让人觉得对于神不尊重的话,好像是神未必有他自己聪明,这对于那时的人们来说无疑是大罪一桩,就像布鲁诺和张志新一样;苏格拉底的言论明确表示出他对“人民”这个群体的轻蔑,想要同它保持距离。同时在“人民”看来,他的言行实际上已经造成了某种伤害,因为他的弟子参与了推翻民主政治的活动。以历史的眼光看,他的被处死其实也在情理之中。
从另一个角度看,苏格拉底的待遇也还不错。在那场著名的审判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苏大侠可以滔滔不绝地对着法院演讲;他的学生柏拉图依然可以记录现场和演讲词,使得雅典的法庭受到几千年的诅咒;饮鸩之前,他的学生、朋友还可以到床前探望,讨论生死,送行;妻子儿孙安然不受牵连。而在2400年前的华夏战国时期或者说240年前的东方帝国,一个老人言辞获罪,很可能株连九族满门抄斩连襁褓里的婴儿也不能幸免的。
雅典民主的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人民主权与轮番而治。其民主制度表现常见的是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在整个雅典民主政治中,没有明显的内战、暴动、流血的痕迹。被从独占的统治宝座上推翻下来的贵族,在新的民主政体中仍有一席之地。法庭对苏格拉底审判程序是没有问题的。
苏格拉底言行超越时代,罪固当诛。有些大师也这样认为。据说中国民国时期,当政的大军阀准备抓一个反对当局的革命党,大家都认为犯了法的革命党应该逃跑,因为军阀政府昏庸无能当推翻之。但是一个大学的教授却出来说:这样是不对的,如果犯了法就三十六计开溜,那么以后就没有人尊重法律了,这位大学老师就是梁启超。梁启超可不是是昏庸的书呆子,他是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政治活动家、启蒙思想家。
苏格拉底自己对死怎么看,评说很多。一般看法是:他不怕死,未必想死,既然判死,从容赴死。绝对不想逃跑苟且偷生。毕竟是大哲学家堂堂男子汉,而且已风烛残年,死得其所了。 1789年法国画家达维德创作了著名的油画《苏格拉底之死》,展现了苏的伟大形象。
苏格拉底该不该死,历来众说纷纭。但他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却为许多人欣赏。有人评价:苏格拉底慎重的选择是一次伟大的抉择,他的死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千古第一死,以死捍卫法律尊严,标志着人类精神达到了最高境界!
不过,不是每个人都像苏格拉底那样对法律虔诚服从。两千多年后,就有人公开不服从法律。请看下篇,不服从与非暴力抵抗。
(摘自《经典法治故事趣谈》 吴忠编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4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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