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峰 咖啡之翼: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0:06:50
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2011年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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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文化素质提升工程

  1.建设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努力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大力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广度拓展。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不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继续办好“龙江发展讲坛”,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组织好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省、市(地)党委讲师团建设,提高理论宣传的受众面和实效性。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更加坚定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深入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利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唱响改革创新的时代旋律,激发爱国热情,凝聚民众力量,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切实加强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军队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着力抓好军民共建文明融合,以军队的优良传统和英雄事迹引领社会风尚,充分发挥军队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六个十佳”和谐单位(家庭)创建评选活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增强社会责任感,做现代文明公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公民的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和“道德模范”、“十佳公仆”、“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等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引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廉鄙腐的良好氛围。坚持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一批机关、企业、学校、新经济(310358,基金吧)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着力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切实消除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死角”和“盲区”。

  3.弘扬龙江优秀精神。大力弘扬以“闯关东精神”、 “北大荒(600598,股吧)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大兴安岭精神”和“龙江交通(601188,股吧)精神”等为代表的“爱国奋斗、艰苦创业,求真务实、开拓进取,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黑龙江优秀精神,深入开展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与时俱进地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强烈时代气息的当代精神品格,引领和鼓舞全省人民牢记历史使命,锐意改革创新,继续艰苦创业,把坚定的理想信念贯穿于“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之中,更好地推动龙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各条战线典型人物和群体,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内涵,大力宣传新时期创业之星、劳动模范和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对先进典型人物做到政治上给待遇、生活上解难题、工作上创条件,努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创业创新创优良好风尚。

  4.深化“三优”文明创建。大力创建优美环境,开展综合整治活动,抓好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到2015年县级以上城市核心区巷道、重点旅游名镇主次干道、“百镇”主干道全面实现硬化目标,全省所有城镇绿化无超高土,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95%以上;积极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活动,力争30%以上市级城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10%以上县城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强化垃圾处理硬件设施建设,城市主次干道、县城主要街道垃圾收运设备配备率100%,县以上城市全部消除积存垃圾;加大城市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城市供热、供气、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活污水和雨水排放治理,力争全省3万人口以上小城镇全部拥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85%以上。大力创建优良秩序,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为教育活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提升交通执法水平,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辆运营管理;强化占道市场监督管理,倡导健康文明的经营方式,营造便民、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下大力气治理线缆、广告牌匾、建筑等混乱问题,打造城市良好形象。大力创建优质服务,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抓好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公共服务窗口建设,创暖心服务,树满意品牌,全面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公民养成遵守秩序、爱惜公物、维护公共环境等良好习惯,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到2015年,使更多的城市、社区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文明社区行列。

  二、实施文化事业惠民工程

  5.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统筹规划和建设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建设和完善省博物馆、省群众艺术馆、省美术馆、省数字图书馆、哈尔滨大剧院、哈尔滨音乐厅、图书大厦、新闻大厦、网络大厦等一批重大标志性文化设施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文化设施。全省各市(地)全部建有博物馆和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三级馆标准,有条件的进一步提档升级。推进广播电视全覆盖,逐步实现“户户通”。整合农村数字电影放映资源,确保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积极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实现乡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和村村建有文化室目标。全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社会文化数据库和优秀文化资源传输平台,实现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完善图书馆功能,推进数字化建设,逐步实现电子阅览全覆盖。推进农家书屋和新农村阅报栏建设,逐步推进农家书屋数字化阅读,基本实现行政村、农垦作业区和林场全覆盖。

  6.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优化资源配置,创新运行方式,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以大中城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骨干,以基层文化设施为重点,以流动文化设施和数字文化阵地建设为补充,逐步完善省、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推进文化馆(站)、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免费开放,促进各行业文化设施共用共享。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完善服务设施,拓展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健全公共文化产品市场化提供机制。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尽快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深入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鼓励艺术院校学生、文艺工作者和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义务开展文化服务,支持各种民办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机构发展,形成多元互补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7.开展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积极打造丰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载体和平台,以重大节庆活动为契机,开展社会力量组织、文化部门协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文化活动。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建设水平,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扶持全省城乡群众文化创作群体和活动品牌,组织好“城市之光”、“金色田野”、“欢乐校园”和“送欢乐下基层”、“全民阅读”等大型主题系列活动,办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黑龙江之冬”文化艺术节等具有全国影响的品牌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开展“群星奖”、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群众文化活动品牌评选,激发群众文化创造活力。探索和创新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和社区文化中心的活动内容和形式,提升文化服务活动的层次和水平。依托文化产品现代传输平台、群众性主题文化活动、便民文化服务活动等载体,建立健全以城带乡、送文化下乡长效机制,推动各级文化单位向农村特别是边远乡村送演出、送展览、送图书、送电影。鼓励文化艺术机构和单位深入社区、厂矿、校园、军营和农民工、低收入居民当中,开展文艺活动、艺术展览、电影放映等,为城乡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性、普及性、经常性、特色性文化活动。精心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艺术品牌,重点扶持“龙江制作”,鼓励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惠民演出。

  8.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加快推进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金上京会宁府遗址等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和展示工程建设,探索带动城镇和城市发展的新途径。开展金界壕遗址(金长城)、牡丹江边墙长城保护工程。加大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村镇保护力度,实施中东铁路建筑群、哈尔滨文庙等建筑类保护维修项目。加快推进呼兰河流域、金上京等方面课题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文化生态保护区、传习场所和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和保护成果出版等工程建设,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研究基地建设。实施陈列展览精品工程,推出具有地域特色和馆藏特色、高水准的基本陈列和临时展览,建立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展示平台。积极做好国家级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省级保护单位达到300处以上,市(县)达到1000处以上。鼓励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意识。

  三、实施文化产业开发工程

  9.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拓展文化旅游市场,扩大文化旅游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力发展新闻传媒业,推进数字化和信息化技术应用,到2015年行业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步入全国前列。大力发展出版发行业,打造出版精品,推动版权贸易和产权保护,构建布局合理、门类齐全、机制灵活、网络健全、竞争力较强的出版发行体系。大力发展动漫游戏业,坚持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扶持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和具有特色的原创动漫游戏产品。大力发展网络信息业,加快数字网络平台建设和业务开发,加快构建以有线数字电视平台为基础的数字多媒体综合平台。大力发展影视剧制作业,推动电影院线发展,加强影视基地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影视剧创作生产和营销体系。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与科技融合,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推进文化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大力发展演艺娱乐业,培育市场主体,实现多样化、规模化、层次化、品牌化发展。大力发展印刷业,加快数字化升级和集约化发展,形成合理产业链条,增强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工艺美术业,推动传统艺术、民间艺术和工艺美术等领域产业化、市场化发展。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科技、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文化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到2015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力争超10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5%左右,切实把文化产业打造成龙江经济支柱性产业。

  10.优化产业区域布局。着力构建“一核、三点、五区”文化产业发展总体布局。以哈尔滨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核心,推进哈尔滨中国国际音乐之城建设,重点建设具有孵化和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文化人才培育基地,重大公共技术、服务、信息平台,区域特色文化交流展示平台。以大庆、牡丹江、佳木斯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支点,发挥区域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以哈尔滨为重点,打造全省文化产业核心聚集区;以大庆、齐齐哈尔为重点,打造辐射大兴安岭、绥化、黑河的西部文化产业聚集区;以牡丹江为重点,打造辐射鸡西、七台河的东南部文化产业聚集区;以佳木斯为重点,打造辐射双鸭山、鹤岗、伊春的东北部文化产业聚集区;以大小兴安岭为重点,打造北部生态旅游文化产业聚集区。着力构建城市特色文化布局,根据各地文化资源特质,依托金源、古渤海国遗址、挹娄、新开流、赫哲、欧陆、火山、黑土、冰雪、森林、湿地、石油等文化资源优势,实施大开发带动文化大发展战略,在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中融入文化元素,优先建设文化基础设施,着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新城,重点抓好哈尔滨群力新区、齐齐哈尔南苑新城、大庆北国之春梦幻城等新城建设,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塑造区域文化形象,促进文化产业特色化发展。着力构建“一核、两翼、三圈、一带”文化旅游业布局,依托哈尔滨,建设具有较强集聚力、辐射力、牵动力的文化旅游核心区。由哈尔滨向西北延伸至大庆和齐齐哈尔,向东南延伸至牡丹江和鸡西,形成两翼文化旅游区。依托大兴安岭、伊春、黑河、绥化,重点打造生态文化休闲圈;依托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鹤岗,重点打造历史民俗文化圈;依托黑瞎子岛及周边资源,重点打造中俄国际文化交流圈。沿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一线,依托重点口岸打造以界江风情、跨国游等为主要内容的边境特色文化旅游带。

  11.推进园区项目建设。按照“坚持标准、突出特色、提高水平”的要求,大力培育规模效益好、产业贡献率高、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提升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建立《黑龙江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库》,编制《黑龙江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指导目录》,谋划生成一批资源深度开发、产业链条延伸、展现品牌特色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建设群力文化产业示范区,推动北方展艺中心、山水书城等10个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推动世界冰雪艺术创意中心、“三屏时代”传媒创新实验室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数字新媒体产业园,推动哈尔滨国家现代服务业新媒体产业化基地和数字新媒体发展园、数字创意设计园、软件制作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省广播影视产业园,推动特色拍摄基地、影视制作中心、影视旅游景区、青少年活动基地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数字印刷基地,推动省出版集团印刷总部智能大厦、仿真印艺博物馆、新媒体园区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龙江传媒产业园及高档数码包装印刷基地,推进省报业集团跨地域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数码印刷设计中心、新媒体研究院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哈尔滨印刷出版文化科技产业园,推进印刷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大庆文化创意产业园,推动新华08国际石油资讯中心、百湖艺术群落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动漫产业基地,推动平房动漫产业发展基地二期、大庆网络游戏研发基地、牡丹江动漫园区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特色工艺品产业基地,推进木制工艺品、鱼皮和核桃工艺品、桦树皮工艺品、黑陶、剪纸等项目建设。到2015年,建设10个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12.打造龙头骨干企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选择改革到位、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在资金投入、项目支持、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打造一批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以黑龙江出版集团、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集团、黑龙江演艺集团、黑龙江文化旅游集团、黑龙江文盛文化产业投资集团等重点文化企业为龙头,鼓励有实力文化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培育能够独立运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丰富龙江创造的民营骨干企业。大力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优做强,打造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上市文化公司。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加快发展一批具有专、精、特、新等优势的中小文化企业,扶持一批具有一定资本实力和国际贸易能力的外向型企业,支持一批具有自主开发、文化创新和运营能力的新兴文化企业,引导社会资本向影视、动漫、创意、网络文化、文化产品数字制作、旅游、工艺设计等领域流动。到2015年,打造10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文化企业集团,力争1~2家企业集团进入全国文化企业30强。

  四、实施文化体制创新工程

  13.推进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着眼于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职能、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运行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政府主导,推进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科技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整合我省朝文宣传优势资源,组建融广播、新闻出版、网络于一体的公益性文化实体。引导各类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深化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着力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完善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探索符合基层特点、适应群众需要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单位开展流动服务、联网服务。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专业人士、基层群众参与管理。

  14.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创新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出版发行领域要在率先完成全行业转企改制基础上,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实现集团化发展。加快推进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和资源整合,早日完成专业院团体制改革任务。整合有线电视网络,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建设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和内容监管平台。在坚持党管媒体、坚持正确导向的前提下,支持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按公益宣传属性和产业经营属性,在单一媒体内分类定性,承担新闻宣传和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定性为公益一类;依托媒体资源和渠道承担一般性服务和产业运营的部分,实行事业体制企业化管理,赋予其充分的编制、机构、人员等管理上的自主权和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权,自主经营,自收自支,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推动省级和省会城市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和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整合各类报刊资源,优化报刊结构,以知名品牌为核心,组建大型期刊集团,提升全省期刊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积极探索重点新闻网站转企改制工作,鼓励其他新闻单位网站按政策规定转企改制。

  15.提高文化发展市场化程度。建立和完善演艺、影视、图书、报刊、音像、网络、会展、动漫游戏、文化旅游等产品市场,重点发展群力文化艺术工艺品、哈尔滨中华巴洛克、齐齐哈尔中环、大庆百湖艺术群落等文化市场。加快培育产权、版权、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文化要素市场,推进黑龙江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中俄艺术品交易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文化资产评估和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引导和规范各类文化资产交易。有序开展产权评估、质押、变现和转让业务,为文化产品和版权交易搭建专业化平台。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组织和流通形式,构建以省新华书店发行网络为基础,市(地)为中心、县(市、区)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建立文化产业综合服务平台,为文化企业提供非赢利性公共技术支撑、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统计分析等第三方服务,降低文化企业创业和运营成本。积极发展文化中介组织,充分发挥文化经纪人和中介组织在市场培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对外贸易,加快培育外向型骨干企业,重点扶持冰雕、冰上杂技、特色工艺品、文化用品等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文艺表演、艺术展览、动漫游戏、电子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加强具有龙江特色的文化产品商标、服务商标、原产地商标等保护工作,依法保护全省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市场权益。创新商业模式和文化产品服务,加快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意识,努力扩大文化消费服务。

  16.建立科学化宏观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的关系,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和管办分离,更好地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由主要管理直属单位向社会管理转变,由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种管理手段转变,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形成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坚持主管主办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文化资本、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政策,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建立健全责权利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出资人职责,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分享制度以及评估、监测和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加强重大国有文化资产变动监管,落实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建立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技术监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素质建设、装备建设、形象建设和业务建设,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完成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文化建设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坚决扫除毒害人们心灵的腐朽文化垃圾。加快完善版权法律政策体系,提高版权执法监管能力。加强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完善统计指标,规范统计方法,增强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五、实施文化精品打造工程

  17.坚持正确创作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引导文化工作者牢记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神圣职责,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正确文化立场,认真对待和积极追求文化产品社会效果,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歌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反映龙江人民新时期精神风貌,唱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主旋律。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做到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充分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在艺术理论上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充分讨论,在艺术创作上提倡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充分发展,不断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创新。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入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火热实践和人民群众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推出更多具有强烈现实意义、直面社会生活、紧扣时代脉搏的优秀作品。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善于把深刻的思想内涵、丰富的知识信息与完美的艺术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作品思想内涵和艺术魅力同步提升,增强作品吸引力和感染力。

  18.推进文化产品创新。推动文化理论创新,依托省社会科学院、高等院校及其他科研机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搞好决策咨询和战略性研究,推出一批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优秀成果。鼓励支持哲学社会科学界总结历史经验,关注时代风云,盯紧技术进步,服务科学发展。加强社科研究基地建设,增设党建、生态文明、文化创意产业等10个研究基地,不断加大对科研项目的扶持和资助力度,保障规划项目立项和经费逐年增长,支持省社科院进入全国一流行列。推动文化内容创新,深入发掘历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流寓文化、外来文化、革命文化、创业文化的丰富内涵,充分利用冰雪、森林、草原、湿地、油田、农垦、煤矿、老工业基地等特色题材,鼓励文化产品原创,催生新的文艺品种和形式。推动文化科技创新,实施一批文化科技创新项目,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构建完备的文化系统信息数据库,提升文化事业与产业的科技装备水平。推动文化业态创新,采用数字、网络、光电等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业态,发展新兴文化业态,重点推进文学、舞台艺术、广播影视、造型艺术、民间民俗工艺、出版、动漫及网络游戏、旅游八大文化创意中心建设,形成从创意到加工、制作、传播和销售的链条化运行机制。

  19.培育龙江文化品牌。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重点扶持发展达斡尔族说唱文学《乌钦》、赫哲族说唱文学《伊玛堪》、鄂伦春族说唱文学《摩苏昆》、达斡尔族鲁日格勒舞以及东北二人转、东北民歌等。培育一批民间手工艺品牌,切实打造具有历史特色、地域特征、民族特点的艺术精品。培育一批优秀文化流派品牌,不断扩大黑龙江版画、冰雪山水画、北方少数民族人物画、冰上杂技、戏曲等优势艺术门类和艺术流派影响,抢救保护老一代文艺领军人物艺术成就。培育一批舞台艺术品牌,加快推出一批龙江剧、话剧、音乐剧、歌舞剧、舞蹈诗剧新剧目,确保每个评奖年度有1~2台剧目入围或入选“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和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培育一批龙江图书品牌,实施精品图书出版工程,加快推出一批优秀哲学学术著作、朝文和俄文辞书、历史文化系列丛书,大幅度提高精品图书比例和再版率。培育一批广播影视艺术节目品牌,确保每年有1~2部电视剧在央视黄金时段播出,每届有1~2部电影、2部以上广播剧获国家级奖项。培育一批文学作品品牌,加强以萧红文学、北方民族题材文学等为重点的文学资源开发,推动文学作品创造生产,争取更多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培育一批企业文化品牌,鼓励和扶持大型国有文化企业、有实力的文化单位开发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原创品牌,挖掘已有文化品牌内涵,提高品牌营销能力。

  20.健全评价激励机制。坚持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作品最高标准,科学设置票房、收视收听率、点击率、发行量等市场接受程度量化指标,切实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形成客观全面、公开公平公正的文化产品评价标准。健全文艺评论工作机制,培养高素质评论队伍,搭建文艺作品、艺术成就和艺术理论研讨等学术平台,深入开展文艺思潮、文艺现象、文艺热点问题研究分析,及时把握文艺动向动态,及时发布文艺舆情信息,促进各艺术门类交流。积极参与“五个一工程”、“国家舞台精品工程”等国家级评选活动,加强和改进各门类专项奖评选。设立优秀文艺作品、文艺人才专项奖励基金,加大对民营院团、地方戏、少数民族地区及优秀艺术院团支持力度,促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舞台艺术、群众文化等全面发展。健全完善扶持艺术创作生产长效机制,继续实行为优秀剧院写戏、为优秀演员写戏制度,推行重点剧目集中创排方式,探索建立重点文艺项目立项、招标、签约等制度。加大优秀文化产品宣传推广力度,运用主流媒体、公共文化场所等资源,在资金、频道、版面、场地等方面为展演展映展播展览弘扬主流价值的精品力作提供条件,扩大优秀文化产品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对社会艺术考级的审批、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艺术考级工作规范性和权威性。

  六、实施文化传播促进工程

  21.加强新闻媒体建设。建立健全媒体合力宣传机制,形成中央媒体与省直媒体、省直媒体与市(地)媒体、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宣传互动。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资源,把握主基调,唱响主旋律,占领主阵地,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舆论引导格局,不断提高新闻传播能力。加大重要媒体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采编、发行、播发系统,加快数字化转型,扩大有效覆盖面。鼓励条件成熟的重点新闻单位跨媒体、跨行业、跨区域发展,扩大新闻信息采集和产品营销网络,支持黑龙江电视台等重点媒体在境内外扩大落地率。建立统一联动、安全可靠的应急广播系统。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手机报纸、手机网站、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新兴传播载体,拓展传播平台,丰富服务内容,提供个性化、分众化、专精化的产品和服务。坚持走新闻传媒内涵式发展之路,通过深化内部机制改革,打造一批优秀报纸、频道、频率、栏目和主持人,形成富有龙江特色和风格的传媒体系。实施文艺精品上网工程,积极推动文化艺术精品数字化、网络化传播,加快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展览馆、网上剧场建设,构建适应人民群众需要的网络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广泛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活动,加快重点新闻网站建设,培育一批积极健康的网络内容生产骨干企业,鼓励网民创作格调高雅的网络文化产品,促进高品位文化信息传播。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强化以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为主的网上信息管理机制。大力净化网络环境,建立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加强网络舆情分析和研判,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引导网络运营服务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切实提高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22.搭建文化展示平台。精心办好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中国国际青少年动漫周、黑龙江国际文化艺术产业博览会、哈尔滨民间民俗艺术博览会等国际性展会活动,打造一批文化交流、经贸合作、旅游观光平台。积极参与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中国(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和国家重大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国家在西方大国及新兴大国举办的大型文化年活动,展现龙江巨大变化和良好形象。鼓励和支持各市(地)立足实际,科学规划建设会展基础设施,积极举办承办各类会展活动,形成以哈尔滨为中心、布局合理、竞合发展的文化会展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文化会展中介组织,培育网上展览会等新型业态,抓好工艺美术品网络视频商城(东北网)建设,完善以展览、工程、会议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加速会展业市场化、专业化、网络化进程。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日”、“博物馆日”等群众性文化展示活动,积极参与文化遗产国际交流合作,拓展文化遗产展示传播途径,提高文化成果展示水平。

  23.扩大文化对外交流。构建以俄、日、韩和欧美发达国家为重点的对外文化交流机制,发挥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和留学生组织作用,依托省内高校推进海外孔子学院建设,积极做好沿边开放带和东北亚“桥头堡”文化交流,增进友好城市之间的文化往来和互信,通过文化周、电影电视周等活动载体,提高黑龙江文化国际影响力。加强外宣阵地建设,发挥新闻媒体对外宣传主导作用,有效整合外宣资源,统筹外宣品制作、推介和广告播映。加强与境内外重点媒体合作,深化与中国日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战略伙伴关系,组织开展中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地区媒体定期交流合作,建立与凤凰卫视、《欧洲时报》等境外媒体的实质性合作机制,不断提高各媒体黑龙江专版质量。推进大型记录电影《龙江行》的宣传推介和多语种出版发行。鼓励广电、报业、出版、文艺表演团体等与国际知名的电影、出版、演艺、展览等机构合作,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国外兴办文化实体。坚持以民间为主体、市场为杠杆,通过民间发动、商业演出等途径,组织文艺院团、文化企业、高等院校赴国外演出,推动由文化交流向科技、教育、卫生、体育交流等方面延伸。加强文化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建立黑龙江对外文化交流项目数据库,改进文化出口奖励机制,构建完整有效的投资信息平台和文化贸易统计系统。积极开展“引进来”工作,邀请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优秀文化单位来龙江演出交流,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化成果。

  24.发挥口岸城市作用。抓住国家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规划契机,扎实推进文化固边工程,科学规划建设口岸城市,加强城市文化生态保护,建设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在城市建设中充分彰显中华文化风格,提升口岸城市文化形象,筑成坚实的文化安全屏障和精神桥头堡。积极开展对俄文化交流,在省内和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适时举办黑龙江友城国际文化节、黑龙江中俄青年文化节等活动,扩大“黑龙江中俄文化大集”品牌活动规模和影响,不断增强口岸城市文化影响力。深化同俄友好城市间的文化合作,完善文化交流长效机制,推动城市艺术院团互派演员、专家及演艺团体等,不断开辟对俄文化交流新领域。加强口岸城市外宣力量建设,邀请国际国内知名媒体到口岸城市设立工作室,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等开设俄语栏目,打造对俄宣传优秀品牌。积极发挥沿边口岸城市独特的地缘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文化娱乐、休闲度假、异国风情等特色旅游,以旅游大发展推动对外文化大交流。坚持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并重,在重点口岸建立对外文化贸易出口基地和服务平台,积极输出优秀文化资源和文化产品。

  七、实施文化人才建设工程

  25.着力培养各类文化人才。壮大文化精英群体,深入实施“六个一批”人才培养计划,加强理论、新闻、出版、文艺领域拔尖人才和高层次经营管理、专门技术人才培养,并将新媒体业态人才、基层宣传文化骨干人才、民营文化企业和民间文化人才纳入培养范围,打造一支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继续实施黑龙江省英才开发计划,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推动青年文化人才快速成长。造就文化大家名家,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物保护等领域,培养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体现龙江文化发展水平的杰出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黑龙江文化名家”,对其承担的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等给予重点扶持。培养文化领导人才,加大干部轮训力度,健全省、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干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把文化建设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内容,丰富培训内容、活化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实效。推进宣传文化单位干部人才实践锻炼,使其经受磨练、增长才干、丰富经验,打造一支高素质党政文化领导人才队伍。培育后备文化人才,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与教育机构联合搭建文化人才培养基地,提高文化工作者专业水平和技能。发挥老专家、老学者、知名艺人的作用,推动“名师带徒”,大力培养“接班人”。到2015年,选拔“六个一批”人才240名,力争有5~10名进入全国“四个一批”人才行列,评选“黑龙江文化名家”120名,力争有5~10名进入全国文化名家行列。

  26.积极引进高端文化人才。制定出台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统一领导、集中受理、专家评审”的文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定期编制和发布紧缺急需高层次文化人才引进目录,组织开展高层次文化人才招聘活动,面向国内外重点引进社科理论和文学艺术名家大师、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领军人物,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争取国内外知名的高端文化实体进驻,使黑龙江成为富有吸引力的文化人才荟萃地。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推动传统文化企事业单位扩大发展,加快新媒体、新业态的开发与建设,引导和扶持一批文化骨干企业、重点园区建立高层次文化人才引进平台,以项目引才、产业聚才、待遇留才、以才引才等方式吸引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创新人才引进方式,鼓励文化行业以岗位聘用、项目聘任、客座邀请、兼职、定期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发挥文化群团的组织协调和桥梁纽带作用,培育文化人才中介机构,促进人才流动。

  27.科学使用优秀文化人才。坚持以用为本,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择优汰劣、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完善以业绩为依据,建立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选拔机制,注重在重大文化工程、重点文化项目实施中发现、选拔优秀人才。强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的聘任机制,形成有利于各类文化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干的选人用人机制。充实壮大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部门力量,加强改进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干部管理,从大学生村官、支教大学生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基层宣传文化单位,配齐配好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录。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鼓励和引导群众中涌现出更多的网络作家、业余诗人、民间歌手,发展壮大民间文化人才队伍。

  28.有效激励拔尖文化人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制定出台文化企事业单位智力贡献参与分配的具体办法,允许文化人才通过技术、专利、品牌入股,探索高层次文化人才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建立省级文化荣誉制度,探索特级专家聘任、文化大师工作室制度,对突出贡献者、重大文化成果进行重奖,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等方面,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给予同等对待。健全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发展“双通道”晋升制度,突破行政级别为主的单一晋升途径,提供项目平台,设置首席岗位,促进各类文化人才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构建覆盖体制内外、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的文化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全省宣传文化系统高级人才信息库,拓宽与人才联系沟通渠道,推进落实项目扶持、挂职锻炼、调研采风、休假疗养等各项人才政策。完善高层次文化人才服务机制,为高层次人才创业发展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深化文化人才认证工作,拓展水平认证项目开发领域,建立文化人才职业能力社会化评价体系,开展党政领导群众认可、经营人才市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业内认可的分类评估。适应文化体制改革需要,为文化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招聘、人事代理、人才派遣、政策咨询等专业配套服务。实施特殊文化专业人才自主择业保障金计划,建立从事特殊艺术专业人才退出机制。

  八、实施文化发展保障工程

  29.落实责任目标。牢固树立科学文化发展观,把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工作新情况新特点,及时研究文化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掌握文化改革发展领导权。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把文化改革发展成效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各级人大要加强文化建设立法工作,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推动文化建设步入法制化轨道。各级政协要加强调查研究,为文化建设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持。深入做好文化领域知识分子工作,充分尊重知识分子创造性劳动,善于同知识分子特别是有影响的代表人士交朋友,把广大知识分子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30.加强组织建设。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的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配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好配强文化领域领导班子,把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理论水平高、熟悉文化工作、善于驾驭意识形态领域复杂局面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把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领导集体。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筑牢思想防线,确保文化阵地导向正确。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文化工作,加强文化理论学习和文化问题研究,把握文化发展规律,提高文化理论素养,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增强领导文化建设本领,努力成为行家里手。发挥文化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重视文化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全体共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党员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在推进龙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1.强化政策支持。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完善投入方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研究建立文化消费政府补贴机制,提高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日常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和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扩大已有文化基金和专项资金规模,保障重点文化单位和文化项目、艺术精品创作生产、公益性文化场所免费开放、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思想政治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文化人才培养奖励等资金需求。提高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比重,逐步将政府对国有文化经营单位的无偿投入转为国有资本金的投入。鼓励石油、煤炭、农垦、森工等大型企业安排一定资金,以自办或参股的方式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5年。活化金融服务,建立文化产业信用担保和文化类无形资产评估、质押和交易制度,支持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开放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担保服务,加快推动黑龙江文盛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发展,不断提高文化资本运营质量和效益。保障土地需求,将文化产业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强化税收支持,对列入鼓励类企业目录的文化企业,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政策,对文化企业自主创新、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非公有制企业在土地使用、技术创新、财税政策、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对外出口,扶持外向型产品研发及出口和企业落地经营,对出口业绩优秀的企业和项目予以奖励。加强法律支撑,加快修订和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文物管理条例、文化艺术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办法等地方性文化法规和制度。

  32.营造良好氛围。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文化建设新格局,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展所长、各尽其能,担当起文化建设主力军的重任。发改、财政、税务、商贸、人保、编制、国土、建设、工商、金融、统计等部门,要把支持文化发展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大力支持,密切配合,提供保障。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记协、社科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的重要作用,动员和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文化建设。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效举措,宣传推广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的先进典型,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文化消费理念,积极培育品位高雅的文化消费习惯,积极营造加快文化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动龙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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