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遥r18 沙漠的人鱼:宜都市民政局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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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3-23 信息来源:民政局 字体:【大中小】
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央、省、宜昌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抓好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求实创新,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教育和监督,树立和弘扬党员干部优良作风
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将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及上级会议精神纳入党员干部的重要学习内容,与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以“树优良作风,促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紧密结合,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扎实开展从政道德教育,使机关干部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扎实开展党的作风教育,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加强作风建设和省纪委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强化宗旨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实践能力;扎实开展廉政理论和党纪法规教育,重点学习《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等惩防体系理论。在宣教月和“廉政节”期间,扎实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廉政宣教活动。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中,做到“十个一”:即每月学习一篇理论文章或一部法律法规,每季度阅读一本反腐倡廉书籍、请专家或领导集中上一次廉政课、看一部警示教育片、开展一次反腐倡廉学习讨论、每人一篇心得体会,全年每人做读书笔记1万字以上、举办一次廉政理论知识答题、每位班子成员全年撰写一篇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文章、开展一次集体廉政谈话。
大力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在机关办公楼征集悬挂廉政格言警句,营造机关廉政文化氛围。建立电脑廉政格言屏保,在网站开辟“廉政园地”。建立廉政文化室,将机关干部职工创作的廉政格言警句及摄影,书法作品等进行展示。组织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参观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杨守敬故居和烈士陵园参观,学习杨守敬、革命先烈的爱国主义情怀以及崇高的人生追求。通过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
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出国出境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3)治理违规建房、超标准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4)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5)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6)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节约公用经费开支,严肃查处和治理奢侈浪费、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
建立健全“三建一评”预防机制。按照市委出台的《宜都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预防腐败办法》规定和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主动报告廉洁自律相关事项,如实填写廉政档案,年底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廉政评议。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三建一评”预防机制,不断增强预防工作实效。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党政议事规则,凡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执行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决策科学民主。继续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物质采购等制度。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监督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要加强对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及早发现问题,及早纠正错误,防止权力滥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关心的热点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切实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纪检监督的职能作用。在重大决策实施、重点工程建设、大额资金使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切实发挥预防作用。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严肃处理违反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六个决不允许”要求的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扩大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加快发展。
加强对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市委制定出台的《宜都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事项监督办法》明确的重点事项、监督责任和监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科学发展的大政方针得到贯彻落实,为服务大局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执行,带头廉洁自律,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全党政班子成员向党委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参与下级民主生活会、带头进行责任制检查、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和廉洁承诺等制度。落实班子成员履职记实制度,严格执行市委出台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案查责”办法,强化责任追究。
四、坚持源头治腐,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不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冷暖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听解人民群众的咨询和投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为民排忧解难。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整改力度,促进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理念,贯彻实施《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坚持办事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违诺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财务、资产管理,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预算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继续对拨付到乡镇的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二级单位经费收支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救灾物资及大宗用品采购的监督力度。
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发展和规范行业协会暂行办法》,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解决行业协会存在的行为失范等问题,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始终贯彻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之中,切实履行好民政部门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职责。重点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载体的民主管理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在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维护和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不断推进民政系统党务政务公开。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行民政系统政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开方式、内容和范围。重点推进重要信息和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公开。积极发展电子政务,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完善畅通政务公开渠道,研究探讨新举措,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实行阳光政务、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严肃执纪办案,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查处领导干部违反组织纪律、经济纪律案件的力度,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问题,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查办贪污、挤占、挪用民政资金方面的案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搞好信访问题核查工作。及时查处诬告陷害、造谣生事的行为,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同志澄清是非、恢复名誉,保护干部创业的积极性。对一般性轻微违纪问题,要注重应用诫勉谈话等手段,批评帮助为主,重在纠错整改。对于确有违纪违法事实的案件,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
六、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民政系统各单位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部位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特点,把对反腐倡廉建设贯彻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经常听取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和要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纪检监督机构的作用,认真履行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职责,为抓好民政系统的反腐倡廉作出新贡献,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