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枚 随园食单 豆瓣:我所认识的马克思主义(附:读者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20:51:12
我所认识的马克思主义(附:读者问)(第二版)
正文一、
马克思主义的组成  马克思主义包括了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个部分,其中,哲学部分是其它部分的基础,其它部分是哲学部分在相关方面的应用。之所以只包含这三个部分,是由于在历史上,马克思着重研究了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这三个领域,并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因此,如果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应用于更广阔的领域,我觉得可以视为马克思主义的新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二、
唯物主义  哲学本体论最基本的问题是世界本原问题,也称思维(精神)与存在(物质)的关系问题,即,世界本原是什么?是思维(精神)决定存在(物质)还是存在(物质)决定思维(精神)?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区分开了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和二元论。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存在决定思维,物质决定精神;唯心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精神,思维决定存在,精神决定物质;二元论认为思维与存在、物质与精神之间不存在谁决定谁的关系,二者相互独立。
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上认为,由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组成,是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相结合,但我认为这一说法有问题。我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是唯物主义,而只有辩证唯物主义才将唯物主义贯彻到底,即,彻底坚持了唯物主义,就必然会坚持辩证法,辩证法是唯物主义的应有之意,因此,唯物主义与辩证法不是“相结合”,而是必然结合。如果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相结合”,就意味着唯物主义也可以不与辩证法结合,所以我觉得这种说法有问题。
三、
辩证法  事物是相互联系的,一个事物对另一事物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有正面的、有反面的,从这个角度看,客观世界是矛盾的。既然马克思主义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世界,也就必然要反映客观世界的矛盾,于是,也就必然表现出一定的矛盾性,这就是辩证法。
从形式上看,辩证法表现为“既是……,又不是……”,简化后就是A∧┐A(A且非A),这是一个恒假的命题。由于一个恒假的命题可以推论出任何的命题,因此,一切错误的理论,都可以从中找到理论依据。很多文章,一开始就引述经典著作的某段话,然后作为论据展开论证,还美其名曰“从经典著作中去找理论、找依据”,其实,无论观点是否正确,都可以从经典著作中找到理论依据,而且可以是天衣无缝,只可惜,这样的做法是诡辩论,而不是辩证法。
问题是出在哪里呢?我们首先来看看,辩证法在形式上的恒假,是来自哪里?我们研究事物的时候,往往注重于结论,而忽略论证过程,但是,由于一个事物对另一事物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从不同的方面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当我们仅仅把结论放在一起的时候,一个恒假的结论就出现了。可见,形式上恒假的结论,实际上不是恒假的,只是为了表述方便而隐含了论证过程,因此,如果要把这样的结论作为论据使用,就必须还原其论证过程,在同一语境、同一前提下使用,决不能忽略其论证过程,理所当然地随意使用。前者才是辩证法,而后者是诡辩论。
另外,现在很多人还有一个通病,一说到辩证法,就说一分为二,就说对立统一,实际上,客观事物并不只两方面,而是多方面的。研究事物,就要尽可能地研究它的所有方面,研究它们的相互作用,研究它们对事物的影响,而不是仅仅研究正面和反面这么简单,否则就会变成折中主义。
总的来说,辩证法与折中主义、诡辩论是很容易混淆的。从形式上看,辩证法与折中主义是一样的,都使用矛盾的方式来描述问题,不同的只是双方的内容。辩证法是从事物自身出发(唯心辩证法是从事物的概念出发),去描述矛盾双方的联系与发展;折中主义则是从矛盾双方各抽取一部分,再合在一起。所以,在辩证法中,内容与形式是一致的,二者之间有一种必然性;在折中主义中,内容与形式不是一致的,二者之间有一种随意性。诡辩论的形式与前面二者有一些区别。那种矛盾的观点,在辩证法和折中主义中,是作为结论,作为被论证的对象出现;在诡辩论中,则是作为论据,用以论证其它的观点。下面用一个例子来说明。
“机器既减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又增加了他们的劳动强度”。
辩证法的写法是,从机器自身推导出减低劳动强度(机器->科技进步->减低劳动强度),再结合现今的社会状况,推导出增加劳动强度(机器+私有制、剥削->增加劳动强度),最后再说一下以后的发展。这样才能说明,矛盾双方是如何相互联系、发展、变化的。
折中主义的写法是,举几个机械手之类的例子,说明减低了劳动强度,又举几个工人要追赶流水线的速度的例子,说明增加了劳动强度,最后再发表一下感想。这样的写法就象堆积木一样,这里抽几块,那里抽几块,然后堆放在一起。
诡辩论的写法是,直接用这句话矛盾的两个方面,说明我们既要这样又要那样。这样的写法就是用这句话来论证所需要的东西。在形式逻辑中我们知道,A∧┐A可以推导出任何结论,这正是诡辩的由来。
四、
本质与现象  本质与现象是不同的,本质处于事物的内部,不能直接观察到,现象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对本质的观察要通过现象。另一方面,它们又是相同的,本质与现象其实就是事物本身,只不过表现不同罢了,前者表现于内,指出事物的性质、属性,后者表现于外,指出该事物与其它事物相互作用的结果。
事物是无限的,所以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也是无限的,因此,即使是一个事物,它的现象也是无限的,而实际上,这无限的现象就是事物的本质(因为事物的性质、属性必然体现为它与其它事物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通常说的认识事物,认识事物的本质,认识事物的各种性质、属性,认识事物的各种现象,认识事物与其它事物相互作用的结果,其实这些说法都是一样的。现象的无限性,决定了事物的本质是不可能完全被认识的,我们可以不断地揭示事物的本质,但不可能穷尽它。
五、
真理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真理分为两种,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绝对真理是指世界自身的规律,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对绝对真理的认识,也就是人们所认识的各种规律。这里所说的世界,是指整个世界,包括了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世界的本原是物质,所以绝对真理也可以说就是物质运动的规律。
绝对真理是不变的,而相对真理,作为人的认识,是会不断变化的。随着认识的深入,人们对世界知道得越来越多,相对真理就不断向绝对真理逼近。另一方面,在前面“本质与现象”中已提到,事物的本质是无限的,所以,相对真理永远不可能到达绝对真理。可以说,相对真理的发展过程,是一条向绝对真理不断逼近的渐近线,它会无限接近但不会到达绝对真理。
六、
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  客观规律是指客观世界自身的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说的就是这种性质。主观能动性是指人能够通过实践,对客观世界施加影响,从而达到自身目的的性质。
由于人也是由物质组成的,人所能对客观世界施加的影响,也仅仅是物质对物质的作用,本身就必须符合客观规律。人的意志不是体现于对客观规律的改变,而是体现于对客观规律的应用,通过物质与物质的相互作用,达到某种目的。
举个例子,生火。火来自于物体的燃烧,要燃烧就要使物体的温度达到燃点,不同的物体,在不同的环境下,其燃点都是不同的,这就是客观规律。为了更容易生火,就要找燃点较低的物体、找比较干燥的环境。古人用转木取火,现代人用火柴、打火机,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这是客观规律决定的,你要生火,就要这样做。人的意志体现于寻找干枯的树枝树叶(用于转木取火)、在火柴头涂上红磷、在打火机中灌入易燃气体,而不是在雨中转木、在火柴头涂上蜜糖、往打火机里灌水,去意图超越客观规律。
在自然科学方面,这个道理很容易弄懂,可是一旦到了社会科学领域,经常会有人犯这种错误。
1、“如果每个人都不努力,共产主义就不可能实现。”
共产主义能够实现,是通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辨证关系证明的,其中所涉及到的人,是正常的社会人。也就是说,只要每个人(准确地说,是大部分人)都是正常的,有正常的思想和行为(其行为由个人利益决定),共产主义就可以实现。如果人们都不想实现共产主义,那么共产主义可以实现吗?当然不可以,但是,生活(社会经济生活)会告诉工人,要获得更多的利益,就必须推翻资产阶级,生活本身是可以制造出一大批共产主义者的。
2、“如果共产主义是必然的,那么我们现在的努力就没有意义了。”
我们现在的努力不能决定共产主义能否实现,但可以使它早日实现。通过社会经济生活,固然可以自发地形成一大批共产主义者,但这一过程必然会经历许多的挫折和反复,并伴随无数的痛苦和牺牲。如果我们能够正确地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就可以减少这些挫折和反复,避免无谓的牺牲。我们的努力所能做到的就是这些,也仅仅是这些。
七、
社会(一)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人的思想来自于哪里?一方面来自于周围的环境,一方面来自于自身的个性。从整个社会来考虑,前一方面是共同的,因此,整个社会的环境影响了社会中人们的思想,即,社会存在影响社会意识。同时,人不单受环境的影响,也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改变环境。从整个社会来考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分力量,每个人都按自己的想法去改变社会,所有人的力量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对社会的合力。通过这个合力,社会意识也影响了社会存在。由此可见,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进一步,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到底谁为主,谁为次,谁决定谁呢?二者相比较,社会存在的改变难度更大,变化更为缓慢,所以,当二者不相适应的时候,更多的是社会意识的改变,因此,二者当中社会存在为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概括起来就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决定了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改变着社会存在,从而形成了新的社会存在。新的社会存在又产生了新的社会意识,新的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新的社会存在,形成了更新的社会存在……。这样,整个社会就在一步步地,不断地发展变化,这就是社会的运动。
(二)
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阶级  对于社会来说,最基本的活动是生产活动(生产、交换、分配),脱离了生产活动,社会将根本不能存在。生产力是人们的生产能力,是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在社会当中,人与人之间有各种各样的关系,生产关系是其中的一部分。由于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活动,社会的其它方面都以它为基础,所以,生产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其它关系的基础。前者(生产关系)构成了社会的经济基础,后者中的政治关系及其(政治关系)在社会意识中的反映构成了社会的上层建筑。
在生产活动中,人们之间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关系(生产关系),处于各种不同的地位,相同的地位使得人们有了共同的利益,于是,以这共同利益为基础,就形成了一个个利益集团,这就是阶级,那共同的利益就是阶级利益。由于生产活动是社会的基础,所以,阶级利益是社会中最基本的利益,阶级矛盾是社会中最基本的矛盾。只要生产关系不改变,相应的阶级就不会消失,阶级之间的矛盾也就不会消失,阶级斗争就必然存在。
当生产力向前发展的时候,整个社会的产品量(包括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同时,将“闲暇”也作为一种产品)会越来越多,于是,平均到每个人的产品量将会增加,人们的平均生活水平将会提高。同样道理,当生产力停滞不前或倒退的时候,人们的平均生活水平将不能提高或后退。所以,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人们的平均生活水平成正比。
人总是在追求自身的利益,追求更高的生活水平。由于各种因素(包括偶然的和必然的)的影响,总是有的人生活水平高,有的人低,不会完全一样。生活水平高的人往往意味着某些方面的优势,这可能是出身、能力、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等等,他往往又可以借助这些优势争取到更多的利益,除非发生资源的重新分配(革命)。所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生产力稍微向前发展,他们的生活水平通常不会得到提高,只有生产力较快发展的时候,他们才会得到好处。
当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时候,生产力能够较快地发展,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都能得到提高,阶级矛盾将会趋于缓和,社会将在安定的状态下发展。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又会从适应逐渐变成不适应。
当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而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适应的时候,生产力在一定的时期内是可以较快发展的。但由于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束缚,生产关系不能有效地得到调整,很快就会变成对生产力的束缚。
当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不适应的时候,生产力只能缓慢发展,甚至停滞不前或后退,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将不能提高。这时,阶级矛盾会慢慢积累,逐渐激化。如果不能及时调整生产关系、化解矛盾,所积累的矛盾将会以革命的形式释放出来。即使政权足够强大,使得革命失败了,矛盾并没有因此解决,而是重新积累,更由于有了上一次的经验,下一次的革命将会以更强大的力量爆发。所以,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政权被摧毁,革命取得胜利。革命胜利以后,将会组织起新的、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否则,又会有新的革命再次产生。
正是由于这样的运动过程,所以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静光
20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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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石 (2011-2-24 16:25:52)
既然马克思主义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世界,也就必然要反映客观世界的矛盾,于是,也就必然表现出一定的矛盾性,这就是辩证法。
既然马克思主义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世界
|-----------------正确----------------|
----- 客观世界 ----  马克思反映 ----- 客观世界------
也就必然要反映客观世界的矛盾
|------------ 正确 ----------------|
----- 客观世界 ----  马克思反映 ----- 客观世界------
(矛盾)                                         (矛盾)
也就必然表现出一定的矛盾性,这就是辩证法。
|------------ 正确 ---------------|
----- 客观世界 ----  马克思反映 ----- 客观世界------
(矛盾)                                      (矛盾)
|------------- 矛盾性 --------------|
(辩证法)
你这个大帽子載的。看着挺好,然后自己还给自己否定。又把这个帽子摘了。“一載一摘”都出自先生你的手。这又何必呢?
----两个矛盾-----必然矛盾性----必然辩证法----
辩证法..........既是.........又不是……
诡辩论.......既要这样.......又要那样....
辩证法和诡辩论这两个都是你自己写的。有什么区别?除了字数上不一样,文字长得不一样,还有其他区别吗?
[ 本帖最后由 龙石 于 2011-2-24 16:4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