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garang下载:实践证明集体经济是农村实现共同富裕的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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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是农村实现共同富裕的光明大道
作者:穷乡亲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点击数: 1812    更新时间:2009-10-16   顶    荐  ★★★ 【字体: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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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实践证明:集体经济是农村实现共同富裕的唯一光明大道
穷乡亲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改革决策者利用行政手段从上到下硬压实行“家庭承包”的制度、解散集体经济,结果使全国90%以上的农村都走上了“分田单干”的小农经济道跑。与其同时,有为数不少的干部群众对此做法持怀疑态度,其反对意见始终未断。各省、市、自治区都有少数村队一直顶着不办、而坚持走集体发展的道路。至今全国未搞分田单干的大队大约有两三千个。20多年来,这些单位在主流舆论的打压和政策歧视下顽强而坚定地走着自已的路,如今它们的现实状况如何?究竟有无发生“此路不通”或“死路”的景况,看看眼前的事实,该是有清楚的结论了吧!
通过了解搜集各省、市、自治区坚持集体经济的农村情况,事实清楚说明,它们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在当地率先进入小康社会和共同富裕的先进单位。诚然,20多年来这些村队也都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实行了改革开放,例如在管理制度、分配制度、经营方式和发展模式上搞了改革,也引进了市场经济机制,但是共同的特点却是在坚持集体经济和共同富裕前提下的改革,坚决反对“让少数人先富”和两极分化。因而那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与大多数农村不同的是,那里没有贫穷,没有社会不公,没有盗窃、黑社会、贪污腐败、干群关系恶化等大量社会矛盾,各项集体福利和社会保障健全,群众没有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等后顾之忧。无一不是当地的最发达、和谐,两大文明都发展的先进社区。实践最有力地证明了所谓“集体道路不能使农民富裕”的谎言。
20多年来,这些坚持集体致富的先进单位的名子为广大干部群众所熟悉、所敬佩。常见于媒体报道的,例如:河南省的刘庄、南街村,江苏省的华西村,天津市的大邱庄,北京市的韩河村、窦店村,河北省的周家庄乡公社、半壁店,黑龙江省的兴十四村,湖北省的洪林村,大连市的后石村,广东省的崖口大队、容桂镇,浙江省的藤头村、望海岗,四川省“西部第一村”的宝山村,江西省进顺村、花园坪村,山东省西霞口村,西藏那边地区嘎措乡人民公社等,它们像一面面鲜艳的红旗插在祖国各地,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榜样。
由于材料很多,这里只能择其要者来说明。
铺向“天下第一村”的道路是什么
在当代中国,无人不知江苏省的华西村。这个号称“天下第一村”实际上是现代城市的社区,如今已是家家住别墅,户户有轿车,(均为集体统一配备,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全村2006年销售总收入就达350多亿。一般村民劳动力月收入5000多元(部分发给个人,部分存入个人账户)。华西村作为“苏南模式”的一个典型,其发展的根本原因就是土地的集体使用和农村工业化的模式,这其实正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农村人民公社的社队工业发展的道路。事实上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苏南的社队工业和副业就发展起来了。就当时的华西大队来说,在搞好种植业、养植业基础上就逐步建起了运输业以及农机修配、五金加工、塑料制品等队办企业,走向了农、副、工综合发展的路子。到1978年工业和副业产值就占到全大队总产值的78%,一年创造价值100万多元。每个工业劳动力每年创造产值5100多元。粮食产量达到亩产2000多斤。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就已经是全国闻名的先进集体了。当年《人民日报》还专门刊发了《江苏省江阴县华西大队调查》材料,对华西大队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人民日报》1978年12月14日第二版《江苏省江阴县华西大队调查》。)到1980年,全大队的经济总量就达到千万元以上。当时的经济水平显然无法与30年后的今天相比,
其实,再往前追朔,华西村在党支部书记吴仁宝领导下,从二十世纪60年代就是全国农业学大寨的先进典型,早在1964年,吴仁宝就领导制定了《华西大队学大寨十五年远景规划》,其中有个明确的目标就是“每年亩产一吨粮……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新农村”。 吴仁宝在职42年,一直是“红旗”不倒。1980年前后,在全国性的分田到户大承包时,吴仁宝不仅拒绝分田到户,而且还带着华西村的主要干部和村民代表,不远千里到山西大寨大队去考察和寻找合作支援项目。当时,他们向陈永贵墓庄严地鞠了3个躬。吴仁宝曾多次对人说:在当代中国农民中,他最佩服的是陈永贵,并称陈有思想、有观点、有本事,是硬干出来的。今天华西村的辉煌,虽然抓住了改革开放的契机,其经济水平显然是30年前所无法相比,但实质上却仍是根源于毛泽东的农业集体化发展道路。
“中国第一庄”的奇迹是怎样创造的
与南方农村相比较,北方的发展条件差得多。但在八十年代,在天津市静海县却有一个富甲称“中国第一庄”的大邱庄突兀而起,响彻当时全国。1991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就达18亿元,初步实现了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和居住城镇化,这在北方是了不起的。形成与华西村南北齐名的中国两大致富典型。
大邱庄的崛起,虽然乘了改革开放的契机,更与禹作敏的能力、才干和其他特殊条件有关,但其发展的根本模式却是集体经济和农村工业化。实际上,大邱庄的变化起于七十年代的农业学大寨,正是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大邱庄发扬艰苦奋斗、改变环境条件的精神,整治好了全村一片白花花的盐碱、大部分草木不生的耕地,使之变成了稳产高产田,从而实现了全体温饱,并多少积累了一些资金,此后才开始向工业方问转移。带头人禹作敏原是农业学大寨中的积极分子,并在那时入了党、当上干部。他曾先后四度前往山西大寨参观学习。在1977、1978年筹建第一代钢铁厂时,当时农村改革还并未开始。如果在这前后大邱庄也搞分田到户的改革,拆开集体搞单干,那就决不会有后来的辉煌!禹作敏同吴仁宝一样,最赞成、敬佩的就是大寨的带头人陈永贵,其实他们都是一路人,— 社会主义集体发展的创业人,而不是个人发家致富的黑马。在大邱庄发展起来之后,禹作敏首先邀请的座上宾就是大寨书记郭凤莲,并给予慷慨支援。大邱庄的事迹再一次说明,即使条件再差、再贫穷的地方,只要坚持集体发展道路,也能创造奇迹,关键再于人为。
1993年禹作敏犯法陷狱,很大成份是由个人的性格素质所使然,决不能归因于某种发展模式,但究其根本原因,也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各级领导疏于治党、党风状况恶化所致。其实在这期间毁坏的干部又何偿少数!如果处在人民公社时期,决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无论后来大邱庄又发生怎样的变化,但人们己不可否认:大邱庄的奇迹是禹作敏和集体化下的农民所创造的!
市场经济也可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
在改革开放后形成的市场化、私营化的大潮下,个别、分散的集体经济发展其实是十分孤立无助的。为了保持集体经济的生存和发展,它们不得不从现实出发实行某些特殊的管理制度,例如河南省南街村的“外圆内方”模式就是一种独特的创造。为了加快经济发展,南街村充分利用现代市场经济的手段,大办工贸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很抓产品质量,创品牌,占领市场,搞中外合资、利用信贷手段等,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由一个普通农村迅速发展成中外闻名的现代化的城镇。早在1991年南街就成为省内第一个“亿元村”;到2002年工农业产值就稳定在21亿元左右。村内的“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己发展成国家一级企业,拥有26家工厂和11000多员工,固定资产12亿元,产品部分出口。村属耕地1000亩,实行规模经营;村内建起高新农业科技园、开办了南街村药业集团。这样大的资产,其实质仍是集体的,没有成为任何个人的资本。其目的是为了全体村民的共同富裕。在村民(即拥有正式户口者)内部则实行以供给制为主的管理和分配制度,即工资+供给的分配制度(工资部分占30%,供给部分占70%)。村里免费供应食品(面粉、食用油、蛋、肉、鱼等等)、住宅,家具、交通工具等基本生活资料,教育(含入托)、医疗以及水、电、气、通讯等费用也一律是免费;春节分发大量礼物。社区公益设施齐全,并设有广播站、报社、电视台、戏剧学校和剧团。目前,全体村民已迁入现代化高层住宅(大套使用面积92平米,小套74平米),配置中央空调;家居用品(家具、炊具、电器)由村统一免费配备。住宅和室内摆设属于村集体财产,而非村民个人所有。全村劳动力包括党委书记兼南街村集团董事长王宏斌每月的工资只有250元。按照村民说:“基本的生活资料集体都配给了,有钱也没有多少用。”
改革开放以来,主流媒体大力宣扬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其实在南街村,支持这种发展模式的,正是一种鲜明的先进文化 — 毛泽东思想。在南街村内部,没有贫富差距,没有等级贵贱,更没有腐败和各种社会不良现象。洋溢的是大公无私、公平、为人民服务气氛。王宏斌明确说:南街村的成就靠的就是对毛泽东思想的坚定信仰。这是真正的共产党的精神和灵魂。20多年来,南街村坚持开展大学毛主席著作、大唱革命歌曲、大学雷锋精神的“三大活动”。各厂都专门配有政工厂长,抓政治学习,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号召职工们同违背集体利益、自私自利的行为作斗争,增强凝聚力,充分发挥了党的政治工作的优势。南街村社区的试验,其实原本就是共产党人、科学社会主义所要达到的目标,也是几千年来劳动人民所想望的一种美好图景,如今它被一个村的农民们初步变成现实。这是何等的伟大贡献!
右派精英们对南街村的攻击达到吹毛求疵的程度,什么雇工剥削、银行贷款呵,什么不自由呵,等等。要知道,南街村本是村级的集体经济,其分配原则只适用于内部。在目前精英们设计的整个社会市场化、私有化、个人顾个人的现实中,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去包揽天下众生?打工者收入低的问题,国家都不解决,南街村岂能解决?不是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呜?“让部分人先富”吗?经济生活方式上“多元化”吗?难道不允许南街村按照自已的方式进行试验和探索!
湖北省的一杆红旗— 洪林村
洪林村在改革前就是一个发展基础较好的生产大队。在老支书叶昌保的带领下,在七十年代治水、改土、用电等方面使生产条件发生很大变化。1975年该村是全县第一个通高压电的村,这时不仅解决了全村人的吃饭问题,而且每年还向国家提供100多万斤原种粮。在1978年村民就实现了自来水到户。在1980年前社员们就实现了自行车、沼气池、电风扇“三个一到户”。1981年,在贯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改革中,面对上面强制推行的分田到户的做法,究竟是分、是统,在干部群众中出现了严重的争议。当时一些父老乡亲对大队党支部书记说:“不能分,不管上面怎么压,坐牢我们替你去坐;不能替,你坐牢了,我们替你送牢饭。” 作为群众的带头人,出于对集体经济的高度负责,坚决支持了群众的积极要求。
在方问和道路确定之后,大队党组织制定了“稳农兴工、工农并进”的发展举措。在八十年代的十年间,在原来棉织厂基础上又先后建起了砖瓦厂、棉纺厂、麻球厂、服装厂等10多家企业,全村逐步实现了由农业型向工业型的转变,大大壮大了集体经济,完全消灭了贫穷。在1985年村民就有了电视机,住上了楼房,是全省第一个电视化和楼房化村。全村还实现了吃水、用电、医疗、理发等“十不要钱”的福利待遇。当年,著名诗人、原中宣部代部长贺敬之视察洪林村,欣然题词“革命常思洪湖水,建设都学洪林村”。1986年原湖北省委书记关广富视察洪林后,称赞洪林是全省农村改革开放的“一杆旗”。现在全村己拥有农工商企业19家,分属纺织服装、医药化工、建筑建材、水产养殖、粮油加工、餐饮娱乐等八大行业,资产总额达2•8亿元。迄止2003年,全村实现利税2100万元,村民人均分配控制在5500元。近几年来该村先后被评为全省文明村、全国民主法制示范村、全国文明村镇等,成为荆楚大地上的一颗社会主义新农村明星。
在首先富起来之后,洪林村积极帮助周围村脱贫,共与周边108个村支部建立了互联关系,形成了规模宏大的百村互联网络。从资金、技术和信息等各方面,给他村以支持和帮扶。到目前为止,已帮助34个村脱贫致富,18个后进村跨入了先进行列。事实说明,只有集体经济才能真正做到“先富带后富”。
“龙江第一村”的兴十四村
兴十四村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甘南县城东南17公里处,西临内蒙古自治区,是1956年由山东临沂地区移民响应党中央开发北大荒号召而组建起来的移民村,刚建村时是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固定资产一分钱没有的真正“贫白”村。但几十年来,硬是靠艰苦奋斗、拚命实干,开荒种地、建起了家园。从七十年代后在村党支部书记付华廷的带领下,开始使用拖拉机开垦,并逐渐走向机械化生产,使耕地面积、改土造田规模更加迅速扩大。
就兴十四村当时的情况,按照1981年党中央关于实行家庭承包的要求:地处边远、环境条件落后、人少地多、又居住分散等,是最适应搞家庭承包、分散经济,而不适宜于搞集体、统一经营的。但当时兴十四村的干部和群众坚决地选择了后者。
实践证明:只要有一个真正一心一意为群众办事、不谋私利的领导人带领大家去实干,其经济发展、由穷变富是很快的,并非是多么艰难复杂的事情。治穷比治腐、治党要容易得多。在一无资金、二无技术、三无经验的情况下,在付华廷带领下,兴十四村由农业到工业,经济发展可谓神速。
1985年建起一座日处理10吨鲜奶的乳品厂,投产当年就盈利65万元。1988年建成了一座以玉米为原料年产1500吨、创产值5000万元的甜蜜素厂。之后又陆续建成了啤酒专用糖浆厂等33家企业,组建了大型企业集团——富华集团,形成了生物工程、精细化工、畜禽饲料、乳制品等4大系列、100多个品种。现已发展成为幅员3.3万亩,其中耕地1.68万亩、树林1.13万亩、草原4000亩,198户村民、956口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全村耕地由18人承包经营,仅有2%的农民从事种植业生产,98%的劳动力成为二、三产业工人。全村人工种植松林1.13万亩,森林覆盖率34.2% 。2006年全村总收入达到7亿元,总资产达到10.5亿元,年人均纯收入实现1.5万元。
正像许多先进集体一样,兴十四村在坚持集体富裕的前提下,充分地抓住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契机,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机制。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只要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都大胆地进行推行和探索: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生态高效农业,开展国际贸易、发展外向型企业,建立股份制公司,改革管理制度、分配制度等。村里的大型企业集团—黑龙江富华集团,己发展成为拥有35家企业、1800多名员工,集农、林、牧、机、加、旅游、生物药业、建筑和房地产开发一二三产业于一体的国家级大型企业集团。被认定为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2004年被确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实这些改革,也只有在集体经济条件下才可以顺利推行;如农业规模经营、机械化、产业化、科技改造、生态农业、产业联合、村居建设规划等,如果在分田到户的小农经济状况下都是无法真正搞起来的。
兴十四村的经济发展直接带来了村民的收入迅速增长和共同富裕的实现。从住房变化看,1981年实现了砖瓦房化,1982年成为彩电村,后来又发展到普通的“小二楼”。从2002年开始,先后建了136栋单体花园式别墅住宅,大部分村民住上了别墅。每栋别墅面积是196.6平方米,平均每人50-60平方米,每栋平均35万多元,户均拿10万元,村集体补助20多万元,产权归个人。还建了村小学校、卫生所、三星级宾馆、村史展览馆和休闲广场等。村民享受合作医疗待遇。生活方式实现了城市化。
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兴十四村自70年代以来,先后受到国家、省、市、县各级表彰奖励100多次。其中,1979年受到国务院嘉奖,1994年村党支部被黑龙江省委命名为"奔小康红旗村党支部",1999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村"称号,2004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生态建设文明村",同年被国家评定为首批农业旅游示范点。2005年被联合国/北北合作组织评定为"国际生态产业示范基地",被联合国机构确定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最佳范例",同年还被中央文明委评定为"全国文明村镇"。2006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被评为"全国十大特色村"、国家级"巾帼示范村"。被誉为全国闻名的"龙江第一村"。
坚持至今的农村人民公社
自从1981年全国推行分田到户、1984年一刀切撤消农村人民公社以来,“人民公社”这个名称即从全国行政建制和主流媒体上消失了。然而,却仍有个别地方由于干部群众的顽强坚持而使人民公社建制侥幸地保留下来。目前知道的河北省晋州市周家庄人民公社、江西省宜春市花园坪人民公社就是的两个例子。他们不仅坚持着集体经济的制度,而且还沿袭着人民公社的名称,甚至仍然保留着原来的生产组织方式和分配方式,例如集体劳动、记工分、分口粮等。所不同的是周家庄是乡镇级的人民公社,而花园坪是村级的人民公社。
当初有人断言: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生产大轰隆”、“吃大锅饭”、“群众没有积极性”、“是死路一条”等。因而采取行政手段给予一律取销。然而周家庄人民公社、花园坪人民公社却又存在了20多年,它们目前的状况如何?有无“死路一条”?还是相反成为率先共同富裕的先进典范?事实、结论现在应该很清楚了吧!
当目前被问到为什么当时他们那里没有搞大包干、取销人民公社时,花园坪一些过来的人们说:当时全国农村体制改革紧张热烈进行时,我们这里同样也受到了强烈冲击。村里召开了多次社员大会投票,但90%以上的社员坚决不同意分田,他们担心分了田地后,独户单门生产就搞不了水利建设。为此,有关部门也就顺应了村民的心愿,没有强求分田到户。
经济体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社、生产队的组织形式、劳动方式也没有必要改变。原来在人民公时期就提倡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要大力发展社队工业和副业,要加强生产管理责任制等。就已经给生产、经济发展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关键是你想不想走那条路。
据花园坪已退休的老支书刘全远介绍:这里原是个缺水的地方,干旱是最大的制约。由于保留了集体经济制度,所以在八十年代初,生产队得以靠集体的力量和社员自筹,加上向上级争取资助,终于将水引进了村里。之后,粮食增了产,还发展了种养业,相继修路、建了电站,成为了全公社第一个用上电的村。这些如果在分田到户的情况下是根本做不到的。
现在花园坪村村民有200多名,全村有水田90余亩、旱地20余亩、果园100余亩、森林(包括油茶)100余亩,还有养猪场、鱼塘、饲料加工厂、榨油坊、碾米厂等,都归集体所有。农作物是集体收摘、按人和劳动分配,剩余的拿到市场去卖,收入归集体所有。
社员劳动目前仍是敲钟出工,劳动一律记工分,记分员是村民公推、公选出来的。每年的腊月二十左右统一分红。听生产队长公布每个人全年出工记分情况,然后开包发钱。现在一个工分能算一元多钱,一个中等劳动力年底可分到一万多元。每户村民家里都有存款,虽然不多,但贫富较为均匀,没有困难户和五保户。村里的收入除了分红外,剩余的都用来作为福利,村民不缴任何税费。除了通讯费、有线电视费、水费三项开支由村民自己缴纳外,其它都由村里集体承担。如果村民需要批地建房,村集体会拿钱出来。目前全村90%的村民都告别了破旧的瓦房,住上了钢筋水泥结构的房屋。如果村民的子女考上大学,生产队给每人发3000元奖学金。目前花园坪己成为媒体上关注的地方,据有关报道,这里不仅村民过着衣食无忧、怡然自得的田园生活,民风纯朴、和美、安静,无打架、赌博、偷盗等不良现象;而且山青水秀,鸟语花香,空气清新,环境优美,己成为当地红色旅游的景区之一。(《信息日报》2006年9月6日记者陈国菊《宜春有个“人民公社”村庄》)
周家庄乡人民公社共包括6个自然村。自1958年建立以来至今己存在半个世纪。1983年改革后建立了农工商合作社,统一管理经济生产。以下有10个生产队。各队每年的生产计划由各队独立自主制定,上报合作社一般也没有大的修改。全乡共有13000多人,劳力6000多人,其中80%在企业,15%从事农业,另外还有5%从事个体私营业。全乡没有外出打工的。生产队的日常劳动由队长统一安排。正如社员张顺所说:“在这里,社员自己不能选择,队长叫你干什么活就得干。”“否则就要扣工分。……这也习惯了。”“哪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而且对劳动的要求很细致。比如耕生地的要求是深度达到4寸,要平。这样耕完一亩,才可得0.24个工。如果这块地离家较近,才得0.22个工。”
劳动考量的方式仍是记以工分。周家庄乡对不同的工种进行了372项细分,对每项劳动的工分标准和所要达到的要求都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每次上工,队里的会计都会记下工分,到年底统一结算。从看大门的,到修拖拉机的、开车的,甚至包括乡长、队长的工作都要到年终按工分进行收入分配。多年来周家庄乡的人均生活水平一直高于所在的晋州市农民的人均纯收入。2006年人均分红5609元,而晋州市农民纯收入是人均3774元。周庄乡人均财政贡献也是名列全市第一。不仅平均收入高,而且社员还享受自来水不收费、中小学上学不收费、老年人发退休金等公共福利和保障。村民的住宅都是统一规划,全部是二层楼房,面积也是统一的。
在调查访问中,村民们对集体经济的不满意见也是有的。突出的反映就是“不自由”。这个问题是显然的。因为集体的含意在某些方面说就意味着对个体行为的限制;而个体经济的最大特点就是自由、随意。要自由还是要共同富裕,目前人们只能在矛盾中作出选择。自由当然是人们的向望,然而自由与效益、幸福是不同的概念。目前的下岗失业工人、无地无业的农民无疑是行动自由的,但他们却是最贫困的群体。看那些遍布城乡的觅工群体、游荡者、乞讨者以及走向偷抢诈骗、吸毒贩毒、搞传销、卖身服务等处境的人们,都是自由选择的结果,但他们却沦落到真正的不自由。劳动者在生活安定、有保障、有依靠、公平、有人管与无保障、无人管、自由随便、寻机迂、高低悬差之间,本人判断还是选择前者的占绝大多数 。
例子无需遂一列举,只要看看当初不搞家庭承包、坚持集体经济道路的所有村队的状况,事实、结论就很清楚。它们中有原来条件、基础好的,有差的,有南方水乡,有北方干早地区,但无一不是率先实现了小康和共同富裕。其实条件只有一个:事在人为,即有一个真正想走社会主义、对人民群众负责的党的带头人。从各省市的共同富裕的榜样,到富甲全国的典型,无不都是出自坚持集体经济的村庄。那里不仅早早消灭了贫困,没有两极分化、没有“三农”问题,而且没有贪污腐败,没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治安方面的问题。真正实现了两大文明共同发展。当然,在分田到户的乡村,资产上亿元的富裕村在全国各地都有的是,但那种资产都是属于少数人的,而不是共同富裕。与那种巨富相伴的却有一个贫困群体。那里不仅有大量群众仅仅停顿在温饱状况,连看病、子女上学、建住房等问题都解决不了,而且又滋生出贫富对立、干群矛盾激化、腐败和社会不良风气、各种犯罪和治安状况恶化等大量更难解决的社会问题。当初政府解散公有制“大锅饭”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甩包袱、图省心,但到后来却是背上了更大的社会问题的包袱。
主流精英至今热衷于对当初那场“真理检验标准大讨论”的纪念和宣传,然而在目前为什么不把这种大讨论再继续开展起来呢?不是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吗?这30年的实践究竟检验出了什么?什么是共同富裕、什么是两极分化?究竟为人民服务还是为少数人谋私,什么是真社会主义、什么是假社会主义?应该检验清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