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包车带司机:香港反腐:要求官员"比白色还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7:45:10

  2011年11月08日  来源:检察日报·廉政周刊

  11月1日,《检察日报·廉政周刊》深入报道了“反腐败:防止利益冲突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的新闻。作为一名从事反贪工作的检察人员,我欣喜地看到这次研讨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与会人员达成了共识,明确了中国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深化防止利益冲突实践的具体路径。可以预见,防止利益冲突有望被纳入我国反腐败的顶层制度设计,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决策层对防止利益冲突问题的认识,已经从感性认识深化到了理性认识。理论界和实务界也都一致认识到,利益冲突是腐败的一个重要诱因,如果利益冲突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拥有公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就可能以权谋私,从而导致腐败的发生。所以,抓住防止利益冲突,就抓住了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

  然而,正如专家指出的那样,“完善制度非常重要,但在当前,执行好现有制度,强化违规行为惩戒,则更为迫切”。改革开放30多年来,有关方面先后制定、修订多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制利益冲突行为,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不断建立健全。但是,我们在现实中很少看到国家工作人员因为利益冲突被处理,尽管这种现象并不少见。研讨会上被多次提及的广东省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腐败案就是一个例证。据报道,李启红是中山人,其担任中山市长,是违反任职地域回避规定的,但是这一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李启红的丈夫和弟弟以及多名亲属,在其权力庇护下非法牟利,家族资产积累达20多个亿。这个案例说明,制度执行有时候比制度制定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