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杰外国演讲视频:当“维权”遭遇“策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6:18:35

当“维权”遭遇“策划”

 

前言

日前,凯迪社区一则网帖称,湖南新化游家镇佛光村村长游济安613日被人发现死于资江,家属称其遭保安殴打后抛尸。网帖还援引视频监控说,"电梯打开时,我父亲已一动不动。几名保安将我父亲的尸体装进一辆小车的后备厢,拖至资江抛尸"。官方回应游济安系“溺亡”,且第二次尸检完成,结果尚未公布。

记者日前证实网帖并非家属亲自所发,而是其"朋友"帮忙发布。对官方及部分网民指责其"恶意炒作",游济安的女儿游珍娟说,发帖求助实属无奈。

当“维权”再次遭遇“策划”,家属、媒体与官方政府该何去何从,事件真相何日得以水落石出?

 相关新闻

 上访村长尸现资江 家属称遭保安殴打后抛尸【详见附件1

 湖南村主任"溺亡"是否再侦查正研究【详见附件2

 尸现资江村官,第二次尸检完成【详见附件3

议题一、不相信的背后是不透明

——新化村长离奇身亡的疑点与思考

 

船工表示,事发当晚未见人深夜过河

诸多疑点衍生各种不信任,已成突发公共事件的共同病灶

事件真相如何,到现在为止很难做出判断,但一条人命由存在走到殒灭,个中细节必须尽力使其还原。回顾事件发生的前前后后,死者家属的质疑以及来自互联网的围观,皆应归因到事发后当地仓促给出的结论。不相信的背后,是早期处理的不透明,甚至不屑于透明,对难以自圆其说的说辞几乎怠于提供起码的证据。

诚然,按照当地有关人士的反驳,"一动不动"并不能得出游济安已死的结论,但这所谓"臆断"确也无法依据政府机构涉事人员的各种说法被证伪。这份游济安"一动不动"被抬出的视频究竟更多地指向哪个结论?【详见附件4

严苛的权威调查无需考验政治智慧和维稳思路

上访村长游济安去县政府讨说法,那十几个小时遭遇过什么?按照给出的说法,"整个过程笑眯眯",但这种看似一团和气的场景再现,恰有悖于公民信访现状的一般体验。仓促调查,草草结案,甚至对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给不出像样的结论,整个调查过程,究竟是在查明真相,还是在完成撇清干系的任务?从最初疑点重重的结论中,可能更多看到的是后者。【详见附件4

议题二、“网络策划”缘何成为弱势群体的维权武器

 

石金泉讲述网络推手生涯

 

网络推手的炒作威胁公权力

“网络策划”是无奈之举还是别有用心

上访村长"被溺死"事件发酵,源于网络。该网帖全篇以游济安的儿子游飞的口吻对事件进行描述。昨日,游飞坦陈,网帖并非自己所发,而是"朋友"帮忙发布。 对官方及部分网民指责其"恶意炒作",游飞的姐姐游珍娟说,发帖求助实属无奈。在此之前,双方的谈判均无果而终。南都采访期间,自称"刘星"的男子向南都记者手机发来短信称,游飞发布的网帖的确系由其帮助发出。游飞开通的QQ群也是由"朋友们"帮助开设。【详见附件3

网络围观来寻求公平正义非国民之福

其实,广大网民每时每刻都没闲着。近年来,中国社会发生的每一件涉及社会公平、正义的大事,都有他们的声音。在伸张正义、追求社会公平的过程中,暴露了各级政府部门为政者的失职和无能。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本来就体现在他们的职责中,如各级政府应该保护、管理好自己辖区的百姓,司法部门应该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法律的尊严,慈善机构应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然而上述部门都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才激发了社会矛盾,导致不公平、非正义事件的发生,进而导致一场场由广大网民自发形成的"网络狂欢"。【详见附件5

勿让公信力陷入“狼来了”的怪圈

事实上,在我国当前社会心态和舆论现象中可看到,越来越多的公众对政府尤其是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所作所为,或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职业素质,都产生了越来越多的不安、怀疑和指责。网络出现的流行语言:老百姓成了"老不信""你信不信""反正大家都不信"了,对政府公信力的"狼来了陷阱"作出了网络体的诠释。对网络舆论我们可以作更具体、复杂的分析,但作为执掌社会公权力,承担社会治理、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重任的各级政府部门,一定要以此为警醒,切忌让政府公信力滑入"狼来了陷阱"。【详见附件6

议题三、新闻媒体报道要甄别“伪正义”

 

网络炒作遭遇信任危机

 

网络信息泛滥

媒体要警惕网络“善意的谎言”

西方国家签订的公约及其制定的法律为什么能够使得司法在面对媒体这个"无冕之王"时享有"特权"?说到底,这不是司法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谋来的"私利",而是公众在权衡司法公正与言论自由这两种价值后作出的民主而理性的选择。当公众坚定地认为维护司法权威是国家最大的公共利益时,媒体在介入司法活动之前必定会慎之又慎。

面对网络信息泛滥的现状,如何甄别维权事件的真假与情节轻重虽不是媒体的专长与职责,但从对公众和政府公信力负责的角度来看,这是有十分必要去思考辨别的。【详见附件7

媒体责任:维权诚可贵,真相价更高

在“跪行捐款门”中,石金泉说是媒体破坏了他的策划,如果不是媒体的曝光,这个善意的谎言不会被揭穿。媒体应该让他一直""下去,达到捐款给当事人的目的。但是,如果当这“善意的谎言”威胁到民众对媒体的信任,威胁到社会的诚信,以后的维权道路上,还有谁会相信媒体,相信社会公义?

媒体的职责是反映真实,履行舆论监督,而不应沦为炒作推手的传播工具。拥有一颗清醒的头脑,认清真相才是民众最需要获取的价值。

议题四、危机公关新思维

——快速响应、开放包容弥合官民裂缝

 

如此“公关”已不合时宜

 

廖天野跪倒在地向父母道歉

快速响应尽可能避免“越公关越危机”

从帖子在1031日晚上850分发出,到112日当地官方对此做出回应,再到116日二次尸检结束,官方对“负面事件”的响应速度还是可以接受的。先不论是媒体催生还是官方处理方法的老练,就目前的证据而言,官方还是有些许理由“不卑不亢”,稳住舆论风波耐心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新化县宣称对此成立专门工作组,将进一步核查有关情况,如发现在该案件过程中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不管牵涉到谁,一律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绝不姑息迁就。

与其他形式的危机公关相比,网络危机公关具有传播快、覆盖面广、快速响应的独特作用,往往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然而,如果违背公关真实、诚信的基本道德准则,危机公关就会误入歧途,会给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其后果是“越公关越危机”。【详见附件8

廖天野事件:包容开放成多赢局面 社会反思提升事件价值

在该起事件中,最需要被浓墨重彩书写的,却是深圳市官方的不一样。在过往处理社会热点问题时,政府部门和官员,或许因为担心激化矛盾和引起社会震荡等原因,很多时候都习惯于采用封闭式的处理手法,拒绝让公众知晓政府所做出的努力,有时甚至为了尽快平息事态,而采用简单、粗暴和不透明的方式处理社会矛盾,其导致的后果是:当事人有怨言,公众不满意,政府形象也因此失分。

事件处理似乎在给我们提供一个路径,一个化解社会矛盾、消弭官民疏远的路径:如果政府部门与政府官员能从文山会海的习惯表达渠道中稍微抽开身,转而以广大市民所更能接受的渠道和语境,参与到社会热点话题的讨论,与市民分享自己就热点话题的所思所想,更能在官民间凝聚共识,收获互信。【详见附件9

附件1:

上访村长尸现资江

◎事发湖南新化,家属称其遭保安殴打后抛尸

◎官方否认,同时坦承工作方式有不对的地方

南方都市报2011-11-03

摘要:前日,凯迪社区一则网帖称,湖南新化游家镇佛光村村长游济安613日被人发现死于资江。发帖者经证实是死者的儿子,其称父亲生前到新化县政府上访,遭6名保安殴打致死。网帖还援引视频监控画面说,“电梯打开时,我父亲已一动不动。几名保安将我父亲的尸体装进一辆小车的后备厢,拖至资江抛尸”。

 

游济安的儿女展示村民联名作证的“保安将尸体抬上车”材料

官方回应:湖南村官被曝上访时遭暴打抛尸 官方称是溺亡

112,当地官方对此做出回应:根据公安部门鉴定,新化县游家镇佛光村支书游济安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

公安机关的尸检报告显示,死者游济安没有他杀的因果关系,体表也没有任何外伤。同时经湖北同济法医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游济安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

南都记者纪许光 发自湖南新化 前日,凯迪社区一则网帖称,湖南新化游家镇佛光村村长游济安613被人发现死于资江。发帖者经证实是死者的儿子,其称父亲生前到新化县政府上访,遭6名保安殴打致死。网帖还援引视频监控画面说,“电梯打开时,我父亲已一动不动。几名保安将我父亲的尸体装进一辆小车的后备厢,拖至资江抛尸”。

此帖迅速引发热议,南都记者昨日赶赴新化调查,发现此事因三段监控录像愈发扑朔迷离。当地警方称,家属说法不实,但坦承政府保安当晚将游济安塞进汽车后备厢的行为,系“工作方式不对”。

网帖声称死者遭抛尸

游济安的家坐落于新化县游家镇佛光村西北角,与村中普遍破败不堪的屋舍相比,这家人的居住情况要好些。27岁的游飞是游济安的儿子,他坦承,自己就是发帖者。与网帖描述基本一致的是,游飞和家人一致认为游济安系在到县政府上访时遭保安殴打致死,后者使用小车运尸,最终完成抛尸资江的行动。

游家人回忆,今年68日,游济安持信访部门一份书面答复函前往新化县政府“讨说法”,并于当日失踪。5天后,游济安的尸体在位于游家镇下游近100公里的琅塘镇被打捞上岸。随后,他们曾获准查看县政府的监控录像。影像显示,县政府保安杨海丹、彭全、袁龙 、曹彦斌等人曾在电梯内将父亲的“尸体”拖出,并合力搬上停靠在外面的一部越野小车后备厢。其间,还有邓克荣、邹柏军两名保安人员望风。

游飞发的帖子称,游济安存在两条肋骨骨折、脑部淤血等多处伤情。家属怀疑,游系被殴打致死后遭抛尸。而且,事后令游家及很多村民不满的是,警方未立案侦查。佛光村一些村民称,他们曾结伴到镇政府及县政府等处讨说法,得到的结果是,镇政府工作人员向家属开出一系列条件:给游济安的妻子解决一套廉租房,赔偿十万元作为丧葬费,同时,给刚刚获得假释的游飞优先解决一台出租车指标。

官方认定事实有出入

南都记者通过可靠途径获得的视频显示,画面中被数名保安抬上车的男子的确“一动不动”。其中,一段视频显示的时间是201168040分许。画面中,一名男子倒卧在电梯内,数名保安人员上前将其抬离。近20分钟后,位于县政府大门处的另一摄像头,拍到一部湘K F9253牌照的越野车驶进画面。数名保安人员迅速清理后备厢后,即将被放在地上的倒卧男子抬上该越野车,后驶离监控范围。

对上述两段视频,死者家属一口咬定,当时被抬出电梯的游济安已死亡,保安们的行为系“杀人后抛尸”。同时,游济安的女儿游珍娟和儿子游飞,展示了一份由包括佛光村聂小珍、刘兰梅、游济华在内的14名村民联名签署的“证明”。在这份材料中,村民声称,当时保安抬上车的正是游济安的尸体。

而在当地政府手中,也有一份拍摄于当日凌晨3时许的监控录像。画面中,一名男子从镇政府走出,消失于茫茫夜色。“这个人就是游济安,他是被县政府保安从县里送来镇上的。当日凌晨3时,这个人还活着,怎么说是被保安打死的呢?”游家镇政协负责人陈仲斌回忆,680时许,他和另2名镇干部接到镇委书记彭敦强的电话指令--“上访人员游济安稍后将被人从县政府送回,必须做做他的工作”。

陈说,3名干部一致等到130分,也没见送人来。“我们已经很困了,就决定睡一会儿”。陈仲斌和同事们说,躺下没1个小时,门卫就来敲门了。陈回忆,当时县政府保安数人合力将游济安从车上“抬下”。

“游当时还在地上躺了一会儿,然后我们就把他迎进屋子,当时没发现他的神态有什么不一样”。陈仲斌说,因为已值深夜,几个人劝说游济安在镇政府留宿,但遭拒绝。“也没谈什么,就是说说家常话。看留不住他,就让他走了”。陈仲斌说,游济安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向他们反映在县政府曾遭到殴打的情况,只是以“车子还在县政府”为由拒绝留宿,坚持离开。陈当时在走出镇政府大门的时候,恰好被设置在马路斜对面的一处摄像头拍摄了下来。官方据此认为,游飞等人发布的网帖,与事实“有出入”。

陈仲斌等人回忆,为了证明游济安在事发次日凌晨仍活着,在和游家协商过程中,镇政府曾邀请家属前往查看拍摄于镇政府对面的视频录像,但这段录像被家属以画面模糊为由全盘否定。

死者因工作问题上访

南都记者在新化县政府至游家镇政府之间,进行实地走访发现,两地距离约20公里,车程约23分钟。陈仲斌描述称,事发当晚彭敦强打电话发出“接待”指令的时间在0时许,门卫来敲门确认“游济安被送到”则是凌晨近3时。刨去路途所需的30分钟,游济安至少有2小时30分钟的时间,去向成谜。

家属认为,即便根据视频监控画面显示的越野车离开县政府大院的时间———凌晨1时,那么也至少有1 .5小时被忽视。负责案件侦查的新化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民警说,经过细致排查,除了落水的具体地点还不能确定外,已经排除值班保安在押送游济安回到游家镇政府驻地过程中作案的嫌疑。

“可能是镇政府值班干部记忆有误。我们掌握的游济安被送到镇政府的时间,应该是凌晨140分左右。抛去路上所需的时间,刚好契合最后一段视频监控,以及游被送至镇政府时的两个时间节点”。昨日下午,家属援引交涉时被问急了的新化县刑警三中队中队长黄勇的话称,警方对保安的询问结果是,“当时游济安在电梯里一动不动是在‘装死’”。而保安将其抬进后备厢,系“工作方式不对”。

“我们事后得知,他们(保安)也作出了检讨”。黄勇告诉南都记者,值守保安称,他们曾试图将游塞到车内就坐,但未如愿。“也不知是什么原因,保安就把他弄到后备厢里去了”。黄勇说,网帖所称的游济安肋骨骨折、脑部淤血均系“捏造”。新化县法医曾会同娄底市派来的法医,一起对游济安的尸体进行解剖,未发现游存在“外伤”和所谓“肋骨骨折”及“颅内出血”。据介绍,解剖当日警方曾邀游的亲属参与。

南都记者从当地官方获悉,事发当日,游济安是为了被解除与县电力局的劳动合同一事,试图找县领导讨个说法的。他要求县领导保住工作的理由是,自己在上世纪90年代初接受结扎落下残疾,政府应给予照顾。

附件2:

湖南村主任“溺亡”是否再侦查正研究

警方称死者“肋骨骨折”系法医采集样本时所致

南方都市报2011-11-04

摘要:今年613日,52岁的湖南新化县游家镇佛光村村主任游济安尸体在资江水域被发现一事(本报昨日A 32版曾作报道),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新化县刑警三中队中队长黄勇告诉南都记者,该县正在研究是否对游济安溺亡事件重启侦查。

 

资江沿岸的大阳江渡口,曾被疑为游济安“意外溺水的第一落水点”,但现在这一疑点被排除

【事件】湖南新化上访村长尸现资江疑被暴打抛尸

【回应】经鉴定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

公安机关的尸检报告显示,死者游济安没有他杀的因果关系,体表也没有任何外伤。同时经湖北同济法医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游济安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

南都记者 纪许光 发自湖南新化 今年613日,52岁的湖南新化县游家镇佛光村村主任游济安尸体在资江水域被发现一事(本报昨日A 32版曾作报道),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新化县刑警三中队中队长黄勇告诉南都记者,该县正在研究是否对游济安溺亡事件重启侦查。

“我们的证据显示,被殴打致死的可能可以排除。如果是意外溺水,至少落水地点要搞清楚。这个对家属也是个交代。但此前确实没搞清楚。”黄勇说。

游济安的女儿游珍娟说,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当地有关部门曾主动约谈家属,但双方话题仍与“案件重启侦查”无关。来者只是传达上级指示“家属有什么要求可以提出”。

家属对尸检结果仍存疑

游家亲属表示,在游济安尸体打捞上岸的当天,他们曾查看法医部门的“第一现场照片”,家属发现,游济安全身衣裤整齐,也无明显外伤。

“一个人如果在近100里路之外的水域落水,经过这么远的距离,怎么可能衣冠整齐,而且还几乎没有任何划伤。”游济安的女婿彭隆指着弯曲的河道说,流经游家镇的水域不仅河道崎岖,且中间杂草、烂木丛生。按照他们的理解,官方此前“意外落水后被冲到下游”与游济安被发现时的衣冠整洁及毫无外伤特征不符。

游家人坚持认为,游家镇政协主任陈仲斌等人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宣称的“曾看到县政府保安将游济安送回镇政府”的说法系事后串供编造。

“我们认为,游济安应该是直接被县政府保安运送到100里外的资江水面抛尸。”彭隆说,在县政府大院内的两段视频监控清晰显示,保安从电梯内抬出的人已经“一动不动”,甚至被扔上越野车后座时仍毫无反应。这不符合游济安的性情。被抬出的,应该是游的“尸体”。

“老游自小习武,别说几个小保安,像我们这样的‘ 练家子’都无法靠近他的身体。”佛光村民游华兴和邻居们回忆,游自小深谙南拳“梅山派”拳脚,在当地小有名气。

而彭隆的妻子则认为,在尸检当日,唯一可以解释游济安“头部淤血”的情况只能有一种可能——“游被人从后方袭击头部,失去抵抗能力。”

对此,新化县公安局一名值班人员回应称,家属的描述仅仅是猜测,不足采信。

“我们的法医在尸检当天已经明确告知家属,所谓死者肋骨骨折的情况,是在发现尸体之初,在一时无法确定死者身份的情况下,由法医人员从身体上切除组织时所留。”这名自称全程参与案件侦办的民警说,游济安头上的所谓“脑部淤血”也并非事实。实际情况是,这些“淤血”仅仅是残留在死者头皮下的血液组织,这符合“高度腐败”尸体局部积血的特征。

昨日下午,新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刘绍棠说,媒体对事件报道后,当地警方已经做出决定,如果家属不认可公安机关的尸检结论,可以再行委托第三方尸检,但检验费用需要游家自理。

“最初家属怀疑游系被人毒死,我们也做了法医鉴定,未见其体内有毒药成分。”值班民警援引当地此前发布的文字信息说。

门卫:游济安确曾被送回镇政府

游家镇政府工作人员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曾就案发当晚的情况做出解释。陈仲斌说,“游济安被县政府保安抬上越野车后,送回了镇政府,后自行离开。”

家属对这一说法表示高度怀疑。他们认为,游济安从未被送到镇政府。陈仲斌所言系在为官方“打掩护”。

南都记者昨日通过当地村民联系了案发当晚在镇政府值班的门卫孙辉。其描述称,当日凌晨140分许,游济安确曾被县政府保安驾车送到镇府驻地。

“当时,还是我和我哥哥一起把游济安扶起来,送到一楼政协办公室的。”孙辉说,他的哥哥孙龙系该镇党政办秘书兼广播站站长。事发当晚,其兄弟二人与陈仲斌均在镇政府值班。游济安被扶到政协办公室后,曾被要求做简单笔录。至凌晨3时许,游一人独自离开。

与陈仲斌描述基本一致的是,游济安是被前来的几名保安从车上抬下的,并在地面上躺了一会儿。在做完笔录后,他拒绝了“留宿镇政府”的邀请。同时,孙辉告诉南都记者,从外表看,游济安并无明显外伤。

孙辉说“老游说要回县政府取车,他的车子还在县政府没开回来”。5天之后,他从镇政府工作人员处获悉,游济安的尸体出现在100里之外的琅塘镇资江水域。但他无法肯定游济安被送至大门外时为何需要搀扶。游当时对镇政府和送他前来的县府保安表现“排斥”。

游家亲属则表示,孙辉所称“曾见陈仲斌等人对游济安做简单询问笔录”不实。事发后,他们曾多次要求镇政府出具书面记录未果。而这也是他们怀疑县府保安与镇政府“串供”做假证的由来。

辖区主任:未见保安殴打

南都记者获得的多份视频记录显示,游济安在68下午3时许进入县府大院。其被发现倒卧在电梯内,是次日040分许,直至凌晨110分许其被抬上越野车后尾箱运出大院,全部过程约经历了10小时。游家亲属认为,下午6点下班的新化县政府不可能让一个外来人在办公区域逗留这么长的时间,他们称,因为缺少关键的该办公楼4楼的监控视频,加上父亲头部的“淤血”和肋骨骨折的情况,保安在4楼对其进行殴打的嫌疑很大。

“这个不可能,我当时被领导安排去了县政府,我去的时候,老游还好好的。”游家镇东岭管区主任曾湘文说,当日,他曾劝说游济安放弃上访,暂时回家休息,但遭到游济安拒绝。

曾湘文说,他于689时许赶到县政府。在4楼的楼道里见到了游济安和几名保安。当时,游济安表现“有点无赖”。但整个过程中,保安均未动手殴打游。

“我劝他不回家也可以,到楼下(县府大院)他的车上坐一会儿。但他也不同意。”曾湘文说,屡劝未果后,他于当晚11时许离开。留下了游济安和保安单独相处。而对于游济安为何留置在县府长达10小时,曾回应称“上访者都这样,不达目的,不愿离去”。

附件3:

尸现资江村官,第二次尸检完成

死者女婿一度声称尸体被强行火化,后被死者子女否认

南方都市报纪许光2011-11-06

摘要:今年68日,湖南新化县游家镇佛光村村委会主任游济安前往县政府上访,次日凌晨,他一动不动被值班保安抬出政府大楼,丢进一辆越野车后尾厢。

 

船工向死者家属表示,事发当晚未见人深夜过河

■“村官上访尸现资江”追踪

今年68日,湖南新化县游家镇佛光村村委会主任游济安前往县政府上访,次日凌晨,他一动不动被值班保安抬出政府大楼,丢进一辆越野车后尾厢。5天后,他的尸体出现在资江。家属网上发帖求助称:“游在县政府时已经被保安打死并最终抛尸资江。”

新化县副书记邓光吕、值班保安队长杨海东、游家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此前接受采访时坚持认为游济安当晚拒绝离开,是被保安强制清场后送往游家镇政府,他的死纯属意外,其家属是在炒作。

昨日游济安的亲属回应“炒作”质疑。他们坦陈,求助网帖虽以游济安儿子游飞的口吻发出,但实际发帖者另有其人。

“尸检若见新证据或重启侦查”

昨日凌晨,近200名公安武警进驻新化县殡仪馆。由湖南省公安厅和检察院派出的技术专家和调查组完成了对游济安尸体的第二次检验。据家属介绍,尸检结果将于一个月后公布。

新化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张赟称,如果此次的尸检结论发现新证据可能指向刑事犯罪,对游济安“溺死”事件的调查或有机会重新启动。

据参与尸检的游家亲属介绍,尸检从前日11411时持续到昨日凌晨2时结束。期间,法医院专门就家属反映的“肋骨骨折”、“头部淤血”等部位进行了标本取样。同时,为了排除其他死因和确定此前尸检结论“意外溺水死亡”是否准确,法医还对游济安的肺部、胃部、肝脏等部位进行了组织获取。

“来了好多警察,把整个殡仪馆都包围了”,游济安的女婿彭隆在尸检进行过程中多次致电南都记者,其甚至一度声称“岳父尸体已经被警察强行火化”。

彭隆的这一说法遭到官方否认。新化警方在回应媒体时表示,游济安的尸体目前仍停放在新化殡仪馆。并不存在家属所说的“强制火化”的事情。获准进入尸检现场的游济安的儿子游飞及女儿游珍娟昨日对媒体称“尸体确实没有火化”。

家属称发帖系找朋友帮忙

上访村长“被溺死”事件发酵,源于网络。该网帖全篇以游济安的儿子游飞的口吻对事件进行描述。昨日,游飞坦陈,网帖并非自己所发,而是“朋友”帮忙发布。

对官方及部分网民指责其“恶意炒作”,游飞的姐姐游珍娟说,发帖求助实属无奈。在此之前,双方的谈判均无果而终。

南都采访期间,自称“刘星”的男子向南都记者手机发来短信称,游飞发布的网帖的确系由其帮助发出。游飞开通的Q Q群也是由“朋友们”帮助开设。

“游飞刚出狱。他的Q Q不可能有这么高的‘级别’(开通Q群)。我们是出于气愤才帮助游家。”这名人士说,至今,他们仍认为被保安从电梯中抬出并“扔上”越野车后尾厢的“一动不动”的男子,就是游济安的尸体。

相关新闻

“第一落水地点”被排除

当地官方称涉事保安人员系物管公司外聘人员

“尽管法医鉴定和公安调查均未能证明游济安系被保安打死并被抛尸,但网民对他的死有疑问也正常。他为什么落水?在哪里落水?但这些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求证。”新化公安局一名副局长说,当地警方曾进行大规模走访,但资江水域道路情况复杂,对游济安具体落水地点的排查变得极为困难。

家属反驳称,事发之初,游家镇政府曾答复家属称“当晚从镇政府独立离开的游济安很有可能在距离该镇派出所后侧不足200处的大阳江渡口过河时意外落水。”但他和姐姐等人的走访发现,警方从未就这一带进行认真核实。游珍娟说,镇政府随后也排除并否认了父亲系在此处落水的推测。

在大阳江渡口摆渡20余年的船工安石林和伙伴们回忆,事发的6月初,资江水流异常湍急。但从未有人深夜从此过河。事发前后,也未见警方前往调查。

“我平时吃住都在船上。案发时从没离开。特别是半夜过河的人,我肯定有印象。但68日晚上和那段时间前后,肯定没有人过河,”安石林说。

南都记者从当地官方获悉,被家属质疑“杀人、抛尸”的涉事的保安人员并非由当地执法部门安排值守县政府。他们隶属于一个民营机构——知胜物业管理公司。而该公司系与新化县政府机关事务局签署协议。

“严格地说,保安人员是‘外聘’的。而家属对其身份的描述‘出错’,导致网友将矛头直指县委县政府。”新化县负责宣传的一名干部说。

附件4:

新化村长离奇身亡,不相信的背后是不透明

南都社论

南方都市报2011-11-06

摘要:连日来,有关湖南新化上访村长游济安“尸现资江”的事情,互联网上吵得沸沸扬扬。

连日来,有关湖南新化上访村长游济安“尸现资江”的事情,互联网上吵得沸沸扬扬。68,新化县游家镇佛光村党支部书记游济安前往县政府找领导反映问题,5天后其遗体在资江下游被找到。死者家属坚称游济安系上访期间被殴打致死,并抛尸江中。而新化当地的结论则认为这“只是一个意外”。

据《南方都市报》最新消息,当地几级部门重新启动了游济安死因的调查工作,湖南省公安厅业已派出调查组进驻新化,对游济安死因进行重新鉴定。事件真相如何,到现在为止很难做出判断,但一条人命由存在走到殒灭,个中细节必须尽力使其还原。回顾事件发生的前前后后,死者家属的质疑以及来自互联网的围观,皆应归因到事发后当地仓促给出的结论。案件的诸多疑点成为各种不信任的根源,这甚至已经成为所有突发公共事件的共同病灶。不相信的背后,是早期处理的不透明,甚至不屑于透明,对难以自圆其说的说辞几乎怠于提供起码的证据。

去县政府讨说法的游济安,所留下来的最后影像着实怪异,走着进入县政府十多个小时后,竟是以一种“一动不动”的姿态躺着被抬进越野车的后备厢,这是死者家属坚持“因上访被殴致死”的主要依据。诚然,按照当地有关人士的反驳,“一动不动”并不能得出游济安已死的结论,但这所谓“臆断”确也无法依据政府机构涉事人员的各种说法被证伪。而且,在当时的所谓“科学认定”无法实现、“目击和接触”被垄断的情况下,这份游济安“一动不动”被抬出的视频究竟更多地指向哪个结论?

目前提供的视频资料,难以完全还原游济安死亡前十几个小时的基本轨迹,按照当地警方的说法,沿途视频资料因像素太差等原因“灭失”。但当地村民的说法则是,沿途的视频和图像资料是因为保存期限原因而灭失,即便按照这个只保存15天的说法,游济安“浮尸资江”只是在事发5天后,完全具备视频提取和采集的条件,为何当时并未进行起码的证据保全?这也从一个侧面证实,当地警方除了“意外溺死”一个结论之外,对游济安死亡的其他可能似未做基本调查。一个诡异的细节是,越野车运出游济安有视频佐证,但越野车何时回到县政府却未见证据,这也恰是证明游济安几时被运抵(或者有没有运抵)镇政府的关键一环。而且,一段模糊的影像显示,游济安是活着走出镇政府的,但同样没有视频佐证游济安到达镇政府的时间。死者最后的那段时间,在几个当事人的说法中绕来绕去,各种说法又都随时在修正和变更中。事涉命案的关键细节,各种说法频频变幻,只会徒增人们的揣测。

无论如何,人已然逝去,如何给这条生命的离开提供一个有说服力的结论,考验的不是什么政治智慧和维稳思路,只需要事实真相,也只能是事实真相,要提供严苛的权威调查和完整的证据链。案发后,新化当地一边是草草了结案件调查,一边又惯常开出包括给房子、给金钱、给指标等妥协条件,如此怪诞的作为,只会让人们的各项质疑得到新的依据。

个案演化成为地方官员口中的“网络舆情”,其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事件并未得到公众密集关注之前,所遭遇的每一个执法细节,其实都更接近于当下每一个普通人的日常感触。上访村长游济安去县政府讨说法,那十几个小时遭遇过什么?按照给出的说法,“整个过程笑眯眯”,也没有冲突发生,可能唯一的冲突只发生在游济安据说在“装死”的“一动不动”间。但这种看似一团和气的场景再现,恰有悖于公民信访现状的一般体验。仓促调查,草草结案,甚至对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给不出像样的结论,整个调查过程,究竟是在查明真相,还是在完成撇清干系的任务?从最初疑点重重的结论中,可能更多看到的是后者。

为什么可以如此草率地面对一起命案,不管它是否最终“有幸”上升成为公共事件?日常生活的遭遇和真相,绝不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基本保障,有最起码的常规程序庇佑,有不分情况对待的一体透明和严谨,才是最靠得住的福祉。人活着,让他活得有尊严;人离奇故去,给出一份严苛、经得起推敲的调查结论,这绝非苛求。

附件5:

通过网络围观来寻求公平正义非国民之福

周炳文2011-11-07

在古代,老百姓受了冤屈总是寄希望于某一位“清天大老爷”,希望他能为自己洗清冤屈,为社会伸张正义。如今,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人们更多的是把自己的冤屈“晒”在网上,企图通过引起网络“围观”,给当今中国最万能的“有关部门”施加压力,从而达到自己的对正义的诉求。

这样的例子几乎天天都有,只不过广大网民的关注也像“有关部门”一样是分了级别的,大多数人“晒”在网上的“冤屈”还不够级别,网民还无暇去顾及,因此也就石沉大海了。

其实,广大网民每时每刻都没闲着。近年来,中国社会发生的每一件涉及社会公平、正义的大事,都有他们的声音,远的不说,单从两年前说起就令我们数不胜数了。从南京的“周久耕天价香烟”门、湖北恩施“邓玉娇事件”的始末、江西宜黄的拆迁自焚事件,再到广西的“韩峰日记”门、河北的“我爸是李刚”、红十字会的“郭美美事件”……

在这一系列事件中,每一件都是冤有头、债有主,但是那些应该负起责任的“有关部门”或官官相护、以权谋私;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为一己私利、贪赃枉法……假如当事人寄希望于那些“有关部门”,他们蒙受的冤屈就永无大白于天下之日,社会公平和正义也将永远是那些奸邪小人作奸犯科的遮羞布!所以,这些事情的解决才需要借助于网络,借助于在现实世界里被埋没的广大草民的声音。尽管,纵观现实,所有事件的解决都留下了一些遗憾,对个人和社会都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使我们有了在这个社会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虚拟的网络世界让曾经一度失声的中国平民拥有了空前的话语权,许多人也就因此认为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仔细一想,这也恰恰显现出我们生存处境的艰难。因为上述事件都可以由“有关部门”依照规定或依照法律来解决,完全没有必要通过全体网民群起围观,甚至让当事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如在江西宜黄的拆迁自焚事件中,自焚现场的血腥景象已经激起人们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愤恨之情。钟家姐妹赴京上访又遭政府工作人员拦截恐吓,这更让人失望。情急之下,钟家姐妹依靠微博发帖向外界求救,在网友们疯狂转帖、媒体记者追踪曝光,一时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全民战争”。最后才使受害者得以摆脱施暴者的迫害,也迫使各级政府追查、处罚事件的的责任人。试想如果没有网络媒体的穷追猛打,钟家姐妹很可能要成为当代窦娥,他们一家的冤屈也就没有昭雪之日。

通过这些事件,可以看出,在伸张正义、追求社会公平的过程中,暴露了各级政府部门为政者的失职和无能。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本来就体现在他们的职责中,如各级政府应该保护、管理好自己辖区的百姓,司法部门应该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法律的尊严,慈善机构应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然而上述部门都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才激发了社会矛盾,导致不公平、非正义事件的发生,进而导致一场场由广大网民自发形成的“网络狂欢”。

所以说,通过网络围观来寻求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这并非我们国民之福、民族之幸!

柏拉图曾经给“正义”下过一个定义,他告诉我们说:“正义就在于人人都做自己的工作而不要做多管闲事的人。”这就为我们的社会立下了一条最基本的戒条:人人都做自己的工作。只有这样,老百姓才不需要为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权利付出血的代价,为政者才不会以“牧民者”的姿态来践踏法律、蹂躏人的尊严,我们广大网民自然也就无需扮演“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的角色了。

附件6:

政府公信力:必须跨出“塔西佗陷阱”

葛晨虹

“信不信”诠释“塔西佗陷阱”

“当政府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都会同样得罪人民”,古罗马政论家普布里乌斯·克奈里乌斯·塔西佗这样解说他的执政和思考结论。“塔西佗陷阱”在中国思维语境里是以寓言“狼来了”和典故“烽火戏诸侯”来表达的。“塔西佗陷阱”作为西方政治学的一个定律,用在政府公信力问题中,可表达为,当政府不受信任的时候,政府怎样做都会受到公众的质疑和批评。

事实上,在我国当前社会心态和舆论现象中可看到,越来越多的公众对政府尤其是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所作所为,或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职业素质,都产生了越来越多的不安、怀疑和指责,人们开始把屡屡出现的食品安全、医疗药品安全、楼房安全、交通安全等问题,因无良商家和逐利者以及市场某些无序环节造成的种种“乱象”,都惯性地归因于政府。网络出现的流行语言:老百姓成了“老不信”,“你信不信”,“反正大家都不信”了,对政府公信力的“塔西佗陷阱”作出了网络体的诠释。

对网络舆论我们可以作更具体、复杂的分析,但作为执掌社会公权力,承担社会治理、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重任的各级政府部门,一定要以此为警醒,切忌让政府公信力滑入“塔西坨陷阱”。

几乎所有相关社会科学都认定,信任是社会关系及其运转和谐有序的基础。没有信任,社会人与人之间、群体之间、党群之间、警民之间、政府与民众之间就不会有相互信任和合作,社会矛盾冲突就会频发。社会处于“低度信任”结构中,社会运行和治理成本就会大大增加。当年学生问孔子如何治理政事,回答是:“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当问不得已必须去掉一个时先去哪个,孔子曰,去兵。再去?去食。“信,国之宝也”。可见在中国智慧中,“信”在国家治理中有多么重要的地位。

建立政府公信力是一个国际命题。2007年联合国曾举办过一个关于政府创新的国际论坛,主题就是“建立对政府的信任”。我国在2006年也把政府公信力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都强调要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更是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创新政府管理和进行行政体制改革的落脚点。

“信任危机”削弱民众信心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取得社会公众信任的能力。它实质上显示的是国家政府与社会民众间的信任关系与合作结构,也反映政府在社会公众中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影响政府公信力的要件复杂多样,简言之,可分为四个维度:一是政府的施政理念是否获得民众认同;二是政府制度及公共政策是否公正合理;三是政府职责能力和执行力是否到位;四是政府公共形象是否具有德望。

可见,执政理念取向、政策制度状态、政府执行能力、政府道德形象,四维要素相互影响、相互纠结,都和政府公信力联系在一起。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利益多元、城乡分化与贫富不均等不公平现象,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时出现的执行缺位或越位,公共决策失误问题,都会影响民众对政府的信心,但行政腐败和舞弊问题,会更多地损害政府形象。

目前我国政府公信力正面临种种挑战,表现为每每“事”起,公众就会质疑政府的应对方式和诚意,官方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也受到质疑,民众舆论“一边倒”,个别地区的事件还出现了管治危机,而对腐败和渎职现象的痛恨,又加重了民众对某些公共部门或资源部门的“不信”权重。

相关民调中,民众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信任程度有所区别。2007年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对全国28个省市居民的随机抽样调查显示,民众对中央政府信任度最高,地方政府次之。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示相信中央政府,超过70%的受访者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着“隐瞒真实情况,报喜不报忧”、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

事实上“信任危机”在我们社会生活中也开始普遍存在,假烟酒、毒牛奶、地沟油、美容米,假证、假票、假药、假新闻,劣质水泥、钢材和工程,屡屡发生的大桥、新楼垮塌事件,还有电信科技成欺诈“帮手”,“亲们”为争利反目成仇,不一而足。人们在问:我们究竟还敢信什么?客观地说,这种社会信任危机现象,和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市场秩序缺陷有关,和市场社会唯利是图氛围及其文化有关,和许多无良逐利者有关,当然也和政府与社会的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力有关,和一些管理者的腐败和无能有关。走出这种“低信任度”的社会怪圈,首当其冲是重举民众对政府的信心。

“开诚布公”重塑政府公信力

影响政府公信力的因素多种多样,重塑思路也应多维展开。

首先要在打造透明清廉政府上下功夫。政务公开、权力运用透明是一切政府成就公信力的要则。总部设在德国的“透明国际”发布的清廉指数显示:中国在2010年全球180个国家排行中居78位,在2009年排名为79。因此,我国在透明清廉政府建设中还要做很多工作。近些年,我国已从国家层面出台了政务公开以及反腐等多项要求和举措,一些政府部门也陆续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投资等政务信息,反腐工作也在步步举进。相信随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政府部门的财政机制、职责机制、防腐机制都会随之得到进一步推动和完善。透明清廉政府建设还意味着要为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创造条件。在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有更多更有效的听证、提案等公众参与机制,有更多的民众监督平台。要注重政府与民众的互动,信任、尊重群众,走“群众路线”。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政府公信力与政府对公众的信任有关。

其次要注重公共信息的“开诚布公”。假话不信,真话也得不到信任。社会信任不再,质疑成心态惯性,要走出信息公开问题的“塔西佗陷阱”,就必须走“诚信信息”道路。相关民意调查显示,近8成公众认为,面临事件,一些相关部门首先采取隐瞒或否认态度,在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或“躲猫猫”的博弈中控制事态、推诿责任,影响了他们心目中的政府形象。目前,新兴媒体已改变了信息传播的社会状态,微博异军突起,如果政府部门遇“事”不能及时给出事态真相,人们就会寻找信息。民间自发信息不仅鱼龙混杂,各种谣言还可能引发社会混乱,政府公信力也会随之失落。问题是,政府公信力丧失后带来的不仅是公众的“不信”,还有离心离德,以及敌视心态和坏事归因的逻辑。因此,开诚布公是公共政策的最优选择。诚实的政府才可能是勇于负责任的政府,才能获得社会信任。

再其次是要加强政府公共政策和公共事务的解释力。新的制度、政策确立的理由和合法性是什么?一个和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决策或项目因何要确立?有些矛盾和困难为什么得不到解决?问题和困难在哪里?等等,都要对社会大众反复解释宣传。某些事情公众不知道就“被实行”、“被改变”了,会产生被愚弄的反感甚至愤怒。我们已进入现代社会,信息时代的社会联系,民众的公共参与要求,都使民众主体性越来越成为不可忽略的要素。知情权、参与权,尤其是牵涉民众自身权益的问题,政府都有向民众解释清楚的义务。而目前这一切做得还很不够。解释力和政府透明、公务诚信有关,也是大众参与要求的一种实现方式。加强政府解释力,除了加强宣传力度和道理的清晰度,还要求每个公共权力代言人慎待自己的公共话语权。当个别代言人解释不力或言语不当时,往往会被放大为政府意见而酿就舆论风波,损害政府形象,也损伤民众对政府的信任。

最后是要提高各级政府的责权意识和服务职能。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构,负有独特的公共责任,而且公共权力和职责之所以独特,就在于“公共权责比天大”。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完全用于人民。每一个政府部门,每一个公共权力执掌者、代言人,务必善待甚至敬畏手中的权力,把它化为沉甸甸的责任。唯有这样才可能获得人民的信任。服务水平也是关系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因素。要彻底改变“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政府形象。在各国政府都在进行“政府再造”的全球大背景下,我们更应积极变革传统行政范式和观念,探索政府公共管理与服务的新范式。新的责权观念,工作的细致化、程序化,问责制度、监督和绩效考评制度,对诚信政府建设来说,一个都不能少。政府公信力不仅应当建立在诚信自律等道德基础上,还应建立在制度和机制的规约基础上。(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公民思想道德素质与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研究”阶段性成果)

名词解读:塔西佗与塔西佗陷阱

塔西佗陷阱由古代罗马历史学家普布里乌斯·克奈里乌斯·塔西佗提出。

塔西佗(约公元55120)是罗马帝国执政官、雄辩家、元老院元老,也是著名的历史学家与文体家,他最主要的著作是《历史》和《编年史》。塔西佗继承并发展了李维的史学传统和成就,在罗马史学上的地位犹如修昔底德在希腊史学上的地位。他在文章中非常关注元老院和皇帝之间的权力平衡,充满了没有成功统治的上层阶级腐化和实行暴政的论述。

塔西佗曾出任过古罗马最高领导人——执政官,他曾经这样谈论执政感受:“当政府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都会同样得罪人民”。这个卓越的见解后来成为西方政治学里的定律之一——“塔西佗陷阱”。通俗地讲,可以解读为“当一个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这一定律在近年来的社会群体突发事件中有充分的体现。(2011-11-07

附件7:

依法治国 还是“舆论治国”

法制日报冯军

导读:近年来,媒体有关司法的负面报道明显增多,这些报道在现代高度发达的网络环境下常能迅速传遍全国,形成全国性的公共热点,进而引发舆论对司法的普遍质疑、批评和鞭挞。一些典型案件,尽管发生在个别地方,但经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报道和“热评”后,使我国司法的整体形象和权威性受到短期内难以弥补的损害。对此,很多人感到担忧。本版将连续两天刊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冯军撰写的相关评论文章,希望有助于读者认识这一问题

当前,传媒与司法似乎正陷入一种“司法有问题,传媒要监督;传媒越监督,司法越不行”的恶性循环之中。可以说,当前我国司法机关,尤其是审判机关所面临的舆论环境是十分严峻的。

一个国家,没有一套深受公众信赖的法院体系和法官队伍,是谈不上法治的,更谈不上对现代社会进行良好的治理。我国法治建设最大的难题之一就是司法机关(其中主要是法院)的地位与社会权威长期积弱,难以担当“维护国家法制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任。与此相联系,我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目标和任务之一就是要全力以赴地提高司法机关特别是人民法院的公信力。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除司法机关必须认真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种种问题之外,全社会也需要深化对司法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舆论环境。

在我国,社会舆论特别是通过大众媒体发表和传播的社会舆论,对司法活动有着非常大的影响。由于司法的公信力不足,司法被动迎合舆论、司法审判的结果由舆论事先决定的所谓“舆论审判”或者“媒体审判”的现象在我国有一定的普遍性且呈现出不断扩张的势头。关于司法为舆论左右的问题,学术界和社会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有人叫好,认为这是司法民主和司法人民性的必然要求,对于防治司法腐败、维护公平正义有莫大好处;有人持强烈否定态度,认为这种现象严重损害了司法的独立性,从根本上讲不利于司法公正和我国民主法治的健康发展。

究竟应当如何看待和处理司法与舆论之间的关系?司法顺从舆论究竟是反映我国司法本质的一个特色和优点,还是我国司法制度在自我完善过程中亟待治理的一个“病灶”?如果要针对这个问题做一次民意调查,相信鉴于我国目前司法公信力不足的现状,站在舆论一边的人要远远多于站在司法一边的人,这是眼下不争的事实。然而,如果要人们在“舆论治国”和“依法治国”之间做选择的话,其结果就会倒过来,“依法治国”一定会胜出。很清楚,一个疲弱的、“人云亦云”的司法不可能带来我们所期待的法治与公平正义。“强舆论、弱司法,司法为舆论所左右”的现象不仅对司法,而且对媒体和舆论而言也是不利的。当媒体和舆论力主自己具有监督和评判一切的绝对权威时,它自身的风险和危机也将悄然降临。

在西方国家,媒体和舆论对司法机关当然是有权进行监督的,但这种监督与其对其他公共权力的监督形成了明显的反差:媒体和舆论监督司法的权利与其对立法权和行政权的监督相比,受到十分严格的限制。例如,《欧洲人权公约》第10条特别规定,各国法律可以基于维护司法官员权威和司法公正的目的,对公民的表达自由予以限制。这反映了西方国家对司法的特殊保护。相比之下,西方国家的媒体在批评监督国家元首、议会、政府首脑及其领导的行政机构时则拥有相当大的自由度,可以说仅受到法律最低限度的限制。

西方国家签订的公约及其制定的法律为什么能够使得司法在面对媒体这个“无冕之王”时享有“特权”?说到底,这不是司法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谋来的“私利”,而是公众在权衡司法公正与言论自由这两种价值后作出的民主而理性的选择。媒体和舆论在介入司法事件时必须小心翼翼地维护司法机构及其官员(主要指法院和法官)的权威和公信力,因为这是全社会的根本利益所在。当公众坚定地认为维护司法权威是国家最大的公共利益时,媒体在介入司法活动之前必定会慎之又慎。

不仅如此,西方国家为保护司法,并不完全相信媒体的“谦抑”,在要求媒体自律外,还常常通过法律直接规定媒体报道与评论司法案件、司法判决、司法人物时必须遵守的种种准则。西方国家的司法机构和司法官员总的说来享有很高的社会公信度,照理说,法律没有必要为处于强势地位的司法机关及其官员在面对媒体和公众时设置任何特别的优待和保护,可他们为什么还是要这么做?为什么面对司法时,西方人念兹在兹的“言论自由”,在这里就得“打个折扣”、“拐个弯儿”?个中缘由和道理值得我们深思。(2011/11/07

附件8:

网络公关,治理要从专项变常态

法制日报2011-11-07

据《法制日报》414报道,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从今年4月中旬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

与其他形式的危机公关相比,网络危机公关具有传播快、覆盖面广、快速响应的独特作用,往往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然而,如果在暴利驱动下违背公关真实、诚信的基本道德准则,危机公关就会误入歧途,会给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其后果是“越公关越危机”。这方面有深刻的教训,比如去年7月,蒙牛曾对伊利抹黑、“诽谤”,其背后的“推手”就是雇佣的网络“水军”,这种陷害竞争对手的“公关手段”被舆论称之为“蒙牛式公关”,这样的行为违背了企业间公平、公开竞争的原则,这种竞争是恶性竞争,无益于企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综合分析,非法网络公关具有以下犯罪特点:一是手段多变,有的被金钱收买,利用论坛炒作网帖,栽赃竞争对手,有的为一些不良公共事件删帖消灾;有的通过话题炒作制造虚假网络民意来牟利;有的在网上歪曲捏造事实进行敲诈勒索。二是危害深远,非法网络公关不仅污染了网络环境,而且延伸进现实世界,破坏市场正常秩序,影响公众对客观事件的认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三是组织序列全,网络危机公关是“水军”资源的集散地,一般来说公关公司拿到业务订单后,找到固定“水军头目”进行任务分配,“水军头目”再指挥“水军”进行实际操作。看似简单的三级分工,其实会涉及到成百上千名“水军”。

从现实情况看,专项整治固然重要,但由于网络非法危机公关的多变性、隐蔽性、再生性,专项整治难有长效。所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强化责任、强化监督,才是常态化的治理手段。

因此,如果说专项整治的目标在于阻断非法网络公关传播途径,遏制其发展势头,那么常态治理的目标就在于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和网络公关行为,还网络一个有序、纯净、文明、诚信的环境。

附件9:

廖天野事件“春风化雨”折射官方处理新思维

市委书记当调解员,政府部门参与协调,负面事件获得多赢结局,具有标本价值

刘勇 付可 孙天明

摘要:1025日,《南方都市报》独家报道《公务员打骂父母 扯烂衣服咬破肩膀》,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务员廖天野———这个拥有法学、管理学等学位的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用他的暴力行为,刺痛了人们的道德神经。高才生、公务员的标签和殴打父母的暴行,让廖天野在网络上迅速“成名”。

 

10月30日,深圳市文明办、关爱办相关负责人探访了廖天野一家。廖天野跪在父母面前流泪道歉

事件回放:深圳公务员打骂咬父亲 骂母亲是猪

1025,《南方都市报》独家报道《公务员打骂父母 扯烂衣服咬破肩膀》,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务员廖天野———这个拥有法学、管理学等学位的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用他的暴力行为,刺痛了人们的道德神经。高才生、公务员的标签和殴打父母的暴行,让廖天野在网络上迅速“成名”。正当人人痛打落水狗的时候,媒体并没有“一棍子打死人”,通过《南方都市报》,廖天野第一次主动敞开心扉,承认错误并恳求宽恕,他在《南方都市报》上发表了公开道歉信,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看到了廖天野的道歉,同时却思考得更多,在他公开信的推动下,全社会在广泛讨论中,对社会传统价值观———传统道德和伦理关系重要性———进行重温与重申;而在新兴的网络虚拟社会中,也放下了简单、粗暴的大字报式攻击手法,在与当事家庭的互动中,选择了原谅和共省。

1031,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云山批示,深圳对此问题的处理引导“春风化雨”,值得借鉴。

都市病人廖天野以极端方式呈现的普遍矛盾

只用输入拼音,输入法就自动跳出了“廖天野”这个人名。仅仅10余天时间,深圳公务员廖天野已经成为路人皆知的“名人”。但很不幸,廖天野的出名,是因为殴打双亲,在中国传统道德和伦理体系中,这是大逆不道的行为。

1024,身为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务员的廖天野,在上班前与父亲再度发生口角,廖天野一怒之下对老父亲拳脚相向,并将父亲赶离家中。

在此之前,廖天野的母亲就因为不堪儿子打骂而离家出走,与深圳更多的家庭纠纷一样,廖家以往的家暴,都被锁在家门之内,不为公众所知。但在1024日,肩部被儿子咬得鲜血淋漓的老父亲,拖着行李箱走进了当地派出所,该起事件经南都独家报道后,迅即引起全社会的强烈震动。

殴打双亲,打人者又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公务员身份,当二者一经结合,该起事件具备了引起国人哗然的因素。1025日,南都官方微博上载的简明新闻,在很短时间内被转发逾万次,有关廖天野夫妇的具体身份,也在网络利器“人肉搜索”中暴露无遗。

丧失天良、大逆不道、书白读了……有媒体在报道中甚至打出了“这种人配当公务员吗?”的标题。在这场家庭暴力事件中,无论是打人的儿子还是被打的父亲,显然都未想到家暴事件所引发的严重后果。

俗话说,打断骨头连着筋,眼见儿子遭遇“千夫所指”,且有“前途不保”之忧,廖天野的父亲次日即公开表示,已经原谅儿子,并表示儿子也已向他道歉,老父亲希望这场风波能就此平息。

但“潘多拉魔盒”一经打开,想要再掩上就没那么容易了。

在殴打父亲的次日,廖天野选择了逃避。在数十家媒体堵门追访之前,一清早廖天野带着孩子离家出走,即使当天他有一个重要的市级公务员培训,也阻挡不了他的逃避决心。

事实上,廖天野并不是个案,在深圳这个移民城市,许多家庭的组成,都是跨市甚至跨省。由于各地风俗和生活习惯的不同,夫妻、婆媳间的矛盾,比其他各大城市都要显得激烈,只是因为廖天野在面对家庭矛盾时,采用最不能为公众所容忍的方式,才被迅速放大。打个比方来说,大多数深圳人面对家庭问题呈亚健康状态,而廖天野本人已经成为有家庭问题的都市病人。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廖天野的公务员身份,也是点燃公众情绪的助燃剂。

好在,走错了第一步的廖天野,没有再继续错下去。在殴打父亲事件发生后的第三天,一度失踪的廖天野,又重新回到了公众视野之中。透过南都,廖天野第一次主动敞开心扉,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解释。

在与南都记者的对话中,他承认自己道德层面有欠缺,打父亲行为百分之百是不对的,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廖天野还主动表示,希望自己的作为,能够成为年轻人的教材。

廖天野对自己过错的“危机公关”,似乎成为扭转该起事件第一个风向标。就在他站出来面对的同时,媒体对于这起家庭悲剧的探讨,也显得更为丰富和立体。心理学家在南都撰文呼吁:原谅他;而网络大讨论也由最开始的大讨伐,变为对社会道德缺失与构建、精神生活匮乏、社会运转失衡等深层次问题的探讨。

开“药方”的市委书记:廖天野问题值得深圳人反思

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关注了廖天野事件,也很欣慰当事人主动向父母道歉,但是他从这个事件中思考的内容却更多。王荣说,这件事从小处讲是一起家庭纠纷,当事者缺乏道德修养,违背伦理,行为失范;而从大处讲,可看做是当前转型期社会道德水准、伦理规范方面存在问题的一个缩影,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王荣开出了自己的”药方“——他以公开信的形式,表达了一个市委书记对于社会道德建设的渴望。王荣寄希望于新闻媒体,以舆论的力量来树立正气、扬善抑恶、引领时代精神和道德风尚;王荣更寄希望于所有深圳人,“大家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汇涓流而成江海、积小善而成大德,让每一个人都成为拥有良好道德水准的现代公民,让每一个家庭都成为温馨幸福的生活港湾,让整个社会成为和谐美好的城市家园。”

王荣公开信的核心思想,实际上与1020广东省委常委会研究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时,省委书记汪洋的讲话异曲同工。王荣的公开信也转化成为深圳官方的一系列行为,1028日,光明新区党工委书记田夫、管委会主任张恒春要求廖天野所在单位积极做好家庭纠纷化解工作,并会同纪检、组织人事部门迅速查明事实真相,对廖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并以此为戒,加强对全体干部的道德和纪律教育。

1030,深圳市文明办、关爱办相关负责人探访了廖天野一家。经过与众人1个半小时的沟通,廖天野再次道歉并跪倒在父母面前,泪流满面:“这件事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感情,引起了大家对现代年轻人的思想道德水准的质疑,甚至让国外媒体对中华传统美德产生怀疑,影响极坏,希望公众能接受我的道歉。”

最终,廖天野的父母选择了原谅,一家人紧紧地搂在一起。

网络上的风向也发生了一定转变,2003名网民参与了南都“该不该原谅廖天野?”的新浪微博投票,25%网民选择原谅廖天野,“肉肉家的RORO”表示,如果逼得廖天野无路可走,老人家势必再受伤害,希望廖天野今后能重新做人,改过自新,好好回报父母养育之恩。

网民首先反思

“凤凰男”的集体共鸣

网民们也是首先反思廖天野事件的群体,知名网友“十年砍柴”就是其中一位。“愤怒之外,也对他(廖天野)抱有一种同情。”“十年砍柴”说,自己曾经也有过类似廖天野的心理压力,在北京定居的时候,担心妻子瞧不起农村来的父母,担心自己的成就让父母失望。“我们要关注的是,在社会转型的今天,有多少‘凤凰男’的心灵孤独荒凉,他们如何能更自然地融进都市。”

“十年砍柴”提到的“凤凰男”,根据百度百科名词解释,是指集全家之力于一身,发愤读书十余年,终于成为“山窝里飞出的金凤凰”。

喜欢打标签的网民,给廖天野打上了“凤凰男”的标签。正因为如此,廖天野事件发生后,一些网友感叹:“其实来深圳的年轻人中,很多都是‘凤凰男’。”“我自己就是一个‘凤凰男’。”不少网友发出这样的共鸣,认为廖天野事件可能是“凤凰男”高压之下发泄情绪的一个典型标本,值得所有人反思。也正是因为感同身受,也有网友对廖天野表示同情,呼吁社会的宽容理解。

公务员身份之辩:监督管理体制需健全

在这起家庭暴力事件中,当事人廖天野的公务员身份,一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社会道德体系建设中,官员和公务员群体的带头与表率作用,一直是官方讨论道德建设中的重点内容。而当打骂父母这种明显挑战社会道德底线的行为与公务员的身份标签相重合时,个体事件的处理,已经不再只是一起家庭矛盾爆发的社会事件,还被赋予了公务人员道德建设、政府在道德体系建设中的态度等一系列公共事件的内涵。

“对公务员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是无可厚非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曾专门撰文谈公务员道德约束问题,认为公务员履行职务行为的法律性质并不代表个人,而是代表政府部门,这就要求公务员应具有更高的道德水准。

不过他同时表示,公务员也是普通人,在公务活动之外,应当享有一名普通公民所具有的各项宪法和法律权利,对于公务员的管理和规范乃至道德要求,也要注重对公务员自身各项法律权利的有效保护。

“道德这个东西,与身份和职业关系并不大。”有分析人士指出,道德更多与整个社会的诚信、道德水准有关,如果整个社会道德水平滑坡,也就不能苛求公务员具备超出社会平均水准的道德。

在关于公务员应不应该具备更高道德水准的讨论中,人们将目光聚焦到公务员的选拔以及惩戒,是否应将道德因素考虑在内。

在廖天野事件后,深圳市人力资源局表示,对廖天野的录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但对于“德”究竟如何考察,并没有更细化的要求,而是由招考单位自行把握。而对于廖天野的惩戒,道德行为一般不属于法律法规的处理范畴,除非出现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包养情人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巧合的是,事件发生后,中组部有关人士透露,将于近期下发关于干部德行考核文件,针对“德”制定了全面考核标准,包括孝道在内。

分析人士认为,如今,公务员在职业道德、公共服务态度、日常生活作风等方面不时爆出丑闻,对于公务员道德的规范已经非常有必要。

刘云山批示“春风化雨”:官方处理体现新型政府思维

市委书记当调解员,政府部门参与协调,廖天野的负面事件,却获得了多赢的结局。廖天野凭个人努力,相当程度获取了公众的谅解,挽救了家庭;全社会在广泛讨论中,对社会传统价值观———传统道德和伦理关系重要性———进行重温与重申;而在新兴的网络虚拟社会中,也放下了简单、粗暴的大字报式攻击手法,在与当事家庭的互动中,选择了原谅和共省。

在该起事件中,最需要被浓墨重彩书写的,却是深圳市官方的不一样。在过往处理社会热点问题时,政府部门和官员,或许因为担心激化矛盾和引起社会震荡等原因,很多时候都习惯于采用封闭式的处理手法,拒绝让公众知晓政府所做出的努力,有时甚至为了尽快平息事态,而采用简单、粗暴和不透明的方式处理社会矛盾,其导致的后果是:当事人有怨言,公众不满意,政府形象也因此失分。

“应该说,深圳官方在解决这个事件当中,我们看到的还是以疏导为主的解决思路,对比以往个体出了问题就直接处罚甚至开除公职的普遍思维,是一种进步。”深圳大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肖俊认为,在该事件处理上,能够看到政府在管理上的一种“包容”态度。实际上,在廖天野事件被报道后,不少人认为对这种行为的最好解决方式,便是将其开除出公职人员队伍,甚至在深圳公务员内部,也有观点认为,廖天野的行为,让本来就面对公众舆论压力的公务员群体,形象更加受损,他必须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在肖俊看来,无论是王荣以公开信方式的表态,还是深圳关爱办、文明办随后亲自上门调解,包括妇联、廖天野本人所在的光明新区相关政府部门,事后均是积极介入,帮助寻找矛盾背后的深层问题,并助力解决。一方面,事件本身折射复杂的社会因素,暴露出的是一个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将对个体的宽容和帮助与社会道德建设和讨论想结合,包括《南方都市报》随后启动的“寻找特区道德”大讨论,都开始让公众关注的视线落到社会道德的问题发现与社会共识之上。一场有关重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讨论,借助这一事件的处理,在深圳开始被社会自觉启动。

南方都市报总编辑曹轲表示,公务员打父母事件经南都独家报道后,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在社会道德建设讨论的大背景下,作为负责任的媒体,南都随后开始关注悲剧背后的家庭原因,独家对话打人公务员本人,揭示其内心的矛盾和挣扎,让公众从对当事人开始的一边倒指责,转而关注事件背后复杂的社会原因。在致媒体的公开信中,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将之归纳为转型社会暴露出的社会问题,呼吁社会共同反思,南都随后又推出“寻找特区道德”系列报道,从聚焦单一事件,到以此为切入点,动员深圳全社会参与到城市社会道德建设的大讨论中来,让公众重新聚焦30年后深圳经济特区的“新特区道德”构建,借助南都全媒体各种手段,搭建开放的公共平台,寻求积极的社会共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则认为,这同样是一种新型政府的表现,“不仅仅是在服务型政府的对外做法上,在本身的管理上,都体现出更加人性化、更加建设性的管理思维,是值得肯定的进步。”

正如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在对媒体报道的批示中所充分肯定的,这种“春风化雨般的引导”,“社会效果很好”,“立足于化解、立足于建设、立足于解决问题”的做法,值得借鉴。

廖天野事件似乎在给我们提供一个路径,一个化解社会矛盾、消弭官民疏远的路径:如果政府部门与政府官员能从文山会海的习惯表达渠道中稍微抽开身,转而以广大市民所更能接受的渠道和语境,参与到社会热点话题的讨论,与市民分享自己就热点话题的所思所想,更能在官民间凝聚共识,收获互信。

这并非空想,事实上就在隔壁的香港,他们的政府官员,早已在这么做。为了进入当地的80后的对话管道,香港特首曾荫权和政务司、财政司和律政司司长,都在网络中开设博客,注册F A C E B O O K账户,以年轻人更能接受的语境,以写博客的方式,讲述政府施政,回应社会热点,化解社会矛盾。

此外,香港官方还主动出资,像拍电影那样拍公益广告,像拍商业电视剧那样拍公益电视剧,借此来重申和凝聚个人、家庭与社会公共道德。俗话说,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当我们在感叹港人整体素质高、社会运转好的时候,不要忘记,这是他们多少年来的努力,才在社会各阶层所凝聚的共识。

旁边观点

公务员道德行为失范,并不仅仅是道德本身出了问题,而是相关公务员管理和监督体制的不健全,只有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员管理、监督制度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否则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南方都市报2011-11-07)(南都评论201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