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风云之受无尽头:安全检修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7:11:27

         1、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2、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4、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5、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的有关规定。

7、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8、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9、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10、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11、在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生产发生故障时,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