偲字前面加什么字好听:中国绘画中的有法与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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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绘画中的有法与无法 作者:籍忠亮   来源:籍忠亮艺术馆   浏览:614   2008-6-7 16:35:11  【字体:小 大】

     在我创办的艺术学校中,现有五百多名常年在校学习的学生,其中三分一是在学习中国传统绘画。我的教学理念是提高艺术修养,培养艺术气质,传授艺术技能。其中修养包括传统艺术理论,综合国学常识,而艺术技能便是中国画笔墨动力,这方面我主张从临摹古人画作画迹入手,体会前人技巧法度以及作画中的规矩其道,继承其法理共人的质素才学与思想,最终使学生掌握其法,从而最终完成绘画创作。
对于国绘画而言,完成绘画创作,必须掌握一定的笔墨技巧与表现方法,这是毫无疑义的。技法是有继承性的,它有自身的传统,所以学习中国画要从临摹古人画迹入手,其目的在于:“求用笔明各家之法度,论章发知各家之胸臆,用古人之规矩,而抒写自己之性灵。”
    古代中国画家不仅重视作画的规矩法度,而且要求“法备”。清王翚说:“以元人笔墨,运宋人丘壑,而泽以唐人气韵,乃为大成。”在他看来,只要把各家技法都运用起来,就能创作出好作品。其实不然。这种理论有一个重大的缺陷,如果按他们的办法画画,固然各家各法俱备,却独没有画家自己。广泛地学习传统,要求“法备”是对的,但是只能“法为我用”,而不能“我为法役”。
    清代石涛对于崇拜古法而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泥古派画家提出尖锐的批评:“古人未立法之先,不知古人法何法;古人既立法之后,便不容今人出古法。千百年来,遂使今人不能一出头地也。”他十分强调“我用我法”,是因为“古之须眉不能生在我之面目,古之肺腑不能安入我之腹肠。我自发我之肺腑,揭我之须眉。纵有时触着某家,是某家就我也,非我故为某家也。”这是对于运用传统技法最精辟的见解。所以,石涛的结论是:“至人无法,非无法也。无法而法,乃为至法。”“无法而法”是既不受古法约束,而又尊重传统的规矩法度,把“无法”与“有法”这对矛盾辨证地统一起来,就是“至法”——最完美的表现方法。
    中国画创作上常运用比兴手法,以寄寓画家的思想感情。北宋《宣和画谱》的花鸟叙论中说:“花之于牡丹芍药,禽之于鸾凤孔翠,必使之富贵;而松竹梅菊,鸥鹭雁鹜,必见之幽闲。至于鹤之轩昂,鹰隼之击博,杨柳梧桐之扶苏风流,乔松古柏岁寒磊落,展张于绘图,有以兴起人之意者,率能夺造化而移精神,遐想若登临览物之有得也。”这段话阐明了比兴手法能把自然物的特性与画家主观精神联系起来,使作品具有艺术感染力。
    古代中国画家对比兴手法有不少成功的范例。如郑燮在画竹石的题跋中所说:“板桥画竹,不特为竹写神,亦为竹写生。瘦劲孤高,是其神也;豪迈凌云,是(其)生也;依于石而不囿于石,是其节也;落于色相而不滞于梗概,是其品也。竹如有知,必能为余为解人;石如有灵,亦当为余首肯。”由于郑燮对竹的特性赋予人格化的深刻理解,他的画竹才取得卓越成就,而观画者对画家的寄意也是一目了然。所以,比兴手法成为中国绘画表现方法上的特色,它适合于我们民族的审美习惯。
    有人怀疑对花木形象赋予人格比拟,是封建文人画家的创造,在社会主义时代是否还有生命力。对此,现代著名画家叶浅予曾有过回答,他说:“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时代,知识分子的个性品质,仍然具有封建时代崇高标准的某些因素。前几年的画展,松竹梅就很流行,其中以画梅更为普遍。可见审美情趣中所象征的个性品质,在花鸟画里有其继承性和延续性。因为我们社会主义文化是从我们祖先所创造的文化继承发展而来,不是从天而降,必然会保留许多经得起考验的优秀品质,这种品质必须加以继承。”这段话也适应于我们对待一切绘画传统的态度。
    此外,在中国画创作上,前辈画家还提倡苦心孤诣、惨淡经营,认为“精神专一,奋苦数十年”(郑燮语),作画时才能“绝无求工求奇之意,而工处奇处,斐貌于笔墨之外”(王原祁语)。还强调“笔墨当随时代”(石涛语),强调“以变为工”(钱杜语),“千古常新”(郑燮语)。这些论点,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