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途2国战女指挥视频:关于江西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18:38:19

省人大常委会:

  为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农委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5月中旬,委员会听取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综合开发办7个部门和单位有关情况的汇报,6月中旬组织2个调研组,分赴赣州、宜春、吉安、抚州4个设区市及所辖的8个县(市、区),深入部分农田水利工程现场和村民小组、山塘水库进行调研。这次调研的重点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县级农田灌溉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展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财政投入及部门资金整合等方面的情况。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情况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水利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按照农田灌溉工程规划,不断加大投入,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在切实抓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

  (一)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农田水利设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针对我省农田水利设施基础薄弱,灌排体系缺乏统一规划,抗旱保灌能力较低等突出问题,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编制好县级农田灌溉工程规划的基础上,整合各部门、各渠道资金,用10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13座大型灌区和9.8万座小型灌区的建设任务,着力构建我省农业抗旱减灾高效体系。各级政府加强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区)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或农建指挥部,负责农田灌溉工程规划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有关工作。吉安市每年都召开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进行部署。赣州市将完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目标任务和工程效益列入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和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宜春市每年都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宜春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责任,提出措施,逐级签定责任状。不少市县还出台了“以奖代补、民办公助”优惠政策,调动了村民直接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县级农田灌溉工程规划编制全面完成。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政府主导、规划先行、集中投入、整片推进”的新时期农田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思路,各地以县为单位,科学编制农田灌溉工程规划。2008年6月,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农田灌溉工程规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农田灌溉工程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立即行动,将农田灌溉工程规划编制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各级发改部门作为规划编制的牵头单位,主动加强与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和部门之间的协调,使农田灌溉工程规划与其他规划相衔接。2009年下半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陆续对本地农田灌溉工程规划进行了批复。我省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按期提前全面完成,为今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供了依据和强有力支撑,得到了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的充分肯定。

  为促进农田灌溉规划的实施,各地还出台了一系列加强规划执行效力的政策和措施。抚州市先后编制了《抚州市中小型泵站更新改选规划》等六个规划。青原区政府在批复完成县级农田灌溉工程规划后,专门召开区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协调会议,研究部署如何依托农田灌溉工程规划,全面加强农田灌溉工程建设等相关工作,并出台了《关于印发青原区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青原区重点农田灌溉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文件。

  (三)重点抓好大中型灌区农田灌溉和节水配套改造水利工程建设。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新增百亿斤优质稻谷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的战略目标,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以农田灌溉工程规划为依托,着重抓好“三区一片”(鄱阳湖区、赣抚平原灌区、吉泰盆地及赣西粮食高产片)的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国家有关部门对我省大型灌区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赣抚平原、袁惠渠等12座已建大型灌区,相继列入国家“十五”、“十一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从1997年至2009年,中央共下达投资计划11.5亿元,截至今年3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9亿余元,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28.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1.7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46亿公斤。2007年以来,我省共有23处大型泵站列入国家更新改造规划。

  2008年,我省启动了中型灌区建设,连续3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中型灌区配套建设。各地选择了一批灌溉水源有保障、耕地面积相对集中连片、粮食生产潜力大的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要求做到建一个,成一个,示范一个,不断提高灌区的有效灌溉面积。经过几年的扎实工作,我省大中型水利工程灌溉设施有了明显改善,灌溉面积不断增加。这些大中型水利灌溉工程的实施,为全省粮食生产连续六年增长获得丰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2009年,国家启动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高安、安义、宁都等20个农业增产增效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前期工作充分、群众积极性高的国定和省级产粮县被列入重点建设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和管护的长效机制。省财政安排的小农水资金由2005年的2000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2.6亿元,其中用于小农水重点县1.6亿元。2009年,宜春市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从市本级地方转债资金2亿元中拿出近1.5亿元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截至3月底,全省小农水重点县争取中央下达专项资金2.1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6亿元,占计划下达数的98%,完成渠系整治长度9100公里,占计划工程量的99%。新增、恢复灌溉面积4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86万亩,新增节水能力1.2亿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5万吨。同时,各地还积极推行“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激励机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和群众投资投劳,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农田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步伐。

  (五)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得到初步整合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目前由于涉及到发改、财政、水利、国土、扶贫、农业开发等多部门,为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有关部门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依托规划平台,通过建立定期联系会商制度,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各渠道资金投向和建设重点。据统计,全省农田水利重点县共整合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治、扶贫等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各项资金3.6亿元,统筹安排,共同建设。宜春市2009年小农水重点县投入资金1.58亿多元,其中整合资金5975万元。宁都县制定了《宁都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方案》,对整合的资金按照规划统筹安排。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农田灌溉工程老化失修、灌溉效益衰减现象严重。我省大部分水利工程设施建于上世纪80年代前,由于当时田间工程基础设施标准低,大多数农田水利工程自建成至今没有更新改造过,相当数量的农田灌溉工程年久失修,灌渠淤塞、塌方,建筑物老化损坏,设施完好率低,造成有效灌溉面积锐减,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薄弱。一是大中型灌溉工程仍有不少末级渠系淤塞、老化损毁,渠系水利用系数不断降低,有效灌溉面积萎缩。据2008年我省县级农田灌溉规划现状普查,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衬砌率只有10%,渠系建筑物完好率不到40%,淤塞、损毁严重,急需整治改造。二是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改造率、完好率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于集体没有能力投入,农户又难以组织联合,全省绝大多数小型水利工程没有进行过维修改造,改造率很低。据统计,宜春市目前水利工程改造率仅为11.4%,工程完好程度约为41%。三是山塘、水库淤积严重,蓄水能力锐减,沟渠渗漏、淤塞,不少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全省有效灌溉面积不到农田播种面积的一半,尚有1480万亩耕地没有灌溉设施,占全省耕地面积的35%。

  (二)投入不足,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缺口大。尽管中央和地方近年来加大了投入力度,但与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投资历史欠账较多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根据我省农田灌溉工程规划,完成全省灌区末级渠系及田间工程等小农水工程建设,共需投入资金246亿元,按2009年中央和省级小农水投入4.76亿的强度测算,需用52年才能完成改造任务。其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投入严重不足。我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专项投资平均增速大大低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速。由于各地财力所限,中央配套资金也难以到位。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后,群众投劳机制、“两工”全面取消,新的群众投资投劳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加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已很难组织起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现有的“一事一议”难以解决资金缺口。三是农田水利资金涉及部门多,资金分散,整合较为困难,整体使用效率受到影响。四是水费收取困难,不少地方征收额逐年下降,日常管理经费都难以为继,更谈不上维修改造。

  (三)体制机制改革滞后,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维护举步维艰。各地普遍存在农田水利工程“重建轻管”、“重大轻小”的现象。重争投资建设,轻已建工程管理。对已建成的水利工程项目,在管理工作中重大轻小,除由国家管理和控制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外,不少小型水利工程特别是田间工程设施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一是市、县专业技术人员老化、缺乏,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弱化。调研了解到,市县普遍存在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现有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水管站并入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只有1-2人负责水利工作,且业务不固定,有的乡镇甚至连懂水利的专业技术人员都没有,经费也得不到保证,很难应对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尤其是防汛抗旱期间繁重的任务。二是水利工程权责不明。现有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大部分由群众投劳建成,大部分属村集体所有,由村或村小组使用,而工程管理、维修、安全度汛等则靠政府部门,权责不明。三是管理不力。由于主体权责不明确,相当一部分已建的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不到位,有的甚至长期无人管理,致使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出现病险隐患。赣州市现有山塘83096座,其中存在病险的就有67307座,占总数的81.6%,安全隐患严重。

  三、几点建议

  农田水利是农业的基础和命脉,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对推进我省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持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省今年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使一大批农田水利设施损毁,给我们又一次深刻的警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苏荣同志7月上旬在关于当前几项工作的讲话要点中指出:“要加快水毁工程修复和农田水利建设,力争今年水利建设有一个较大进展,取得一个较好效果”,为进一步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工作的建议:

  (一)多渠道加大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在积极修复今年洪涝灾害造成的损毁水利工程设施的同时,要大力加强灾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逐步形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要继续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国家大幅度增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二是各级政府要随着财力的增加和财政状况的改善,逐年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经费投入,提高补助标准和补助比例。在目前投入资金相对不足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重点水利工程和群众投劳积极性高的村组给予倾斜。扩大“民办公助”试点范围,区别不同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带动农民投工投劳,兴建投资少、见效快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特别是农民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金兴办农田水利。要依托规划,采取政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方式,积极引导企业、个人、民间组织(用水协会)、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针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涉及水利、农业、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等多个部门,难以形成统一协调使用合力的情况,建议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尽快完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整合使用的具体办法。在县级政府不改变资金方向的前提下,依托规划、整合资金、捆绑使用,做到全县农田水利工程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水利改革,理顺农田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水利改革,探索并逐步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长效管理和运行机制。已建成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国家、集体、受益农户三者之间应具体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利。对已建成且有固定收益的山塘、水库,应规定每年从收益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山塘、水库除险加固改造。田间以下的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主要依靠受益农民。要积极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机制,鼓励农民“一事一议”投工投劳兴修水利,建立起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主体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新模式,按照自愿和民主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组织、互相合作,承担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和维护责任。形成政府关注、百姓关心、人人参与的良性发展局面,做到水利工程有人建、有人管、有人修、有人保,确保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加强水利队伍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针对各地普遍存在的水利专业技术人员老化、技术人员缺乏这一问题,各级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应把解决基层水利技术人员弱化和加强基层水利队伍建设问题摆上议事日程,加快人才引进,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每个乡镇都要有懂水利方面的专门技术人员,为农田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快农田水利立法进程。长期以来,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一直是采取政府号召、政策引导、行政组织、群众参与的方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加以规范。建议加快我省农田水利建设地方立法步伐,通过立法构建农田水利工程良性投入机制和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各地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划分,社会组织和受益群众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和义务,形成全社会重视和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强大合力,保证农田水利的持续健康运行,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江西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201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