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长沙花絮 8分钟:斯多亚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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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多亚学派

编辑本段基本概述

  斯多亚学派存在的时间很长,一般分为三个时期:早期斯多亚   

斯多亚学派

学派(从公元前308年—公元前2世纪中叶),代表人物有芝诺、克雷安德和克吕西波。它的特点是在自然哲学和认识论中有较多的唯物主义因素。中期斯多亚学派(公元前2 世纪中叶~公元1 世纪末),代表人物有巴内修斯和波塞唐纽斯。它的特点是抛弃了早期斯多亚学派的唯物主义成分,引进了相当多的柏拉图主义的理论。晚期斯多亚学派(公元1世纪~2世纪),代表人物是辛尼加、爱比克泰德和奥里略。它的特点是着重发展了宿命论禁欲主义的伦理学。在这三个时期中,影响比较大的是早期和晚期两个学派,中期的影响不大。

编辑本段主要观点

  斯多亚学派通常比伊壁鸠鲁学派更怀疑我们有能力控制外在的善,因此斯多亚学派建议人人都独立于外部因素。如果我们想要确保我们的幸福,我们必须学会尽可能独立于这些无法控制的外部事物,学会生活在我们能够控制的内在自我之中。斯多亚学派认为幸福实际上并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善。他们采取与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同样的立场:一个人幸福的唯一条件是过一种有德性的生活,而德性是以知识为基础的。斯多亚学派完全前后一致地坚持这个立场。有德性地生活是一个人唯一的善,而不去过一种有德性的生活是唯一的恶。任何其他外部境况,诸如生命、健康和富裕与此都不相干。我们生活中是遭遇不幸,还是取得成功、获得荣誉,都无关紧要;我们是主人还是奴隶,是贫穷还是富裕,也没有关系。知识、德性和幸福都独立于所有外部境况。   一个人要能够对各种各样的命运无动于衷,要靠什么样的洞见和德性才行呢?斯多亚学派说,德性就是依照理性、依照逻各斯而生活。逻各斯是宇宙的主导原则。他们把这个原则也称作神、圣火或命运。人们可以向逻各斯敞开自己,使其灵魂符合宇宙的和谐秩序。最重要的洞见,可能是意识到万物都具有明智的秩序,对种种事件加以干预实际不可能也不可取的。万物都受逻各斯或神的引导。人们的任务是学会对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愉快地接受。这样,斯多亚学派倡导禁欲道德以面对外部世界,倡导教育以增强内在的品格力量。在命运的判决面前,一个人应该显示出斯多亚式的平静和冷淡。   斯多亚学派劝人控制有可能控制的事情,也就是他们的心灵,这并不是完全不切实际。对应于从共同体中的人向私人的个体的转化,心灵被理解为某种内向的东西,与自然界和社会世界都分离开来。这在某种意义上讲是非希腊的在。伦理与政治分离开来。每个人都要独立于社会和环境而修养自身。我们看到的是与社会相分离的私人的道德的观念。伊壁鸠鲁主义或许从未有许多人追随其后,但斯多亚学派却从者如云,影响巨大,尤其是在罗马时期。

编辑本段早期斯多亚学派

特点

  早期斯多亚派的特点是:强调责任和品格,而不仅仅是禁欲主义   

斯多亚学派

地从世界抽身而出。此外,斯多亚学派开始表述一种适用于所有人的自然法。斯多亚主义在越来越成为上层阶级的意识形态以后又有进一步的变化:对责任和品格的重视、对普遍法则的相信,这些对罗马上策阶级有吸引力,后者最后把斯多亚主义转变为一种国家意识形态。与此同时,下层阶级的犬儒主义的弃世特征受到压制,而一种以责任与坚强和负责的品格的培育为基础的支持国家的道德则占了上风。起初的遁世只留下一丝痕迹:对内在的和私人的东西与外在的和公共的东西之间的区分。斯多亚学派在私下里写下他们最内在的思想(哲学家马克·奥里略),而同时公开地履行他们对社会的责任(皇帝马可·奥里略)。

代表人物

  斯多亚学派的创始人是塞浦路斯岛的基提翁的芝诺(约公元前336年~前264年)。他的父亲是一位商人,曾经到雅典经商,从那里给他儿子带来许多书籍,特别是苏格拉底学派的书籍。据说,正是这些书籍引起了芝诺对哲学的爱好和渴求。后来,芝诺本人也到雅典经商。大约在他20岁时,在去雅典途中,因乘船沉没,丢失了全部财物,这使他决心在雅典研究哲学。开始时他访遍了各个哲学流派,后来,他自己创立斯多亚学派。芝诺生活简朴,他只靠清水、面包、无花果和蜂蜜充饥度日。他品格高尚,道德严肃。这些都使雅典人十分尊敬他。雅典人曾经把城堡的钥匙交给他,还为他作了一个决议。决议说,公民们为了他的德性和节制,决定给予他一种公开的表扬,赠给他一顶金冠。芝诺活到72岁,根据他自己的伦理思想,自愿地自缢而死。之后,由他的一位年龄最大和最虔诚的学生克雷安德(公元前313年~前232年)领导斯多亚学派。克雷安德本来是一位拳击手,他为了跟芝诺学习哲学,常常夜里替园丁打水浇花,挣钱交学费。他禀性迟钝,学习刻苦。芝诺把他比做一块硬板,很难写上字,可是一旦写上了就永远抹不掉了。他刻苦学习的精神感动了雅典人,雅典人曾决议从国库中拨出一份津贴来资助他。可是在芝诺的影响下,他没有接受。最后,他和他的老师一样自愿地死去,绝食自尽。   早期斯多亚学派的第三个代表人物是克吕西波(公元前282年~前206年)。他对斯多亚学派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被称为学派的“第二个创立者”。

主要观点

  早期斯多亚学派认为,哲学家必须具有三种德性,就是精确的逻辑训练、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渊博的自然知识,所以他们非常重视逻辑学、伦理学和自然哲学的研究。他们认为哲学的这三个部分不是相互分离的,而是结合在一起的。他们有人把整个哲学比为一个动物,认为逻辑学相当于动物的骨骼和筋腱,伦理学相当于肌肉,物理学相当于灵魂。也有的把整个哲学比做一块肥沃的田地,逻辑学是包围田地的篱笆,物理学是土壤或果树,伦理学是果实。从这些比喻可以看出,他们对三部分的关系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但是,一般说来,他们是重视伦理学和物理学的。物理学是他们整个哲学的基础,伦理学是整个哲学的归宿。   ▲物理学   早期斯多亚学派继承了古代自然哲学家关于本原的思想,特别是赫拉克利特关于火和逻各斯的思想,以及亚里士多德的形式、质料学说,提出了宇宙有主动原则和被动原则的学说。被动的原则是不具有任何具体性质的实体,也就是质料。它是无形的、不动的,但能够接受所有的形式和运动。主动的原则,他们叫“普纽玛”,有时也叫理智、命运、神和宙斯。尽管他们也把主动原则普纽玛叫做神,但是普纽玛并不具有人的形象和属性。他们说普纽玛是一种有技术、能够不断地进行创造的火,是形似火但是具有匠心的东西。   世界就是由普纽玛创造的。最初在无限虚空中,只存在火元素,后来火浓缩变成气,气又变成水;一部分水再浓缩变成地,另一部分水就留在地的表面上。火、水、气、土四大元素混合产生了植物、动物和其他自然物体。   他们认为,普纽玛遍布于全世界,一直深入到世界的最低下的部分,使世界成为一个有等级的普遍联系的整体。最低的等级是石头、金属等,普纽玛在它们中产生了“坚固性”;稍高的等级是植物,普纽玛决定它们的生长;更高的等级是动物,普纽玛使它们有感觉和行为的本能倾向;最高的等级是人,普纽玛使他们有理性。既然世界上到处都有普纽玛,所以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存在,是有理性的、有生命的、有理智的存在。   普纽玛不仅创造世界,而且还治理世界。它给世界颁布的法律就是“命运”,是一条“因果的锁链”。所以,世界上一切都是必然的,“命定的”。“偶然”只是一句空话,它掩盖我们对真实原因的无知。不仅如此,他们甚至认为,按照神意和命运的规定,世界从火产生以后,还要回到火中去。旧世界被烧毁以后,一个新世界又从火中产生出来。新世界和旧世界一模一样,有同样的个体事物,发生同样的事件。尽管如此,人还有一种所谓的“内在自由”。因为人就是一个小宇宙,也有他的宙斯,这就是理性,人的理性和支配宇宙万物的理性——普纽玛是一致的。一个人遵照自己的理性行事,也就等于遵照世界的理性行事。克吕西波举例说,一个圆筒由于外力的驱使在一个斜面上滚动,但是它运动的方式并不取决于那驱使它滚动的力,它由于是一个圆筒才滚动的。同样地,人的行为虽然是命定的,但是人的固有本性仍然是行为的主要原因。   以上可见,早期斯多亚学派的自然哲学的中包含着以前哲学家的思想影响,既有恩培多克勒的四根说的痕迹,也有赫拉克利特的火是万物本原和逻各斯的思想的影响,还有亚里士多德的形式质料说的影子。因此可以说,早期斯多亚学派的自然哲学是对以前自然哲学思想的综合。但是,这个综合不是简单的凑合,而是综合到一个泛神论的体系之中了。泛神论不承认超自然的神的存在,而把神拉到自然之中,所以它比信奉超自然的神的有神论要合理一些,但仍然不是无神论。   ▲伦理学   早期斯多亚学派认为,最高的善就是过合乎自然的生活。合乎自然的生活就是有德性的生活;德性就是自然引导我们所趋向的目标。过合乎自然的生活就是要我们每个人按照自己的本性以及宇宙的本性去生活。我们每个人自己的本性和宇宙的本性是一致的,因为每个人的本性都是那个宇宙本性的一部分。所以,归根到底,过合乎自然的生活,就是要禁绝一切为万物的共同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就是要服从自己的命运,不做违反命运的任何事情。   具体说来,善包括智慧、正义、勇敢和节制等德性。这些都是首要的,还有从属于它们的德性,如精明、忍耐等。相反地,恶包括愚蠢、不公正、怯懦和放荡。这些都是首要的恶,不精明、急躁等是从属的恶。除此而外,在许多哲学家看来是善的,如生命、健康、快乐、美丽、力量、财富、美名、高贵门第等等,他们并不认为是善的;同样地,在许多哲学家认为是恶的,如死亡、疾病、痛苦、丑陋、瘦弱、贫困、耻辱、出身低贱等等,他们也不认为是恶的。他们认为所有这一切的价值完全取决于是否有利于按照自然去生活,是否有利于我们的德性。如死亡在一般人看来是恶的,但是斯多亚学派认为它可以成为锻炼行为的手段。他们把苏格拉底对受审和判处死刑的态度看成是德性的最高典范,把苏格拉底看成是哲人的最高楷模。   他们认为激情是灵魂的一种不合乎自然的运动,它们有碍德性,应当铲除。他们说的激情有四种:痛苦、恐惧、欲求和快乐。不管哪种激情,它们都是灵魂软弱的表现。有智慧的人不容易坠入这样的软弱之处,所以,他们没有激情,但是他们有良好的情感:愉悦、谨慎和希望。愉悦跟快乐相对,是理性的兴奋;谨慎跟恐惧相对,是理性的避免;希望与欲求相对,是理性的追求。由于哲人不为激情所左右,即使在锁链中他也是自由的,因为他完全由于自身而行动。   斯多亚学派描绘了一种他们理想的社会。在未来的社会中,道德是区分公民的唯一标准,所以哲人和神是有特权的个人,人人都可以和他们结合起来。所有的人都是兄弟,都是同一父母的儿女,有同样的起源和命运。理性要求它们服从统一的法律,把公共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必要时可以牺牲自我,保全真正的自我。   ▲政治学   芝诺著有与柏拉图《理想国》同名的著作,表达了与柏拉图相反的政治理想。这部著作提出的“世界城邦” 和“世界公民”的思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苏格拉底和犬儒派的策欧根尼是这一思想的前驱,他们在被问及“你属于哪一城邦”的问题时,都回答说:“世界。”芝诺根据理性统一性的宇宙因式,认为有理性的人类应当生活在统一的国家之中,这是一个包括所有现存的国家和城邦的世界城邦。它的存在使得每一个人不再是这一或那一城邦的公民,而只是“世界公民”。斯多亚派提出大一统的国家学说绝非偶然。早期斯多亚派哲学家大多出生于希腊本土以外地区.他们生活在文化交流空前活跃的大希腊化时期,反对希腊哲学家狭隘的民族优越感和城邦政治。“世界城邦”的思想预示了后来兴起的大一统的罗马人统治的国家,客观上有助于希腊哲学和文化的传播。   “世界城邦”是完善的国家。按芝诺所描绘的蓝图,它的法律是由自然颁布的“正当律”或“公共法”,而不是人为约定的、在各城邦实施的法律,后者只是前者发展的低级阶段。斯多亚派关于自然律的思想不但在哲学史上有深远的意义,而且在实际中促进了罗马人的法学研究。可以说.希腊哲学和罗马法这两大西方文明源泉的合流肇始于斯多亚派。   自然律是宇宙理性或“逻各斯”的无声命令,无条件地铁人类理性所接受。芝诺以自然律的名义,好除希腊城邦不合理的法律和习俗。他说,世界城邦没有阶级、种族和任何等级差别,一切人都是平等的公民、是互爱互助的兄弟。男女也是平等的,男人不能把女人作为自己的财产。他们应当穿着同样服装,无须向对方遮掩自己的身体。男女以自由结合方式组成家庭.这个城邦将没有殿堂庙宇和法庭辩论,没有剧场和体育场,没有货币、总之,凡是无助于德性的设施一律废止,让理性以自然方式起作用。   自然律的第一条命令是履行责任。芝诺是第一个使用“责任”的人,他把它定义为“与自然相一致的行为”。他说。由驱动力产生的行为,有些被赋予责任,有些没有责任,有些无所谓责任和非责任。区别有责任行为的标准是“可以合理地加以辩护的行为”。责任并非专属于人类,动物也有责任。简而言之,动物对一切有待实现的自然本性部负有责任。自我保存、避害趋利、婚配繁殖是一切动物的责任。但是,人还有组成社会的自然本性,因此,人对他人和国家负有责任,孝敬父母、敬重兄弟、热爱朋友、忠于国家是人所特有的责任。   责任和德性都以自然律为根源,两者的差别在于:德性是终极目标,责任是朝向镕性的从属目标;德性适用于神和人,责任适用于人和动物,只有极少数有智慧的人才能达到德性的要求,但一切人,包括儿童和成年人、有智慧和无智慧的人都能履行责任。规定德性的自然律扎根于人的理性深处,即使哲学家也很难解释德性的依据,但却很容易解释责任所依据的自然律,并用日常生活准则概括责任。虽然存在着这些区别,履行寅任毕竟是获得德性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早期斯多亚学派在伦理学上奉行的是宿命论和禁欲主义。他们认为,面对晚期希腊社会矛盾的不断激化,世风日下,按照他们的处世哲学就可以求得精神上的解脱和心灵上的安宁。实际上这是自欺欺人,无济于事的。

编辑本段晚期斯多亚学派

基本介绍

  罗马政体由共和国转变为帝国之后,斯多亚派几乎成为罗马帝国的“官方哲学”。第一任皇帝奥古斯都的两位教师都是斯多亚派哲学家,从他统治时期开始,斯多亚派不但活跃于宫廷,而且出现在—切公共场所、不但流行于贵族阶层,而且深入一般民众之中。这一时期斯多亚派代表人物中有从皇帝、大臣到奴隶的各阶层、各民族的人士,足见其传播范围之广。晚期斯多亚派的重要著作大多被完整地保留下来,都以拉丁文写成,因此又被称作罗马斯多亚派。罗马斯多亚派表现出罗马人不注重思辨、偏重务实的特征,缺乏希腊斯多亚派的理论系统性,但对人在世界的地位、人的社会员任和道德规范、合适的生活方式和内心修养的途径等直接关系到个人幸福的实践问题作了深入阐述。逻辑学和自然哲学不再受重视,伦理学与神学更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与罗马人的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相协调,为统治阶级提供精神支柱。罗马斯多亚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辛尼加、爱比克泰德和奥勒留。

代表人物

  辛尼加(约公元前4年~公元65年)是西班牙人,父亲是一位有成就的修辞学家。他从小就受到修辞学的教育,同时对哲学也有兴趣。但是,他主要选择了从事政治的道路,一直处于罗马统治者内部斗争的漩涡之中。公元41年,他因触怒了皇后,被罗马皇帝流放到科西嘉岛。公元48年,他又被召回宫廷,担任尼禄的教师。尼禄登基后,他成了主要顾问之一,但是后来又失宠。公元65年,因被控参与政变,被尼禄恩赐自尽。据说,在自尽时,他对悲痛欲绝的家属说:“你们不必难过,我给你们留下了比地上的财富更有价值得多的东西,我留下了一个有德性的生活的典范。”可是,实际上,他是一个典型的言行不一致的伪君子。他口头上宣扬要摒弃物欲,提倡节制,行动上却拼命搜刮钱财,过着奢侈淫荡的生活。对此,他还辩解说:“我所讲的只是德性,而不是讲我自己。要知道,如果我的生活完全符合我的学说,谁还会比我更幸福呢?”   爱比克泰德(公元50年~130年)是地处小亚细亚的弗里吉亚人。他原是一个瘸腿的奴隶。他的主人把他送到有名的斯多亚学派的哲学家墨索尼斯·雷福那里学习哲学。后来,他获得自由,在罗马任教。公元90年,罗马皇帝多米提安把所有哲学家驱逐出罗马,他便迁居到伊壁鲁斯的尼柯波里,在那里讲学一直到去世。他仿效苏格拉底,不发表任何东西。他的学生阿里安把他的谈话记录下来,编辑成《爱比克泰德手册》。   马可·奥勒留(公元121年~190年)出身于罗马贵族家庭,幼年父母双亡,被他的叔父安东尼·庇乌斯收为养子。庇乌斯即皇位后,确立马可·奥里略为继承人。公元161年,马可·奥勒雷继承皇位。他执政时期,罗马的自然灾害频繁,战乱连年不断。他多次率军远征平定叛乱。他在军营和远征途中撰写了《沉思录》。书是为他自己写的,并不准备发表。他阐述了斯多亚学派的伦理思想,也流露出想引退去过宁静的乡村生活的愿望。

主要观点

  罗马斯多亚学派这三个人的思想尽管存在差别,但相同之处多于不同之处。他们都极力鼓吹宿命论。辛尼加认为天命统治着世界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改变世界上任何事件的进程。他的传世名言是:“愿意的人,命运领着走;不愿意的人,命运牵着走。”爱比克泰德把人生在世比喻为剧中的演员,剧作者选择你演什么——演一个乞丐,一个跛子,一个统治者或一个普通公民,你就得去演好他,至于选择则不是你的事。他要人们“服从神灵,向他们投降,在一切事变里心甘情愿地去追随它们,因为一切事变都是由最完满的智慧统治着的。”奥里略要人们相信,一切事情,不管是你喜欢的,还是你烦恼的,都是必然的,这正像春天开玫瑰花,夏天结果实一样,一个人一生中发生的一切早就确定好了,因为命运女神早就纺好了一个人存在的线和附属于他的事物的线了。   既然一切都是命定,他们必然要教导人们服从命运的安排,把服从命运看成是善。爱比克泰德要求人们把贫穷、疾痛和苦难变成快乐的、幸运的、合意的,变成善。奥里略讲,神让人生病,折断肢体,受苦受难,都是为了锻炼人的美德,正如药神让病人吃苦药、洗冷水浴、赤腿走路是为了治病一样。所以,这一切我们都应该高兴地去接受。   当然,他们并不主张人毫无作为地去服从命运。他们还是主张加强道德修养,克服各种激情,只遵从理性的指导。在这方面他们奉行的原则就是节制。辛尼加要人们回避众人所赞扬的一切以及幸运带来的礼物。他讲“使人晕眩的生活终归会使人身败名裂。”奥勒雷认为功名利禄都是没有价值的,它们和一切可感事物一样,都会很快消失在流变的宇宙体系之中。真正的生活不应在财富或名誉中去寻找,而要在探索人的本性中去寻找。   罗马斯多亚学派面对当时罗马社会激烈的社会矛盾,主张对人要忍让和仁慈。辛尼加认为,主人和奴隶来源于共同的祖先,居住在同一个天空下,同样呼吸,同样生活,同样死亡,主人应对奴隶和善,奴隶应对主人忠心耿耿。他特别重视友谊,指出“获得友谊如果是为了同富贵而不是为了共患难,友谊就失去了它的神圣性。”爱比克泰德认为任何事情都有“两个把柄”。如果你兄弟对你不公正,不应该用“不公正”那个把柄来把握它,应当用“他是我兄弟”这个把柄来把握它。奥里略要人们适应命运注定要同它们在一起的事情,命定要在一起的那些人,要爱他们,要真正地忠实地这样做。   罗马斯多亚学派比早期斯多亚学派宣扬了一种更彻底的宿命论和禁欲主义。这里说宣扬,而不是信奉,是因为他们把伦理学变成了自己并不准备去做的伦理说教。他们企图用这种伦理说教去解决罗马社会的种种矛盾,其结果是社会矛盾不但没有解决,他们自己也葬身于社会矛盾之中。   但是,罗马时期的斯多亚学派最重要的功绩在于为罗马法观念的形成准备了一些条件。他们把早期的禁欲主义的、个人主义的遁世,转变为遁世和正直责任制间的一种张力。他们不再把一个人视为一个群体的有机部分,而是普遍法规和政府体制之下的一个个人。原则上所有个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适用的法律之下都是彼此平等的。这里出现了最发达形态的自然法概念。   个人的世界是宇宙的一部分,同样,个人的理性也是普遍理性的一部分。与此相应,人类法则适用于整个宇宙的永恒法则的诸个方面。我们之所以原则上可以把那些符合永恒法的社会法律与那些不符合永恒法的社会法律区别开来,就是因为这个缘故。这样我们就可以区别开这样两种法律,有些法律是由于其符合永恒法而有效的,有些法律之所以有效,是由于它们存在着。人类理性——他的各种形式的基础都在于共同的世界理性——是给定的东西,是某种存在着的东西。这些自然法理论中的关键之处:法律的、政治的法则的基础是一个普遍的自然法则。斯多亚学派的这些观点被罗马政治家和法学家所采纳,形成了后拉法学中的自然法、帝国法、城邦法等多层次划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