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书店:新疆反分裂斗争的历史回顾与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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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反分裂斗争的历史回顾与经验总结

作者:赵璇 高静文

原载:《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摘要]新疆反分裂斗争是一场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政治斗争,从20世纪初至今,国内外分裂势力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对新疆的分裂活动。新疆各族人民与分裂势力展开了激烈的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对新疆反分裂斗争进行历史的回顾,总结新疆反分裂斗争的宝贵经验,对当前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现实启示作用。


  
  2006年9月,胡锦涛书记到新疆考察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新疆的稳定和发展,关系全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关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2009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亲临新疆考察指导工作时强调社会稳定是新疆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没有稳定这个前提条件,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更不可能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新疆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指明了维护新疆社会安全稳定对于新疆今后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极端重要性。这是对新疆反分裂斗争意义的高度概括,也是在总结新疆反分裂斗争、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的实践中得出的科学结论。
  新疆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是在两个战场上展开的,表现为两种斗争形式。一个战场是政治性的对抗战场,表现为激烈的武装对抗、流血战斗,或是政治性动乱、打砸抢烧杀的暴力恐怖活动。另一个战场是意识形态战场,表现形式是政治、文化思想上的较量,两种形式相互融合、相互转化,呈现出复杂的斗争局面。新疆反分裂的斗争就是在两个战场作战,大约经历了一个世纪。从20世纪初至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一、20世纪初新疆反分裂斗争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英帝国主义的极力鼓吹和支持下,“泛突厥主义”和“泛伊斯兰主义”传播到新疆。“泛突厥主义”主张将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和民族联合起来,建立政教合一的“大伊斯兰帝国”。“泛伊斯兰主义”宣称所有操突厥语言的民族是同一个民族,鼓吹亚洲西部和中部地区所有操突厥语的民族联合起来,建立一个“大突厥帝国”,建立一个所谓纯粹的“突厥民族”的国家。20世纪20年代民族分裂分子麦斯武德等人就宣扬“我们的祖先是突厥,我们的祖国是土耳其”,鼓吹“东突厥斯坦独立”。20世纪30年代民族分裂分子沙比提大毛拉和穆罕默德·伊敏打着“东突厥斯坦独立”的旗号,先后在和喀什建立了“伊斯兰教王国”和“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分裂政权。当时由于广大群众反对,其分裂活动没有得逞。20世纪40年代,麦斯武德、穆罕默德·伊敏、艾沙等泛突厥分子利用他们在国民党政府中所占据的要职,极力歪曲新疆历史,鼓吹民族分裂,妄图在新疆建立独立的“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与此同时,以艾力汗·图列为首的泛伊斯兰主义势力,在“三区革命”时期,极力推行其民族分裂主张,宣扬“圣战”,煽动宗教狂热,鼓吹建立“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但是以阿合买提江为代表的革命力量在中国共产党的影响下,团结各族人民,与民族分裂势力进行了坚决斗争,拨正了“三区革命”的航向,使他们分裂祖国的阴谋没有得逞。随着新疆的和平解放,老牌民族分裂分子的政治图谋彻底破灭。
  
  二、20世纪50-70年代新疆反分裂斗争
  
  新中国成立初期,新旧政权更替,矛盾交织,斗争复杂,分裂分子与国民党顽固派残余势力、外国反华势力等搅合在一起,其破坏形式主要有与新生政权对抗、发动武装叛乱等。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的叛乱,目的是要复辟新政权,妄图东山再起,而分裂分子却是要分裂新疆,要把新疆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叫嚣“独立”。
  20世纪50年代,敌对势力以武装暴乱为主要形式,目标是搞垮我新生政权,参与活动的是国民党残渣余孽和部分旧政权留用人员,后台是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残余势力。以分裂新疆为目的,叫嚣“独立”而发动的暴乱,在南北疆都发生过。如在1950年7月24日-8月16日,热合曼诺夫在伊犁叛乱;1950年8月18日和12月26日,沙里红和伊德利斯·努尔派依斯在昭苏叛乱。其叛乱头目,均为隐藏在部队中的分裂分子。20世纪50年代,分裂活动在南疆较猖獗,比较典型的案例有:1954年和田暴乱;1956年墨玉、洛浦、英吉沙等县暴乱;1957年和田暴乱。上述暴乱都打着宗教的旗号,地点均在南疆。解放后新疆发生的20起反革命暴乱和叛乱,有16起集中发生在50年代。
  20世纪60年代,国际国内形势发生剧烈变化,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成为分裂主义分子进行分裂活动的主要国际背景。苏、中两党矛盾升级,新疆成为矛盾斗争前沿之一。在这个背景下,一些分裂思想严重的人开始浮出水面,策动分裂,目标是建立以分裂祖国为目的的政党。在苏联驻新疆外事机构的操作下,引发了伊犁、塔城边民大量外流,民族分裂分子乘机煽动破坏,严重干扰了新疆的和平安定,政治、经济损失巨大。1962年5月29日,伊宁市发生民族分裂分子煽动的暴乱,在此期间,边民大量外流,史称“伊塔事件”或“5·29事件”。中国政府面对伊塔事件,及时采取了应急措施,平息了暴乱,加强了侨民管理。斗争主要集中在北疆地区。
  20世纪70年代,民族分裂活动相对沉寂,一方面从外部原因来看中美关系逐渐改善,美国对中国战略思想发生转变,苏联也因忙于与美国争夺世界霸权而无力他顾;另一方面从内部原因来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新生政权机关为了维护新生人民政权,对民族分裂活动实行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的政策,这一政策的后滞效应清除了民族分裂分子的生存土壤。此外,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内政治斗争形势严峻,这种政治斗争氛围虽然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但相对单纯一致的全民的政治目标,有利于形成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同仇敌忾反对民族分裂的向心力,荡涤了民族分裂分子的生存空间。加之新疆侦破了“东突党”,当时的民族分裂分子的骨干分子多数遭到打击,力量受到较大削弱,整个70年代没有发生重大事件。典型事例有“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简称“东突人民革命党”)的出笼和在南疆发动反革命叛乱。其图谋被我公安部门侦破,未能得逞。分裂分子试图越境,被我军抓获向国外求援的暴徒12名,捕获企图潜入国境的外国间谍9名。
  同时,在意识形态领域,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思潮犹如毒菌在新疆渗透。50年代,出版了《东突厥斯坦历史》、《维吾尔史》、《宗教宣言》、《伊斯兰教历史基础和民族独立的呼声》(又名《七个生活》)等,歪曲历史,蛊惑人心。60年代,分裂组织“东突人民革命党”大肆制造分裂舆论,出笼了《火炬报》、《觉醒报》、《独立报》等,鼓吹新疆独立,煽动分裂。70年代,分裂主义思潮主要通过讲课、作报告、著书、写文章等形式广为传播。
出笼了《维吾尔人》、《匈奴简史》、《维吾尔古代文学》三本书。这些书以学术研究为名,传播分裂思想。他们歪曲、杜撰、篡改历史,妄图将维吾尔族从中国历史上剥离出去;不着边际地夸大维吾尔族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歪曲历史上的民族关系。但是,50年代以来,党的民族政策已深入人心,各族人民建立的良好的民族关系影响着人们,各族人民对祖国的热爱和对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使分裂活动不得人心,尽管“文化大革命”扰乱了社会秩序,但分裂主义的图谋仍然受到各族人民的反对。
  
  三、20世纪80-90年代新疆反分裂斗争
  
  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浩劫,我国的政治、经济均遭到严重破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百废待兴。在恢复经济、全面落实政策过程中,新疆分裂主义势力乘机兴风作浪,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落实宗教政策的过程中,被取缔的经文学校死灰复燃,这些私办的经文学校并非以传授知识为主,分裂分子往往将其作为培养信徒的阵地;二是传播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煽动民族情绪,叫喊独立,分裂国家:三是“东突”分裂势力活动频繁,甚嚣尘上。新疆分裂分子与国际恐怖组织合流,东突势力与塔利班、本·拉登、车臣等国际恐怖组织连成一气,冠以各种名称的分裂组织纷纷出笼,分裂破坏活动频率加快,形式多样,手段残忍,恐怖色彩浓厚。20世纪90年代是新疆分裂主义分子犯罪活动的高发期。主要有以下特点:
  
  1、建立各种反动组织。1990年以来,新疆的反革命集团、非法组织及反动团伙案件急剧增加。仅1990年到1995年6年间全疆公安机关共破获旨在搞分裂的反革命集团(组织)、非法组织及反动团伙案件109起,成员达1831人。这些反革命组织、反动团伙的组织形式呈现多样化,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类是典型的反革命集团(组织)。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首先,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策划和制造新疆独立,分裂国家统一的反革命目的非常鲜明;其次,为了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分裂破坏活动而建立组织;最后,组织较为严密,核心骨干有分工,内部有组织纪律,吸收发展成员一般有一定程序。第二种类型是集中在文化、教育等领域,多以非法组织面目出现的反动团伙。尤其近年在一些中学、大学、专科学校肆意发展,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这类组织往往打着“东突厥斯坦独立”的旗号,从事分裂祖国统一、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是新疆非法组织不同于全国其他省份的主要特点。第三种类型是纠合性反动团伙。这类反动团伙主体是由坚持以教划线,反汉排汉,坚持民族分裂立场,态度十分顽固的反动塔里甫纠合而成,是新疆地区分裂势力有组织地进行分裂破坏活动的社会基础,是分裂势力的“敢死队”。
  
  2、加紧进行恐怖破坏活动。近年来,新疆地区分裂势力的破坏活动逐年升级,最突出的表现是带政治性的爆炸、暗杀等暴力恐怖案件急剧增多,其表现方式有三种:一是,“拆桥”行动成为新疆分裂分子恐怖活的主要方式。即通过暗杀爱国进步宗教人士和党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恐吓爱党爱国的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和宗教人士,切断宗教界、少数民族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联系,妄图以此壮大其分裂活动的声势,削弱我分裂斗争的正义力量。二是,分裂分子公开拒捕,持枪与我进行武装对抗。自1996年4月12日到5月27日,在阿克苏、乌鲁木齐、喀什等地,我公安民警在侦查、追捕过程中,与暴力恐怖分子进行了六次枪对枪的较量,毙敌18人,击伤13人。三是,新疆分裂分子暴力恐怖活动呈现出当代国际恐怖活动的特点: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破坏目标明确,针对性很强;手段残忍,连攻击对象的亲属也不放过,为达到目的和保全组织,不惜采用自杀性攻击手段;破坏活动导致的人员死伤、财产损失数量和严重程度虽然不同,但带来影响很大。
  
  3、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和侵蚀。进入90年代后,意识形态领域中分裂思潮恶浪翻滚,不少分裂言论反映在包括报刊、电台、文学作品、音像制品、文艺演出等传播媒体中。尤其在宗教领域,宗教极端势力疯狂利用宗教进行分裂活动。他们竭力向新疆民众尤其是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灌输“圣战”、“新疆独立”、“建立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等分裂新疆、破坏祖国统一的思潮。具体做法有:其一,不遗余力地争夺青少年,非法私办经文学校;向青少年灌输分裂主义思想,部分教师充当了急先锋:为培养高级分裂接班人才,宗教极端势力创办了所谓“圣战大学”。其二,疯狂煽动宗教狂热;大量修建清真寺:通过讲经形式,鼓吹“圣战”,建立“东突伊斯兰国”;通过非法出版物和音响制品灌输。
  1997年到1998年,针对分裂势力的恐怖暴力罪行,新疆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的基本方针是:对群众宣传教育,提高认识,分清敌我,安定团结;对分裂势力,坚决打击,对分裂恐怖活动,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对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犯罪。经过两年的集中整治,分裂分子、宗教极端势力的暴力活动受到遏制,新疆地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四、21世纪以来新疆反分裂斗争
  
  “9·11”事件后,国际反恐力量加强了对本·拉登、塔利班和纠合在一起的新疆分裂势力的打击;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功运转,对“东突”分裂恐怖势力的遏制效果也日趋明显;新疆对“三股势力”采取“露头就打,先发制敌,毫不手软”的斗争方针,使暴力恐怖事件在新疆境内的发生率有所下降。
  然而,分裂势力的野心不死。当“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简称“东伊运”)被联合国安理会列入恐怖主义制裁名单之后。“东突”势力为逃避打击,打着“民主”、“人权”、“自由”的幌子,极力洗刷恐怖罪名,变换手法继续从事反华分裂活动。2004年,“东突”势力在境外拼凑成立了“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简称“世维会”)。此后,“东突”势力一直在密谋策划分裂和暴力破坏活动。2008年,针对北京奥运会先后制造了多起暴力恐怖事件。3月7日,恐怖分子企图袭击民航客机制造空难,破坏奥运。特别是在2009年7月5日,境内外分裂势力制造了新疆乌鲁木齐市“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新疆发生的性质最恶劣、伤亡人数最多、财产损失最严重、破坏程度最大、影响最坏的一起暴力犯罪事件。截至2009年7月17日,造成197人死亡(其中绝大部分是无辜群众)、1 700多人受伤,331个店铺和1 325辆汽车被砸烧,众多市政公共设施被损毁。事件发生后,中央和自治区政府采取果断有力措施,依法制止暴力犯罪行为,迅速平息事态,恢复了乌鲁木齐的社会稳定。
  进入21世纪,意识形态领域中分裂思潮并未减退,鼓吹“东突独立”的书刊、文章相继出笼。《浑泉》、《巴达吾来特》、《喀什和卓》等四部小说,350万字,分16册出版。有5篇吹捧文章紧随其后,具有分裂毒素的书稿出版后,被分裂组织当做教材。煽动分裂的小说《野鸭子》刊登后,一电台播送了“删节本”。2002年元旦,在新疆人民会堂文艺演出的舞台上,竟然有人朗诵攻击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诗歌。彻底清除意识形态中的分裂思潮,更是任重道远。
  
  五、新疆反分裂斗争的成功经验
  
  新疆的反分裂斗争是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在与分裂势力的长期斗争中,新疆各族人民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直接指挥下,粉碎了分裂势力一次又一次的分裂图谋,积累了宝贵的战斗经验。
  
  1、加强各级党委对反分裂斗争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
  要做到打击“三股势力”一个声音、一致行动,必须抓好党的建设。首先的问题是班子问题、干部问题。从1996年中央7号文件起,中央及中央领导同志江泽民、胡锦涛对新疆稳定的一系列指示,是解决新疆各级班子、各族干部对新疆反对民族分裂问题如何认识的政治标准。1998年江泽民在视察新疆时强调:“要维护和加强新疆各民族的大团结,就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之所在,也是新疆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全区各族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管是来自那个民族的,都是党和国家的干部,都必须把反对民族分裂主义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政治上强是对新疆干部第一位的要求。新疆的各级干部,都要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讲政治的最重要内容,在这一大是大非问题上自治区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和干部始终要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真正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用正确的用人导向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其次,新疆各级党委把反分裂斗争作为头等大事,一刻也不能放松。第一,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一系列维护新疆稳定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并组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具体负责,为反分裂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组织和措施上的保证,逐步形成打击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工作机制;要建立和健全工作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领导成员也要明确各自的责任。第二,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中,有针对性、分层次地抓好工作;尤其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强防范,既要时刻防范武装的暴力恐怖活动,也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第三,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中,各级党委、政府决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必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社会思想动态,经常分析本地区的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必须坚持“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斗争方针
  为了遏制“三股势力”的嚣张进攻,自治区公安、安全等机关变被动防御为主动进攻,对“三股势力”采取了“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斗争方针,对民族分裂组织团伙个案不姑息、不经营,一经发现,坚决打掉,取得战术上的胜利。
  没有打击就没有稳定。斗争经验证明,必须首先从气势上坚决压倒“三股势力”,才能谈得上更深层次的治理。对“三股势力”,任何时候都不能让他们有生存的空间。即:不能让他们形成统一的组织,不能让他们拥立挑头扛旗的代表人物,不能让他们有武装,不能让他们有根据地,绝不能让“三股势力”做大成事,是在残酷的反分裂斗争,在血与火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斗争经验。10年间,公安、安全机关连续破获一大批重大案件,挖出一系列民族分裂组织和团伙,抓获并依法惩处了一批民族分裂分子,依法严厉打击了非法宗教活动,查获收缴了大批武器弹药、制枪制爆装置等及非法宗教宣传品。反“三股势力”现实破坏的斗争逐渐由被动走向主动。
  坚持不懈地抓好集中整治工作。要根据变化的形势创新思路、创新办法,要坚持哪里社会治安混乱,就集中整治哪里;哪些问题突出,就解决哪些问题的原则,把集中整治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综合治理要集中整治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要以综合治理工作为依托和基础。这是一项动态的复杂工作,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强化。
  
  3、最大限度地依靠群众、发动群众
  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斗争是一场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的斗争,只有团结和依靠各族人民群众才能取得胜利。各族人民群众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力量源泉,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近年来,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利用各种方式与我们争夺群众,这是一场争夺人心的政治斗争。反分裂斗争能否取得胜利,新疆能否长治久安,决定因素就在于我们能否团结、依靠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只要广大人民群众发动起来了,就会形成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
  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也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如乌鲁木齐“7·5”事件发生以来,党和政府紧紧依靠群众,迅速平息了事态,恢复了社会秩序。在暴徒打砸抢烧的危急时刻,各族干部群众患难与共,团结互助。事件平息后,各族群众深明大义,顾全大局,积极配合支持党和政府工作,为维护新疆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在与境内外“三股势力”的斗争中,维护社会稳定这个大局,需要以法律为强大武器,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同时要以群众为强大后盾,紧紧依靠各族人民群众,形成社会稳定的强大力量和牢固基础。
  
  4、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
  意识形态领域是反分裂斗争的重要领域。毛泽东说过:“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长期以来,新疆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为了实现其罪恶的分裂目的,一直非常重视反动舆论宣传。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国际局势变化的影响,新疆民族分裂主义活动呈现出升级的态势,反映在意识形态领域,表现为分裂舆论宣传甚嚣尘上,持续升温,久禁不止。新疆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斗争异常激烈和复杂。长期以来,新疆重视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进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的教育。牢固树立“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疆自古以来是多民族共同生活的地方”,“新疆自古以来是多民族共同开发建设的地方”,“新疆自古是多种文化和宗教交流的地方”,“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等观点。特别重视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培养。“五观教育”和“四个高度认同”从中小学抓起,并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来抓。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尤其是对宗教书刊、音响制品管理工作,坚决打击非法宗教出版物,特别是对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出版物要严肃查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深入到基层。注意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自觉地长期抵制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凝聚各族群众的力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齐心协力维护新疆社会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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