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sol5.3破解安装:巴中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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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巴中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根据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0年度市(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要求,我们对2010年度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认真践行“四个亲自”要求,逗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切实践行“四个亲自”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胡锦涛同志“四个亲自”要求,市委书记李仲彬认真履行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及考核、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典型案件查处等工作,多次听取情况汇报,主持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下基层、部门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市政府召开廉政工作会,部署督查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努力打造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
(二)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内容细化为17个大项89个小项,逐项分解落实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级部门及县区党委、政府,明确了市级31个牵头部门和58个协办单位。
(三)严格责任督查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巴中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函三问”暂行办法》,对31个市级牵头部门和4县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查,向责任牵头单位发督办函31件,督促整改落实。全市共追究党风廉政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52人。
二、加强对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推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部署任务的贯彻落实。市委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对提高学习能力、推进思想解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各项任务作出了全面的部署。市委书记李仲彬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接受监督、依法接受监督,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六个转变”。
(二)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内需促增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全市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灾后重建项目1983个、扩大内需项目564个进行自查;组织开展对289个投资额达50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排查;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月报告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严重问题进行立案查处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促进了灾后重建、扩大内需项目顺利实施。
(三)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认真抓好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十项民生工程”,加大了对民生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组织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督导落实进行目标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截止11月底,全市实施的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文化体育等“十项民生工程”推进顺利,效果显著。  (四)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各级部门实行“一岗双责”,“一把手”负责、领导挂包、强化督查督办。共组织全市督查8次,暗访督查40多次,发现问题303个,发出督办整改通知书82份,建立问题台账77条,落实整改77条,问责单位181个、问责人员143人。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养成习惯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果显著。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加强和规范查办案件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电话举报1589件,初核案件线索172件,立案查处8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人,其中县处级3人,乡科级36人。全市检察系统查办贪污贿赂案件31件42人。
四、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
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全市共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疗购销、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2件13人。
五、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及围标串标、违规变更规划、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并以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或地区援助的项目进行检查;抽调16名专业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分县区开展了督查,发出《整改通知书》24份次,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20家企业进行了处理,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共立案调查1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六、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视频会后,市委赓即召开常委会传达学习,对全市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出了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把《廉政准则》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市委组成了《廉政准则》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由市级领导带队参加了各县区、市级重点部门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四县区按照市委统一要求,认真开展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文件,对建立学习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提出要求。
(二)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严禁”和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四不准”的规定。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了领导干部落实“五严禁”、“四不准”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全市共有18名领导干部主动上缴礼金31.8万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123.92万元、处理7人;落实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宴席申报制度,查处3名领导干部大摆宴席敛财行为。
(三)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的问题。自2003年起全面停止实物和福利分房。全市尚未发现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的情况。
(四)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市委组织部专门组织对离职或退休干部的从业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尚未发现有不规范的从业行为。
(五)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的管理。市委组织部专门组织对全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全市尚未发现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
(六)继续开展社团和国企“小金库”专项治理。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市纪委、财政等5家单位制定了《巴中市社团、国企“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市“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开展了对全市社团、国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这项工作的督促检查。
七、着力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市委作出了大兴求真务实、调查研究、艰苦奋斗之风,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决定,下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回乡开展群众工作的通知》,全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发挥地缘、人缘、血缘优势,利用乡情、亲情、友情资源,回到出生地、成长地开展了群众工作。全市70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村2000余个,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和协商解决具体问题3000余个,联系贫困户1万余户。市委出台文件明确了市级领导、部门和干部“挂、包、帮”对象及责任。全市落实挂包帮扶村422个,各级干部共结对帮扶贫困户8689户,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0694件。从而转变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八、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
(一)深入开展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根据中央、省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了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市委组织部、市外事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市专项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取消了2名科级干部公款出国(境)申请。全市仅有15人因公出国(境),无公款出国(境)旅游情况。
(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违反规定配置使用公务用车。市政府车编管理部门严格了编制管理,从源头上堵住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同时,建立了新购车辆台账、落实了车辆管理制度、加强了车辆调拨管理、严格了旧车变卖处置。全市没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现象。
(三)进一步扩大公务卡消费试点,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根据全省公务卡改革专题会议要求,下发了《巴中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理(试行)》,确定了17个市级单位为首批试点单位,规范了公务接待行为。从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试点单位公务卡结算范围的公务消费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
(四)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及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尚未发现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
(五)认真解决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按照中央、省上的要求,制发了《关于对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清理摸底工作的通知》,对清理摸底范围、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作了安排部署。全市共取消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14项。
九、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精神。重点提升推广各县区近年来探索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机制,平昌县“三双一质询”制度,南江县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巴州区勤廉质询制度均受到上级纪委肯定;通江县村(居)工作监审制度,强化了乡镇纪委在农村的监督功能。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阳光村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四县区选择群众公信度低的村两委班子作为试点,有针对性探索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二)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国资监管部门出台文件,建立了重大事项报批、企业投融资管理、国家出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国有资产保护协作等10余项制度,对国企法人任期或年度实行经济责任审计。
(三)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以社区、单位、家庭三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为模式,抓机构、抓阵地、抓活动、抓规范。全市建设社区阵地897个;在巴人广场、街心花园等场所举办反腐倡廉图片展览、法制知识挂图展共5场次,观看居民有6万多人次。
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集中开展了食品药品、农资打假、市场价格、商业欺诈等专项治理行动。查处各类药械案件864件、违法农资产品40054公斤、虚假广告宣传案5件、取缔无证经营的街边店、路边店124家。
(二)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涉农项目资金和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监管,纠正和整改违规问题9个;查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案件4件;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问题159起。
(三)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全年共组织治理公路“三乱”明查暗访4次,纠正不规范执法和不当的执法行为,尚未发现有公路“三乱”行为。
(四)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扎实开展部门(行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对33个市级部门、60个乡镇人民政府及341个基层站所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各级主管部门加强了对水、电、气、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监管。
(五)抓好《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市纪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巴中日报社,以广播电台为平台,组织“阳光政务热线”节目41期、4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350名中层以上干部上线,接听热线电话645通,其中投诉问题225件,群众满意率97.6%。
(六)深化治理社保基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了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工作,逗硬落实整改。全市整改收回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及个人未及时缴纳的社保费17395万元;收回社保基金在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存款1408万元;对5家虚开药品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严肃查处。
(七)深化治理住房公积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进行了清理,加大了催收缴存力度。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5545万元;新增缴存单位26个3088人;支持1023户职工家庭购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3919万元。
(八)深化治理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监管中突出问题。对抗灾救灾资金、“民生工程”资金、捐赠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进行清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使用效益好,尚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
(九)深化治理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全市《关于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四县区对全市2007-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扶贫项目的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检查,尚未发违纪违规的问题。
(十)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今年4月、10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对教育“三乱”行为进行了整顿。查处了11起教育“三乱”行为,对2名校长进行了行政处分,对1名校长进行了诫勉谈话,12名教师受到了处理,清退费用7.3万元。
(十一)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规范药品器械采购行为。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治理,制发了卫生系统“五条禁令”。医患关系明显缓和、社会舆论明显好转、医疗纠纷明显减少,群众反映好。
(十二)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巴中市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认真清理行政机关委托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承担有关服务收费工作。全市对62家涉企专业协会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共取消了13家协会的16个违规收费项目。
(十三)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市委将省上《紧急通知》列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题,组织认真学习,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明确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负责本系统的监督检查,尚未发现违纪违规的情况。
十一、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和被拆迁户。全市“六路、六库”等省市重点工程征地19553亩,安置被拆迁户1050户,兑现青苗附作物和土地补偿安置费1.627亿元。查处征地拆迁安置中截留、挪用、克扣等损害群众利益案件5件。
(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在7、10、11月与相关部门深入到各县区对机关单位、重点企业、大型商场进行了全面节能降耗督查,关停4家能耗高的企业。基本完成了省下达的GDP能耗比上年下降5%,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6%,化学需氧量消减900吨,二氧化碳控制在15万吨以内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对规范和节约用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巴中城区闲置土地进行了清查,共清理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20宗334.7亩,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宗158.6亩,收取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工11宗150.6亩。严格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促进了土地资源合理、有效利用。
(四)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检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1190家(次),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2家,责令限期整改2家;对辖区重点污染源、城区“三废一噪”污染、城乡结合部的小型加工业开展了彻底整治,检查企业918家,依法查处未批先建的娱乐会所3个、洗车场25家,房地产开发项目5个、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396家、噪声扰民233起;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关闭无证采砂场37家,制止无证采砂16处,拆除采砂临时建筑7处。投资300万元修建了水质预警自动监测站。
(五)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各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1-10月,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主要控制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11%、16%、6.26%,确保了事故死亡指标控制在省上下达控制指标以内,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得到扭转。
(六)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针对招投标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易滋生腐败的现实情况,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行招投标电子化,对所有招标开标评标活动实行录音录像监视。受理招投标投诉31件,调查处理31件,纠正规范11件;严肃查处招投标案件12件。
十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
(一)进一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加大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力度,推进场地设施标准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运行标准化,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群众评议制落实较好。1-11月,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01613件,办结201269件;按时办结率100%、现场办结率99.27%,群众评议满意率99.98%。
(二)切实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控,加强行政效能专项监察,加强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实行效能“三问”责任制。截止10月底,受理群众效能投诉55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165个责任单位60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十三、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发挥“大宣教”作用,把反腐倡廉宣传纳入了市委宣传思想工作重点,通过媒体设置专栏广泛宣传。开展《廉政准则》宣传教育,将其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党校主体班学习内容,全市安排了《廉政准则》考试。开展党性党纪党风教育,以典型案例为教材加强警示教育,各级党委、纪委负责人讲廉政党课47次,组织机关2000多名干部到巴中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国土、规划和建设、地税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干部到中级法院旁听腐败案件审理。开展争做“朴实、吃苦、感恩的巴中人”活动,弘扬红军精神,发扬王瑛精神,加强理想信念、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开展廉政文化“七进”活动,着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景区。加强廉政文化基地建设,把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刘伯坚纪念馆、王坪烈士陵园、列宁公园等作为廉政文化基地建设重点;收集整理宣传红军廉政文化,召开了中国工农红军石刻标语研讨会。
十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抓好《巴中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分工意见》任务落实。及时分解牵头任务,制发了《关于印发〈巴中市2010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表〉的通知》,将省惩防体系办下达的80项工作任务分解到27个市级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明确责任。严格督查督办,向牵头单位发出《关于落实2010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督办函》27份,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发《关于落实2010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提示函》15份。
(二)不断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出台了《巴中市委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开放了市、县区党委常委会、全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协常委会、乡镇党委会、各级各部门党组、行政会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人权、财权、事权的重大决定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广泛征求和听取各方意见,达到党务、政务、村务、厂务依法、如实、按时公开。
(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市188所建制乡镇卫生院、99所非建制乡镇卫生院、4所市县级综合医院、4所中医医院、5所保健院、5所疾控中心、5所卫生执法监督机构、1所中心血站全部实现了院务公开,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可提供价格查询服务。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省委、省政府批准实施了《巴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撤销了市政府工作部门7个、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1个、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个、自定行政机构3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个,新组建了8个政府工作部门。通过改革,市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33个。
(五)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在全市统筹公选13名市级部门科级领导职位,面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公开选拔了12个副乡(镇)长职位,采取比选办法引进各类专业人才13名,公开选拔了15名有任乡镇党政正职经历的副县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从基层选调科级干部35名。强化领导干部“问责”,5名领导干部受到免职、停职处理。
(六)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对行政审批部门落实“两集中、两到位”的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清理督查,建立完善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截止目前,市、县区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198个部门基本完成了集中到位工作,应进必进率达到100%。
(七)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市、县法院实行了主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法官执法档案;市、县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推进了诉讼监督改革。
(八)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市级和4县区实行了部门综合预算,71个市级部门预算全部提交市人代会代表审议。
(九)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全市全年采购金额38000万元,比去年增加3000万元,节约率达10.58%。
(十)加大预防腐败制度审查试点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对与《廉政准则》相关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制度规定进行清理。清理规范性文件526件,其中继续有效325件,拟修改37件,废止164件。
(十一)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度,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制度建设。以惩防体系课题调研为切入点,全力推动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工作。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开展构建惩防体系基本框架课题调研的通知》,按预防、监督、惩处、保障4大块,16小块,78个课题为支点,开展了调研,并在四县区召开了座谈会,共收集调研文章近500篇,强有力地推进了制度建设。
(十二)加大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一年来,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党风党纪》、《廉政聚焦》发表反腐倡廉消息500多篇(条),省级以上采用转载150余篇(条)。《巴中日报》开设了“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今日时评”、“记者探访”、“阳光政务”等多个与廉政建设相关的栏目,发表相关文章300多篇。巴中电视台新开设“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直播热线”节目,播出廉政专题60多期。《今日巴中》开设了“廉政论坛”,发表理论研讨文章10余篇。
(十三)积极开展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紧紧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管理风险点以及人员素质风险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全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现场会后,市委常委会作了及时传达学习,迅速召开了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李仲彬作了《从道德、制度、法律层面入手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廉政报告,指出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加大反腐力度,让腐败的人不愿、不能、不敢腐败。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县区上下对口将10个部门列入首批试点单位。试点单位高度重视,分别制定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扎实有序推进了该项工作,市工商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经验得到省上的肯定。
十五、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认真落实了中纪发[2009]9、10号和川纪发[2009]2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建设、完善了机构设置、增加了人员编制、加大了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使用力度、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设备装备补配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