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lab2013a软件激活:民办教育“错位尴尬”待走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1 17:39:52

民办教育“错位尴尬”待走出

在全国教育体系中占比达四分之一的民办教育,运转体制却并不顺畅。今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龚学平在审查“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时,历数民办教育发展遭遇的种种尴尬,引起小组代表们的共同关注。

“‘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规范办学秩序’,这让民办教育的办学者感到很温暖。”龚学平说,目前全国仅民办高等院校就有600多家,在校学生数近500万,“近四分之一毕业生来自民办学校,这是中国教育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教育改革的一支重要力量。”

但在现实中,民办教育往往遭遇“错位的尴尬”。龚学平说,根据相关法律,我国民办院校目前被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并不能与事业单位属性的公办学校享有同样政策待遇,接受政府相关信息的渠道也不如公办学校通畅;在市场运作中,他们却要像企业一般接受政府管理并缴税。更令人焦虑的是,由于民办院校教师编制问题悬而未决,缺乏稳定的身份和保障,你给再多的钱,优秀教师也不愿意来。

与此同时,我国的非营利性民办院校,也很难获得国家的资金补贴。不少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每年有近三成教育经费用于资助私立等非营利性学校,这在我国的非营利性民办院校身上却始终付之阙如;相关规定中将企业或个人自办院校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出资参与主办的民办院校归为一类一并管理,也被认为会导致竞争有失公允。

而在龚学平看来,行政管理上不同程度存在的“越位、错位、失位”现象,更可能阻碍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民办学校虽是民办,但自主权非常有限,甚至连课程设置、招生计划等都必须遵循政府部门的行政指示。反过来,对民办教育的立法、规划、标准制订等方面,政府却存在缺位。”对此他呼吁,政府应当转变职能,落实民办学校的办校自主权,“那些微观问题的管理权,应当归还校长和学校。”

政府部门则在制度设计层面被寄予期望。龚学平建议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将民办学校列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从法人属性上消除民、公办学校的地位差异,亦为民办院校留住师资提供保障。同时,他还期望政府出台合理的回报和优惠政策,并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学校直接资助的制度,由此激励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民办教育事业。

此外,龚学平还建议相关部门设置严格准入门槛,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现在不少民办学校几乎是制造大学文凭的工厂,对这些应当坚决整改,乃至关停并转,从而保证民办教育的质量。” (本报北京3月7日专电)发布时间: 来源:2011年03月08日新闻晨报 本报特派记者 朱珉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