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网络连接不上wifi:关于2010年第二季度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9:19:05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我厅2010年建筑业管理工作安排,2010年5月下旬至6月初,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二季度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对河池、百色、来宾、玉林4个市及其所辖的宜州、巴马、田林、乐业、忻城、象州、陆川、博白等8个县(市)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31个在建项目,其中公用建筑6个,住宅工程24个,市政工程1个,总建筑面积86.92万m2,总造价7.38亿元;共涉及31家建设单位、31家施工企业和25家监理企业;共发出26份整改建议书,其中有10份停工整改建议书和16份隐患整改建议书。从检查情况看,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履职基本到位,大部分工程的施工安全和实体质量处于基本受控状态。
二、存在的问题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履职情况
1. 个别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未认真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督查不够,工作不认真负责,对检查出来的违法违规工程未能认真查处。
2. 个别监督机构监督不到位,工程监督档案资料收集不全,对工程的建设程序未能严格实施监督,对部分工程存在的较大质量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对工程参建各方人员的资格审查不认真。
(二)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
1.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如现场管理人员往往是报备案的不在岗,在岗的未报备案;持证的不在岗,在岗的未持证。特别是外省入桂企业,管理人员随意更换而未办理相关变更和备案手续。本次检查的31个项目中,有20个工程的管理人员不在岗或履职不到位,占检查项目总数的64.5%;有13个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到施工现场,占检查项目总数的42%,而且这些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履职,资料文件随意由他人代签代发。
2.部分项目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未认真履行对项目部的检查职责。本次检查的31个工程中,有21个工程的施工企业和15个工程的监理企业未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无任何检查记录,分别占受检项目总数的68%和48%。大部分施工和监理的项目部例行自检周期太长,检查内容和记录以及整改措施不符要求。
3.个别施工企业对监督机构、监理项目部发出的整改通知拒不整改。如广西恒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巴马寿乡花园4#楼工程,对监理发出的35份、监督机构发出的3份停工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置之不理,未回复而仍继续施工。
4.总监到位率偏低。本次检查的31个项目中,有11个项目总监未到现场,占检查项目总数的35% ,而且这些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岗履职。个别工程由不具备监理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监代表,且所有文件和验收均由总监代表代办,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形同虚设。
5.部分施工、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水平较低,责任心不强。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另一突出问题就是参建企业的管理人员技术水平普遍不高,不注重施工方案,现场施工与原制定并通过监理审批的方案严重不符。
6.部分企业的合同管理混乱,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职责不清。如由柳州园林建设工程公司承建,广西柳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忻城县信合·财富名城5#楼,施工企业以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柳州园林建设工程处来宾市分处”名义承接施工任务和签署相应文件,监理企业所用公章为“广西柳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忻城分公司”,这些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所签合同均为无效合同。
7.个别工程无视检查。如承建巴马解困小区二标工程的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停工”为名,在提前一天通知的情况下,仍拒不派管理人员配合检查,造成检查组无法进入工地现场。
(三)现场质量问题
1.混凝土同条件试块:许多工程未制定混凝土同条件试块留置方案,同条件养护试块养护不规范,未按规定放置在代表部位旁,无积温记录,未按等效龄期送检。
2.钢筋工程:部分工程的构造柱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加密箍筋,未做135°抗震弯钩,弯钩平直段长度不足,钢筋偏位严重,主筋不与上部结构连接。预埋拉结筋间距过大,植筋无专项施工方案且未进行抗拉拔试验。
3.现场搅拌: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砌筑砂浆无可靠计量设施,不按配合比称量上料,使用配合比中没有且质量证明文件不全的外加剂。
4.混凝土表观质量:部分项目的混凝土梁板柱等构件表观质量存在较多缺陷:梁柱边角疏松、孔洞、飞棱掉角较普遍;部分构造柱烂根,主筋外露。
5.混凝土施工:部分工程的梁板、柱节点存在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时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对该节点分段施工时未按规范要求留置试块。
6.砌筑工程:部分工程使用小型砼砌块的未按规范要求反砌,墙体交接处留阴搓,框架填充墙顶部未按规定斜砌。墙体灰缝砂浆不饱满,局部竖缝透光。
(四)现场安全问题
1.施工临时用电:部分工程的临时用电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没有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电箱无标识,一箱多闸现象较普遍,个别工程仍违规使用建设部明令禁止使用的HK型隔离开关。
2.脚手架:外架连墙件设置不符合要求,数量偏少;外架与建筑物空隙处安全防护不严,个别工程仍在使用明令淘汰的竹脚手架。如乐业县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乐业县社会救助管理站综合楼工程。
3.模板:大部分工程的模板搭设与方案不符,荷载计算不规范,个别工程的模板方案无操作性。钢管支撑的立杆不垂直,缺少水平拉结,且间距过大;使用木支撑的顶木用圆木,立杆底部垫砖现象较普遍。
4.施工机械:部分项目的井架和塔吊未经检测就投入使用,井架无楼层安全门、吊篮安全门、安全通道和停靠装置,且无专人操作。
5.文明施工:一些工程的施工现场没有围挡封闭,大门设置不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安全标牌缺少,施工项目部未设办公室。
三、处理意见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和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此次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共涉及的7家施工企业(见附件1),对现场监理履职不到位、公司例行检查和项目部自查制度不落实、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所涉及的5家监理企业(见附件2),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在整改合格前,企业不得在广西境内参加工程投标、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企业经过整改合格并经工程所在地的县级或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工程进行复核合格后,于8月10日前将整改材料一并报送我厅建管处。
(二)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12个工程项目,所涉及的9家施工企业和11家监理企业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见附件3)。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进行认真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三)对忻城县信合·财富名城5#楼工程所涉及到的柳州园林建设工程公司和广西柳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立即责令建设单位解除合同,重新与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签订合同,并于2010年8月10日前向我厅作专题汇报。对拒不接受检查的巴马解困小区二标工程,要求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检查组,负责对该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8月15日前专题报送我厅建管处。
 
附件:1. 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施工企业一览表
2. 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监理企业一览表
3. 通报批评的项目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1:
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施工企业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施工企业
1
玉林市天禾春城住宅小区
邯郸市洪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
来宾市香格里拉花园小区
荆门市嘉园建设有限公司
3
河池市时代广场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4
宜州市第六小学教学楼
宜州市建筑工程公司
5
巴马县寿乡花园
广西恒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巴马县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学生食堂
大化瑶族自治县建筑工程公司
7
忻城县信和·财富名城
柳州市园林建设工程公司
 
附件2:
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的监理企业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监理企业
1
来宾市香格里拉花园小区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
玉林市天禾春城住宅小区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3
宜州市第六小学教学楼
广西隆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忻城县民族中学教学楼
广西柳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5
玉林市万昌·东方巴黎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3:
通报批评的单位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监理企业
施工企业
1
玉林市万昌·东方巴黎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
2
玉林市西雅图住宅小区(二期)
玉林市同威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广西远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3
博白县富强大厦
广西永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西桂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
陆川县九洲江世纪花园(二期)
广西南宁宏翔监理公司
广西桂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
来宾市清华苑
大连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6
来宾市建设小区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裕达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7
忻城县信合··财富名城5#楼
广西柳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市园林建设工程公司
8
象州县象发花园商住楼
柳州城信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泸县第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
象州县廉租房住宅楼三期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西圣泰建设工程公司
10
乐业县社会救助管理站民政局综合楼
广西南宁建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乐业县建筑工程公司
11
巴马县寿乡花园
河池市建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2
巴马县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学生食堂
河池市建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