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ort request:浅谈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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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年09月13日 15时23分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梁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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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办公厅、中组部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干部工作中带长期性、复杂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是一个需要从多方面付出不懈努力的持续过程。那么如何实现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一目标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必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用人标准和导向上提高公信度,这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第一要义。选人用人的导向正确了,就等于树立起一面旗帜,会对广大干部产生积极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反之,选人用人的导向发生偏差,就等于打开了用上人不正之风的闸门,助长歪风邪气的滋长蔓延。在用人方面,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了要树立“六个导向”( 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深刻阐明了在新阶段新形势下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和组织工作的基本方略和用人标准,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确立了新标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岗位工作的干部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从而形成一种“褒奖贡献突出干部,支持满身正气干部,鼓励老实干事干部,鞭策相形见绌干部,教育跟风行事干部,约束投机钻营干部,惩处贪污腐败干部”的良好氛围,使那些急功近利、搞形式主义、不讲原则的人没有生存的土壤,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水平和群众的满意度、公认度。
二、必须通过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在扩大选人用人民主上提高公信度,这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要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上扩大民主。当前必须在努力推行和完善以下几项制度上下功夫: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提名环节是干部选任的首要环节。从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链条上看,干部任用提名是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它既是对干部考评、任职资格和后备干部等环节结果的综合运用,又是党委用人决策的依据和前提。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关键在于初始提名环节,必须切实把好选人用人“第一关”。按照传统的初始提名模式,一个干部一旦被提名,基本意味着被任用,之后的推荐、考察、决定、公示等环节很容易通过。为此,必须要综合运用组织部门提名、单位提名、领导个人提名、个人自荐等多种提名形式,充分发挥县委全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提名中的作用。镇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一把手”逐步实行县委全委会提名制度。为扩大党内民主,我们县探索了实行镇党政正职人选以县委全委会提名的办法。2010年3月,为做好江洪镇委书记和草潭镇、港门镇镇长人选提名工作,县委组织部综合平时掌握情况,提出了15名镇党委书记人选、16名镇长人选,提交到县委全委会上进行提名推荐及个别谈话推荐,在此基础上,结合在草潭镇、北坡镇等有关单位民主推荐的结果,通盘考虑初步人选,最后确定1人为江洪镇党委书记,2人分别为草潭镇、港门镇镇长候选人考察对象。经过提名选拔的3名领导干部,德才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他们到任几个月来,所在乡镇的工作起色较大。实践证明,实行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制度,实现了干部任用提名“由隐性到显性到规范”的有效转变,从源头上规范了选人用人行为,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实现公开选拔、公开遴选、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经常化、制度化。党政机关在调整充实内设机构领导干部职位时,除规定不宜竞争上岗的职位外,一般应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产生。要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中的比例,适度降低委任制比例。近年来,遂溪县公开选拔25名年轻干部到乡镇和县直单位挂职,同时先后在县纪委、检察院、公安局、法院等单位拿出72个中层干部职位进行竞争上岗方式产生。今年6月开始该县实行全县中小学校正副校长职位空缺一律实行“公开选拔或竞争上岗”。最近,我们先后开展了面向全县公开选拔14名中学(科级)正副校长和县人民法院4个中层正职、8个中层副职、1个事业单位正股级职位缺额竞岗工作等,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实践证明,我们定期拿出一定数量的空缺职位,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产生,不仅任用了一批人才,发现了一批人才,储备了一批人才,而且激励了大批人才,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群众对公选干部方式和公开选拔干部满意度较高。
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在当前普遍实行干部任免票决制、试用期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制度。
三、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在知人识人上提高公信度,这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基础。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工作实际,突出科学发展政绩,合理确定评价范围、内容和权重,使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规范和操作性强,做到组织选人有依据、干部努力有方向、群众监督有标准。要改进考核考察办法,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把“两考核”与“两考察”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增强考核方式的完整性和考核结果的准确性。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方式方法,把考察和识别工作前移,深入基层,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去,面对面地了解广大群众对干部的反映,准确掌握第一手材料,真正在深层次上了解和熟悉干部。要强化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对关键岗位干部实行重点配备、重点培养、重点教育、重点监督,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从而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把精力用到推进发展上,把功夫下到狠抓落实上。
四、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在干部管理上提高公信度,这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证。强有力的监督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关键措施,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证。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落实选人用人“四项监督制度”,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人参加下级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选人用人社会监督员制度、建立选人用人公信度定期测报制度,认真开展过程监督、舆论监督、责任追究等工作,进一步发挥党内监督、依法依纪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多渠道的作用,切实做到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始终、把严肃纪律贯穿选人用人始终、把严明奖惩贯穿选人用人始终。要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确保“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真正做到“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公道正派地选人,选公道正派的人”,在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环境中,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五、必须加大对违规用人的查处力度,在震慑违规用人行为上提高公信度,这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效办法。要落实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的追究力度,强化对选人用人权力行使的责任意识。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用人问题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在选人用人上推荐失真、考察失实、用人失误、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通过加大对违规用人的查处力度,发挥震慑作用,提高公信度。
六、要加强组工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在提高选人者素质上提高公信度,这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基本要求。欧阳修说:“守廉者,多举清干之人;有脏污者,多举贪浊之人;好徇私者,多举请求之人;性庸暗者,多举不才之人”。组工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担负着考察人、识别人、推荐人和使用人的重要职责,只有选人的人德行好,才能出以公心选人用人,才能在选人用人中全面贯彻“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才能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