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和定量的主要区别:攀枝花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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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总体方案 发布时间:2011-3-15     来源:      选择阅读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 529     

    

攀枝花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

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妥善处理农村垃圾,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农村面貌,促进和谐发展,根据我市新农村建设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点方案》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0]183号)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建发[2010]5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农村实际,特制定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生产生活习惯,着力建设环境整洁、生态优良、乡风文明的新农村。按照“适当集中、区域共享”原则,实行“户定点、村分类、乡转运、县处理”方式,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加快完善城乡环卫基础设施,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工作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全力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设洁净、和谐、宜居的农村环境。

二、总体要求

按照“试点示范,逐步铺开,基础先行,不断完善”的思路,2011年2月开始,力争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基本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并大见成效,建成较为完善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群众的环保意识得到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逐步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环卫设施配套,环境整洁优美,城乡和谐共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工作目标

到2013年底前完成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11年2月—4月底,重点完成全市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村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陆续扩大到生态村、自然村,通过合理规划布点和建设,彻底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

1、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生态村、自然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达到“四个一”。即有一定数量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房),有一定数量的保洁人员,有一定数量的收集运输转运设备,有生活垃圾收集分类投放转运的规章制度或村规民约。

2、全面启动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点方案》统一规划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等设施,全面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

3、广泛开展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农民自我保洁和公共环境保洁意识。通过实施农村垃圾有序管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卫生状况,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引导农民快速走上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四、主要任务

1、集中治理乡镇结合部生活垃圾。按照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的原则,在广泛动员、充分发动群众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学校、村组干部和当地群众对农户房前屋后、村庄周围、乡村道路沿线及河流沿岸的生活垃圾在1月底前进行治理,并将清理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以后每月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治理。

2、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基础设施。根据各村(社)实际情况,按照需求合理配置垃圾房或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实行分类收集,形成全面覆盖镇村组的垃圾收集处理网络。

3、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各村(社)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环境卫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负责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制定相关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

4、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制度体系。建立和落实好环卫清扫保洁机制,引导自然村实事求是地制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卫生保洁管理制度》、《保洁人员工作职责》、《环境卫生门前五包责任制》、《卫生评比制度》等相关制度。通过村组细分农户卫生责任区,与农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制定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卫生行为,并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对农户进行奖惩,调动农民长期参与积极性,促进保洁工作常态化。制定保洁员管理制度,统一配备服装、清扫工具和清运车辆,统一上岗时间;建立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动态人事管理制度(一人一档);建立对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的逐级绩效考评制度,制定考核细则,切实发挥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积极性。

四、主要内容

(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布局

1各区(县)按照《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点方案》建设至少1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2、乡、镇配置生活垃圾专用收集清运车。集镇范围结合实际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房、中转站(点)、垃圾桶、垃圾收集箱等设施。

3、村、组建设生活垃圾收集房(点),结合实际配备保洁员和保洁车。根据各村规模和农户居住点分布情况,每个行政村、村民小组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池及农田废弃物堆放池等设施。

(二)农村生活垃圾主要处置方式

1、城区(县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全部运送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场)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2、各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处理”方式,有条件的乡镇生活垃圾运送到相邻的县城和城区垃圾处理中心(场)处置外,其余乡镇生活全部就近运往各自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场)处置。

3、个别特殊的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的模式,送到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如平地镇、普威镇。

4、民族村落和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乡镇、村组的生活垃圾处理实行联户填埋的模式集中处置。即在农户居住集中点附近建设垃圾填埋池对不具有回收价值的生活垃圾实行就近填埋。

(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要求

1、生活垃圾收运

乡镇、村组建立完善的收运体系,主要有垃圾池(桶)、垃圾房、中转站(点)、生活垃圾收集专用垃圾运输设备等。各乡镇根据垃圾运输量合理安排集镇、村组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工作。

2、生活垃圾处置

(1)垃圾分选及堆肥处理。农村生活垃圾中农业废弃物较多,垃圾收运应尽量避免收集农业废弃物,以减少运输和处置的工作量。有机物及农业废弃物的分类主要由农户实施,保洁员监督。对于农村废弃物及有机物可采用堆肥或沼气发酵的处理方式。堆肥处理农村垃圾以分户为主。塑料、玻璃等应采用集中资源化收运方式,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2)垃圾卫生填埋及垃圾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运行和监管应分别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按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原则,引入专业企业分类处理,严格执行各类技术规范规程和污染控制标准,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处理。

五、工作要求

1、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把垃圾处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垃圾处理项目,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垃圾池的布点、选址、规格标准要与农村改路、改水、改厕、沼气建设、村庄规模等统筹考虑,科学衔接,有机结合。

2、要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农村文化阵地,大力宣传实施农村垃圾处理的重要意义,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从理解垃圾处理转变到自觉维护生活环境品质,提升卫生荣辱意识。要结合开展文明户、文明村等创建活动,引导村民增强卫生意识、文明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克服不文明的行为习惯和落后的生活习俗。

3、要与饮用水源保护相结合。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要与保障饮用水安全密切联系起来。充分利用墙报、标语等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对保障饮用水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全民行动,禁止向金沙江、雅砻江以及沿岸堆置或者排放、倾倒废渣、垃圾,确保两江及支流水源清洁卫生。

六、实施计划

(一)宣传教育动员阶段(1月8日至2月8日)

各区县(园区)根据总体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村社动员大会,教育村民提高卫生意识,指导村组提高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技术的认识和了解,做到家喻户晓。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9日至4月9日)

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行动。组织各村社人员全面清除房前屋后卫生死角,做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达到省上统一要求。指导农户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机制。

(三)考核验收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

市治理办牵头组织各专项指挥部对各区县(园区)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目标单项考核。

(四)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阶段(2011年5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按《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点方案》和《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指导意见》,重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体系建设,到2013年底全市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做到全覆盖,建立完整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

七、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墙报、标语、会议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推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制定村规民约,实行环境卫生“门前五包”,使村民逐步养成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2、强化工作责任。开展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子孙后代的大事。各区县(园区)成立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抓协调,抓督查,抓考核。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力亲为抓这项工作。各区县(园区)、乡镇、村社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

3、加大资金投入。要按照“政府引导、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各区县(园区)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各乡镇也应适当安排专项经费。村委会适当补一点,村小组适当出一点,村民适当筹一点。各村必须投入2000元以上经费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采用有偿服务,由村委会统一收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费。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设。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处理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的添置等。

4、合理布局,加强工作落实。在具体建设过程中,要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房(点)原则上行政村、自然村50户以上建2个,每个垃圾房(点)占地面积8平方米。生活垃圾填埋场优先规划交通便利的废弃窑洞、山坑、洼地,并与水源、农田及村庄居住地保持500米以上的距离。村社休闲广场适量安放果壳箱。

5、建章立制,形成长效的运行机制。各村社要按照村庄管理办法实行卫生管理,充分发挥“一组两会”职能,设立卫生监督岗,建立定期评比制度,设立光荣榜,表彰先进,对那些破坏环境卫生,乱扔乱倒垃圾的人员和行为进行公示。其它自然村要通过村规民约来规范村民的一些不良习惯,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工作轮值制,使生活垃圾能够有序收集运输集中处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长效管理:一是落实保洁人员。由村组建一支身体较壮实的困难户组成的保洁队伍,打扫村内公共场所卫生,清理本村垃圾,年终村委会根据工作业绩适当补助。二是强化包干责任。建立自然村干部、村理事会成员包片、包户责任制,每月组织村民对村庄卫生进行一次集中治理。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自然村干部、村理事会采取现场督导、实地查看等方式,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措施不力的予以批评,确保各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树立环保意识,逐步形成村庄人人讲卫生、人人管卫生的良好风气。

6、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市治理办牵头组织各专项指挥部对各区县(园区)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目标单项考核。各区县(园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采取现场督导、实地查看等形式,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和问责,对好的经验进行推广应用。

 

 

攀枝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