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投资性房产的是:三十岁以后学点谋略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4:58:21

人到30始中局
人的一生,可以粗略划分为三个阶段:
从刚出生到30多岁,是人的成长阶段;
从30多岁到60多岁,是人的成熟阶段;
从60多岁到90多岁甚至更长,是人的衰亡阶段。
假如用下棋来作比喻,那么,前30年可算作是人生的开局,中间30年可算作人生的中局,后30年可算作人生的残局。
下过棋的人都知道:要想在残局取得胜利,就必须在中局抢占先机;要想在中局抢占先机,就必须在开局取得主动。开局取得了主动,中局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残局善始善终水到渠成,就能赢下任何强大的对手。
世事纷纭一局棋。下棋如此,人生亦如此。
在人生的开局阶段,也就是前30年,一定要高屋建瓴、气势磅礴。只有开局开得好,才能为今后的辉煌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人生的中局,也就是30岁到60岁,必须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人生这中间的30年就如同棋局的中盘,是最关键也最熬人的爬坡期。处在这个阶段的人,容不得有丝毫取巧之处,必须要用坚定不移的信念、坚强不屈的意志、坚忍不拔的精神去拼搏、进取和奋斗。只有抢到了中盘的主动权,才能够以“成功者”的姿态顺利进入人生的残局。
在人生的残局阶段,也就是60岁以后,就要努力做到无为而为,不争而争。做到了这一点,则成功和快乐、鲜花和赞誉、睿智和通达、博大和深邃将齐拥而至,人生将达到辉煌的顶峰。
在上面三个不同的阶段里,人们有着不同的任务:
  30岁以前,人们应该刻苦学习,努力锤炼自己的素质,为今后的事业做好必要的准备;
  30岁至60岁,人们应深度融入社会,奋勇拼搏,积极进取,争取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努力书写人生的辉煌;
  60岁之后,则应安享晚年,用前半生奋斗的成果温润自己和家人生命,安静而祥和地度过自己的余生。
  古人说,三十而立。这就是说,30岁是人生的一道分水岭。放在今天来看,人到30始中局。30岁之前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30岁以后。这是因为,假如在30岁以前人们犯下错误出现过失的话,那么他们还有时间来弥补;但到了30岁以后,则进入了时不我待、分秒必争的阶段。这中间的30年是人生最关键的爬坡期、相持期和对峙期,容不得半点马虎和丁点儿差错。只有牢牢抓住这30年的时光,才能真正做出点事情。古今中外大量成功人士的经验表明,30岁多岁的中盘阶段是决定人生成功与否的至关重要之所在。
  人生是一个早就设定好的程序。在30岁之前,大多数人都还停留在青春的张扬和豪放中。谈几场恋爱,收获一段婚姻,让生命的能量纵情放纵在潇洒的生活中,这是大多数人的常态。“没有放纵过,就没有青春过。”每个年轻的生命都有绽放花样年华的理由。但是,进入30岁之后,则大部分人都有了稳定的家庭,有了责任、义务和自己的牵挂。这样,人们就进入了那个早就编写好的程序。曾几何时,人们会以为自己就是生命的主人,是生活的主宰。但是,几乎无一能例外的是,进入30多岁之后,人们最终总要回归到命运的“程序”中来。这个“程序”就是:生、老、病、死、恋爱、结婚、生子、挣钱……也许有人能跨越其中的一个或几个过程,比如,没有结婚,不要孩子,但是,对大部分人来说,则一生注定要被这种早就“设定”好的“程序”所“操控”。所以,就大多数普通人来说,30岁以后,生活必然进入这样一个局面:上面有体弱的父母,下面有待哺的孩童。这就是中国人经常说到的“上有老,下有小”。所以,30岁以后的人注定不能很“自我”。他们更需要从职场上“赚取”足够的资源,以确保自己和家人的生存、谋求生活的发展并进而实现生命的辉煌。
  

  1、宝贝儿别哭
  八年前,一家著名的外资企业招收了一大批刚刚毕业的大学生。
  那个时候,国家的经济正处在高速发展期,到国内投资的跨国公司不少。这些企业看准了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先天优势,纷纷把厂房办到了内地来。
  我们暂且把这个公司称作A公司。A公司承诺提供优厚的薪水,这是些令人怦然心动的数字,国内一些企业,包括公务员岗位是无法与之相比。在A公司的这次招聘中,报名者超过了200多人。有5名大学生一路从竞聘者中杀出来。他们中间,3个城市人,2个农村人。这两个农村娃娃,一个来自陕西黄土高原,另一个来自湖南的一座大山里。
  读过书的人,大都怀着一些梦想和抱负。这些天之骄子来到A公司后,在享受着高工资的同时,也都在努力工作,他们希望能在这家著名的企业有所作为。
  然而不久,他们就发现了这家企业存在一个要命的问题:加班。
  先哲们曾经说过,资本主义的生存方式就是剥削。西方跨国企业远道而来,当然不是要大发慈悲救苦救难,而是要实现自己公司的利润最大化。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加班就变成了家常便饭。
  此外,在八年前,一些地方的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外资的拉动,由于有求于人,所以对外企监管也就不十分严格。经济发展的这种大环境也决定了,在外企工作,加班是天经地义的事。
  所以,在当时的外企里,女人当男人使,男人当驴使,这种现象很普遍。
  有那么一段时间,由于订单较多,公司上上下下都在高速运转。这新来的这5名大学生,不仅晚上需要加班到10点,而且周末时还要加班;不仅没有双休日,甚至连单休日也没有。于是,这5名大学生开始体会到所谓“剥削”的含义。
  三名城市娃,以及那个湖南农村娃,对公司现行制度特别是加班制度极度不满。他们找到企业“领导”,对加班制度提出“严重”抗议,说这违反了劳动法。这些刚刚走校门的书生们,对于社会的那些潜规则还一窍不通。在5名大学生中,唯一没有参加抗议的是那名陕西娃。他虽然也对这种驴一样的日子窝了一肚子气,但是他很谨慎,没有做出什么表示。
  抗议行为发生以后,公司并没有什么新变化。该加班还是加班,而且依旧没有加班费。不过事后,老总知道了这件事。不久,老总就找了几个不同的借口,把这三个城市生和另外那个湖南农村娃给炒了鱿鱼。后来,在一次例会上,老总杀鸡儆猴似地对手下们说:“违反了劳动法?去告我啊。就算告到联合国你也告不赢。”
  事情至此就打住了。现在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八年前,A公司招聘了5名大学生。不久之后,解雇了4名,留下来一名。这就是整个事情的经过。 在多如过江之鲫的公司里,在日复一日的求职与解雇游戏中,上述这个故事只是经济生活中再平常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小小的案例罢了。在全世界,数百万家企业里几乎每天都在上演类似的情节。
  然而,事情还没有完。
  据我的了解,这三个城市娃,在被外企开除后,各自有各自不同的遭遇。
  其中一个通过各种关系去了一家老牌国企上班。然而5年后,他所在的企业破产重组,他被迫下岗。一段时间里,他靠着零零碎碎地做着一些小生意聊以度日。看看日子始终没有起色,最后他决定,趁着年轻去沿海城市打工。
  就这样,他来到了人地生疏的沿海城市。他没有任何人脉,也没有别的依靠,只有靠自己的双手打拼。漂泊的艰辛逐渐让他认识到当年的年少轻狂。他终于找了一家公司,慢慢地安定下来。可是,在那个寸土寸金的城市里,他依然无片瓦以容身。
  如今,他已经30出头了,还和女友住在租住的小房子里。我到他的小房子里去过,那间房子不足12平米。
  

  三个城市娃中的另外一个,在被A公司解雇后,他在社会上浪荡了两年。24岁那年,他被他当教授的父亲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之后,在母亲的眼泪中,他离开了网吧,告别了电脑游戏,重新拿起书本。一年后,他顺利考上了研究生。又过了3年,他研究生毕业。靠着自己的努力,他终于找到了一家大型外企。而这已经是他离开A公司6年之后的事情了。
  我们帮他计算一下:
  6年前,他在A公司上班;6年后,他又回到了与A公司几乎一样的外企。他用了6年的时间走完了这个轮回。但是,他付出了6年的时间成本作代价。
  而且,6年以前,研究生还是个稀罕物;6年之后,研究生已经一抓一大把。研究生当本科生用,本科生当高中生用,这种现象早外企也很普遍。所以,虽然是一名研究生,但是他还是得常常留下来加班。不过,他终于学会了正确对待那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情。
  他现在总算明白,一个人走怎样的道路,它并不完全取决于个人的主观愿望,而是主要取决于社会的客观现实。在外企这种环境中,人不可能随心而欲。所以,要面对现实。你要想改变现状,首先得要接受它,适应它。

  第三个城市娃在被解雇之后,胡乱找到了一份工作。后来,在一个高人的点播下,他一边工作一边考公务员。3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以较高的分数考上了公务员。如今,他在一个县级市的司法系统做一名小干部。等待他的,是漫长而熬人的仕途生涯。
  相比三个城市娃,从湖南大山里走出的那个农村娃活得惨烈一些。当初,因为对公司的加班问题仗义执言,结果惹火了公司领导,被开除出去。之后,他义愤填膺地找到有关部门,要控告该公司。一般来说,当一个独立的个体对抗实力雄厚的公司时,通常是不可能有什么乐观的结果的。奇迹也并没有在这个湖南娃身上出现。几次反映问题未果,这个湖南娃身上的钱已经用光了。没办法,一文不名的他只好借钱买了张火车票,拖起行囊回到湖南老家。在家里,望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憨厚朴实的乡亲们,他在一边感叹农民纯朴的同时,一边唾骂外企老总的无耻。他怎么也不明白,明明黑纸白字写在书上的劳动法,怎么就没人尊重它呢?外企员工没日没夜地加班,怎么就没人来关心他们的权益呢?
  

  就在他纠结不已时,他的父亲得了重病,结果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了一大屁股债。一边要照顾父亲,一边要抽空打工挣钱,有一段时期,他几乎像陀螺一样被生活的鞭子驱赶得团团转,身不由己,痛苦异常。他的人生跌落到了最底点。这样暗无天日的生活持续了两年。还好天无绝人之路,有几年湖南的板栗卖得不错。他和表哥结伙,把深山里的板栗贩出去,捣手就能挣点儿钱。由于他上过大学,出门见过世面,所以他脑子要比表哥和如表哥一样的农民们灵活得多。如今,他总算还清了账,手上也有了点积蓄。但是,青春年少的时光已经一去不回了。
  后来,他告诉我说,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常常坐在家门口的青石板上,抽着烟,想当年的自己。他至今认为自己当初是正确的。他仍然在坚守着精神的高贵。只不过,“如果能留在A公司,这些年的苦是不是能少受些”,这个问题时常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冲出来,狠狠撞击他的心灵。他出身于大山深处的一个农家,自己苦苦奋斗终于走出了大山,然而,一次看似正确实则莽撞的行为最终又让他回到了大山,靠大山的滋养过活。
  生活就仿佛是一个早就设定好的程序。
  他没有走出命运给他设定的那个圈子。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于是就随手翻看《资治通鉴》。
  不知不觉已经到凌晨。
  刚看到许多很好很汹涌澎湃的小故事,回头结合本话题发上来。。。
  夜已深,看看身边妻儿呼呼大睡,想想年迈双亲垂垂老矣,感觉到压力,亦感觉到动力。
  其实,30岁,正是人生的一个重负期,也是人生的一个转折期。。相信许多30后同仁都有此感。
  没想到,天涯如此多30岁左右的朋友关注小帖,很羞涩呢。。。。呵呵。。
  再次重申,我写的是——
  30岁以后,每天学点谋略学;
  不是——
  30岁以后,每天学点厚黑学;
  以后请关注此话题的朋友饶道而行,因为俺并非是上来给厚黑学做广告滴。。
  俺只是想讲讲30岁以后的人生感悟以及30岁后人生的生存智慧。。。
  以后有时间,郑重开讲。
  现在,老孙去睡矣。。。

  30岁以后,为什么要学习谋略学?
  下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谋略,就是谋时谋势谋人谋事的方略。深受中国文化熏陶的人大都知道,天时、地利、人和是决定事业成败的关键,“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是影响人们成功与否的根本。学会了谋求有利的主、客观条件,就常常会更多地占据人生的主动。相反,不懂人生需要谋,不知道成就一番事业需要略,也就很少有可能在激烈的角逐中胜出。所以说,谋略是成功的温床。而拙于谋略者,很少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崭露头角。
  一般说来,谋略是个中性词。正面人物善用谋略,人们常常会说他运筹帷幄足智多谋;反面人物善用谋略,人们也常常会说他机关算尽老谋深算。事实上,谋略无善恶,这也正如南怀瑾先生所说,谋略就如同一把钢刀,用之行善则为善,用之作恶则为恶。一切结局,全看使用之人而已。
  谋略并非教你诈。虽然谋略中也包含欺骗、包含算计,但是,单纯的欺骗和算计决不是谋略。普通人学点谋略,是为了在职场竞争中更好地抢占先机,为了在激烈的人生博弈中更好地实现理想。胸怀大志的人学点谋略,亦可以笑傲疆场、纵横人世,挥手之间荡平寰宇。
  过去,封建统治者曾经宣称“少不看《水浒》,老不读《三国》”。年轻人不能读《水浒传》,这是因为,《水浒传》中包含英雄聚义、揭竿造反的思想。年轻人血气方刚,读了这样的书,恐怕会引起啸聚山林的念头。老年人不能看《三国》,这是因为,《三国演义》中包含许多谋略和机诈。老年人阅历丰富,经历过人生的起落,如果再具有了卓绝的智谋,则也可能对统治者造成威胁。今天,社会已经进入多元的开放时期。人们应该从《水浒》和《三国》等一大批富含谋略思想的书籍中学习那些有益的东西。
  学习谋略学,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对人、对己还都是有点好处的。如果说,在30岁以前,人们的成功往往靠的是背景,是人脉;那么,在30岁以后,人们的成功就需要靠智慧,靠谋略。30多岁是人生的关键阶段,是中盘搏杀的重要时期。30多岁的人要想在职场上去的成功,就应该了解职场的规律,懂得竞争谋略。职场的竞争是残酷的。竞争很少会表现为双赢,而更多的时候表现为“零和博弈”,也就是说,你之所失是我之所得。对于30多岁的人们来说,要想在残酷的竞争中杀出一条血路,就更有必要学点谋略,用古今中外博大精深的谋略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
  

  2、别告诉我你爱读《史记》
  三个城市娃,一个山里娃,8年的时间,一场梦。
  我时常会感叹他们的命运。特别是当我翻开毕业纪念册,看到里面存放着的他们青春帅气的照片时。
  不错,他们是我的同学,大学时期的同学。
  只不过,一样的同学,不一样的生活,不一样的命运,不一样的归宿。
  有时候仔细想一下,这个世界真的有种宿命存在:什么都是命中注定的,谁也躲不过命运的安排。命若穷,拾得黄金变成铜;命若富,拣到白纸变成布。
  在自己青春年少的时候,我从来不相信命运;我只相信自己。相信许多人都会和我一样,闷着头一直往前闯;磕了碰了,疼一阵就过去了。但是,直到30多岁之后,经历的事情多了,才能感知到许多事情并非你自己能控制得了的。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在推动着你。你怎么挣扎也都无能为力。
  曾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甚至能真切地感知命运的存在。命运就像一个圈子。你注定在哪一层,就一定会在哪一层,很少有人能跑得出去。所以,老辈子人常说:“人的命,天注定,胡思乱想不顶用。”
  后来,偶尔的一个机会,我从网上一个帖子里看到这样一句话:大善之人和大恶之人能摆脱命运的束缚。帖子的详细内容已经记不得了,好像大概意思是说,大恶之人,人挡杀人,佛挡杀佛,身上的戾气太重,就像曹操那样,“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这样的人,谁也惹不起他,所以命运就拘不住他。此外,大善之人,慈悲渡世,舍己为人,因为他们秉持着天地精华,有诸天鬼神的佑护,所以命运也限不住他。这个帖子是否正确我不得而知,但想想也还是有些道理。
  后来,我又从一位个老师傅那里听到这样一句话:命运拘不住修行人。他说,修行之人,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不落因国——无因,无果,无欲,无业。这样的人,命运也拘不住他。
  我很认可他这句话。因为人们常说,如果能诚心修行,修仙了道,觉悟成佛,当然就能超脱命运的束缚。道家所谓“我命由我不由天”,想来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在自己30岁左右的时候,我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每次在我遇到挫折,碰到麻烦的时候,我都会告诉自己:这是命运的安排,是早就设定好的“程序”。我们只是普通人,谁也跳不出命运给自己设的“限”。只有那些大善大恶之人,抑或那些出家修行之士,才有可能超脱命运,掌握命运。
  我这样“自慰”了很久,也麻痹了很久。直到一个偶然机会,我终于发现,自己错了,的的确确错了。让我认识到这个道理的人,就是上面那个故事中最后一位主人公——陕西娃。
  事情要从头说起。在我28岁那年,我和夫人度蜜月路经北方这座著名的大城市。在那里,我见到了“传说”中的陕西娃。
  一下飞机,他早就等在那里。出了机场,他领着我和爱人上了他的商务别克车,然后一路狂奔,来到他靠近郊区的一栋复式豪宅里。他的夫人珠光宝气,脸色红润;他的公子唇红齿白,招人喜爱;他家的小狗儿一身雪白的毛,见到客人就围着前后撒欢儿。
  冲上一壶大红袍,他夫人客气了几句,就跑到厨房做饭去了。那个城市有个风俗:亲近的客人来了,一般很少到饭馆去吃,而大都是由女主人亲自下厨房备饭。见到老同学这样招待我们,我不由得暗生感激。
  老同学见面,气氛很融洽,一种亲近感不由自主地流出来。我们一边寒暄,一边谈着这几年的生活。他上学时一嘴的陕西普通话早就被字正腔圆的普通话所代替。当年邋遢邋遢的样子也看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精明的、处处透着成熟和成功的中年男人形象。
  喝的是十五年的茅台。慢慢地,就谈到了当年,谈到了当年决定他们命运的那个事件。这时,女主人正带着我夫人去参观二楼的格局。趁没人,我借着酒劲儿直白地问:“当时,你怎么没和他们一起‘逼宫’呢?”
  他哈哈大笑了一阵,然后坦然地说:“说了又怎样?能有什么用?无非是拿鸡蛋碰石头而已。”
  之后,他顿了一顿,可能是觉得自己说得太直白了,他又解释道:“我从农村出来,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个工作,我敢乱说乱做?”
  我嗯了一声。
  他继续说:“你不知道啊,我们老家那儿全是黄土高坡,从小家里穷,乡亲们连水都吃不上,得到二十里以外的坳子里挑水喝,日子过得苦啊。刚参加工作时,天天得加班,我就想啊,再苦,再累,总比在老家喝不上水强吧。”
  他伸手端起酒杯,举头豪饮,然后说:“人,该忍的时候,不忍怎么行呢?”(笔者注——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智慧吧。)
  正说着,女主人带着我夫人回来了。他迅速地转换了话题:“你平时忙不忙,有空看点什么书啊?”我爱人接住话茬说:“他啊,有时忙有时闲,闲的时候也看书呢。哦,他平时常看历史小说。”
  他马上说:“呵呵,我平时也看历史。不过我喜欢看正史,不太看小说。”说着,他起身从书架上拿下一本很厚的精装书,是司马迁的《史记》。他随便翻开了一页,然后说:“司马迁是汉朝人,他写汉朝的历史,从来不为尊者讳。”
  我说,“是啊,他们是有良心的知识分子”。他夫人开玩笑道:“如今的知识分子,良心大大的坏啦。”
  他接着说:“我看《史记》,喜欢琢磨。你知道吗,我觉得,《史记》中记载的最出彩的地方,就是‘鸿门宴’这一节。”
  我说:“在中学课本里学过呢。”
  他说:“当时,刘邦抢先进了咸阳,本可以封汉王,结果项羽大摆鸿门宴,把刘邦吓得屁滚尿流。最后,刘邦被发配到偏僻的巴蜀一带。”
  我爱人说:“这段故事我在电视里看过。刘邦嫌那地方荒凉,不想去,要跟项羽对着干,后来被萧何劝阻了,最后乖乖走马上任。”
  他说:“对,刘邦忍气吞声,去当了汉王。然后,他暗中发展力量,抓住机会东出中原。最后他打败项羽,建立汉朝,这才有了汉室江山,才有了司马迁写《史记》。”
  我由衷地赞叹说:“你在外企当老总,每天那么忙,还有空看书啊?”
  他笑了笑,说,毕竟还是半个知识分子嘛,书还是喜欢读的。
  有其他人在场,他没有把话挑明,但我知道他说这些话的真正用意。他分明是在告诉我,当年之所以选择沉默,就如同刘邦选择退让一样,实在是形势所迫,逼不得已,是为了保存自己的无奈之举。
  如今,看着他金碧辉煌的豪宅,看着他幸福的家庭,再联想到我当年被“驱逐”的那几个同学,不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从陕西娃家出来之后,我爱人常在耳边说:你那个同学,真是了得,真是了得。
  我承认这个陕西同学很是了得。因为我明白,他如今的辉煌是来之不易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的成功是靠“忍”来的。艰苦的生活让他领悟到忍耐的智慧。他运用忍耐之道,成功化解了初出茅庐的一次危机。我想,他短短八年之内,爬到了A公司老总的地位,想来也与他的睿智是不无关系的。
  有空的时候,我常常思考这些事。我会在白纸上画出坐标轴,然后把这几个人标在坐标轴上,观察这八年来他们的生活轨迹:
  前四个人的运行轨迹是波折不定的,有起有伏,动荡不已;只有他的生命轨迹是一路向上,愈行愈高的。
  那么,是什么决定了他们不同的命运?
  当初,三个城里同学因为一时之忿,被那家著名的外企淘汰出来。在那个时代,在那个年龄,他们本来已经站在了一个很高的起点上,可惜自己没有把握住机会,结果错失了许多本可以得到的快乐。此后,他们的命运起伏,各自经历了许多挫折。
  比他们更动荡的是那个湖南的同学。作为一个农村出身的孩子,他本来可以留在大城市里,在这家公司努力打拼几年,然后在城市扎根,生活。然而,亦因一时之忿和自己笃定不移的信念,他被公司炒了鱿鱼。此后,他的生命曲线一路下滑,甚至跌到了底儿。
  而陕西娃,他本身也出自农门,少时家庭贫困,幼年生活动荡,但是,他能用贫困生活给予他的智慧,正确地处理身边的人和事。他没有因一时之忿而草率行事,而是选择了引而不发,隐忍待机。这样,他才没有像另外几个同学一样被赶出A公司的大门,而是留了下来,踏实工作,并一路升迁。他的命运在这里拐了个弯儿。30岁左右的时候,他已经当上了这个著名跨国公司的中国区老总。
  我相信,当年他在选择忍耐时,未必能真正认识到自己此举的重要;而在几年之后,也就是我去拜访他的时候,他已经能用《史记》中的道理深入浅出地表白自己当年的所作所为。我觉得,相比几年之前,无疑他又登上了一个更高的台阶。这个台阶,或者就是书上说的,从实践,拔高到了理论的层面。
  

  不料自己写的小文,居然引起这么多适龄人的追帖,真是荣幸。
  不论捧也罢踩也罢,鄙人都很高兴;阳光雨露皆君恩,有机肥臭大粪都能让花草欣欣向荣。
  不过我想,之所以有这么多人对这个话题感兴趣,或是是处在社会变革、转型和动荡时期,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人生路越走越高,越走越好,越走越顺罢。因此,需要汲取点人生智慧,学点职场谋略。特别是处在30岁左右的人们,这个愿望比60多岁已经定型的人,来得更强烈些吧。
  呵呵。 3、看不见的食物链
  放下我的同学不说,先来谈谈生存竞争。
  在南美广阔无垠的草原,栖息着各种各样的生物。
  有一种飞虫,肉肥味美,是南美蛤蟆的美餐。
  这种飞虫视觉神经极为发达,一有风吹草动立刻就能察觉。所以不易捕食。
  然而,自然的进化给了南美蛤蟆极高的智商。在双方的博弈中,飞虫常常变成南美蛤蟆的“那盘菜”。
  整个过程是这样的:
  南美蛤蟆躲在池塘边,一动不动。一只飞虫在它面前飞来飞去,它也毫不动心。要知道,这种飞虫不仅视觉神经发达,而且动作极快,一不留神就会飞走。所以,南美蛤蟆任飞虫肆意玩耍,自己只静静地蹲坐水中。
  等了一会儿,这只飞虫招来一大群同伴。它们一起在水塘上嬉戏,却忽略了来自身边的杀机。
  南美蛤蟆忍耐许久,见对手已经放松警惕,就迅速地从水中窜出。它的长舌轻轻一卷,就把美味无比的飞虫吞进了肚子里。然后,蛤蟆再潜伏到水中,等待新的美味上门。
  南美蛤蟆谋食的方法,在谋略学上叫做“以静制动”。
  “酒足饭饱”之后,南美蛤蟆喜欢爬上岸边溜达溜达。
  在岸上,南美蛤蟆有时会遇到自己的克星——南美响尾蛇。
  响尾蛇把身子蜷缩成一团,外表看起来像一大块土坷垃。它的尾巴高高竖起,不停抖动,并发出“咝咝”的声音。
  刚刚吃饱的南美蛤蟆抬头见到不远处有物体飞舞,耳边又听见咝咝的声音,它就会误以为那是飞虫翅膀划破空气的声响,于是禁不住口水直流,蹦蹦跳跳地赶了过去。
  观察一会儿,确信没什么危险,南美蛤蟆便飞身一纵,要把响尾蛇的尾巴吞进肚子里。
  就在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响尾蛇的头突然从蜷缩的身子中探出,对准了空中窜起的蛤蟆,一口咬了下来。
  蛤蟆被响尾蛇咬住,拼命挣扎。它怎么也想不到,明明是自己的“那盘菜”,怎么变成了要命的“那把刀”。
  响尾蛇见到南美蛤蟆挣扎,并不着急。因为在咬住南美蛤蟆的那一刻,它剧毒无比的毒液就已经顺着毒牙刺进蛤蟆体内的伤口而注入蛤蟆的体内。片刻后,蛤蟆全身麻痹,一动也不动了。于是,南美蛤蟆成了响尾蛇的“那盘菜”。
  在谋略学上,响尾蛇的这招叫做“扮猪吃虎”。它先用伪装令南美蛤蟆失去了戒心,然后趁其不备一击毙命。
  

  响尾蛇美餐一顿之后,得意洋洋地沿着草地散步。
  然而,让它想不到的是,就在前面不远处,有个贩蛇者正张开大网等着它。
  一般来说,响尾蛇性情暴躁,毒性猛烈,且行动迅速。普通人与响尾蛇遭遇,很难从它那里讨得好去。如果不慎被响尾蛇咬一口则更是不得了。响尾蛇的毒液会顺着血液渗入人体神经,短时间内就能致人死地。
  可惜的是,这次它遇到的是经验老到的捕蛇人。
  捕蛇人不会蠢到与南美响尾蛇赤手相搏。他手上握着一个犀利的工具——“捕蛇叉”。
  看见草丛里的响尾蛇之后,捕蛇人迅速跟了上来,让开蛇头,躲到蛇尾处,伸出捕蛇叉,轻轻一夹,就夹住了蛇的七寸。
  然后,捕蛇人用手掐住响尾蛇的头部,拿出一个玻璃瓶,放在响尾蛇的毒牙前。响尾蛇被人掐住,正怒不可遏,一嘴就啃在玻璃瓶上,死死咬住后不撒嘴。
  于是,毒液顺着玻璃瓶的内壁流进瓶体。看看差不多了,捕蛇人就把蛇拎起来,然后甩进一个大桶里。盖上盖子,再把响尾蛇的毒液保存起来。
  响尾蛇的毒液可以治成血清,还可以烘成干粉来卖。响尾蛇的蛇皮、蛇肉都能卖钱。此外,还可以把响尾蛇做成标本卖给学校,或者把活的响尾蛇卖给亚洲、北美洲的动物园。
  刚才说过,如果赤手空拳和响尾蛇PK的话,很少有人能搞定响尾蛇,除非能拼着挨咬不顾性命。但是,捕蛇人并不会以硬碰硬。人们发明了捕蛇叉,捕蛇人用捕蛇叉轻而易举地就能制服响尾蛇。这个招数,在谋略学上,叫做“借力打力”。
  如此一来,剧毒无比的响尾蛇,也得乖乖的束手就擒,任人宰割了。
  众所周知,没有人愿意同剧毒的毒蛇过不去。看过柳宗元《捕蛇者说》的人都知道,捕蛇之所以要捕蛇,并不是为了好玩,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这同响尾蛇吃蛤蟆,蛤蟆吃飞虫如出一辙。
  所以,捕蛇人捉蛇,不过也为食物链所决定而已。
  在上面这条简单的食物链里,飞虫处在最底端,人处在最顶端。我们用图表示一下
  飞虫——蛤蟆——响尾蛇——人。
  这条食物链,无论是哪一级,目的都只有一个——为了生存。
  为了生存,生物会想尽各种办法。它们在残酷的斗争中,必须得学会保护自己的谋略和猎食的本领。这是一切生物的本能。
  2009年,国家政策进行多轮调控,但房市依然红火一片。
  事情往往都带着很多的讽刺效果,因此回想起来很是滑稽。
  在30岁之前,你看到国家调控出台,可能会觉得这是利好消息,可能认为房地产奸商的末日指日可待;
  但在30岁之后的人们来看,事情不会如善良的人们所一厢情愿的那样简单。房价没打下去,物价被打地到处窜升,这就是新一轮调控的结果。
  这个社会是有既定规则的,谁也违反不了。
  房市的现状就证明了这一点。
  这就如同,30岁之前,我们大多数人会抱着单纯和善良的想法进入社会;30岁之后,我们会或多或少地触摸到那些冰冷甚至残酷的潜规则。
  当30岁之后,经历过伤害也经历过背叛,拥有过纯真也拥有过善良,人们看世界的角度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发生质的改变。
  30岁时,你会任岁月风干理想吗?还是会一如既往地执著和坚持?20多岁那种惊鸿一瞥的青春一去再也不复返,剩下的,是30多岁的那种成人世界里的残酷冰冷的现实。所以,如果到了30岁,你依然坚信整个世界都是好人的话,你依然不会将遇到的人做出合理的区分,你依然不知道你对面站着的或许是魔鬼亦或是天使的话,那么,你将生活在非常困顿的环境中。
  这简直是一定的。
  30多岁了,请你试着成熟起来。。。

  4、丛林法则和社会达尔文主义
  静静的南美大草原奇美之极。草原上栖息着数以万计的种群。物种与物种之间相生又相克,日复一日轮回着生命的奇迹。
  然而,谁又能想象,在南美静谧的大草原上,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着这种你死我活的斗争?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上世纪生物学家达尔文发现了这条自然定律,这条定律在南美大草原被体现得淋漓尽致。
  那么,细心的人要问一句:单是自然界存在残酷的生存竞争吗?人类社会呢?是否也如此?
  有一门新的学问试图解释这个问题——社会达尔文主义。
  社会达尔文主义是一种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人类社会如同自然界一样,也是残酷竞争、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人类社会一样要遵循“丛林法则”。在危机四伏的丛林里,生存是唯一的意志,也是最高的意志。
  英国早期著名思想家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论述过“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观点。他认为,为了生存,人们常常需要拼个你死我活。就如同自然界里狮子捕食猎物——当凶猛的浑身长满彪悍肌肉的狮子猛扑向另一个弱小的动物并把它叼在嘴里时,人们感受到的并不仅仅是残忍,也不仅仅是对力量的敬畏,更有对自然界你死我活式物种繁衍的彻察。
  动物如此,人亦如此。
  在一般人看来,不同物种之间的竞争是残酷的,比如,豺狼之于羔羊、虎豹之于麋鹿,殊死的挣扎和血的葬礼,这就是不同物种间竞争的结局;相反,相同物种之间的竞争则是相对温和的,因为相同物种之间有着共同的血脉和生物印记。然而,现实世界的规律则是:即使是同一物种之间,它们的竞争有时也是同样的残酷,甚至更加残忍,更让人触目惊心。
  比如,人和人的竞争,有时候能够从个体竞争发展成群体竞争,能够从一般的斗争演变为惨烈的战争。而相比一般的生物竞争来说,战争更为残酷,人与人之间的残杀更为惨烈。
  从历史看,人们发动战争,有时候是为了争夺有限的生存条件,这就是所谓开拓“生存空间”;有时候会为了竞争配偶,比如西方历史上有名的美女海伦所引发的特洛伊之战,以及我国历史上著名的陈圆圆引发的吴三桂冲冠一怒引清兵倒伐中原之战;还有的时候是为了物种的延续和文明的迁延,比如以色列和阿拉伯世界至今绵延不息的战争。历史告诉人们,不少时候,仅仅是为了交配,就能引起一场人类大规模的战争。战争让千万人流离失所,让孤儿寡母依门相望,只不过是为了满足某个人或某些人的交配欲,这是很可笑的事情。
  人类社会这些荒唐可笑却又真实无比的事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算作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佐证。 对此,有人解释说,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一半是天使”,是说人人都有爱心,都有社会属性;“一半是魔鬼”,是说人都是动物,都有残忍的兽欲。人身上既有动物属性,也有社会属性。动物属性决定了人为了生存,有的时候会彼此斗争,彼此仇杀;社会属性决定了人有爱心,能够彼此帮助。
  其实,作为一种理论探讨,社会达尔文主义并不一定正确。人与人的关系,并不仅仅有竞争,还有合作;并不仅仅有你死我活,还有同舟共济。但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毕竟揭示了人作为动物的“自然属性”,也就是人作为“动物性”的一面,因此,在上个世纪,社会达尔文主义曾经一度成为社会上的主流思潮被一些人顶礼膜拜。
  是的,无可否认,作为动物种属之一的人类,是有着无法消磨的动物性的。正因为人有类似动物的自然属性,所以才会有战国时期秦将白起坑杀赵国四十万降卒的惨剧,才会有两次世界大战千万生灵死于战火硝烟。而且,人的动物属性,不仅表现在战争中,也表现在职场上,表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我们先来看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
  在我国南北朝时期,有个北齐国主叫高洋。这个高洋是我国历史上有名的脑残皇帝,他以凶悍残忍著称于世。
  有一次,高洋得到了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薛嫔,薛嫔一颦一笑媚若天人,他对薛小姐宠爱无比。
  但是事情总不能尽如人意,薛小姐当年曾和别人相好过,这一“历史污点”让高洋如鲠在喉。
  有一次,薛美人正在陪脑残皇帝找乐子,不知怎的,高洋突然想起了这个薛嫔是个“有故事的人”,于是情不不禁地打翻了心中的醋瓶子。刚才还好端端的,转瞬间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之见他掏出宝刀,顺手就把薛美人的脑袋给剁了下来。
  高洋杀了薛嫔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他把她的脑袋藏在怀里,然后若无其事地去参加一场宴会。席间,在众臣子觥筹交错、兴高采烈的时候,高洋忽然伸手从怀里掏出薛美女的人头,随手扔在桌子上。众人大惊失色,高洋却面色如常。
  接着,他命人把薛美女的尸体抬来,然后亲自动手,将其大卸八块。这还不算完,他还挑出薛美女纤细的大腿,剃干净,用骨头做了一面琵琶。
  做完了这件事之后,高洋才命人把剩下的尸骨收好,然后他对着残骸,涕泪长流,一边嚎啕大哭一边说:“这样的美人,今后再也不会有了啊。”说完,命人把薛美女的尸体运走。他自己则跟在尸体后面,一路披头散发,貌似有情郎般缠绵装,大哭不止。
  去年,网上突然流行一句很飙的话:“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
  这是非诚勿扰里的马诺小姐的经典台词。马诺小姐也因之荣登10年不要脸皮排行榜冠军。当然,也因此大大得火了一把。
  在马诺小姐这句很彪悍的流行语出现之后,马上就又演绎出无数升级的版本。比如,去年夏天北京巨热,于是就有人写:“宁愿坐在空调房里苦,不愿坐在电风扇下笑。”如此等等。
  想来,薛嫔也是一个宁愿活在皇宫里哭也不愿活在百姓家笑的人。只不过,皇宫并没有给她带来好运。她甚至连哭一声都来不及,就被高洋砍下了脑袋。
  所以,上面的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两条:
  第一,有时候,坐在自行车上笑,总比坐在宝马里被人大卸八块要强些;
  第二,在某些时间,某些场合,人的动物性会突然爆发,这时候人会比动物更凶残。
  

  我们先来看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
  在我国南北朝时期,有个北齐国主叫高洋。这个高洋是我国历史上有名的脑残皇帝,他以凶悍残忍著称于世。
  有一次,高洋得到了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薛嫔,薛嫔一颦一笑媚若天人,他对薛小姐宠爱无比。
  但是事情总不能尽如人意,薛小姐当年曾和别人相好过,这一“历史污点”让高洋如鲠在喉。
  有一次,薛美人正在陪脑残皇帝找乐子,不知怎的,高洋突然想起了这个薛嫔是个“有故事的人”,于是情不不禁地打翻了心中的醋瓶子。刚才还好端端的,转瞬间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之见他掏出宝刀,顺手就把薛美人的脑袋给剁了下来。
  高洋杀了薛嫔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他把她的脑袋藏在怀里,然后若无其事地去参加一场宴会。席间,在众臣子觥筹交错、兴高采烈的时候,高洋忽然伸手从怀里掏出薛美女的人头,随手扔在桌子上。众人大惊失色,高洋却面色如常。
  接着,他命人把薛美女的尸体抬来,然后亲自动手,将其大卸八块。这还不算完,他还挑出薛美女纤细的大腿,剃干净,用骨头做了一面琵琶。
  做完了这件事之后,高洋才命人把剩下的尸骨收好,然后他对着残骸,涕泪长流,一边嚎啕大哭一边说:“这样的美人,今后再也不会有了啊。”说完,命人把薛美女的尸体运走。他自己则跟在尸体后面,一路披头散发,貌似有情郎般缠绵装,大哭不止。
  去年,网上突然流行一句很飙的话:“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
  这是非诚勿扰里的马诺小姐的经典台词。马诺小姐也因之荣登10年不要脸皮排行榜冠军。当然,也因此大大得火了一把。
  在马诺小姐这句很彪悍的流行语出现之后,马上就又演绎出无数升级的版本。比如,去年夏天北京巨热,于是就有人写:“宁愿坐在空调房里苦,不愿坐在电风扇下笑。”如此等等。
  想来,薛嫔也是一个宁愿活在皇宫里哭也不愿活在百姓家笑的人。只不过,皇宫并没有给她带来好运。她甚至连哭一声都来不及,就被高洋砍下了脑袋。
  所以,上面的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两条:
  第一,有时候,坐在自行车上笑,总比坐在宝马里被人大卸八块要强些;
  第二,在某些时间,某些场合,人的动物性会突然爆发,这时候人会比动物更凶残。
  上面案例的主人公高洋是个有名的暴君。因此有人可能会说,高洋精神不正常,是个脑残,这个故事不具代表性。
  如果这样认为,那就大错特错。因为人的动物性是天生的,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谁也改变不了。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文明人突变成野蛮动物的案例。
  李斯,秦朝丞相,著名的才子,大大的文明人,他曾和秦始皇联手改变过中国历史的进程。
  但是,李斯也有动物一样的凶残性,他的残忍并不比高洋差,不过他更隐晦,手段更高明,而没有高洋那样赤裸裸。
  李斯的动物性集中表现在他残害师弟韩非一事上。韩非大家都知道,是历史上非常著名的思想家,法家的代表人物,他的《韩非子》一书至今流传。
  当时,秦王嬴政看到了韩非写的书,赞叹不已,要把韩非揽在帐下。韩非是个大思想家,主张天下一统,以法治国,他学识远超李斯。李斯害怕韩非受宠后会影响到自己,于是就暗中设计,谋害了韩非。等到嬴政琢磨过味来,韩非已经一命归西。而害死他的,正是他曾经同气相求的同门师兄。
  李斯害韩非的典故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他毒害韩非的手段也让人咋舌。但更令人咋舌的是他的毒辣心肠。对于同门师弟还要下如此狠手,这不禁让人再次感叹人性的丑恶。当然,到后来秦始皇焚书坑儒,几百条人命呜呼哀哉,这也都拜文明人李斯所赐。
  事实上,在历史上,与此类似的故事有很多,比如,战国时期庞涓害孙膑,再比如,秦末义军起义时从惺惺相惜到反目成仇最后到务要致对方于死地的张耳陈余,等等。
  看到这些彰彰可考的历史,人们还能说些什么?
  

  有一次看报纸,看到了这样一个令人发指的消息:
  一个单纯美丽的女孩子到某个城市打工。双休日,她到附近超市买东西。超市里有一个脑残的保安。也不知道这个保安用哪只眼看见这个美丽的女孩子偷东西了,只见他走上前去,一把揪住这个女孩子,强行说要搜查。女孩子没见过这个阵势,只得乖乖配合。保安搜查了女孩子的皮包,没有发现“赃物”。于是,凶神恶煞般命令女孩子脱掉上衣“搜身”。
  这个美丽的女孩子年纪还小,她刚从学校里走出来,她在学校里见到的都是美丽的东西,她在学校里学到的也都是美好的东西。她还不知道人性有时很丑恶,甚至很邪恶。
  在保安的一再要求下,美丽的女孩子羞红了脸,被迫脱掉衣服。然而,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她脱衣服的时候,她背后已经围聚了20多个男子。她回过头来,看见如此多的异性,一只只布满血丝或充满兽性的眼,心灵顿遭重创。
  回到家不久,这个女孩子精神就出了问题。
  这是一个单纯美丽的女孩子,她曾经纯洁得如同一朵白色的水仙花,然而这朵刚刚绽放的鲜花,却被那些畜生一样丑恶的人摧折了。
  看到这个消息,如果你依然不相信人性有的时候会很丑恶,你依然相信所有的人都如同大白兔那样善良纯真,那么,我只能无语了。
  

  5、请你试着聪明一点
  有的时候,人们很贪婪。
  贪婪不仅指人对物,也指人对人。
  人对人的贪婪,有时候可以表现为对女色的占有。这就是贪婪好色经常连在一起用的原因。
  人们常说,女孩子长得漂亮一点,这固然可喜,但要命的是,很多漂亮的女孩子往往会因为漂亮而毁掉自己。所以,老话说,红颜多薄命。
  本来,在当今的社会,漂亮是女孩子一项很重要的资本。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读完大学,找一份很稳定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前途,这样的条件在如今火爆的“婚姻市场”是很抢手的。
  然而,并非所有漂亮的女孩子都有这样理想的际遇。
  事实上,有许多长得非常漂亮非常可爱的女孩子,刚刚十五六岁,还处在初中高中的如花年纪,就被街头一些抽烟喝酒打架甚至盗窃的小流氓给缠上了。
  这些小流氓不爱学习,他们爱的是“义气”,是漂泊,是美女。而那些被反复纠缠的漂亮女孩子们,小痞子们的出现会令她们的眼前会豁然一亮,她们会看到一个书本以外的完全不同的巧妙世界。她们中的有些人会喜欢上这种惊心动魄的感觉,喜欢上被人捧在手上举过头顶的虚荣。
  于是,人们就会看到这样的现象:一个学习很好的美丽女孩,跟一个街头小混混搞在一起,学习迅速下降,早恋、逃学,甚至离家出走,堕胎……
  她们不知道,正是她们漂亮的容颜,招来了许多马蜂一样的东西。而当自己的芳香被采撷得干干净净之后,她们就会如同残花一样凋败在西风中。
  所以,许多时候,美色会引起人性的贪婪。正是别人的贪婪,竟然会毁掉一个漂亮女孩子的一生。
  上面的这些,就是我反思“超市盗窃案”的结论。
  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之所以被羞辱,被诬蔑,有多大成分来自于她盗窃商品的嫌疑?又有多大成分来自于别人对其美色的垂涎?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一点:对一个女孩子来说,当你长得青春漂亮的时候,会招致别人对你的觑觎。所以,在面对一些并不很善良的人时,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学会用谋略保护自己。(美女如此,才子也如此)  那么,用谋略能保护自己吗?
  答案是肯定的。让我们来看一个历史上的真实故事,这个故事里的主人公都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美女。
  在西汉时候,有个汉成帝。这是个历史上有名的蠢蛋皇帝。
  如果你没有听过这个皇帝的故事,不要着急,因为你肯定听过他的皇后“赵飞燕”的故事。
  是的,这个皇帝就是臭名昭著的赵飞燕姐妹的法律上的老公。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据历史记载,赵飞燕姐妹性极淫荡。既然性情淫荡,那么老公当然就不止一个。
  在遇到赵飞燕姐妹之前,汉成帝的皇后姓许。除了喜爱许皇后,汉成帝还宠爱一个叫班婕妤的女子。
  这个姓班的美人也有着出色的容貌。她的美貌令其荣华富贵。然而,更为重要的是,班美人不仅美貌,而且还有过人的智慧。事实上,正是她的智慧最终救了她一命。
  有一次,皇帝出门游玩,命班姓美人同乘一辆辇车。然而,班美人却推辞说:“古代圣明的帝王只有名臣陪侍身边,而末世的君主才会让宠妾陪乘。现在陛下让我陪你乘车,岂不是我的罪过吗?”
  皇帝听了很高兴。太后听说这事,认为班美人很贤德,于是重赏了班美人。
  后来,汉成帝到阳阿公主家,看见了公主家的歌女赵飞燕,非常喜欢她,就把她召进宫中。为了固宠,赵飞燕把自己的妹妹赵合德也拉进后宫,没事的时候搞点3P什么的。赵合德美得让人惊心动魄,成帝左右亲近的人见到她,都惊叹不已。只有一个女宫人说:“这是祸水啊,会灭了汉朝的火德的。”大家都知道“红颜祸水”这个词,就是从这里而来的。
  赵飞燕想当皇后,就跑到皇帝面前诬陷许皇后、班美人会用妖术,诅咒皇帝。不久,许皇后被废,其姐姐被杀,家族亲属被放逐。当审讯班美人时,班美人说:“我听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就算按照正道修养身心,尚且未必能得到幸福,那么,用妖术邪恶的方法来谋求,又怎么能如愿呢?如果鬼神有知,那么他们绝不会听从不忠之人的诅咒之语;如果鬼神无知,那向他们祈祷,又有什么用处呢?所以,用妖术诅咒这样的傻事我才不会做呢。”
  从班美人的话看,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子。她很巧妙地告诉皇帝,她决不会用妖术诅咒皇帝。皇帝觉得她说的话很有道理,就赦免了她,还赏了她黄金百斤。
  班美人知道赵飞燕姐妹容不下自己,怕长期下去有杀身之惑,于是请求侍奉太后,离开了成帝身边,也远离了是非之地。
  在上面的这个中,班美人的美貌确实给她带来了一定的好处,但同时,也为她招来了不小的祸患。幸亏班美人很聪明,她能靠着聪明摆脱灾难。然而,同样貌美的许皇后却没有足够的智慧来保存自己。这两个人的遭遇提示人们,一定要做一个睿智的人,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
  

  班美人舍弃荣华富贵,放弃虚荣,离开矛盾的焦点,明智地找到自己的避难所(注意,太后曾经重赏过她),这才保住了自己的一条命。
  正是她的智慧,救了她自己。谁不想荣华富贵,谁不想万千宠爱,但是,只有退,才能进;只有曲,才有全。她的舍,正是得;她的得,正因为舍。
  我们反观那些年纪轻轻就误入歧途的女孩子,她们还不知道爱情是什么,就已经被感情老手、古惑青年揽进怀中;她们还不知道什么是天长地久,就已经沦为昨日黄花、随波逐流;她们还没有来得及绽放青春最美丽的容颜,就已经怀孕、堕胎。。。。。。
  为什么呢?因为不舍别人的呵护,因为不懂拒绝的重要。可悲,可叹,可怜,可恨啊。
  所以,如果你有一位娇小姐,你是不是一定要告诉她一点为人处世的谋略呢?前两天讲的,都是美丽招惹祸患的故事。
  其实,不仅红颜薄命命运多舛,那些风流才子一样薄命。
  这个道理很简单:红颜好,是因为红颜有鲜活的肉体。这个婀娜多姿的肉体就是使用价值。
  才子好,是因为才子才华横溢。才子的才华也是使用价值。
  女孩子太漂亮了,就要招来祸患。这个道理,古人所说的“慢藏诲盗,冶容诲淫”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那么,一个人太有才了,是否也能招来祸患呢?
  唐朝时期的李白,宋朝时期的苏轼,他们都是几百年不出的奇才,但是,他们一生的动荡,大都由于其才华太盛,引起别人嫉妒之过。
  明朝著名的才子唐伯虎,也曾因名头太盛,最后丢掉了解元功名;又因为才华太盛,后来被叛逆宁王看中,非要选到身边当谋士。幸亏唐伯虎早就看穿了宁王的真面目。他假装疯癫,拒绝宁王“好意”,最后才得以逃过一劫。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
  只有对人世起伏透彻洞察,对兴衰成败了如指掌的人,才能写出如此飘飘欲仙的诗句。
  

  有的读者看了这些肯定会说,你说的这些人都是古代的才子,现在的人早就不是这样了。
  对不住,你说错了。
  才子难混,这并非是社会文明不文明,时代进步不进步的问题,而是基于人性深处那些无法回避的顽症所造成的。
  我们来看一个现实生活中的小例子。
  在某高校有个高三青年,我们姑且把他称作小林。小林从小学习刻苦用功,各门成绩极其优秀,被老师称为“北大清华”的苗子。
  他自己也非常引以为豪。作为班长,他一贯坚持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同时,对于那些学习不好、贪玩、甚至是街头小痞子,他都嗤之以鼻,甚至理都不理。
  他不希望和这些人搅和在一起。他怕他们带坏了自己,影响了自己的成绩。
  小林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中学六年,从来就没有人能挑战他的地位。
  每次考试结果出来后,小林总能赢来一片女孩子仰慕和艳羡的目光;同时,也会遭到许多男孩子的嫉妒甚至仇恨。
   原因很简单。比如某次考试,题目特别难,大家都考了60多分,可偏偏小林就考了90多分。本来嘛,大家都考60多分,还可以和家长老师交代,可你小子考了90多分,这不分明害我们回家挨巴掌吗?所以,小林学习好,就无形中引起许多人的不满。再加上他平时只注重学习,疏于和同学交流,有些男同学对他蛮嫉妒的。
  高考那年,第二天考试,头天下午小林去学校拿准考证。在一片“你肯定能上北大清华”的赞誉声中,小林拿回通知书,正往家走。
  突然,远远地来了一伙人。这伙人小林认识,他们是街上的一帮小痞子,其中还有个他初中都没毕业就不上学了的同学二刚。
  这个二刚当年上学的时候学习不好,考试的时候要抄他的答案,他从来都不让抄,后来二刚不上学了,他们就再也没有来往过。
  这伙人看见小林之后,其中一个领头的朝他走过来,说:“小子,有钱没有,借我买两瓶啤酒喝。”
  小林平时很少跟这些人打交道,他很厌恶这帮成绩不好人品很坏的流浪人士,于是他拒绝说:“没有。”
  领头的小子说:“没有?我看看。”
  说完就上来搜小林。小林皱起了眉头,想抵抗,却没有成功。
  最后,小林身上的15元钱被搜出来。领头的小子对后面的小痞子说:“他妈的穷鬼,才这点钱。”
  这时,二刚走上来,说:“我说大班长,你家条件不错呀,咋就这么点哩。”
  小林上学的时候就很讨厌二刚这种不好好学习的同学。他鄙夷地看着二刚,说:你干点好事儿行不?
  二刚一听这话顿时感觉下不来台。加上身边都是他的兄弟,又刚喝了点酒,他脸红脖子粗地说:“怎么大班长,你还敢教训我?”
  说完,上去一个飞腿,把小林踢倒在地,然后过去一搜,把小林的高考通知书给搜了出来。
  二刚哈哈大笑说:“大班长,回去拿二百块钱来换。”
  说完,和众痞子扬长而去。
  小林爬起来后,赶快找到了老师;老师和小林从下午一直找到晚上——当时还没有手机——总算在一家麻将馆里找到了二刚。二刚喝得醉醺醺的,正在麻将桌上打牌!
  一问他准考证的事儿,他希里糊涂地说:丢了。
  结果,小林、小林的家人和老师找了半晚上也没找到。
  第二天去参加考试,当然被检考老师给拒绝了。中国高考相对来说是一个很严格的考试,只认证而不认人。就这样,小林很冤枉地失去了参加高考的机会。
  在这个黑色的七月,小林遭到了古怪的一击。他的命运从此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本来一个学习很好、很有前途的青年,竟以这样的形式和大学失之交臂。没有办法,小林只好重新复读,准备来年的考试。
  面对命运对自己开的这个玩笑,小林尚未成熟的心灵受到严重摧残。这个阴影一直围绕着他——果然第二年高考,他发挥严重失常,仅以高出大专线十几分的成绩被一所大专录取。
  小林自认为大专不是他这种学生应该上的。他本来应该上北大清华的。不仅他这样认为,他的家人、朋友和老师都这样认为。可是现实就是这样残酷。
  小林拒绝向命运低头。他毅然决然地走出家门,南下去打工。他认为,即使没有学上,他也未必比别人差多少。
  
  南方的城市也并非如想象中好混。资本主义的剥削方式在某些地方大行其道。小林年纪轻轻,又从小念书没吃过苦,一没钱二没技术,只好到一个建筑工地里去打工。有一次不慎从房上掉了下来,幸好不太严重,只是伤了一条腿。老板怕出事,马上让小林收拾行李滚蛋。
  小林拖着条病腿,又没有生活来源,只好先回老家。在老家的街头,小林看见了喝得醉醺醺的二刚。就是当年这个混蛋二刚,让他本来美好的大学梦破得粉碎。小林一时火起,回家找了把改锥,赶上二刚,朝着他肚子连捅四下。
  改锥能杀人吗?一般来说不能。可是小林的这几下很巧,刚好把二刚的肺给扎破了。过失杀人,还是故意杀人?反正不管怎样,小林再也不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
  有的时候命运真的很奇妙。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就这样接到了命运给他开的致命的玩笑。
  可是我们回过头来想一想,为什么会发生这种现象?偶然吗?还是必然的?
  二刚是罪魁祸首不错,但是,为什么这事偏偏发生在小林身上?
  如果非要拿出个理由,那么我觉得可以这样说:如果你学习好,请你试着和别人分享你的经验;如果你很优秀,那么请你也不要看不起不如你优秀的人。要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如果这些你都做不到,那么,远离祸源,谨慎处世,这样,你才能保护好自己,尽量少得遭遇困难和打击。
  事实上,因为你太优秀了,所以你就得罪了别人——优秀也是一种罪过吗?
  在那些不优秀的人眼里看来,优秀确实是一种罪过。
  5、不见武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周星驰扮演唐伯虎,风流倜傥,挥洒自如。在电影里,他吟出一首震撼人心的诗:“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武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这诗是什么意思呢?
  唐伯虎的这首诗说,他绝不会为了功名利禄去蝇营狗苟,反倒劝人潇潇洒洒过一生。不信你看,那些王侯将相,最后还不是魂归西天,身葬黄土?甚至有的连坟墓都找不到啦。
  唐伯虎认为,再牛的人,最后也得死翘翘。所以,功名利禄适可而止,把事情看开点吧兄弟,这样你会很快乐的。
  刚才说过,唐伯虎因为太有才华,所以遭了命运之嫉,最后落魄一生,风流而死。但是,也正因为他很聪明,没有跟宁王去趟浑水,所以才能保住性命,得以善终。
  像唐伯虎这样知道进退的人在历史上有很多。比如范蠡、张良,这样的人就是因为洞悉了“知足不辱,适可而止”的规律,所以急流勇退,最后得以善终。知道繁华不可太过,也就懂得了保存自己的方法。
  相反,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功狗”韩信,却因为不知足而被砍了脑袋。
  事实上,我们从历史上看,韩信也是一个非常睿智的人物。刘邦的天下,可以说一大半都是他打下来的。可惜,他不知道刘邦坐了天下,过去的恩义肯定会一笔勾销。正如有人所说,江山这个东西,只能独享,不能共有。韩信功高忌主,又不肯后退,所以最后丢了性命。
  与韩信同样立过大功的,还有一个叫彭越的将领。在刘邦和项羽争夺天下的战争中,多亏了彭越在背后多次抄项羽老路,搞得项羽顾头不顾腚,极大地牵制了项羽的力量,这才使得刘邦能够最终得以取胜。所以说,彭越是刘邦打天下的重要功臣之一。因为帮着刘邦打项羽立下大功,他被刘邦封为梁王。但后来,有人控告彭越谋反,于是刘邦派人把彭越给抓起来。审问之后,刘邦并没有对彭越下毒手,反而放了彭越。
  彭越在路上遇到了刘邦的老婆,也就是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吕后。彭越老着脸皮,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跟吕后哭诉自己的忠心。吕后安慰了彭越一番,答应替他向刘邦求情。等见到刘邦,吕后说,斩草要锄根。对这些老东西,该杀就得杀,不能手软。
  最后,彭越被剁成了肉酱,分送给各异姓诸侯,其家族也被灭个干净。
  与韩信一样,彭越虽然军事斗争很高明,但是政治斗争却近乎白痴。他并不懂得怎样保护自己,结果丢了性命,也害了全家。
  

  说到保护自己,历史上有个很著名的故事。
  东汉时期,有个叫杜根的大臣。当时,朝廷上邓太后临朝摄政。杜根上书说:“如今皇帝已经长大了,请把政事交给皇帝处理。”
  邓太后听后大怒,立刻命人把杜根装进一个口袋里,并下令将其活活打死,然后将尸体扔到京郊。
  后来,杜根苏醒过来。邓太后怕杜根没死,又派人来查看。杜根为了保护自己,便假装已经死去。过了三天,杜根的眼睛里长出了蛆。最后,杜根靠演技成功骗过了差人,逃到山中一家酒店做佣工,长达十五年之久。
  后来,小皇帝执政,派人找到杜根,提拔他做了大官。
  有人问杜根:“你从前名声很好,知己很多。为什么遭了大祸,不去投奔他们啊?”
   杜根说:“我之所以不愿意去找他们,实在是因为一旦泄露了,会牵涉到亲戚朋友们啊。”
  从在上面的故事可以看出,杜根是一个很聪明,也很仁义的人。正因为他的聪明,他才能保护自己;正因为他的仁义,他才不愿牵连别人。
  回到正题上来。人在社会上,在职场上,必须要学会保护自己。像张良、杜根之流人物,就精于保存自己的本领;像韩信彭越之流,就不懂这些道理。前文所说的五个同学,那个事业有成的陕西娃,就是明于保存自己的人;那些心直口快敢于较真的同学,最后反倒被无良的企业所淘汰。
  看完这些真实故事,各位兄弟姐妹告诉我,这些故事说明什么?
  

  6、我不是教你诈
  正如上面所说,学习谋略,是为了保护自己。
  在某些时候,社会是很复杂的,人心是很危险的,古人说得好,防人之心不可无。虽然世界是和谐的,但是,出现了那些不和谐的分子,我们必须得有办法把他们和谐掉,您说是吧?
  所以,人们必须学习点谋略,以之来防身。
  但是,对30岁上下的人们来说,学习谋略,更重要的,不仅是要保生存,而是要谋发展。
  一般来说,进入30多岁,大都已经拥有了基本的生存空间。30多岁依然没有解决生存问题的人很少;但是,30多岁面临着更加艰巨的任务,这个任务就是发展自己,把蛋糕做大做强。
  这个时候,就需要用到谋略了。
  我们先来看一个现实中的故事。
  在一家大型的国有企业里,有一个非常有抱负、非常有能力的中年人,大约35岁左右。
  这个人后来曾多次找我喝过酒,每次郁闷到无以复加的时候,就会给我打电话。
  我们姑且把这个人称作老A。
  老A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就进入了这家企业。这个企业是以路桥、铁路施工为主的企业。老A在一家很牛的大学毕业,专业就是建筑,因此到了这个企业之后,很快就风生水起,短短8年左右的时间,就已经干到了项目部经理的位置上。
  老A最大的长处,就是精通业务。他能严格控制施工成本,能把公司的效益和工程的质量控制到最佳比例之上。他的能力,赢得了众人的一致认可。
  然而,在他31岁的时候,他们这家公司的老总因为年龄问题而退居二线,新上来的是一个已经很老,老得注定要在这个位置上等待退休的老头。
  聪明的朋友们想必一定会知道,这个老头上来的最大任务,一定不会是想方设法把企业的效益搞上去,而是想方设法给自己多捞取点好处,以打发今后物价横涨的退休岁月。
  说不定,还想为自己退休后去天上人间这样的娱乐场所消费而提前准备经费呢。
  反正不管怎么说,老A正值年轻力壮,他希望多干事业,多出成绩;老A的上司已经日薄西山,他希望稳定,希望为自己多捞好处。
  两个人的思路不同,因此势必会发生冲突。
   有一次,在一个很大的工程上,两个人产生了矛盾。
  按照老A的计划,工程应该在一个月内完工。之后,他们可以转战其他战场,揽到更多的活计。
  然而,老板偏偏阻挠,设置了诸多限制,在人手、经费、机械上不予以支持,结果,导致工期延误,作为施工的乙方,必须要赔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老A因为业务纯熟,他太了解这种事情的后果了,这不仅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为利润和赔偿相加,是两倍的损失),而且,还会给公司的形象带来无可估算的损害。
  但是,老A的老板似乎并不计较。老A据理力争,向老板阐明种种弊端,但老板不为所动,甚至最后向老A发了脾气。
  最后,工程的结果,老A所在的公司因为工程期延误,最后赔偿甲方80万元人民币。
  这个赔偿很高,但是合同上写得很明白。
  老板知道这个结果。老A也知道。
  老A还知道,这个结果正是由老板一手造成的。
  但是,他认为,这是由于老板的无能,而不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所以,他暗地里偷偷鄙视老板的能力,觉得由这种老板来带领他,简直就是对他智慧的亵渎。
  然而,不久之后,他从一个非常隐晦的渠道听到了这样一个消息:老A公司赔偿给甲方的80万中,其中20万被截流,或者说是返点。
  也就是说,在帐面上,公司确实因为延误工期,被迫赔偿甲方80万,但是实际上,甲方仅仅得到了60万,还有20万,被公司扣下。
  但是,公司帐户上,并没有这20万。
  这20万去了哪里,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
  一切都真相大白。
  这就是某种可以意会却不可言传的潜规则。
  不是这个行当的人,几乎不懂里面的猫腻。
  然而,我们前面说了,老A是专家里的专家,在他的成本核算和工程规划中,这种事情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如果排除了认为因素的话,老A绝对会让公司名利双收;但是结果,不仅赔了钱,还让公司丢了脸。
  因为这个项目由老A负责,老A很难过。他职业生涯中头一次出现这种败笔。
  虽然他明白了这一切,但是却有苦说不出。
  当30多岁的人在职业上遇到挫折时,一般都喜欢喝上两杯。于是,他就拉一个平时还谈得来的朋友喝酒解闷。没想到,最后就喝多了。他不知不觉,把自己掌握的信息都透露出去。
  

  在某些小人的字典里,朋友是完全可以出卖的,只不过价格更高一点罢了。
  跟老A一起喝酒的就是一个小人。这个小人很快就把听到的东西反馈给了老A的老板。老A的老板当然不是善茬儿。
  他虽然在公司里毫无进取之心,一心想等待退休,但是,他对于阻挡他等待退休的人却出手毫不客气。
  于是,老A被列为重点照顾对象,成了老板第一个洗刷的对象。
  可笑的是,老板其借口,正是老A在老板的“关照”下做砸了的工程。
  从此之后,老A的项目部就很少能得到大型工程。
  正因为老A是专家,他越专业,就越能了解工程的内幕,也就越阻碍了老板积攒去天上人间的经费。(呵呵)
  所以,他越是有才,受到的“关照”就越多。
  这样,他过了苦闷的四年。
  一个人从31岁到35岁,事业的黄金期,就这样被白白浪费了。
  我们不能说,他的失败是由于没有同老板沆瀣一气;如果这样说,也就太没道德了。
  我们只能说,他的失败,是由于无所不在的潜规则,而他又没有足够的智慧和办法有效规避它。  当老A跟我倾诉他这些倒霉的故事后,我给他讲了一个故事:
  在一家农场,有一个勤劳的农民。他每天都早早起来洒扫庭院,然后开始一天的一天的营生。
  他之所以能很早起来,就是因为他有一只漂亮的大公鸡。
  这只公鸡很漂亮,嗓门也很大,每天天还没亮,就登上枝头,引吭高歌。一鸡叫而百鸡鸣,于是,老农就早早起身,开始劳作。正因为老农很勤劳,所以他很快就发家置富。不久,在城里买了房子,搬进城去。
  原来的这个农场,连同农场里的公鸡,都留给了他的弟弟。
  不幸的很,他的弟弟是个很懒惰的人。往往日上三竿,他弟弟还在被窝里做春秋大梦。
  然而更不幸的是,这个懒惰的农民,偏偏遇到了一只早起的公鸡。而这只公鸡;而这只公鸡偏偏又以为主人还是那个喜欢早起多干的主人。
  所以,不久之后,等农场原来的主人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找不到原先那只漂亮的大公鸡。
  原先那只漂亮的大公鸡,已经被懒汉弟弟炖成了一盘鸡肉。
  在这个故事里,公鸡还是原来那只漂亮的公鸡,打鸣仍然还是每天早早起来打鸣,但是最终的结局却发生了改变。
  对于公鸡来说,你起得越早,你打鸣越响,你死得越快。
  为什么我讲的故事,如同前面网友留言说的那样,都那么灰色呢?
  呕也,公鸡中的战斗机。。。。。
  

  7、千里马是怎样炼成的
  我对老A说,如果你是那只公鸡,你怎么办?
  老A不说话,我告诉他:闭上你的嘴巴,如果你不想变成一盘鸡肉的话。
  老A还不甘心,说,道理我明白,但是,我好不容易干到现在,我不想荒废了自己的年华,在这个老东西手下委屈好几年。
  见他还不开悟,我接着给他讲故事。
  相传古代有一匹千里马,日行千里而如履平地,那速度,肯定比博尔特跑百米快。
  但是,这匹千里马很不幸,落在了一个老农民手里。
  老农民不知道这匹马的价值,于是每天让马驾起笼头,套上马车拉货。
  大家都知道术业有专攻的道理。如果你是一只大鹏,但偏偏要让你象鹦鹉一样上窜下跳学舌,你是绝对做不到的。
  千里马也是如此。千里马最擅长的是“马拉松”,但对“举重”并不感兴趣。所以农夫让它驮货,它还不如一头笨牛来得自在。
  上坡的时候,千里马使尽全身的力气,鼻子里喷着白气,两条后腿哆嗦着用劲,浑身大汗淋漓,背部被农夫的鞭子抽出一道又一道血痕,也无法把货物驼上去。农夫一边用鞭子抽,一便说:“看着挺壮,其实是博而不举。。。”
  正在这个时候,伯乐走了过来。他见到这个场景,急忙跑过去,帮着马把货物驼上坡,然后,爱怜地把马的笼头卸下来。
  瞅着千里马灰头土脸,狼狈之极的样子,伯乐用手轻轻地拍打千里马的鼻翼,抚摩千里马的背鬃,难过得眼泪都掉了下来。
  要知道,千里马是用来跑千里之路的,而不是用来驼那些死沉死沉的货物的。只有伯乐这样的人,才能从马群中一眼就把千里马给揪出来,给他吃上好的料,让他撒欢去跑,展示他跑“马拉松”的特长。而那些庸俗的农夫,他们只会把千里马套在笼辔里,鞭打脚踢,吆来喝去。。。。。。
  如果千里马落在了农夫手里,你还怎么期望他成为千里马呢?
  听了我这个故事,老A好象想到了什么。
  但是,30多岁的人了,毕竟有了些城府。
  他不说,我也没问。
  这段对话已经是好几年前了。
  好几年前,我和老A经常在一起喝酒,后来,尘世艰辛,各自为了生计而奔波,我和老A慢慢地淡了来往。直到有一天手机换了号,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如今,我也不知道,老A这匹千里马是否驰骋在人生的旅途上;而当年鞭打它惩治它的老农夫,现在究竟死了没有? 8、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我有一个很上档次的朋友,这个朋友有很多年没见了。有一次,我正好路过他家,时间大概是刚刚吃过晚饭的光景,于是我顺手买了箱水果,拎到他家住的小区门口。
  我刚才说了,这个朋友有一定的档次,他事业有成,个人素质很高。我给他打电话,他非常抱歉地说他正在外面办事,再三向我道歉,并约我下次到他家来坐坐。本来是我突然造访,他却不迭地给我道歉,弄得我很不好意思。
  我告诉他我给他带了点礼物,他很高兴,但是说得过一阵才能回,他让我把东西放在小区的保安那里,等他回来他来取。
  我本来想放下东西就走的,但是实在是想念这个朋友,大家很久没见面了,所以我就决定在保安室里等我的朋友。
  说明情况之后,我就在屋子里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
  一共有四个保安,两个老的,两个新的。我坐在那里,打开手机漫不经心地玩,消磨时间而已。这个时候,从他们的对话中,我观察到了一些有趣的问题。
  在两个老同志中,有一个东北人是班长,另外一个是个身份一般但有点资历的老同志,口音好像是四川人,姑且叫他老四川。
  还有两个新同志,一个新同志听口音是山西人,我们姑且叫他小山西;另外一个是典型的江浙一带人士,就叫小上海吧。这两个新同志好像刚来没多久,看样子还不太知道干保安这行的规矩。因为很快,几位保安同志就发生了一场冲突。
  当时,正轮到小山西站岗,可是小山西在门口站岗的时候脱岗了,他跑回屋子里吃东西,结果被来自东北的班长狠狠尅了一顿。
  小山西初来乍到,当然不服气,所以,嘴里恶狠狠地嘀咕,然后很不满地走出去站岗。另外一个小上海躲在角落里,听班长训小山西,一句话也不说,很老实。而老四川则冷眼旁观,嘿嘿哂笑。
  一会儿,班长出门了。小山西一见人走了,很快就溜进来接着吃,一边吃一边还在说:“这个傻B。”
  小上海刚才还一言不发,现在就开始叽叽喳喳了,他说:“犯得着吗?还那么骂你,有没有人权了。”
  哎,如今十七八、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啊,可是真不一样了。
  老四川很明显对班长也有点不同的意见,我听到他在那里鼓动两个新保安:“他经常这样,别管他,没事儿,该吃吃该喝喝,不用担心。”
  看样子,有点要拿新同志当枪使的意思。
  等了一会儿,班长回来,又看见小山西在屋子里站着,勃然大怒,说:“滚出去站着。”
  小山西和班长怒目相对了几秒钟,然后操起腰带,嘴里骂着脏话出去了。班长听到小山西居然敢骂自己,冲出去质问,好像还是要打起来的样子。但是小山西说了句什么,班长就自己安静地走回来了。隔着玻璃,我也没听见到底说了什么。
  班长回屋之后,依然愤愤,对小上海说:“你知道吗,上级有规定,站岗时不能脱岗,谁脱岗就罚谁,一次罚300.”
  300,对于一个月工资大约只有1200的人来说,已经算得上是很严厉的了。
  小上海没说话,老四川瞥了一眼,很是不屑的样子。
  一会功夫,小上海不知道有什么任务,出门了。班长等小上海走远了,就走出去跟小山西说话。
  我急忙竖起耳朵努力听,睁大眼睛仔细看。
  隐约听见班长说:“300快钱,够你买一大堆东西。。。训你是为你好。。。”
  说这话的时候,好像小山西的脸色平和多了,后来甚至还点了点头。
  一会功夫,班长回来了,坐了一会儿,给老四川扔了根烟,接着说:“上个月的工资快支出来了(估计一直在拖欠),你要有急事我跟队长说说去,让你先取点花。”
  老四川好像很急着用钱的样子,说:“那当然好哦,咋晓得瓜娃子听你的噻?”
  班长得意一笑,说:“这点面子还是有滴。”
  老四川不说话了。
  一会功夫,小上海回来了。班长严厉地对他说:“以后,谁不听话,第一次我告诉他,第二次别怪我不客气。”
  小上海偷偷瞥了瞥老四川,然后小心翼翼的点头——小上海大约也就18、9岁的样子。
  就这样,一个小插曲结束了,前后大约20多分钟。
  气氛从新平静下来,我仍然安心等我的兄弟。但是,心里波涛汹涌,心潮澎湃,思绪起伏。
  人们常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就有江湖。
  我觉得,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有斗争的地方就有谋略。
  就在这个小小的屋子里,就在这些小小的草根身上(当然我也是众多草根里的一个),就在短短的几十分钟时间,就发生了一次矛盾,更准确地说是发生了一次斗争。
  小山西需要自由——他要做到“站岗时想吃东西就吃东西”——所以他要为自己的自由而斗争;班长需要斗争——他要为了维护制度的有效和自己的尊严——所以他得训斥蔑视制度蔑视他的小山西;老四川需要生存空间——如果班长很强势,新同志都跟着班长跑,那他也就没什么混头了;如果新同志都跟班长较劲,班长腾不出功夫来管他,他就优哉优哉了——所以他想挑唆新同志转移班长的视线;小上海夹在中间——他看到小山西被训,自己不想重蹈覆辙;但自己也愿意小山西取得胜利,因为自己也会站岗也会想吃东西;可是又惧怕班长,所以左右摇摆。
  回过头来看班长。班长首先对不听话的小山西狠狠打击一番,然后,对三心二意的四川老同志拉拢一番,后对小上海敲打一番,这样,这个保安小组就完全被班长控制在手里了。当然,在打击小山西的同时,还留有余地——先拿出棒子兜头一下猛训一番,后好言相劝软语说服教育。一刚一柔,一软一硬,再加上孤立拉拢,这几下下来,相信短时期内不会再有脱岗吃东西的现象了。
  我看着听着想着,心里很是叹服。
  第一,在如此小的一个地方,在如此一群人里,都有着斗争,甚至斗争有时候会很激烈。
  第二,班长取得了此轮小斗争的暂时胜利。从班长的文化层次来看,他未必懂得分化瓦解分之治之,先刚后柔文张武驰的谋略理论,但是,实践锻炼了他管理的手腕,他的手段被事实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第三,从草根层次的保安之间的矛盾斗争,联想到帝王将相你争我夺你砍我杀,进而联想到激烈的社会争夺和惨烈的人生博弈,我觉得,确实存在这样一个道理: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有斗争的地方就要用到谋略。
  后来,我怀着敬畏的心情离开了那间屋子。
  为什么敬畏?套用前面朋友的话——人都要努力地生存。

  9、有一种爱叫做残忍
  有斗争的地方需要谋略,那么,没有斗争的地方,是不是也需要谋略呢?
  大家听我慢慢道来。
  现如今,30多岁的人,大都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
  即使是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剩男剩女团成团,30多岁的人了也大部分有了自己的孩子。
  当你有了自己的孩子,你疼他(她)吗?
  回答当然是——“疼”。
  哪有爹娘不疼自己的儿子女儿的呢?
  但是,你会疼他(她)们吗?
  估计有很多人说“会”。有很多人会非常用心地去爱自己的儿女,他们认为付出了所有的爱,这就是对儿女最好的呵护。
  然而,真正的爱,并非是全心全力的爱;很多时候,只有一种近乎残忍的爱,才是真正的爱。
  常言道:严是爱,宽是害——那种要星星不给月亮似的宠爱,其实是溺爱;只有张弛有度,松紧合理,这才是真正的爱。而要做到这一点,显然很多时候必须克服自己舐犊情深的心里,狠下心来克制自己,对待子女。
  所以,真正的爱,并非是简单的纵容。
  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个观点,我先来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给各位网友讲的,更是给女性朋友讲的,特别是给那些已经有了自己孩子的女性朋友讲的。
  从前,有个横绝天下的大盗。
  他纵横天下几十载,偷东西从来都是手到擒来,被誉为盗拓一样的神偷,在江湖上享有盛名。
  直到有一天,他老了,也厌倦了这种生活,于是准备告老还乡,金盆洗手。
  可是,他的儿子并不放过他。
  他儿子对他说:“你老人家功德圆满胜利退休了,可是我们还得混饭吃。干脆你退休之前,把你的偷盗伎俩都交给我吧。”
  老贼一听,说:“你真的要学啊?”
  儿子说:“现在物价太贵,房价怎么打也打不下去,工资怎么涨也涨不上来,实在是苦哇。做良民没生路了,干脆学做点偷盗业务挣点外快吧。”
  老贼听了,说,你真要学,那我就传你点真本事。不过真本事从来就不靠口口相传。这样吧,晚上我带着你出回现场,回来你就学会了。
  儿子一听,高兴了,说:“行啊。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偷的,看你有什么要教给我。”
  当天晚上,老贼带着儿子来到一家巨富人家。
  老贼偷偷撬开门,走到一个衣橱前面,对小偷说:“你钻进去顺点值钱的衣服回来。”
  小偷一见,就干这个差事呀,没什么难的嘛,于是二话不说,直接就钻了进去。
  老贼一见儿子进了衣橱,咬了咬牙,顺手就把衣橱给锁上了。然后,抹着眼泪自个儿回了家。 小偷在橱子里刚要偷衣服,突然被锁在里面,顿时不知所措。哭爹喊娘求菩萨念佛祖折腾了半天,也不见他爹给开门。
  他想了半天,终于知道是他爹使的坏。
  但是,怎么才能出去呢?如果不想办法,一旦被主人发现了,还不打个半死啊?
  即使不打死,闷在里面也得闷死了。得赶紧想办法。
  俗话说,急中生智。小贼在里面苦思半天,突然想出一个妙计。
  他躲在衣橱里,开始学着老鼠咬东西的声音,吱吱叫唤起来。
  这时候,主人听见了,自言自语说:“什么东西?不好,老鼠在衣橱里咬我的新衣服呢。”
  边说着,边穿衣下来察看。
  小贼一想,不对啊,他打开衣橱就会看见我,我还是跑不掉啊。
  情急之下,又生一计。
  只见他挥起拳头,直接照着自己的鼻子抡过去。手起血落,顺手再抹两把,把自己的脸蛋抹得血的呼啦的。接着把头发披下来,拉在脸蛋上盖住。
  这个时候,主人刚好打开箱子。小贼立即站起来,对着主人呲牙怪叫。主人看见眼前一个怪物,披着长毛,满脸是血,还没瞧清楚,就嗷地一声,昏倒在地。小贼不慌不忙从衣橱里出来,从从容容地捡了几件好衣服,径直奔家而去。
  回到家,小贼冲着老贼喊:“老贼,不用你帮忙,我不是照样回来了?”边说着,边扬手炫耀自己手里的战利品。
  老贼一看,登时热泪长流,说:“我该教你的,都已经教给你了。”
  老贼教会了小贼什么呢?
  第一,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会背叛你。作为一个混黑道的人,特别是混黑道的贼,绝对不能相信任何人。
  第二,能救你自己的人,只有你自己。
  第三,智慧,智慧,还是智慧。
  第四,说得再漂亮,也不如直接干一把。
  第五,只有到了绝地,才能逼出人的潜能。
  ……
  我们回过头来看这个故事。
  老贼爱他的儿子吗?爱!他怎么做的?狠!
  其实,在很多时候,只有当父母的狠下心来要求儿女,儿女才会自立自强,才能冲出父母构筑的藩篱而不断成熟起来。你要越俎代庖,结果就会适得其反。老贼和小贼的故事告诉人们,真正的爱一个人,不是百依百顺,有的时候,也要对他狠一点。
  所以,父母对子女爱到极致,绝不会是纵容溺爱他们,而是要狠下心肠磨练他(她)们。
  这些,都是生活教会我们的人生谋略 10、人在干,天在看
  诗人顾城写过这样的诗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要用它寻找光明。”
  套用这句话:生活给了我们生活的谋略,我们要用它更好地生活。
  这就是我写这篇小文的目的。
  我前面说了,上面这些文字,都是没开正题之前的序言,只是为了告诉大家一个道理:谋略很重要。
  为了生存、为了发展,每个人都要多少掌握一些谋略知识,培养一些谋划能力,这些知识和能力会在关键时刻帮助你,要么脱颖而出,要么飞黄腾达。
  如果你读懂了我上面的文字,那么,这篇序言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然而,还需要再罗嗦一句的是:学谋略,是为了更好地生活,而不是更好地害人。
  要知道,谋略不是阴谋诡计,也不是前面有网友所说的厚黑学。谋略只不过是人在斗争中更好地生存的思维艺术。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里,你不可能到处和别人玩弄阴谋诡计,不可能永远使阴耍诈。这是个双赢的时代,只有多方都有利,你才最终能得到利益;如果走到哪坑到哪,只会招致更激烈的报复,那样,虽然一时得意,终究也不是长久之计。
  所以,学习谋略,只不过是为了生存,而不是为了害人。
  为了证明这个道理,我们还是来结合一个案例谈谈。
  前面提到了秦朝的丞相李斯。
  大家都知道,李斯在不得志的时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公务员,过着闲散的生活。后来他看到粮仓里的老鼠肥头大耳,而厕所里的老鼠骨瘦如柴,顿时悟出了一个道理,然后弃官而去,向荀子学帝王屠龙之术,后向西入秦,历经数十年,终于帮助秦始皇统一天下,自己做了第一个大一统朝代的宰相。
  那么,李斯当时悟出的是什么道理呢?
  

  
  中国古人讲谋略,最重要的,就是要讲天时地利人和。所谓天时,其实就是时机;所谓地利,其实就是形势;所谓人和,其实就是人脉。中国人讲谋略,就是讲要谋时谋势谋人。下面我简单讲一下。
  所谓谋时,就是要求天时。什么是天时呢?我先讲一个例子。比如,我太太买了一副非常精致非常漂亮的耳环,一戴上,简直就是顾盼生辉光彩照人。但是,由于太喜欢这对耳环了,我太太一般都舍不得戴,所以大多数时候,这副耳环都压在箱子底下,不为人知道。但是,某一次,我要和妻子要出席一个非常重要的宴会,这个时候,我太太才翻箱倒柜,把耳环找出来戴上。那天在宴会上,这对耳环几乎得到了在场所有女佳宾的赞扬,我太太得到了不少人的艳羡。压了许久的耳环,这下终于显露出它的价值,派上了大用场。
  如果没有这个宴会,耳环可能还会压在箱子底下。虽然很珍贵,但是却怕被毁坏,所以主人一直珍藏——等到一定的时刻到来,这个耳环就被取出来,显露它超凡的价值。这就是说,时机不到,一切都是枉然;时机到了,好事自然而然就来了。
  古人说过:“时来天地皆用力,运去英雄不自由。”这句诗,说得就是“时机”的重要性。天时天时,指的就是时机。所以,掌握了谋取时机的本领,也就懂得了谋时的至高谋略。
  谋势,就是谋环境,也就是古人所说的谋地利。举例来说,比如,我手里拿着一杯水,我把这杯水端到河边,向河岸上的人兜售,我想,这杯水不会值什么钱。道理很简单,河里到处都是水,还用得着你那一瓢?
  既然河边卖不上价,那么,我就把这杯水端到沙漠里,卖给那些渴得口干舌燥的路人。结果大家都会知道,这杯水将卖个大价钱——甚至有的时候,它会抵得上一条人命。
  同样一杯水,为什么相差这么大呢?很简单,因为地点不同。
  同一个物体,在不同的空间运行,会产生不同的价值。所以,空间对于事物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厕所里的老鼠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而粮仓里的老鼠饱食终日无所事是,这就是不同的空间对于事物的不同影响。
  

  古人早就懂得这个道理,所以发展出一套“谋地”的谋略思想,运用这些思想去谋求有利的环境。
  在谋天、谋地之外,古人还发现,谋人也是很重要的本领。试想,一个人如果有谋人的本领,走到哪都能搞到一大帮人帮助自己,就如同郭靖走到哪都会遇到贵人那样,那么,这个人想不成功都难。所以,善于谋人,以德致和,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最高谋略,所谓“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回到前面提到的故事中来,李斯一看到两群老鼠,立刻悟到了天时地利的不同,会给人们的成功幸福与否带来极大的影响。在厕所里,身处困境,饱受惊吓,当然会营养不良;身处粮仓,酒足饭饱,无所用心,当然会肥头大耳。进一步看,人也是如此。人能不能发迹,能不能出人头地,自己的努力固然关键,但是天时地利缺一样也不行。所以,李斯看到秦国势必一统天下的大局,就毅然抛弃了家乡故老,西入秦关,并在秦国建功立业。
  历史记载,李斯是个天资聪明的人。很多人看过金庸先生的《侠客行》,里面有个小和尚,仅从诗的最后一句中包含的武功,就能倒推前面所有诗句中暗含的武功,这样的人,可谓是天才。李斯也是这样一个具有天才头脑的人。他能仅仅从几只老鼠身上,就想明白了人生的命运,这不得不令人惊叹。
  然而,李斯虽然聪明,但毕竟被功名利禄冲昏了头脑。从前面我们讲到的文明人李斯暗害韩非一案中就可以看出,李斯已经走上了不归路。我说过,用谋略以兴身,可也;用谋略以害人,不善也。李斯用阴谋害死了韩非,自以为得志,哪里知道,他后来自己也死在别人的阴谋之下,这个害他之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宦官赵高。
  赵高害李斯的故事尽人皆知,我不想再罗嗦。我只想再向读者朋友们说一句:人在干,天在看,你怎么对别人,到头来就会有人怎么对你。李斯害死了韩非,赵高最后又害死了李斯。李斯被杀的时候,对他的儿子说:“我想和你回到老家,做个平头老百姓,没事的时候追个野兔打个猎,居然现在连这点要求都成了奢望啊。”最后,父子尽死,诛灭九族。
  人们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就有江湖。既然在江湖中混,那么,迟早都是要还的。
  我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有斗争的地方就有谋略。既然要用到谋略,那么,就要有个限度,以保存和发展自己为底线,以不伤害到别人为红线,越过了这些,把谋略使成了诡计,把谋略变成了厚黑,那么,迟早是要害人害己的。
  人在干,天在看,公道自在人心,这些话是一点都不错的。
  小结:
  我在前面啰嗦了许多,但都是前言——真正的具有操作性的东西,现在就为大家一一道来。虽然是老生常谈,但是,谈谈总比不谈好;更何况如果能谈明白,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所以,我还是很愿意把自己和别人的一些心得体会写出来供大家批评哦。
  前面说了,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根本,就是资源;而资源又都是稀缺的,因此,人类赖以生存的稀缺资源是人们产生矛盾和竞争斗争的根源。
  虽然不少人还是鄙于谈论稀缺资源,羞于承认自己为之奋斗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更好地生存,但是事实上,我们大家并不是圣人,没有拔一毛以利天下的胸襟。因此,即使口头上不承认,但你确实得知道,你的生活虽然不是以获取稀缺资源为终极目的,但是你努力奋斗、挖空心思、多方挣扎,其重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取得赖以生存的稀缺资源。
  在当代社会,什么是稀缺资源呢?我觉得,比如房子、教育、金钱、名望、权势、甚至性,这些都是稀缺资源。(《蜗居》里宋思明秘书对白领丽人海藻的包养,让海藻的男友伤痛欲绝。美女也是稀缺资源,貂蝉、陈圆圆等等,古往今来无数红颜的过往都证明了这一点)
  当然,并非所有重要的资源都是稀缺资源,比如阳光、空气就不是。这些资源重要吗?重要。但是,由于这些资源太多太丰富了,并不稀缺。(当然某种情况下,阳光和空气也变成了稀缺资源,比如某些天然氧气吧,卖的就是空气哦)所以,人们不会为了争夺阳光和空气而大打出手。
  阳光空气不是稀缺资源,但在某些地方,水可以作为稀缺资源。前面说过,在沙漠里,水绝对就是稀缺资源。人们为了争夺一口水,甚至会失掉一条命。在西部某些山区里,水也是非常稀缺的资源。人们有时候把水看得比钱还珍贵,就因为水是赖以维持生活的必备之物。还有,在大中城市,水也是一项重要的稀缺资源。为什么说是稀缺资源呢?因为第一,水是很重要的,你需要,我也需要,大家都需要。第二,水还是很少的,不能让你敞开了浪费。第三,要想多喝水,好的,拿钱来。基于上述原因,水可以视作是稀缺资源。
  

  30岁以后,每天学点谋略学之一:优势竞争谋略
  1、倚天剑和屠龙刀
  江湖中,人们盛传两把利器——倚天剑和屠龙刀。据说这两把利器削铁如泥,吹毛断发,是武林中的至宝。一把屠龙在手,天下无人能挡。倚天不出,谁与争锋?
  牛吗?
  牛。
  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倚天剑和屠龙刀呢?
  理由很简单,如果练武的人拿到倚天剑和屠龙刀,他就有了伤人的利器。碰见武功再高的对手,一刀砍过去,一剑捅过去,不死也得要你半条命。
  而且,倚天剑和屠龙刀是宝贝,对手很少有找到与之匹敌的武器的可能,因此,练武的人一旦掌握了这些“大杀器”,当然就会巨牛无敌了。
  所以,倚天剑和屠龙刀,是江湖人人皆欲得而后快的宝物。
  但是,别高兴得太早了。
  你拿到了倚天剑和屠龙刀,要和我打架不是?好的,没关系,放马过来吧,我这里有肩携式红外定位热追踪导弹。
  妈的,什么倚天剑或屠龙刀,不是都得乖乖地给老子让路?小样,如果你不服,好吧,一跑轰过去,保证让你变成浮云。
  所以,小孩打不过大人,大人打不过拿刀的人,拿刀的人打不过拿宝刀的人,拿宝刀的人打不过抗导弹的人,这是打架的基本常识。
  “优势竞争”,这是一切竞争取胜的根本。打架也是竞争,是肉体与肉体、体力与体力、王八拳与老婆腿的竞争。跟别人打架,要想只占便宜不吃亏,就得学会用优势跟别人打。也就是说,别人赤手你用刀,别人用刀你用枪,别人用枪你用炮,别人用炮你用洲际导弹。站在几千公里以外的地方,一颗导弹打过来,对方连你人都看不见就死翘翘了。所以说,想打架时占便宜吗?赶快去弄个导弹玩玩吧。
  

  “优势竞争”,这是我发明的词儿。打架时要想胜利,就得学会用优势去打。不仅打架如此,一切竞争要想赢得胜利,都得靠自己的优势才行。所谓“优势竞争谋略”,直白点说,就是发现、开发并最大程度地运用自己的优势,和竞争对手斗争、对抗的谋略。掌握了优势竞争谋略,就找到了赢得一切竞争的金钥匙。
   事实上,“优势竞争谋略”这个词虽然是我发明的,但是,利用优势竞争的思想可谓古已有之。比如,《孙子兵法》中就非常重视靠优势打败对手。孙子认为,要想在战争中取胜,其唯一的方法就是以实击虚。《孙子?虚实》篇整篇都是谈论以实击虚,强调以充实的兵力优势打败处于劣势的敌人。
   利用优势制胜并非是兵家独得之秘。中国的法家同样主张创造并利用优势取胜。比如,《韩非子》中谈到,做君主的就得营造出一副高不可测的模样,让群臣搞不清你在想什么在干什么,这样,君主就能利用信息的单向透明优势来驾驭群臣,赢得君臣之间的利益博弈。
   就连一向主张仁义道德的儒家,同样也讲优势制胜。不过,儒家强调的优势,并非是力量优势,而是指人心,即政治优势。孟子当年曾对齐王说过,商汤从方圆七十公里的国土而崛起为天下霸主,靠的是什么?不是靠力量靠土地靠兵力,而是靠品德靠人心靠大家的拥护。儒家认为,得人心者得天下。从哲学上说,得到了人心,就能形成人脉优势;能够获得人们的政治拥护,就拥有了坚实的政治优势;有了大多数人的支持,自然就会无敌于天下。
   不仅中国人讲优势竞争,外国人更讲优势竞争。自古以来,中国人崇尚谋略,认为应该运用谋略制造优势来取得胜利;而外国人重视力量,认为要取得胜利就得拥有压倒对手的力量。外国人重视力量优势,有的时候简直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在西方的哲学体系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利用力量优势征服对手的思想被推崇到极高的地位。到了尼采和希特勒那里,这一思想被发展为无比崇拜力量的“超人”哲学。
   接着前文来说,不论古今中外,人们无一例外地需要取得稀缺资源以维持生存和谋求发展。而要取得稀缺资源,就必须得学会聪明地竞争。古今中外的人们通过大量的竞争实践,终于发现了“优势制胜”这个规律:优势是赢得竞争的根本所在。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胜利,就得学会发现、挖掘并利用你自己的优势。
  我们说,这一规律,不仅适用于骂街、打架,适用于群殴、作战,而且适用于商场上的经济竞争,学界里的文化争鸣,官场你的政治斗争,以及人类社会一切存在竞争的领域。
  套用一句过去曾经很时髦的话:利用优势取胜,这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曾经有一个朋友,他读大学的时候喜欢上本系的系花。系花是那种国色天香的美人,又加上有文化,家庭出身也不错,所以,受到很多人的追捧,身边不乏追求者。而我的这个朋友来自农村,其貌不扬,武不能上场打篮球,文不能写诗弹吉他,可以说要浪漫没浪漫,要潇洒没潇洒。
  这个朋友刚开始表示要追求系花的时候,大家都不看好他。不仅觉得两个人云泥之判,并无走到一起的可能;而且,当时系花正在和一个北京高干出身的男孩谈朋友。按照现在的“我爸是李刚”理论,官二代是强势方,可以随便撞人,包括抢别人女朋友。所以,大家都觉得草根和官二代PK,最后基本上没有什么胜利的希望。
  然而,让所有人大跌眼镜的是,大学毕业第二年,我这个朋友就和系花结婚了。那个官二代黯然出局。
  这个故事当然是个很俗的故事,但是却又是个很真实的故事。故事告诉我们至少两个道理:第一,对于许多官二代来说,你爸是李刚,但是你不是李刚。你爸可以给钱给权,但却未必能永远保住你的前途,包括讨个好老婆。第二,对于许多草根出身的人来说,出身并不决定一切。特别在如今文明如此发达、社会如此进步的时代,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成功。当然,这个成功不仅包括商场、官场,也包括情场,或者是学界。
  我举这个例子并不是简单地说“官二代不行了,草根赢了”,大快人心虽然是喜事,但是,公平地说,许多官二代也是人,也有生存的权力。并不能因为人家是官二代,就口诛笔伐,人人喊打。事实上,即使作为官二代,也有“愿生生世世不再生于帝王家”的苦恼。在下写这段故事的初衷,就是为了和诸位朋友研究一下: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草根战胜了官二代,最终揽得美人归?
  

  后来,在一次聚会上,一个了解内幕的哥们儿告诉我,我这个朋友之所以能把官二代淘汰出局,靠的就是他的质朴、诚恳、善良和憨厚的性格。
  按说,俺们系花也是一等一的美女,美女爱英雄,这是题中应有之意。有道是,姐姐爱钞,妹妹爱俏,我们这个系花和高官公子谈朋友,天经地义。但是,不要忘记,什么事情都有两面性。系花和公子接触时间一长,发现公子除了吃喝玩乐,别的什么都不会干。关键的关键,人的钱一多,心就花;今天找俩,明天搞仨。这样的日子对于那些别有用心的女孩还可以容忍,但是对于良家女孩来说,简直就是对感情的亵渎。就这样,高官公子虽然拥有许多优势,但是,也具有不安全、不可靠的弱点。
  反观我这个朋友,他相貌不出众,家庭也一般,但是,他很勇敢,不怕丢脸,勇敢去追自己喜爱的女孩——这就比我们多出了许多机会。同时,他不气馁,被拒绝了也不沮丧,一如既往,持之以恒。此外,他具有一个很突出的优点,就是人品塌实,能够赢得别人信任。而当系花在公子身上看到的许多类似“欧阳克”一样的恶劣品行之后,再回过头来,发现自己身边居然有一个“乔锋”、“郭靖”似的大哥,当然会重新思考一下自己的归属问题。
  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我这个朋友靠着他令人信服的品行赢得了美人;而官二代虽然优势明显,但是,却具有令人无法放心的弱点。因此,两个人的PK ,以我这个朋友的胜利而告终。
  这个故事确实是个真实的故事,当然,它不具备代表性:并非所有的PK,都是这样的结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确实能看到许多“赖汉娶好妻”的现象,看到许多“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故事。而赖汉和牛粪,之所以能够实现目的,靠的就是他们具有某些过人的优势,而且会把这些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好。
  俺喜欢看历史。我发现,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中,无一例外的,所有最终有大作为的人都是善于运用自身优势和别人展开竞争的高手。而那些一事无成活着一败再败最终被淘汰出局的人,也无一例外是不懂得优势竞争这个道理的人。  谈到这里,我们来看历史上一个很著名的故事——武则天称帝。
  在中国,武则天是个家喻户晓的女人。大家似乎都知道,第一,她很美貌;第二,她当了皇帝,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大一统王朝的女皇帝;第三,她当了皇帝后很淫荡。
  最近,随着一本叫《杜拉拉升职记》的书出版,如何在职场升迁的话题被炒得很火。那个叫杜拉拉的小娘们,凭着自己的美色、心计和勤恳努力,终于从一个外企的小职员变成了高层管理人员。这个典型的周星驰似的小人物终成大人物的虚幻故事,让国人看了之后大呼过瘾。于是,《杜拉拉》一书出版不久,杜拉拉电影、杜拉拉电视,杜拉拉图书就开始泛滥。一如《喜羊羊与灰太狼》一样,杜拉拉成了一个系列,成了一个产业,成了一个神话。
  然而,我们不得不说,杜拉拉仅仅是个成人世界里的童话而已。在现实生活中,杜拉拉的童话很少会上演。如果30岁之前,没有见识血淋淋的社会,还会对此抱有幻想的话;那么30岁之后,见识到惨烈的生存竞争,那么你必须明白,一个女性,如果想从默默无闻到一飞冲天,从黯然无色到流光溢彩,很多时候都需要用到一个特殊的工具——肉体。这就是潜规则,谁也抗拒不了。(当然,个别情况下,特定环境下也有偶然的例外)
  

  在《杜拉拉升职记》中,似乎杜拉拉更多的靠的是自己的心计,而非是自己的肉体——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男人们升迁斗争更多靠地是彼此的勾心斗角,而女人的飞黄腾达,则很多情况下靠的是出卖色相。
  我这样说可能又会受到许多朋友的抨击。这就回到了那个问题上来:男女之间有纯洁的友谊吗?女人或许会回答:有。小男孩或许会回答:有。但是,一个老男人肯定会回答:没有。那些曾经志同道合的异性朋友最后手拉手走上床铺变成某友的例子太多了,特别是一个老男人和一个嫩得快掐出水来的妙龄女青年之间的友情,大都会异化成床第之欢。
  这并非丑恶,而是人性。我前面已经说过了。
  好了,回到我们的正题上来。
  在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不仅是中国,也包括外国),存在三种不太平等的情况:从大的层面来说,存在种族不平等的现象。比如,美国人和埃塞俄比亚人,无论是从生活条件,还是社会福利受教育程度幸福指数,他们是绝不平等的。从中间的层面来说,存在阶级不平等的现象。这并非是我的什么发明。古代的社会学家,包括马克思主义,早就观察到这个现象。精英阶层和草根阶层掌握的资源不同,各自的享受当然不同。从小的方面来说,就是性别的不平等。虽然近来女权意识高涨,然而,性别歧视确实在我们这个文明的社会中依然存在。女大学生毕业不好找工作,这简直已经成了职场中的铁律。
  既然存在性别歧视(虽然已经有了很多的改进),社会的资源,特别是稀缺资源,当然就大多垄断在男人,特别是老男人手里。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并不用什么逻辑来证明。
  那么,好了,一个年轻的,浑身洋溢着青春和荷尔蒙的女青年,进入社会以后,她要想把稀缺资源从那些垄断它们的老男人手里拿过来,她需要靠的是什么?
  

  当然,如果是富二代官二代,可能会用父母给他们的稀缺资源去交换——然而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说,特别是普通出身的女子来说,要想真正的崛起于芸芸众生,就只有两种方法——第一,正经的女子,嫁给一个有出息的男人,靠这个男人去打拼。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进而征服世界。第二,不正经的女子,迅速投身到一个垄断着稀缺资源的老男人怀抱里,自己出卖肉体和青春,换来稀缺的资源,包括金钱、物质、权力,以及虚荣。
  这两种方法无论哪一种,都需要——肉体。而这两种人,说实在话,我的身边都曾经见过。
  其实我相信朋友们早就对我这种说教似的论证厌烦了。的确,事实彰彰可考,例子举不胜举,本来就不必我再罗嗦什么。我之所以反复说明,无非就是告诉大家,特别是年轻的女孩子一点——对于大多数有野心的女孩子,身体和美貌是你唯一的优势。
  当然,我并非唆使女孩子变坏,我只是在尽量平静而客观地阐述一个现实:如果想要竞争胜利,就必须学会使用自己的优势。而女子的优势,在大多数情况下,就是自己的肉体(当然对象一定是男性)。利用自己的肉体优势去谋求一些东西,这已经是我们这个社会秘而不宣但是又几乎人人皆知的事情。
  由此我们就知道了,像杜拉拉这样,一不出卖色相,二不做出出格之事,就能顺利地一爬再爬,终于达到一个人生的小辉煌,这样的例子少之又少,根据其出现的概率来计算,我们可以称之为成年人的童话。事实上,大多数年轻女子,都需要付出极其惨痛的代价。轻一点,是自己的尊严;重一点,是自己的肉体;更严重的,甚至会交出自己年轻的生命。
  由此来说,嫁高官、傍大款并非是成功的捷径。幸福而安静地生活,为你最爱的人传宗接代,然后两个人幸福地老去,手手相搀走进生命的严冬,这才是最浪漫的幸福。那些像《蜗居》里的海藻那样,毅然抛弃深爱自己的小贝,然后和宋思明秘书山盟海誓在一起,最终换来的,并非是幸福,而是失掉子宫丢掉朋友远走异国他乡的悲哀。

又罗嗦了半天。其实我想说的是,像杜拉拉那样拼搏而成功的例子,其实是很少的。人们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必须要依靠自己的优势。而相对与女性来说,自己的美貌,就是自己的最大优势。
  为了论证这个道理,我们暂时抛开杜拉拉升职记,先来看看武则天的“升职记”。
  大家都知道,武则天长相妩媚,因此得到了“媚娘”的称号。她在唐太宗李世民在世的时候,被李世民收入帐下。然而,无论是野史还是正史中都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武则天称太子李治入宫的机会,和太子李治私通有染。
  从这一点来看,武则天确实美貌无疑——不如此,无法解释李治的乱伦行为。
  后来,老皇帝死了,武则天被送到尼姑庵出了家。按照一般的常例,从此青灯古佛,了此残生。然而事情出现了转机。
  这个转机就是新皇帝李治的皇后——王皇后。
  太子李治当了皇帝,他的妻子当然就成了皇后,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王皇后。王皇后出身名门,端庄贤淑。然而,这样的皇后却并不为李治皇帝所喜爱。他喜爱的是一个叫萧妃的人。
  萧妃自己受到宠爱,偏偏又不知道收敛,于是很快得罪了王皇后。王皇后想尽办法要打倒萧妃,把皇帝从她身边抢回来。
  据史书记载,有一次李治去进香,碰到了已经是尼姑的武则天。两人对望,相互垂泪。这个情景很快就传到了王皇后的耳朵里。想必她的身边肯定也有高参指点——于是,一个借刀杀人、借人分宠的计划很快就形成了:王皇后要把武则天送进后宫,以此来打击自己的政敌兼情敌萧妃子。
  就这样,武则天被王皇后秘密送进后宫(当时还不敢明目张胆堂而皇之地来,因为毕竟曾经是自己老爹的小老婆)。李治见到武则天后大喜,宠爱不已,很快就把萧妃抛在了脑袋后面。又因为王皇后送宠有功,开始对她也和颜悦色起来。
  在这个回合中,武则天借王皇后之力取得暂时的先手。我要问的是,她之所以能够入宫,为自己今后登上皇帝的煌煌之位迈开第一步,靠的是什么?是自己的努力吗?是自己的命好吗?不是,靠的是她的先天资本——美貌。当然,她美貌优势的发挥,并非是自己主动行动,而是被别人抬举出来的。但无论怎样,美貌是她在竞争中胜出的最初的优势,也是奠定基础的优势,这是毫无疑问的。
  对于这个回合,我们可以简单概括为“武则天靠美貌选进后宫”。接下来,我们再来看她是如何靠美貌分宠、固宠,又是如何进一步经营自己的优势,并最终打败王皇后扫平一切反动派最后自己登上皇帝宝座的。

话说武则天因为美貌、因为和皇帝李治的旧情、更因为王皇后和萧淑妃争风吃醋的政治斗争而被重新迎进宫中之后,她深知自己从倍受孤独和冷落的尼姑转变为皇帝宠幸的女人靠的是什么。因此,她也很明了自己的处境——对于皇帝李治来说,自己就是一个工具,是一个泄欲(当然也不排除有感情的参与)的工具;对于王皇后来说,自己也是一个工具,准确地说就是一杆枪,是帮助王皇后打倒她的政敌兼情敌萧淑妃的武器。武则天太知道自己的任务了,所以,在接下来的环节中,她做得很好。
  据史书记载,首先,武则天曲意奉承、竭力承欢于皇帝李治。靠着自己的美貌,靠着自己年轻的肉体,或许还靠着自己从寂寞空门重新回到繁华红尘时劫后余生、痛定思痛、知“耻”而后勇的意志,她很快就讨到了皇帝李治的欢心。史载,李治很快就已经宠幸她到无已复加的程度了。
  其次,她很好地落实了皇后的“部署”。一方面,通过讨好皇帝,成功地把皇帝从萧淑妃身边拉走,让萧淑妃饱尝到受冷落的滋味;另一方面,她委屈自己,谦卑恭敬地侍奉王皇后,因此得到了王皇后的欢心,以至王皇后根本没有看出她的野心,反而经常在皇帝李治那里称赞她。当然话说回来,此时两个人是利益同盟,只有互相援手,才能打倒共同的敌人——萧淑妃。
  再来看萧淑妃。从美貌、从与李治的关系、从卖弄风骚刻意承欢伺候皇帝的角度来看,她没有武则天做的好,而武则天比她优势明显得多;从地位、家族背景、政治靠山以及名正言顺的舆论评价来看,她又比不了王皇后,而王皇后无疑占据很大的优势。武则天有新宠的优势,王皇后有历史原因形成的地位,因此,当王皇后和武则天两个人联手结成同盟的时候,萧淑妃只有在与二人的PK中惨然出局。
  于是,新的格局形成了——萧淑妃既没有谋到王皇后的后位,又失去了李治的宠爱,只好退居到边缘化的位置。而王皇后保住了她皇后的位置,武则天则得到了皇帝的专宠爱。
  

  如果说二分天下的话,王皇后占住了物理上的位置,而武则天则占住了心理上的位置。
  那么,武则天满意了吗?
  没有。
  如果历史就到此为止了,武则天就不是武则天了,唐朝的历史也就不是唐朝的历史,包括今天我们的生活,或许也就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了。
  我们接着来看武则天升职的步伐吧。
  武则天在第一步“邀宠”中,成功联合王皇后打败萧淑妃,受到了皇帝和皇后的宠爱,被皇帝李治(当然皇后也有敲边鼓说好话的功劳)册封为昭仪。我再重申一边,实现这一步,主要靠的是她的美貌(使用价值)。现在,萧淑妃已经出局,剩下的就是武则天和王皇后的PK了。
  紧接着,武则天的另一个优势体现出来。根据历史记载,武则天“有权术,诡变不穷”。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说武则天懂权术,她的诡诈多变,没有穷尽的时候。相对于名门望族出身的王皇后,不论是从身存环境,还是从生活质量来看,出身小贵家庭的武则天都逊色不少。因此,要想比别人强,武则天就得更加拼力挣扎。武则天这种成长环境决定了,她必然比王皇后心计要多一些,脑袋要灵一些,反应要快一些。而且,从老皇帝身边的佳丽到佛祖身边的女尼,这个痛苦的转变必然历练了武则天,让她重新品尝到人心的冷暖。套句比较俗一点的话,王皇后就像温室里的花朵,而武则天则像野外执著于风雨、挺拔于淤泥中的荷花。两个人的境界,当然相差很远。
  武则天和王皇后联手把萧妃排挤走之后,两个人渐渐地开始不合。但是,武则天心计更深沉,她知道此时撕破脸对自己没有好处,因此,她还是表面上与王皇后维持“姐们儿”的关系,低声下气卑躬屈膝,而实际上则开始暗中收买皇帝和皇后身边的太监、宫女。她殷勤结交这些人,把皇帝的赏赐大都分给了他们。武则天的老妈进宫看望闺女,见到下人也从来不拒人千里,因此在宫女太监心里武则天是个好人,有什么消息,都会立刻去告诉武则天。(此时还是昭仪)而王皇后性情高傲,不太会曲意奉承上下左右的人(一般出身高层的人大都不擅长联系“基层群众”),所以,她在信息方面和心计方面都落入劣势。虽然贵为皇后,但是上不为皇帝所宠,下不为宫人所爱,于是开始慢慢沦为被动。而武则天则暗中缩小了自己和皇后的地位差距,逐步扭转了不利地位。后来,武则天为李治生下了一个女儿,而王皇后则始终没有生育,这下形势开始变得对武则天有利。
  在上面这个环节中,武则天靠是心计和手腕来固宠。萧被疏远之后,很明显矛盾的焦点开始转移到她和王皇后身上。但是,她表面上不动声色,暗地里却收买暗探,侦察皇后的疏失,暗中搜集皇后的“黑材料”。另外,她和皇帝更加交好,以至于为皇帝生了个女儿。皇帝很喜欢自己的这个女儿,并且对武则天更加宠爱了。  第三步,依靠狠心来独宠。从靠美貌邀宠,到靠心计来固宠,再到最后靠狠心来独霸皇帝的欢心,武则天一路走来,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地淋漓尽致。
  下面我们来看武则天如何打败王皇后的。
  其实,武则天打倒王皇后的事情大家都知道。刚开始,皇帝虽然宠爱武则天,但是,却也没有想废掉王皇后。武则天虽然暗中收买了不少人,为她唱赞歌说好话,为她刺探皇帝和皇后的行止,但是也并没有抓住皇后的把柄,没有动摇皇后的地位。后来,武则天生了小女儿之后,王皇后也非常喜爱这个小女孩,于是经常抱着逗弄一番。历史记载,有一次,皇后和小孩逗了一会儿就离开了,武则天偷偷进去,把自己的女儿掐死,然后用被子盖上。不久皇帝下朝来看自己的女儿,武则天假装欢笑(实在一个是卓绝无比的演员),揭开被子看孩子,自然孩子已经死了,便立刻痛哭起来。皇上自然会问身边的人怎么回事,她们都说,刚才皇后来过这里。于是李治马上联想到是皇后杀掉了他和武则天的孩子。武则天便趁机一边痛哭一边数落皇后的罪状(平时抓住的小辫子开始起作用)。皇后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自然没有办法为自己解释清楚——即使解释,自然也没有人信——即使有个别人相信,自然也不会得到大家的赞同。因为当妈的为了升职而把自己的女儿给掐死,这在历史上简直是骇人听闻的。由此可见,相比武则天升职记,杜拉拉升职记实在是太小儿科了。我说了,杜拉拉升职记纯粹就是成年人的童话,而武则天升职记才是血淋淋的现实。
  王皇后无法为自己解释清楚,别人又都说是王皇后行的凶,再联系到王皇后自己不能生育反而因为嫉妒武则天而把自己的后代给掐死,唐高宗李治就开始动了心思,想把王皇后给废掉。
  人们常说,天下最大的法不是宪法,而是领导对你的看法。皇帝对皇后产生了看法,换掉皇后就是迟早的事情了。当然,王皇后是正牌主演,具有名门望族的人脉优势和皇后头衔的名望优势,武则天只有皇帝李治一个人的宠爱。所以,想要灭掉王皇后,也不是小孩子过家家那样简单。为了废掉王皇后,武则天和李治想了不少办法,其中一个很极端的就是贿赂当朝大臣长孙无忌。然而,由于前面说过的原因,长孙是拥护王皇后的铁杆派,因此被他给拒绝了。没有办法,武则天和李治开始明着来。皇帝把几个大臣找来,对他们说自己想立武则天为皇后。其中一个叫褚遂良的大臣朗声说:“我不同意。”
  理由有三:
  第一个理由,皇后出身名门望族。——这个优势我们在上面已经谈到了。
  第二个理由,皇后是太宗李世民为高宗李治娶的,名正言顺,地位得到了法定的认可。褚遂良说:“先帝临终时拉着我的手说,‘朕的好儿子(李治)、好儿媳(王皇后),现在就托付给你了。’如今,皇后并没有犯什么错误,怎么能轻易废黜呢?”褚遂良说的这个原因,我们在上面也谈到了。
  第三个理由,也是最重要最击中武则天要害的理由——褚遂良说:“退一步说,即使皇帝您真的想要更立皇后,那么,也应该天下名门望族里挑选德行贤淑的女子,为什么一定要挑选武氏呢?武氏曾经是侍奉过先帝的人,这是众所周知的。您如果一定要立武氏为后,那么全天下人的耳目,哪里能遮得住呢?(意思是这是很羞耻的事情)万世之后,天下人会怎么说陛下您呢?”
  说完这些理由,褚遂良猛磕头,血流满面,高喊:“还陛下的朝笏,请求您放我回老家种地吧。”
  朝笏这个东西大家在电视里都见过,就是官员上朝的时候拿着的白色的长条状的东西,用来临时记载一些上奏的事情,相当于今天的小笔记本。褚遂良要把这个东西还给皇帝,说自己回家种地,摆明了说你这碗饭不太好吃,老子不打算伺候你了。
  这番对白,褚遂良拂逆了武则天和李治的意志不说,而且还把武则天和李治干得丑事给赤裸裸地说了出来,简直就是把二人的遮羞布给扒了个精光。
  于是,皇帝李治听了之后大怒,命令人把褚遂良给拉了下去。
  当时,武则天正躲在幕后壁听,看到褚遂良居然一点面子不给自己留,简直气吐了血,于是喊叫:“为何不杀了这个老东西?”长孙无忌马上说:“褚遂良是先帝任命的顾命大臣,有罪也不能加刑。”
  于是,这场斗争以武则天和李治的失败而告终。
  事实上,褚遂良和长孙无忌都是王皇后的粉丝,这是由王皇后自身的优势所决定的。在古代,政治家最讲究名正言顺。儒家认为,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令不行。而王皇后是先帝立的皇后,名正言顺的后宫之主,这个优势是很明显的。而且,王皇后出身名门(具有很强的人脉优势),私德贤淑(一个很贞洁的女人,道德品质过硬),这些都是大臣们拥护王皇后的原因所在。
  相比王皇后,武则天有一个非常大的劣势,或者说是一个要命的缺陷——品德不端,先后被老皇帝和新皇帝睡过。坦白地说,被老皇帝睡过,又让小皇帝睡,人在皇宫,身不由己,大臣们也不会说太多闲话——人家是皇帝,即使要乱伦吧,你也没办法,只好你们偷偷地睡,我们只好干瞪眼。但是,你总不能把这事儿捅得全天下都知道吧?如果全天下都知道皇宫里是这么个藏污纳垢的地方,都知道皇帝娶了老爹的小老婆,那全天下会怎么看这件事?尤其可恶的是,你们不仅打算让全天下人都知道,而且还打算光明正大恬不知耻地把老爹的小老婆立成皇后,是可忍孰不可忍?到底懂不懂八荣八耻?妈的。
  基于上述原因,道德问题对于武则天来说,是个致命的缺陷;而对于王皇后来说,则是个非常有利的条件;对于众大臣来说,则是拥王倒武的重要理由。
  但是,我们说过了,武则天有一股子狠劲,不达目的决不罢休。这股狠劲让许多男子都汗颜。武则天见硬来不行,又开始使软招。她暗中派人收买了一个叫许敬宗的大臣,让他替自己说话。
  事实证明,武则天确实没看走眼,这个许敬宗确实是个人才。因为不久之后,他祭出了一个绝妙的理论武器——“庄稼地里的老农民,多收了十升麦子,还想换个老婆呢;我们皇帝老板想换个老婆,咋滴,跟你有什么关系,哪容得你们来插嘴?”每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就想起了《大话西游》里的搞笑镜头。当时,周星驰为撮合紫霞仙子和牛魔王的婚事,以便拿回月光宝盒,于是很不屑地很怒其不争地对众妖怪说:“人家郎才女貌,哪容得你们这群妖怪来反对?”
  或许,这个许敬宗也是这样的一路货色。他为了从李治(牛魔王)和武则天(好像紫霞啊)手里拿到富贵(月光宝盒?),于是对大家说:“这是人家自己的私事儿,哪容得你们这群妖怪来反对?”
  许敬宗发明了理论武器,武则天马上就把它运用到实战中去。她派人把许敬宗的话原原本本告诉了李治,李治听了之后,并没有因为许敬宗把自己比成庄稼汉老农民而生气,也没有因为许敬宗把老农民富贵换妻和自己喜新厌旧倒王换武这两件本质相同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感到羞耻,反而击节赞叹,大叫好好好,愈加坚定了自己更换皇后的决心。
  就这样,公元655年10月13日这天,李治终于下诏废掉了王皇后和萧淑妃。诏书写得很绝情,基本内容是这样写:“王皇后、萧淑妃阴谋用毒酒杀人(杀谁呢?大家可以联想),废为庶民。她们的母亲兄弟全部削除官爵,流放岭南。”
  就这样,王皇后在和政敌兼情敌武则天的PK中不幸落败。失败的后果,则不仅是自己丢掉了富贵,而且连累了自己的兄弟姐妹亲戚朋友。至于萧淑妃,她早就是死老虎一只,但武则天并没有让萧淑妃闲着,她宜将剩勇追穷寇,充分发挥了痛打死老虎狠打落水狗“费尔泼赖应该缓行”的作风,顺手捎带着把萧淑妃本人和她的势力基础也连根拔除,灭得一干二净。
  真真真乃人才也。
  好了,事情写到这里,就应该打住了,如果再啰嗦下去,相信会有很多人说我得了唐僧综合症。
  我们把话题再拉回来。在小说杜拉拉中,杜拉拉从一个小职员升为外企的高级管理干部,没有用多长时间,没有经过太多的斗争,也没有刀光剑影和你死我活——所以我把它称为成年人的童话。然而,那些过了30多岁、已经很成熟的人大都知道,这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概率很少。倒是武则天,从尼姑到才人到昭仪再到皇后,这个血淋淋疼入骨髓痛彻心扉的升职的过程,才是真正的职场升迁的样板。她每走一步,都是靠着自己的努力、靠深入挖掘自己的优势PK掉对手而成功的。虽然我们并不是武则天,没有她的美貌,也没有她的机遇,但是,详细研究了武则天升职的线路图之后,我要说:道理是一通百通的——无论是在现在,还是在过去,抑或是在未来,想要在激烈的角逐中出人头地,就必须要始终坚持运用自己的优势——像武则天那样,把优势进行到底。之所以煞费苦心写下《武则天升职记》这个桥段,就是为了向众读者证实这个道理。
  历史记载,高宗许诺了之后,就离开了。他哪里想到,武则天的人早就偷偷跑去告诉了武则天。武则天听了之后,大怒,派人将王废后和萧淑妃痛打一百杖,然后砍去双手双脚,泡到酒坛子里,说:“让你们发骚,让你们发骚。(这话是偶加滴)我把你们丢进酒缸里,让你们骨头都醉掉。”在我看来,武则天不仅是个精通政治斗争的女权谋家,很可能还是一个精通化学的女科学家。因为她恐怕早就知道酒精能驱除骚味的科学道理吧。(就如同某些香烟能杀精哈)
  武则天这样恶毒,王皇后听到这样处分她,很安静地说:“祝皇帝万岁,小武更受宠爱,这个下场是我自作自受。”
  萧淑妃则咬牙切齿说:“妈的,阿武太狡猾了。你这样对我,我没的说;你这样对王皇后,简直就没人性。来生愿我变成猫,阿武变成老鼠,我要抓住她,然后活活玩死她。”其言语恶毒,其仇恨之深,今天读之仍令人不寒而栗。
  萧淑妃本来和王废后是情敌兼政敌,临死的时候居然为王废后打抱不平,可见其为人还是有点人性的。然而她不知道武则天这类人的狠毒所在。对于武则天这类人来说,我前面说过了,恩人也是可以出卖的,只不过价格更高一点。越是深受其恩,越是无颜以对。大恩成仇,何况还是互相竞争的对手?所以,王废后死于非命,确实如她自己所说,是命该如此了。
  害死王废后和萧淑妃之后,武则天下令,宫中一律不得养猫。
  
  

  3、都是美貌惹的祸
  前面说到,要想在竞争中,或者说是角逐中胜出,就必须懂得用优势去PK别人的劣势。我们拿武则天来做证据,她利用美貌、心计和狠辣一路升迁,成为今天人们职场奋斗的经典案例。
  但是,前面也有女网友说,这算什么?如果我要长得那么好看,再给我一个环境,我也能出人头地。
  当然,事实不能假设。如果你有一个美艳的外表,你一定就能利用这个巨大的优势换取你想要的东西吗?
  我们先来看一个故事,同样是历史中的故事。
  战国时期,楚国。魏王赠给楚怀王一个美女。这个美女非常漂亮,顾盼之间,摇曳生姿。“楚王好细腰,宫中皆饿死。”楚怀王爱美女,更爱眼前这个美若天仙的女人。楚怀王的夫人叫郑袖,她见怀王宠爱这个魏国美女,心里特别嫉妒,但是,偏偏表面上不表现出来,反而装出一副很爱护“妹妹”的样子。郑袖把怀王赏给自己的衣服首饰都挑她喜欢的拿去,好房子和漂亮家具都尽着她使用。这样一来,楚怀王一方面自作多情地觉得郑袖是爱屋及乌,另一方面觉得郑袖心胸很博大,所以很开心。
  郑袖在第一步利用表演成功欺骗过楚怀王和魏美人之后,第二步就开始施展她的阴谋。她找到魏美人,对这个胸大无脑的美女说:“咱们大王提别喜欢你哩。但是又一次大王跟我说,他不太喜欢你的鼻子哦。所以啊妹妹,今后你见了大王,尽量捂着鼻子哈。”要知道,宫中的女人就是靠美貌吃饭的。大王不喜欢咱的鼻子,咱就得尽量避免触他眉头不是?所以,这个头脑简单的美女感激地说:“谢谢姐姐,俺晓得喽。”从此,魏美人见到怀王之后,就有意无意地捂住自己的鼻子。
  楚王见到之后很奇怪。魏美人当然不会把自己心里的小九九告诉楚王。后来,楚王实在忍不住了,就暗中问郑袖:“魏女看见寡人就捂鼻子,这是为啥子么?”
  记住,在此次对话之前,郑袖已经成功骗取了楚怀王的信任。楚怀王觉得郑袖不会嫉妒魏美人,所以才心无偏见地问她这些。
  

  郑袖见到机会来了,马上装出一副愤愤然的样子,说:“我知道这件事情。”然后,装出一副很为难的样子,支支吾吾地不说出来。
  这很明显就是在钓鱼。果然楚怀王上当了。他黑着脸问:“你知道什么,快说出来,再难听也得跟寡人说。”
  郑袖回答:“魏女告诉我,她说大王身上有气味,她很讨厌闻哦。”
  楚怀王一听顿时大怒。要知道,战国时代的楚国是南方“蛮夷”之国,卫生条件想必不如中原地带的魏国。楚怀王是否有狐臭之类的就更不得而知了。但是,作为一个宠物,竟然敢嫌弃自己的主人,那还了得?
  所以,楚怀王恨恨地说:“这个悍妇,竟敢嫌弃我?”
  于是,命人割掉魏美女的鼻子。美女丢掉了鼻子,当然就不再美了,所以也就不再能吸引怀王了。她后来的下场,《战国策》里虽然没有说,但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即使坏不到哪里去,但是,没得到富贵,反而丢了鼻子,这也是一笔不太划算的买卖。
  我平时没事的时候爱看历史。每次看到这段历史的时候,我总是在想:不是所有的美貌都能换来幸福的结局,这就如同不是所有有才华都能出类拔萃一样。美貌固然是一个优势,可以利用这个优势换来许多稀缺资源(特别是在封建时代的皇宫里);但是,有优势不等于就能成功实现目的。有很多时候,尽管你长得很美貌,但是这个优势不仅没有为你带来好的归宿,反而会遗害自身。故事中的魏美人固然很美,但是她并不懂怎么把自己这个优势发挥好,反而被别人设计兜在了里面,结果,丢了鼻子,栽了面子,很可能也丧了小命。
  这个故事说明什么?
  我觉得,如果仅从外貌的角度来说,即使你具备貌若天仙的先天优势,但是,如果运用不好的话,照样一败涂地一事无成,甚至会深受其害。古往今来无数美女的衰例,难道还不能证明这一点吗?前面说到的超市冤案,不正是女孩子长得太漂亮了,反而招致祸患的例证吗?  4、播下龙种,收获跳蚤
  有人说,不是每场爱情,都会有非常幸福的结局;正如不是每次努力,都能得到圆满的回报。
  很多时候,播下的是希望,收获的是失望;播下的是汗水,收获的是泪水;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能认识到这一点,才算全面得认清什么是社会,什么是现实,什么是世界发展的真相。
  那些把世界想像成鸟语花香的人,总会在大梦醒来的那一刹那,要么锥心起血痛不欲生,要么沉沦厌世游戏人生。
  所以,知道事物有向好的方向发展的一面,也知道事物有朝着坏的方向发展的一面,这样的人才算是真正成熟的人。能预料到好的一面,就能提前做好准备;能预料到坏的一面,就能未雨绸缪及时预防。懂得两手准备的人,才能做到横逆加身时坦然面对不惊不怖游刃有余。
  接着前面我们说的这个话题。美貌是个优势吗?是的。美貌这个优势用好了能发挥好作用吗?能。是否大家都会发挥自己的优势呢?不是。
  好了,有网友会说,拜托大哥,您别老在女人身上转悠行不?说点爷们的事儿。
  为什么我要围绕美貌及外表下功夫呢?因为身体是我们每个普通人的基本存在方式。如果有优势的话,那么,外表是个体优势的最初形态。
  下面,我就准备说点男人的事儿,当然还是从外表上着手。
  爹妈把我们生下来,身体是最基本的本钱。有人一降生,就有了一个先天的优势——美貌(女人),帅气(男人),这也就得到了比别人多得多的本钱。
  女人利用美貌可以干成很多事情,这不用再啰嗦了;事实,男人长得帅,也能为自己加不少分。当然,更好地泡到小妞,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证明;其他的,比如,好找工作,好找对象,相貌堂堂着容易得到领导喜欢,就连警察晚上夜查的时候也容易忽略仪表不俗者而掉头朝那些猥猥琐琐鸡眉狗眼者而去。由此可见,男人的相貌同样是一个巨大的优势,不仅对异性如此,而且对同性也如此。
  所以,拥有身体外表上的优势,就一定要学会利用它。利用得好,也能飞黄腾达;利用不好,反而会深受其害。
  我们还是从古人那里找例子(说多了现实容易得罪人哦)——一事不烦二主,就从《战国策》里找证据吧。
  在《战国策秦策》里记载着秦宣太后和魏丑夫的故事。当时有一个大臣叫魏丑夫。这个人名字虽然丑,但人却风度翩翩。秦宣太后爱面首,也就是小情人,就把魏丑夫给勾搭上了。太后爱丑夫爱到了骨头里,当然会给丑夫加官进爵,荣华富贵了。(其实后世许多男宠,包括今天我们说的“鸭子”,走的都得利用外貌讨好老女人换取富贵的旧路线)所以,丑夫虽然被人当“药渣”,但是却当得欲罢不能、其乐融融也。
  然而,我们前面说了,好事有的时候也会变成坏事。由于魏丑夫太能讨好老太后了,所以太后对他爱不释手。凑巧太后生病快死了,她就下诏说:“如果我死了,就让丑夫殉葬。”
  看看,这就是优势变劣势、好事变坏事的例子。本来丑夫不过是用美貌换个前程富贵,没想到前程富贵还连着荒山坟墓,所以他吓得麻了爪。急忙请人为他游说太后。那人见到太后,说:“人死了之后,还能觉察到人间的事吗?”太后说:“你当我老糊涂了吧?死了怎么还有知觉呢?”
  那人说:“对呀,既然你死了知道没有知觉了,怎么还非要把自己心爱的人弄死呢?如果人死了还有知觉,那太后你见到大王,大王就对你恨之入骨了。你跟大王赎罪还来不及呢,又怎么能跟丑夫再续前情缠缠绵绵到天涯呢?”
  太后并没有听出其中蕴含的讽刺,不过觉得话说得也有道理,于是就取消了让丑夫殉葬的念头,丑夫算是逃过一劫。
  魏丑夫靠美貌换取富贵,这是他的本事;但是美貌也差点让他丢掉性命,幸亏他懂的化被动为主动,想出让人游说这个办法,最终小命才得以保存。
  

  相比他而言,同是《战国策》里记载的龙阳君可就厉害多了。
  龙阳君是魏王的男宠。所谓男宠,就是把自己的身体卖给男人的男人。今天的世界已经很开明了,欧洲某国家的领导人公开表示自己喜欢男人,还得到了不少人的了解。哪里知道,古代的世界更加开明。古人,特别是君王找男人,一攻一受,不亦乐乎之多矣。
  龙阳君靠自己的美貌得到宠爱,取得富贵,但是,他很有心计,知道未雨绸缪。于是,就设了一个局让魏王钻。
  有一天,他和魏王去钓鱼。好端端的,钓了十几条鱼之后,龙阳君却突然泪流满面。(女性化?)
  魏王见到心爱的“男人”没来由地哭了,于是好奇地问:“你有什么不称心的事吗?如果有,告诉寡人,我帮你办。”(这就是美貌优势换来的结果)
  龙阳君回答:“我得到大王的宠幸,我没什么不称心的。”——这是埋下伏笔。
  魏王更加奇怪了。“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要哭呢?”
  龙阳君哭得梨花带雨地说:“我刚开始钓鱼的时候,钓到鱼就很高兴了;后来钓到更大的鱼,就想把以前钓到的小鱼给扔掉。现在,我凭着丑陋的面孔(注意吐真话了),能有机会侍奉大王(美貌就是资本),被大王封爵位龙阳君,在朝廷里大臣们都恭维我,在路上大家也都纷纷给我让路。(这是好处)但是,天下的美人很多。她们知道大王宠幸我,她们一定会提起衣裳跑到大王这里来(脱衣裳?)那时候,我比不上她们,就成了最初被钓起来的鱼,也只是会被大王给扔掉的。想到这些,奴家怎么会不哭呢?”
   魏王说:“哈哈,你想得太多了。你对我这么深情款款,怎么不早告诉我呢?”于是下令,再有敢谈论美人及进献者,灭九族。
  其实,古人也有同性恋。我们古人很文雅,把同性恋说成“龙阳之好”。龙阳君是千古同性恋的楷模。不仅因为他确实漂亮,而且因为他确实得到了扎实的宠爱,不负当小受之冤。而他之所以能得宠固宠,确实因为他具有比别人美上十倍百倍的优势,但是,更重要的是,他能运用好这一优势。
  所以,还是那句话,有优势,不会用,同样不能转化为成功。播下龙种,收获跳蚤,这是很常见的事。就如同前面有人说,我写这些的目的,是为了自己出书,呵呵,这个网友,想必就是其中的一个跳蚤吧。 5、一只苍蝇引发的血案
  “女人以美丽为力。女性在一般场合里,只要她美丽,就能展现她的实力。当然如果再美丽之外又有唱歌、跳舞等才华,出身背景好,又具温柔特质,那么她的力量不但能征服男人,而且也能使女性折服。”
  这句话是谁说的?
  流氓大亨?
  非也。
  陈氏冠希?
  非也。
  这话是台湾德高望重道行高深的星云老和尚说的。
  我选的这句话,出自星云大师2009年出版的《宽心》一书。所谓出家人不打诳语,现在朋友们想必不会再诋毁我的行文了吧。正如大师所言,美貌是女人的一大优势;利用得好,不仅男人折服,女人也折服。同理,美貌也是男人的优势(这里好像应该说帅气)。利用得好,也能给自己带来不少好处;但是如果用不好,也会带来许多灾难。
  不仅美貌如此,其他的优势都如此。前面讲了半天,无非是想说,要想在竞争中胜出,就必须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但是,有了优势就会用,就能用好吗?非也。对于许多人来说,即使你占据了很大的优势,也不一定能够在竞争中胜出。所以,拥有优势很重要,但是,善于运用优势、做大优势、保持优势,将优势转化成胜利,这才是重中之重。
  来看一个例子。
  1936年,世界台球冠军赛在纽约举行。比赛的双方是著名的高手路易斯•福克斯和约翰•迪瑞。在决赛中,路易斯一路领先,进入关键阶段,只要再拿几分就能够取得冠军了。全场都屏住呼吸,大家都在等待冠军的产生。
  正当路易斯准备击球的时候,一只苍蝇飞过来,落在了主球(白球)之上。路易斯笑了笑,然后用力挥了挥手,把苍蝇赶跑了。可是,等他俯身准备击球的时候,这只讨厌的苍蝇又飞了回来,落在白球上。这下原本肃静的赛场上顿时笑作一片,也不知道是笑路易斯还是笑苍蝇。路易斯有点生气,因为这是苍蝇破坏了他的好情绪。他再一次把苍蝇赶走,刚松一口气,然后惊奇地发现,苍蝇又飞到了白球上。
  这下路易斯怒了,后果很严重。他愤怒地用球杆去赶苍蝇,结果不小心碰到了主球上。根据台球规则,这算作一次触球。裁判判他击球有效,他白白丢掉了一次得分的机会。接下来,路易斯怒火中烧,他失去了冷静,结果连连失利。而他的对手约翰却抓住对手的失误,连续得分。最终,约翰赶上并超过了路易斯,艰难地拿走了冠军奖杯;而路易斯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反而丢掉了比赛。这成为当时报纸的一大热点。
  第二天早晨,人们在冰冷的河里发现了路易斯•福克斯的尸体。他丢掉了比赛,而又不堪容忍这个结局,所以投河自杀。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故事告诉人们什么呢?我想,恐怕应该是这样一个道理:学会运用优势,比你拥有优势更重要。
  路易斯在优势占尽的情况下,反被对手打败,这不能不说他控制局面的本领太弱,斗争的水平或说是能力不强。固然,他的失败,甚至死亡,是与一只苍蝇又莫大关系的。但是反过来想,一只苍蝇都能决定你的失败甚至死亡,那么,你个人的能力、斗争精神跑到哪里去了?
  研究完这只苍蝇引发的血案里,再结合前面我们说的用优势pk的道理,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 优势很重要,它是确保你赢的竞争的前提;
  第二, 学会运用优势更重要,它是确保优势变成胜利的关键。
  事实上,在生活中,确实是有许多人拥有了优势也不能成功。在历史上,我
  们看到,即使你占尽先机,但也有可能被对手扭转乾坤、反败为胜。比如,楚汉争霸时期,楚霸王项羽占尽优势,而刘邦却百战百败。但是,最后当上皇帝的是谁呢?是刘邦而不是项羽。在刘邦项羽争霸的最后一战,即垓下之战中,项羽本来能够逃掉。但是,他也如同路易斯一样,不能容忍自己从优到劣再到失败的事实,结果割头自杀。在现实中,许多才华横溢的人却得不到重用,许多有技术创新的公司反而被对手兼并,这些都证明了上述道理。
  所以,还是那句话:拥有优势很关键,会运用优势更关键。6、一个老头引起的公司人事大换血
  一只苍蝇能让人丢掉性命吗?一般来说是不能的,但是上面讲的故事,确实是如此。
  一个普通的要饭老头,会引起一个高级外资公司的人事地震,最终引发人事大换血吗?
  一般情况下也是不会的,但是,现实生活偏偏就会如此。
  我的一个朋友,他是IT界的精英,中关村的金领,年收入40万以上。
  为了保密起见,我暂时把他叫做小贝。(此小贝不是《蜗居》里的小贝)
  小贝学网络编程出身,原本就是一个技术员,在一家默默无闻的小公司里熬日月。但是很幸运的是,他的一个同学是一家猎头公司的经理。这个同学跟他大学同铺四年,感情真一口闷型的,对他的事很上心。
  碰巧一家大型外企在中关村的技术部出了点事,所以,外企华北片区的老总想物色几个技术人员。而这个工作恰恰交给了小贝的同学。肥水当然不流外人田,小贝就这样顺利地进入了这家外企,工资优厚,福利客观,小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小贝是那种很踏实的人。中关村是那种很喧嚣的世界。在喧嚣的世界,正需要踏实的人;正如虚伪的风月场上,最珍贵的却是同生共死的真情一般。小贝在这家外企的技术部踏实工作了将近8年。8年,一个抗战都打完了。然而他很踏实、很沉稳、很耐心地在这家企业工作,其中经历了公司几次大的变动,从裁员到减薪,都没有动摇过。经历时间长了,人也成了公司的老人,人脉厚实了,机会就自然就来了。
  后来,当年招收他进来的华北片区的老总,升成了大中华区的副总。他也因为他同学和副总的特殊关系,而直接搭上了副总的线,被调整为技术部的部长。
  这一下,大权在握,待遇优厚,简直就是顺风顺水。期间几个猎头先后找到他,给的钱也很客观,条件很诱人,但是都被小贝拒绝了。他不是那种喜欢动荡的人。他觉得,既然有副总给自己撑腰,自己的未来一定会很灿烂的。而且,有一段时间,中华区老总的位置空置出来,在几个竞争的对手中,据说副总还很希望问鼎哩。
   时间就这样波澜不惊的流淌,直到有一天,一个捡垃圾要饭的老头出现了。
   那是一个中午,很普通的中午,阳光明媚而和煦地照耀着;那是一个老头,很普通的老头,刚捡完垃圾吃完了饭。后来,我的这个朋友若有所思的回忆说,就是这个普通的中午,普通的老头,给了他致命的一击,让他的命运从此流离失所。
   事情是这样的:这个普通的老头,看见阳光很不错,就决定找个地方晒晒太阳。很巧(或者说很不幸)的是,他看到了副总的宝马,然后,就一屁股坐待宝马的后背箱一侧,很高兴地晒起太阳来。
   可能阳光很暖和,或者吃饱了饭的人很容易犯困,反正不知怎的,这个老头迷迷糊糊就睡着了。很快就到了下午。午休完毕的副总从自己的房子里走出来,然后钻进车,打着火,拉开手刹,往后倒了一点,准备掉头拐出去。只听见“拍”的一声,或者是“扑”的一声钝响(因为我没在现场),同样迷迷糊糊的副总立刻清醒过来。马上熄火,跑下来一看,车轱辘已经把老头的脑袋压暴了。
  巧吗?很巧。惨吗?太惨了。
 
  如果我从网上看到了这样的故事,我一定会痛骂写故事的人在编;正如当时我刚听到这个事情的时候,简直就觉得不可思议不可相信。
  两个人都是傻子吗?一个傻得睡在车轱辘后头,一个傻得起步往后倒车?
  但是我说了,这不是故事,而是事实,是我的朋友亲身经历的事实。
  后面的结果很好猜,副总完蛋了,他懊丧地被警察带走了。
  很快,竞争老总的战役见了分晓。上来的老总姓王,但很不幸,王总是和副总水火不相容的老对手。王总很清楚谁是谁的人,上任不久,就找茬把我的这个朋友给挂了起来。再后来,连原因都不说,直接就请我的朋友走人,技术部换了新部长。再后来,部长重新规划了自己的人手,清退了几个又补充了几个。这其中,当然经历了许多血战,留下了许多人的笑容,流下了更多人的眼泪。 我这个朋友从来没有想到事情会这个样子。本来,拥有背靠大树的优势,再不济也不会沦落到被人驱逐的地步。然而,呼啦啦似大厦倾。一个很偶然的巧合,引发了一场必然的动荡。也许,一朝天子一朝臣,古往今来皆是如此。我这个朋友只知道跟着副总能沾光,不懂得优势也可能变劣势,不知道做两手准备多挖几个窟隆。结果,狂风一来,大树倾倒;大树一倒,猢狲自然也就都散了。
  只不过,在这些猢狲里面,我这个朋友是最惨的一个。从天堂到地狱,一瞬之间。普通的技术员失去工作,很容易就能再找到一个;但是,小贝失去了工作,再想找到新岗位,就不容易了。曾经沧海难为水,高了不成,低了不就。这也就如同,这就如同找个普通人做女朋友,一旦分手了,再找一个就行了;但是如果找了貂蝉拜月做女朋友,一旦失去,则无人能够填补,必定孤苦一生。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所以,我这个朋友收到的那种煎熬,即使告诉我,我们也是理解不了的。
  一个普通的下午,一个普通的老头,一场离奇的车祸,一群仓皇逃窜的猢狲。
  对了,我这个朋友不叫小贝,他的真名虽然不能说,但是,他的的确确姓孙。
  很悲伤的巧合.  

7、九指神丐洪七公pk逆练九阴真经的欧阳锋
  在金庸的小说里,我最喜欢看《射雕英雄传》。这本书是浓郁着传统好人情节的喜剧。故事的主人公叫郭靖,是个好人。这个好人一路从沙漠走到江南,从普通人走到绝顶高手,最后成为为国为民的一代大侠,大都得益于他是一个好人,碰到许多高人大都被他感化,愿意帮助他。
  郭靖的第一批师傅,当然就是江南七怪。本来,江南七怪已经算是江湖一顶一的高手。然而,还有比七怪更高的,那就是全真七子,特别是丘处机、马钰,包括后来见到的欧阳克、沙通天等人。郭靖见到这些人武功如此之高,读者见到一山还比一山高,当然心情很激动啦。但是别忙,还有更高的呢。全真七子的师傅、欧阳克的假叔叔真爸爸,这些才是江湖中最厉害的高手。所谓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是也。
  在金庸的小说中,这五个人是绝顶高手中的高手。中神通已经死了,不再提他;剩下的四个人,包括后来追上来的老顽童,这几个人交手过招,从来就没有分出过胜负。想必金庸老人家觉得大家都是高手,谁输谁赢都不好看,干脆打平算了。所以,在整个一套书中,四个绝顶高手都没分出高低。 后来,第二次华山论剑的时候,正方——包括洪七公、黄药师、郭靖黄蓉在内,反方——只有一个逆练九阴真经的欧阳锋,双方打在一起。最终,欧阳锋以一敌四,将将落败。可谓邪气十足,令人骇然。
  那么,欧阳锋是怎么被郭靖他们打败的呢?原来,欧阳锋逆转静脉,已经把九阴真经练成功了。欧阳锋以一敌三,打得洪七公黄药师郭靖找不着北。到这个时候,可以说得上是第一高手了。可惜,他这个功夫是从人家黄蓉那里偷来的,黄蓉在一旁观战,一边看一边骂,把欧阳锋怎么威逼她写经书背弃信义的事都说了出来,扰得欧阳锋精神大乱。
  五人斗到关键时刻,洪七公伸出一指向欧阳锋戳去。欧阳锋此时九阴真经已经逆练而成,浑身上下都是武器,随便吐口吐沫都能伤人,已经进入了随心所以信手拈来挥洒自如的地步。洪七公伸手要点他的穴位,而他双手双脚被黄药师和郭靖给缠住了,百忙之中张开大口,亮出白森森的牙,朝着洪七公一口咬下去。
  欧阳锋不是狗,但是却会用牙咬。高手过招,本来就不同于老婆打架,哪里有动嘴撕咬的招数?偏偏欧阳锋会用。这一下大出洪七公的预料。洪七公招式已经使老,根本来不及变招,仿佛是欧阳锋张开嘴,自己把手指头送过去让对方咬一样。
  黄蓉见状不妙,正在担心,突然听见咔嚓一声,欧阳锋来了个上牙碰下牙,咬空了。洪七公逃过一劫,随手往欧阳锋的嘴边穴道戳去,一下戳中了欧阳锋。原来,洪七公号称九指神丐,这是因为他自己贪吃,为了警戒自己,把自己的一个食指给剁了半截。在那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双方都忘记了这个茬。结果,欧阳锋一口咬空,反而被洪七公点了穴道。
  本来,高手过招,容不得半点失算。如果是普通人打架,失误了,没关系,打回来就是;高手过招,大家都是高手,你一个失算,对方的后续手段马上就绵绵不绝地用了上来。欧阳锋中了洪七公这一下,虽然没有被点到要害,也着实很疼了一下。而洪七公之所以能搞欧阳锋这么一下,是因为他少了半个手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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